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2871384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2.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

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甘职改办[1999]15号

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高等院校:

   为了完善我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更好地发挥职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导向作用,省教委,省职改办根据原评审条件在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6年印发的“试行条件”[甘职改办(1996)15号]不再执行。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 肃 省  教  育 委 员  会

                                                     1999年4月21日

 

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条件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等学校晋升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保证高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三、工作业绩   

   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教学效果优良。

同时达到下列3项条件中的一种:

   

(一)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创造奖、科技进步奖、农业丰收奖、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获省部级三、四等奖2项的定额内人员。

    

(二)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人30万元以上(专科学校20万元以上),并有1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三)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科委、计委、教委、经贸委计划下达的教学、科研、技术、设计、工程等项目,通过部科技司或省科委、计委、经贸委、建委、教委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经省部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厅(地)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入10万元以上。

   3,获省厅(局)级或地州(市)科技进步奖、省高校社科奖、省教委教学成果奖、省高校优秀教材奖、农业技术推广奖、省社科联社科奖、省新闻出版局优秀图书奖等有关厅局同类奖项的一、二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4.作为第一撰稿人或执笔人,在世界3300种学术刊物或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

   5.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且本人撰写的内容占一部教材的1/4以上;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本人撰写部分累计不少于12万字。

   6.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一部;参编人员在1部著作中完成部分不少于10万字。

   7.本人或本人培养的人员或指导的集体(以组织备案培养或指导计划为据)在全国本专业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或取得名次;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中两次获二等以上奖或取得前三名。

   8.主持完成了创建新学位点、重点实验室、新专业的工作,并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9.作为研究生导师,系统指导过(包括合作指导)2名以上研究生(以招生简章为据);或系统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3年以上(以组织备案的指导计划及指导总结为据)。

   10.专业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国家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和省(部)级优秀专家、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园丁奖”,或被确定为省、部、省教委跨世纪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

   11.年度考核3次优秀或5次良好。

   12.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达20年以上(以学校教务档案为据),并获得过学校的教学评估优秀或教学奖。

   13.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3年以上、理事6年以上。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占用“工作业绩”第(三)款条件第7条~13条中的2条者,第4条~6条必须达到一条(其中占用第4条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作为撰稿执笔人在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1篇以上即可)。

   

(二)符合“工作业绩”第

(二)款条件要求,其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业绩”第(三)款中的第1条~3条和4条、5条、6条中在世界3300种学术刊物或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主编正式出版教材1部、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专著(译著)1部,及音、体、美教师占用第7条时,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晋升条件,不受限制。

但同一项目(成果、论文、教材、论著)通过鉴定、获奖、发表、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四)几人合作完成项目按下表计算个人所占比例,个人所占比例达到100%才算符合1项成果、项目的条件要求。

   

项目(鉴定

验收)级别

各人所占比例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及以下

国家级

100%

100%

80%

60%

按20%递减

省部级

100%

80%

60%

40%

按20%递减

   (五)“工作业绩”第(三)款第7条中的“本人培养”包括指导班子成员。

   (六)本条件原则上适用于高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凡晋升研究员者,在占用"工作业绩”第

(一)、

(二)款条件时,须在第(三)款条件中的第4条~6条中再选择一条。

若占用第(三)款时,须在除第12条之外的其余条件中占3条(其中第4条为必备条件,论文篇数国家级或省级均应增加1篇)。

    (七)破格晋升条件按甘职改组(1996)21号文件执行。

   (八)本条件由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等学校晋升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保证高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聘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任教1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三、工作业绩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担任l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优良,并达到下列4类条件中的1种:

   

(一)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科技奖、农业丰收奖、教学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奖、敦煌文艺奖、优秀图书奖、高校优秀教材奖、社会科学奖、或获上述奖项的地厅级一、二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二)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入20万元以上(专科学校10万元以上),并有1篇公开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论文。

   (三)达到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第三条第(三)款条件中的2项(其中,占用第8条~13条中的1项者必须达到第4条~7条中的1项)。

   (四)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列入厅(局)、地(州、市)计划下达的教学、科研、技术、设计、工程等项目,通过省业务主管厅(局)或地州市科委、计委、经委、建委、教委组织的鉴定验收,并经实践检验,取得明显效益。

   2.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厅(地)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入5万元以上。

   3.获省厅(局)级或地州(市)科技进步奖、省高校社科奖、省教委教学成果奖、省高校优秀教材奖、农业技术推广奖、省社科联社科奖、省新闻出版局优秀图书奖等有关厅(局)同类奖项的三、四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4.作为第一撰稿人或执笔人,在世界3300种学术刊物或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4篇以上。

专科学校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共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省级学术刊物上。

   5.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且本人撰写的内容占一部教材的1/4以上;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本人撰写部分累计不少于8万字。

   6.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参编人员在1部著作中完成部分不少于1/3或6万字。

   7.本人或本人培养的人员或指导的集体(以组织备案培养或指导计划为据)在全国本专业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名次;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中2次获三等以上奖或取得前四名。

   8.主持完成了创建新学科、新专业和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9.年度考核3次优秀或5次良好。

   10.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达15年以上(以学校教务档案为据),并获得过学校的教学评估优秀或教学奖。

   11,担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或指导教育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工作累计5年以上,并获得校级表彰一次以上。

   12.获省教委教书育人奖、青年教师成才奖;或2次获得校级教学奖励。

   13.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占用“工作业绩”第(四)款条件第7条~13条中的2条者,第4条~6条必须达到1条(其中占用第4条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减1篇论文要求)。

   

(二)符合“工作业绩”第

(二)款条件要求,其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业绩”第(四)款中的第1条一3条和4条、5条、6条中在世界3300种学术刊物或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主编正式出版教材1部、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专著(译著)1部,及音、体、美教师占用第7条时,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晋升条件,不受限制。

但同一项目(成果、论文、教材、论著)通过鉴定、获奖、发表、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四)几人合作完成项目按下表计算个人所占比例,个人所占比例达到100%才算符合1项成果、项目的条件要求。

 

项目(鉴定

验收)级别

各人所占比例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及以下

国家级

100%

100%

80%

60%

按20%递减

省部级

100%

80%

60%

40%

按20%递减

地厅级

100%

80%

60%

40%

按20%递减

   (五)“工作业绩”第(四)款第7条中的“本人培养”包括指导班子成员。

   (六)本条件原则上适用于高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凡晋升副研究员者,在占用“工作业绩”第

(一)、

(二)、(三)款条件时,须在第(四)款条件中的第4条~6条中再选择一条。

若占用第(四)款时,须在除第l0条之外的其余条件中占3条(其中第4条为必备条件,论文篇数国家级或省级均应增加1篇)。

   (七)破格条件按甘职改组(1996)21号文件执行。

   (八)本条件由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

<甘肃省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

甘职改组[1996]2l号

 

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甘肃省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6年9月27日

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1]14号)和人事部《关于加强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人职发[1995]2号)精神,为了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动一代青年科技人才迅速成长,逐步调整和优化我省高级专业技术队伍的结构,现对我省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破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论资排辈的思想,不拘一格选拔政治思想表现好,有才华,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为我省选拔一批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资历、学历限制,破格晋升高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不迁就照顾。

   二、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

   

(一)有重大贡献者晋升条件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并达到下列成绩之一者,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高级职务。

   1.作为前五名获奖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1项;作为前三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科技、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教学成果、社会科学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中国新闻、范长江新闻、邹韬奋新闻、国家图书、中国图书等一、二等奖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2.作为前三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作为前二名获奖人,获得上述省部级三、四等奖2项,或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省教委教学成果奖等一、二等奖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

   

(二)本职工作成绩优异者晋升条件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并达到下列成绩中2项者,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达到下列成绩中4项者,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1.作为前二名获奖人,获得上述省部级三、四等奖、地厅级一、二等奖1项,或获得上述地厅级三、四等奖2项。

   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前二名),完成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运用等项目,获得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或经省政府委托由省科委、省计委、省经贸委)颁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奖。

   3.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前二名),完成了重大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并经省部级(省科委或部科技司)以上鉴定通过。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前二名),直接主持完成了列入省部级计划的大型(重点)项目1项(或作为大型项目某一专业的第一负责人完成2项),或中型项目2项,并经省计委、省经贸委鉴定验收,已取得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作为主持人(前二名)完成省部级重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并经省部级鉴定验收,已取得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本人单独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有创造性、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社会科学研究人员2部)。

或除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合作者(非第一完成人)在1部专著或译著中本人完成部分超过12万字以上。

  7.本人单独或作为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教材l部。

作为副主编及以下参编人员在1部教材中本人完成部分超过10万字以上,或累计超过20万字以上。

  8.本人单独或作为执笔人在3300种国际著名自然科学杂志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正式出版的全国性本专业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9.本人或本人培养的对象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二等以上奖(或取得前三名)2人次以上;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奖或取得名次。

  10.专业技术成绩突出,曾获得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两次获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被评为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2次以上被评为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三)条件计算办法

  1.本职工作成绩优异条件中,1条~5条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6、7条中本人单独或作为第一完成人、主编公开出版专著、教材,每达到一次就计算为达到一项条件,不受限制。

但同一成果(项目、著作、教材)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8~10条计算够1项条件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

  2.获奖项目可按下表规定计算总分。

不同获奖项目累计达到36分者,可破格推荐晋升正高级职务;达到18分者,可破格推荐晋升副高级职务。

也可按下表对应标准,将几个较低奖折合为较高奖。

 

 获奖得分

获奖等级

42

36

21

18

7

6

3.5

3

国家级奖

 

 

 

 

省部级奖

 

 

 

 

地厅级奖

 

 

 

 

  3.几人合作完成的获奖成果、项目,应按下列比例计算合作人员中每人所占的成绩:

获奖级别

各人所占成绩比例

前二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第7名

第8名

第9名

国家级一二等

100%

100%

100%

100%

80%

60%

40%

20%

省部级一二等

100%

100%

80%

60%

40%

20%

 

 

地厅级奖

100%

80%

60%

60%

20%

 

 

 

   4.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

在通过鉴定时已明确了完成人员地位、作用的,可以分别计算为个人获奖。

   5.上述

(一)和

(二)第1、2条中获奖以外的其他奖励,如符合

(二)第9条规定,可以算作“在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奖”。

   6.几人合作发表论文,没有明确撰稿执笔人的,应按下表计算每人所占比例。

个人所占比例累计达100%,才算作本人发表1篇论文。

明确撰稿执笔人的,按执笔人公开发表一篇论文计算,其他人员不得占用。

合作人数

各人所占比例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及以下

2

60%

40%

 

 

3

50%

30%

20%

 

4人及以上

40%

30%

20%

10%

   7.优秀论文奖不能计作

(二)中第1、2项条件的获奖,但可以将该论文发表刊物的等级提高一个等级对待。

   8.破格条件中的“先进称号”是指因专业工作成绩突出。

在较大范围或行业系统授予的常设综合性先进称号,凡授予的单项工作先进称号,如勤工俭学先进、节能先进、水土保持先进、职业病防治先进等,应降低一个等级对待,即省部级按地厅级、地厅级按县级对待。

   (四)凡不具备规定学历、达不到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达不到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者,均可申请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其中需破格2项以上者,破格所需条件就要增加一倍。

   三、破格晋升人员除填写有关表格外,应有县处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专题报告,并经厅局、地州市职改部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所取得的专业技术成绩(成果)均要提供原始凭证,署名清楚。

    四、达到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可不受本单位职务结构比例限额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任职资格,但在聘任职务时应占用限额指标。

其中,年龄在45岁以下破格评审通过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破格评审通过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限额指标由省职改办专项下达。

   五、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破格晋升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高级职务,必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合格成绩。

   六、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如个别特殊系列需单独制定本系列破格晋升条件,其条件标准应和本办法大体持平。

单独制定的某系列破格晋升条件,由省职改办审定后下发执行。

   七、本规定由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以前有关文件规定和本规定不一致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1996年9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表格类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