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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知识点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晚号半山,.逝世后追谥号“文”,世人称其为王文公,“唐宋八大家”之一。

自号临川先生.小字獾郎,晚年封荆国公,汉族,世称临川先生又称王荆公。

江西临川(今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qiú)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现存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

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

他不仅政治上进行政革,并且积极推行北宋古文运动,强调为文须有补于世,所作散文雄健峭拔。

.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

“泯(mǐn)然众人矣。

注释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译:

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借写字的工具,来给方仲永,他立刻写了四句诗。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

并且在诗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把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人作为内容。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

从此,指定事物让仲永写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

同县的人都感到惊奇,渐渐地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币求仲永题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的人,不让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和以前的传闻相称了。

  7.泯然众人矣!

  译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已成为了普通的人。

  8.还自扬州 与“自扬州还”意思相同

  译:

从扬州回来。

  9.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

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意思是连普通人都不如

词解

  1.伤:

为……感到哀伤,意动用法。

  2.金溪:

地名,现在江西金溪县。

  3.民:

百姓。

  4.世:

世代。

  5.隶(lì):

属于。

  6.耕(gēng):

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

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7.生:

出生。

  8.年:

岁。

  9.未:

不;没有。

  10.尝:

曾经。

  11.识:

认识。

  12.书具:

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

  13.忽:

忽然。

  14.啼(tí):

哭叫。

  15.求:

索求,索要。

  16.异:

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

于此,对此。

  18.借旁近:

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

给。

  20.即:

立即,立刻。

  21.书:

书写,写。

  22.并:

并且。

  23.自:

自己。

  24.为:

题上。

  25.名:

名字。

  26.其:

这。

  27.以:

把。

  28.养:

奉养,赡(shàn)养。

  29.收族:

团结宗族人,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

聚,团结。

  30.为:

当做,作为。

  31.意:

主旨,内容。

(中心,或文章大意)

  32.传:

传送。

  33.一:

全。

  34.观:

观看。

  35.自:

从。

  36.是:

此。

  37.以......为意:

把...作为(当做)诗的内容。

  38.秀才:

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

指定。

  40.作:

写。

  41.立:

立刻。

  42.就:

完成。

  43.立就:

立刻完成。

  44.其:

代指这首诗。

  45.文:

文采。

  46.理:

道理。

  47.皆:

都。

  48.可:

值得。

  49.观:

观赏。

  50.者:

……的地方(方面)。

  51.邑(yì)人:

同(乡)县的人。

  52.奇:

对……感到惊奇(奇怪)。

(意动用法)

  53.之:

代指仲永的才华。

  54.稍稍:

渐渐。

  55.宾客:

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名词作动词)

  56.其:

他的,代仲永的。

  57.或:

有的人。

  58.以:

用。

  59.乞(qǐ):

求取。

 

  60.之:

它,代仲(zhòng)永的诗。

  61.利其然:

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利,认为……有利可图。

其,这样;然,这样。

  62.日:

每天。

  63.扳(pān):

通“攀”,拉扯,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64.环:

四处,到处。

  65.谒(yè):

拜访。

环谒:

四处拜访

  66.使:

让。

  67.余:

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

听说,听闻。

  69.之:

代词,代这件事。

  70.明道:

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1.从:

跟随。

  72.先人:

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3.还:

返回。

  74.于:

在。

  75.令:

让。

  76.作:

写。

  77.称:

相当,相称。

  78.前时之闻:

以前的名声。

时,时候。

之,的。

闻,传闻。

  79.自:

从。

  80.复:

又,再。

  81.问:

询问。

  82.焉:

指方仲永的情况。

  83.泯(mǐn)然众人矣:

这里指仲永的奇特之处消失净尽,为普通人。

泯然,消失的样子。

众人,普通人。

矣,语气词。

  84.王子:

王安石的自称

  85.通悟:

通达聪慧。

  86.受:

承受。

  87.不至:

没有达到。

  88.彼其:

他。

  89.且:

尚且。

  90.固:

本来。

  91.得:

能够。

  92.卒(zú):

最终。

  93.夫:

读“fú”。

发音词,无实在意义,强调疑问语气。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写字的工具(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的人家借来给他。

(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了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学识优秀的士人观赏。

从此,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乡的人对他的才华感到惊奇,渐渐地用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讨取仲永的诗。

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于是)每天强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闻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符合。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

“他的才能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方仲永的三个阶段

  ①童年:

才思敏捷,天资非凡——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

  ②少年:

才能衰退,大不如前——不能称前时之闻。

 

  ③青年:

才思平庸,与众无异——泯然众人矣。

方仲永生平

  方仲永(约1020—1040年后),北宋时江西金溪人,世代耕田为生,幼年天资过人,成人后因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而泯为众人。

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

“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通,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

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读后有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

恐怕还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

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

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

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

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

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

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

古人说:

“业精于勤”。

勤学是成功之母。

勤能补拙。

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

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

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

”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

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

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

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

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

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

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整体把握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

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

引人深思。

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作者为什么“伤”仲永?

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

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

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

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这样写的用意:

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

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

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

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

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

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

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4.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作者认为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

(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讲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达方式上有什么特点?

  1.2段叙述,3段议论

补充注释

  1.收族:

《仪礼·丧服》郑玄注:

“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

“‘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

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

“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

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

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附录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独,不译。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还自扬州:

从。

  然

  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通“攀”,牵,引。

  材:

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

古义:

“自是”组合意为“从此”。

今义:

判断动词)

  或以钱币乞之(或:

古义:

不定代词,有的。

今义:

或许,或者。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

古义:

文采和道理。

今义:

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稍稍宾客其父(稍稍:

古义:

渐渐。

今义:

稍微。

  泯然众人矣(众人:

古义:

平常人。

今义:

许多人,大家。

  从先人还家(先人:

古义:

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今义:

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把……当作宾客”的意思

  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宾客:

  1.稍稍宾客其父(动词,以宾客之礼相待)

  2.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名词,客人)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

(胜过) (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

(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4.通假字

  ①“扳”通“攀”

  ②“材”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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