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见证取样计划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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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见证取样计划范本
XX块基础设施配套
纬五路东延建设工程
见证取样计划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二○一六年十二月
低丘缓坡黄家区块基础设施配套
纬五路东延建设工程工程见证取样计划
为贯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技术特点特制定本见证取样计划,用以本工程见证取样试验工作的指导.
1.见证取样的范围:
凡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均应做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和材料都应做见证取样),以保证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2.见证取样规则、方法:
2.1见证人员按规定备案并通知有关单位;
2.2见证取样数量为30%;
2.3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将见证人所作记录归档;
2.4对试件要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数量及有见证人签名;
2.5检测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件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2.6应有定期试验结果的比对资料,为抽样试块与质量控制试块的评定结果的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下试块、试件、材料必须做见证取样.
3.以下市政工程材料必须做见证取样
3.1沟槽开挖及井室回填的素土、砂砾石;
3.2井室所用的水泥、砖块、钢筋、砂、碎石;
3.3井室砌筑的砂浆试块;
3.4钢筋混凝土盖板、井室混凝土试块;
3.5结构层的水泥稳定土;
3.6路面沥青混凝土;
3.7电工套管、电线电缆、UPVC波纹管、人行道砖等其他国家规定必须送检复试的材料.
4.见证取样的材料、试块及要求
4.1素土、砂砾石的取样:
①依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规定:
路基压实度每1000米2、每压实层抽检3点;基层压实度每1000米2,每压实层抽检一点;沥青面层压实度每1000米2测一点.
②依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第4.6.3条规定:
条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铺筑1000米2,应取样一次,每次取样至少应做两组测试;回填材料条件变化或来源变化时,应分别取样检测.管道基础每100米,每层每侧抽检一组(每组三点);管道两侧、管顶以上500米米两井之间,每层每侧抽检一组(每组三点).
4.2水泥、砖、钢筋、砂、碎石的取样:
4.2.1水泥
4.2.1.1袋装水泥
A、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B、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千克的水泥作为试样.
4.2.2砖
4.2.2.烧结普通砖: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验.每3.5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抗压强度试样一组10块.
4.2.3钢筋原材料及焊接连接件取样要求
4.2.3.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截取,不少于50厘米.
直条钢筋:
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盘条钢筋:
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冷轧带肋钢筋:
圆盘或逐困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B650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4.2.4粗砂:
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米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米3或600t也按一批计.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千克).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2千克,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4.2.5碎石或卵石:
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米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米3或600t也按也按一验收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一组试样40千克或80千克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5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40千克,然后缩分到40千克或80千克送试.
4.2.6砌体工程砂浆的取样: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设计只应制作一组(一组为6个试件)标准养护试件;不超过250米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4.2.7混凝土的取样:
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米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米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米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商品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并应在混凝土送到交货地点后在20米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米in内完成;
a.一般在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米in;
b.每100米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米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米3时,每200米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防水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米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4.2.8结构层的水泥稳定土的取样:
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土应选用粗粒土、中粒土.混合料配合比应符合要求,计量准确,含水量符合施工要求.
5、本工程道路、排水、桥梁除主材外的其他试验取样频率
工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频率
检测方法
检测依据
路基
土方路基
压实度
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JTG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60-200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
弯沉仪检测
JTGE60-200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路肩
压实度
每100米,每测各抽检一点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同土方路基
换填土处理软土路基
压实度
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同土方路基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
弯沉仪检测
JTGE60-2008
砂垫层处理软土路基
压实度
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灌砂法
同土方路基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
弯沉仪检测
JTGE60-2008
水泥稳定土类
水泥剂量
每拌合作业段检验不少于1次,并不小于1000㎡
现场取样试验
由委托试验室人员取样
7d无侧限抗压强度
每2000㎡抽检1组﹙6块﹚
现场取样试验
JTG057-1994
压实度
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1点
灌砂法或灌水法
同土方路基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测1点
弯沉仪检测
JTGE60-2008
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
压实度
每1000㎡抽检1点
灌砂法或灌水法
同土方路基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测1点
弯沉仪检测
JTGE60-2008
沥青混合料面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压实度
每1000㎡抽检1点
查试验记录
JTGE60-2008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测1点
弯沉仪检测
JTGE60-2008
厚度
每1000㎡抽检1点
钻孔或刨挖,用钢尺量
人行道面层
料石铺砌人行道面层
压实度
每100米查2点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同土方路基
砂浆强度
同一配合比,每1000㎡1组,不足1000㎡取1组
查试验报告
JGJ/T70-2009
附属构筑物
路缘石
砂浆强度
同一配比,每50米3制作1组
查强度试验报告
JGJ/T70-2009
6、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6.1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中有关取样送检比例,编写见证取样和送件计划,报建设单位和质监单位,并送施工单位.
6.2在材料见证取样前,施工单位应提交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钢筋必须提供质保单和出厂检测报告,监理人员在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无误后,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进行见证取样,取样应有代表性.
6.3材料取样后监理人员应及时封志,封志应采用统一监理制的产品.
6.4试件应站监理人员要求随机抽取,见证制作过程并及时标识.试件送样前由监理人员进行封志.
6.5材料与试件送样前由监理人员在送检单上签字认可,试验室收样后一份返回监理单位备案.试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试验结果告之监理单位.
6.6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试验不合格或未及时提供试验结果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7、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人员职责
见证员职责:
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等程序,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若发现施工单位有违规操作现象,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节严重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采取有关的措施.
8、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记录填写要求
见证人员在见证和送检完毕后及时填写记录.记录可按单位工程及见证内容分类填写,试验结果出来后应及时填写.记录应采用蓝黑墨水收发书写,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字迹端正.
9、本工程建设单位将采取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手段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积极配合,并要求施工单位给予配合.
附件:
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
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
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不得攀登脚手架。
5.7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五、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桥梁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安全预防等大事来工作。
要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
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同进,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要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1.2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1.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1.4不得攀爬脚手架。
1.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1.6作业层上部周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安全网。
1.7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与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2.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挽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尺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2出现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
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2.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者,不要盲目搬动伤者。
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的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固定方法:
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子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2.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底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2.5.1一般伤口的止血法:
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5.2加压包扎止血法:
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件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2.5.3止血带止血法:
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
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纱布棉垫。
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2.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
同是真实性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六、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的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转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要求
1.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1.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1.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1.4边长小于或等于250㎜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1.5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堆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1.6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1.7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上岗证人员进行绑码,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1.8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专职安全人员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1.9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发生物体打击的应急预案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挽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认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尺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2出现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七、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
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得极易发生的。
所以,施工中做好好感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椐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1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
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1.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1.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1.4根椐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1.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