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模拟题及答案法治建设进行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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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模拟题及答案法治建设进行时

2019公务员申论模拟题及答案:

法治建设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公务员申论模拟题及答案:

法治建设进行时,希望大家能自己现在做一做题,再看参考答案!

  2019公务员申论模拟题及答案:

法治建设进行时  给定资料:

  1.“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热度持续高涨。

从执政行政到日常生活,从经济活动到社会民生,法律的作用日益凸显,法律的力量越发强大。

  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定以“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为宗旨,对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工作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有助于促使办案人员严格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

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为办理刑事案件提供更加明确规范的根据指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不仅明确了“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亦体现了法治中国的价值追求。

依法治国,其根本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的权利,增进人民福祉。

从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到劳教制度终结,法治要让每个个体感受到安全和幸福,无论贫富贵贱、地位高低,都能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2.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在淘宝网站吸纳卖家互刷好评或者虚假交易,以此欺骗淘宝买家……2017年6月20日上午,刷单组织者李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法院当庭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起案件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可以说,此案改写了打击刷单炒信行为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处罚的历史。

李某因刷单炒信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事例,可以对其他刷单炒信组织者产生强大的震慑与警示作用,更是对诚信社会的有力维护,具有法治样本意义。

该案宣判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有人点赞,也有人提出疑问。

  网友A:

在炒信江湖,新开张的小铺能“刷”成百年老字号;真假莫辨的“爆款”,很容易让具有从众心理的消费者跟风上当。

长此以往,市场信用就被玩坏了,诚信经营的商家也会遭遇无处不在的信用风险。

如今“刷单入刑”,严厉打击了网络虚假交易,挤出行业虚假水分,还原数据真实性,有利于网络行业摆脱刷单困扰,将注意力集中到正常的市场竞争上来。

  网友B:

电商与炒信者之间的猫鼠游戏,消费者不能靠胜负来自求多福。

眼下,“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案”起码是个很好的判例示范,尽管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以法治理性纠偏权责症结,主动作为总好过等立法转身。

让市场交易更干净一些,让网络消费更可信一些,法治中国当能给消费者这份信心与底气。

  网友C:

这一次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及电商平台在法律框架内“追杀”刷单组织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有利于净化网购环境。

只是我们还应该思考:

电商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反衬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如何弥补这种滞后性?

比如,刷单炒信虽然人人喊打,但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尚无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

如何确保法律法规与电商的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当是亟待着手解决的问题。

  网友D:

“刷单入刑”虽有示范效应,但并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目前只是地方司法以构成非法经营罪自行裁决,有必要将“刷单入刑”纳入法律,或者由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提升法律位阶,提高法律效力。

  网友E:

余杭区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非常精准,一些商户将刷单作为核心盈利模式,严重危害了市场管理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也侵害了企业的公平竞争权。

处罚升级的转变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实现了三升三降,即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甚至归零违法收益;提升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提升守信收益,降低失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

  网友F:

全国首例“刷单入刑”的出现,将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但问题在于,全国从事刷单炒信的网站、群组那么多,其中不少还是“钉子户”,对其如何处理才能彰显法律公平正义,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

再者,刷单炒信组织者被“严打”,进行具体操作的“刷手”和购买相关服务者该如何处置,也是必须明确的一件大事。

  3.庭审直播热闹非凡,执法直播也紧追不下。

2016年以来,天津、深圳、青岛、南京、潍坊等地的执法部门,均试图通过网络直播,公开监督执法过程,积极搭建“阳光法治平台”。

2016年6月1日,河南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

在执法队员执法的同时,还有2名工作人员各拿一部手机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制,同时通过移动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并用文字进行注解,告诉网友执法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发生的一切。

面对曝光,有商贩称不好意思,将改正行为。

  直播执法将执法过程曝光在阳光之下,是我国提升法治文明和推进民主进程的成果。

一方面,直播执法有利于充分满足受众知情权,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民众及时“知情”、客观“知情”和充分“知情”,从而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另一方面,直播执法能帮助执法部门在违法事件处置中更好地进行社会动员,引导社会舆论,争取民众对事件处置的支持,从而顺利处置事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直播执法,可能会衍生一些不可预知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会给违法事件处置带来不利影响。

  在直播执法中,执法者掌握镜头的主动权,选择性的报道就成为民众避不开的质疑话题。

民众会认为需要曝光的执法不直播,觉得就是演戏骗人的执法却直播了,容易滋生负面情绪。

如何让执法直播迎合民众需要,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此外,执法者在语言、行为上早于被执法者做好了直播准备,而被执法者,比如违法商户会略显被动,容易引发现场不可预知的突发状况,甚至导致流血冲突事件。

因此,直播行动开始时,如不告知商户,容易引起执法过程中的质疑和不安,如提前告知了,又很难保证执法效果。

加之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控制能力不高,容易引发执法现场的失控。

  还有一些问题,比如直播议题设置不当,将使执法权威受损;一些执法手段的公开展示,可能会使得试图违法者的反侦察能力增强;如何更好地保护被执法者的肖像权与隐私权,也是直播过程面临的难题;事先设卡执法可能涉及保密行动,如果因直播而泄露了执法时间、地点等信息,无疑会打草惊蛇,并最终影响执法目标的实现。

  执法直播目前并无全国统一性法律规范。

因为缺少政府的统一推手,很可能面临的情形是,直播还是不直播,是具体执法者的事。

直播是给民众监督的权利,不直播是执法部门给自己留的偷懒间隙。

如果要想让执法直播像庭审直播一样持续下去,就不能只是执法者的秀场,而是要让执法者深入民众、了解民众呼声后应声直播,并通过直播形式引导民众走向深入思考。

否则,直播就将逐渐丧失吸引力。

  直播的执法过程可能是秀,但是执法结果绝对不能是秀,而是实在的法律运用。

仅仅看见直播执法过程还不够,还要有执法结果跟踪报道,这应该是民众最想通过执法直播看见的“真相”。

这样,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长此以往,就有可能让直播执法既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能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起到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带给人们更多的法治理念和深刻思考。

  4.在“厚德务实、敢为人先”的精神引领下,D市将“厚德载物、阳光法治”理念贯穿于推进依法治市始终,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不断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服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汛期来临之前,D市L县金山镇家和社区居民林义桃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每年汛期西街街面上的危房总让人担心,这几间危房既有公房也有民房,公房的拆除倒是没问题,但住在民房里的杨大爷不让拆,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社区。

  作为家和社区的议事代表,林义桃联合其他代表主动承担起了对杨大爷的思想工作,“杨大爷,每天从这条巷子来来往往的还有别的人家,如果哪天房子倒塌了,要出大问题。

”经过乡亲邻里的几次劝说,杨大爷终于同意拆除危房。

  家和社区议事代表的产生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5~20户按宗族、院落等自愿结成一个单元,联名推荐1名自己的议事代表,是为“定向产生”;议事代表对推选他的村民负责,定向收集意见、参与议事决策、反馈议事结果,是为“定向联系”。

  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的实行让“笼统代表”变为了“具体代表”,让“替民作主”变为了“村民自主”,真正实现了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目前,L县已在全县127个村(社区)全面推行该项制度,构建了“支部领导、定向代表、议行合一”的基层依法治理组织体系。

议事制度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依法治理良好氛围,这一理念也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在D市推广。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D市围绕依法治权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建立三项清单规范用权、公开行权、主动还权、全面督权。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公布市本级现有行政权力6444项;建立行政责任清单,对现有的107项行政审批大项、595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小项梳理相应的责任清单,做到权责统一;建立行政效能清单,通过常态化监管、行政效能监察、网络监督、党风行风监督4种方式加强政务服务监督。

  如果说三项清单能够推动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那么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则让权力置身于全社会的监督中。

  D市“阳光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构建网上阳光“晒台”,将权力事项清单、公务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自由裁量标准、办件要求及样本、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服务指南等进行晒权亮权,用阳光“消毒去霉”。

  为了进一步培育领导干部和管理层的法治思维,D市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法律顾问团,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都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全市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

顾问团既能以法治理论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又能站在全省最优的高度上提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2月讲道路交通安全,3月讲消费者权益保障法,4月讲劳动合同法,5月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6月讲防洪法,7月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L县金山镇家和社区有一支居民法治宣讲团,主讲人几乎全部是社区热心居民,每次宣讲都坐满了人,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既受欢迎又能达到普法效果。

  由103人组建的D市依法治市法治宣讲团,已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30余次;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相关法律顾问组建了两类法律服务小分队136支,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10余次,接待法律咨询64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5万余份。

  除此之外,D市在全市掀起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全城普法行动。

  D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事故处理中组织当事双方“学法律、讲责任”,提供个性化法律咨询服务;以视频播放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例,潜移默化提升驾驶员群体法律意识;通过音乐交通台、交警短信及微博等渠道开展普法教育。

  D市法院、各县(市、区)法院、D市监狱、D市强制戒毒所等被命名为D市市级法制教育基地。

D市法院加大社区巡回法庭建设、社区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中心三大普法载体,并推进司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阳光审判达到普法效果。

  5.2017年5月,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

法庭采用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庭审实况,成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又一案例。

  2017年3月,于欢案进入公众视野,由于信息报道不够充分,事件迅速引起巨大争议,以至于有人说“评论太多了,事实不够用了”。

的确,缺乏事实支撑的舆论轰鸣,只能让原本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变得模糊起来,让真真假假的说法乃至猜测满天飞。

而查明事实真相,法庭庭审才是最好的平台。

随着二审法庭调查的深入,于欢案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有些细节第一次为公众知悉,此前各种缺乏凭据的猜测得以平息,评论者的情绪也趋向客观、理性。

  事实上,于欢案“第二季”的全程微博直播,是近年来一系列热点案件司法公开的延续。

对包括于欢案在内的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司法机关一直以审慎的态度予以对待,通过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体现了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

从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到康菲溢油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侵害名誉权案等,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热点案件的公开审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

  在司法领域,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稳压器。

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可以消弭各种误解和猜忌。

于欢案的公开二审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通过全程公开,打消了公众对“暗箱操作”的忧虑,使一些偏离正轨的公众舆论回归理性。

同时,把案件放在社会聚光灯下,也是司法担当的体现:

案件办得对,就是一次普法教育;案件办错了,则是一次改正错误、重拾公正的良机。

近年来,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错案件的再审改判,特别是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不仅还了当事人及其家人一个公道,而且传递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

  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是司法机关回应社会关注的正确方式。

面对汹涌舆情,司法机关既不能充耳不闻、漠不关心,也不能为其左右、人云亦云。

如何做到公开和公正?

离不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以审判为中心,是现代社会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这就要求,审判案件要以庭审为中心,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让法庭而不是舆论场,成为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最终阶段和关键环节。

通过这一改革,坚持实事求是,坚守法治定力,重视舆论而不为舆论干扰,才能真正维护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司法机关尤其是手握法槌的法官来说,是一项崇高的要求。

其中不仅有法律和程序的要求,也有情理要求和人心诉求。

从包括于欢案在内的个案做起,通过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推动全社会的法治信仰、维护司法权威,应该是司法机关的使命。

而社会公众也不妨多一点法治的“过程意识”,通过包括于欢案在内的司法“公开课”,培养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养,进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6.马克思·韦伯认为:

“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事业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

”法治是源于人类对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命运的一种制度安排,“以人为本”则是深藏在它背后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命运的最高精神力量。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在法治层面,就是充分尊重和体现人的价值,为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从终极意义上讲,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法治实现关照人自身,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的目标。

可以说,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

只有体现人民幸福、人自身得到全面发展的发展观才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如果没有“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对法治的支撑,法治就只会是空洞的口号,而失去实际意义,甚至可能导致“恶法之治”。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涉及法治建设方方面面,贯穿法治建设的始终,是依法治国的真正本质和核心。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依法治国开启了新的征程。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其中,则让法治充满了人情的温暖。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如此充满“人情味儿”的法治化进程中,每一名中国公民都能够获得更周全的保护、更平等的机会,法治中国之路将越走越宽,越走越光明。

  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2”中,“刷单入刑”一案引起广泛讨论,请你对网友们的意见进行梳理,概括他们点赞和质疑的主要理由。

(10分)  要求:

概括全面、准确、简明。

不超过250字。

  二、“给定资料3”讲述了直播执法成为搭建“阳光法治平台”的重要推手,请就这一执法方式谈谈你的看法。

(15分)  要求:

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分析透彻。

不超过350字。

  三、为了推进依法治市,D市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探索。

假如你是D市市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要向其他市介绍经验,请根据给定资料,写一篇在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稿。

(20分)  要求:

  

(1)全面准确,符合实际;  

(2)语言得体,有感染力;  (3)不超过。

  四、“给定资料5”中提到:

“在司法领域,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稳压器。

”请问应如何理解这句话?

(15分)  要求:

理解全面、准确,条理清晰。

不超过250字。

  五、马克思·韦伯认为:

“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事业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

”请根据你对这句话的理解,结合给定资料,联系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4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总字数1000~1。

  答案:

  一、“给定资料2”中,“刷单入刑”一案引起广泛讨论,请你对网友们的意见进行梳理,概括他们点赞和质疑的主要理由。

(10分)  要求:

概括全面、准确、简明。

不超过250字。

  【参考答案】  点赞的理由:

一是严厉打击了网络虚假交易,促进市场公平竞争;〔2分〕二是以法治理性纠偏权责症结,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网购环境,使消费者对网络消费更具信心和底气,同时体现了法院及电商平台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2分〕三是有利于提高违法成本、提升维权收益和守信收益。

〔2分〕  质疑的理由:

一是认为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电商的快速发展,“刷单入刑”并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2分〕二是难以彰显法律公正,刷单炒信组织者被“严打”,但未明确如何处置进行具体操作的“刷手”和购买相关服务者。

〔2分〕  二、“给定资料3”讲述了直播执法成为搭建“阳光法治平台”的重要推手,请就这一执法方式谈谈你的看法。

(15分)  要求:

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分析透彻。

不超过350字。

  【参考答案】  直播执法将执法过程曝光在阳光之下,有助于提升法治文明,推进民主进程。

〔3分〕  直播执法能够满足受众知情权,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从而争取民众对事件处置的支持,更好地进行社会动员,引导社会舆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分〕但目前直播执法发展还不成熟,容易衍生其他问题,如选择性报道容易滋生社会上的负面情绪、执法过程中易引发执法现场报道的失控、直播议题设置不当使执法权威受损、执法手段公开展示变相增强违法者的反侦察能力,且直播执法容易侵犯被执法者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3分〕  因此,政府作为直播执法的有力推手,应该制定统一的法律规范,让执法者深入民众、了解民众呼声后应声直播,并对执法结果跟踪报道,从而真正发挥直播执法的法治宣传作用,引导民众走向深入思考。

〔3分〕  三、为了推进依法治市,D市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探索。

假如你是D市市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要向其他市介绍经验,请根据给定资料,写一篇在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稿。

(20分)  要求:

  

(1)全面准确,符合实际;  

(2)语言得体,有感染力;  (3)不超过。

  【参考答案】  各位领导、同志:

  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参加这个经验交流会,下面将我市依法治市的情况向大家介绍一下:

〔2分〕  我市在“厚德务实、敢为人先”这一精神引领下,将“厚德载物、阳光法治”理念贯穿于依法治市始终,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不断完善现代治理体系。

〔3分〕  首先,创新基层治理方式。

实行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构建“支部领导、定向代表、议行合一”的基层依法治理组织体系,并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在全市推广。

〔3分〕  其次,依法治权,建清单、“晒”权力。

通过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效能清单来规范用权、公开行权、主动还权、全面督权,并构建网上阳光“晒台”,将权力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标准等进行晒权亮权,接受全社会监督。

〔3分〕  最后,全域普法,培育法治思维。

成立法律顾问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推进法治建设。

成立依法治市法治宣讲团,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全城普法行动,不断提升普法效果。

〔3分〕  以上是我市还不成熟的做法,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

〔2分〕  四、“给定资料5”中提到:

“在司法领域,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稳压器。

”请问应如何理解这句话?

(15分)  要求:

理解全面、准确,条理清晰。

不超过250字。

  【参考答案】  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是司法机关回应社会关注的正确方式。

〔3分〕一方面,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可以消弭各种误解和猜忌,使一些偏离正轨的公众舆论回归理性。

〔3分〕另一方面,把案件放在社会聚光灯下,与舆论良性互动,体现了司法机关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

〔3分〕要做到公开与公正,维护和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重视舆论而不为舆论干扰,重视情理要求和人心诉求而又不违背法律程序,通过司法公开和释法说理,培养社会公众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养,维护司法权威。

〔3分〕  五、马克思·韦伯认为:

“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事业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

”请根据你对这句话的理解,结合给定资料,联系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4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总字数1000~1。

  【参考例文】  以人为本

引领法治事业发展  马克思·韦伯认为:

“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事业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

”我国法治事业宏大繁复,法治进步“刻度”清晰可见:

从废除收容遣送到废止劳动教养,从颁布《物权法》到修订《环保法》,从庭审直播到执法直播……这些事项无不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法治人本化让法治中国更显“人情味”。

  以人为本是法治建设的灵魂。

“法治表现为制度,却生成于精神。

”以人为本是法治的精神底蕴,正是这样的精神底蕴孕育了法治的观念和思想,而法治的观念和思想又铸成了法治秩序。

一旦失去以人为本理念对法治的支撑,法治就是空洞的外壳,毫无实际意义可言,甚至可能导致“恶法之治”。

先秦法家倾向于严刑峻法,寄希望于“以刑去刑”,实现社会大治,但却无济于事。

汉代以来,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成为主流,以民为本、爱民存民之风成就了“文景之治”“开元盛世”。

由此可见,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合乎人性、讲究人道,才能真正发挥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法治建设是以人为本的制度保障。

法律确立的底线规范,是一种对人人平等的外在强制约束。

简单释义“法治”,就是“保护权利、限制权力”。

保护权利,就是保护人的权利;限制权力,就是限制权力对人的权利的伤害和侵犯,其目的还是保护人的权利。

浙江李某“刷单炒信”获刑,体现的是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山东“于欢案”由判处无期徒刑改为判处有期徒刑5年,展现的是法律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魄力。

有了法治建设作为制度后盾,人权才能得到根本保障,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真正落实。

因此,要想以人为本“不驰于空想”,需有法治建设为之“保驾护航”。

  法治建设与以人为本是协调统一的,以人为本犹如灯塔,灯熄就会迷失方向;法治建设如同堤防,堤毁就会失去底线。

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要发挥法治与人本的双向作用,让法治回归于人,服务于人,最终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在社会转型发展的今天,社会治理问题越发复杂,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方向,不断从法治建设中汲取力量,实现内在精神传承与外在行为治理的统一,推动法治人本化,我们才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凝聚共识、扫除障碍,走向社会“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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