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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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

一、社团建设2

(一)社团简介2

1、社团联合会及各类社团2

2、组织构建及其管理制度3

二、社团活动11

(一)社团活动指南11

1、社团注册程序11

3、赞助管理办法14

(二)学校品牌活动19

2009——2010年协会精品活动一览22

相关附表24

 

顾问:

张忠元范昕建张承远傅春华

梁繁荣安劬沈涛张纯洁

余小平余曙光延建明孙灵根

焦书勤

主编:

颜涛

副主编:

黎奇任强

编委:

谢智翔徐浩余泳波谢琴

张恒陈萌秦东王雯

龚娇梅简旖沫汪付琴吴江锋

谢莹莹龙亚旭李雷梦杨玉萍

 

一、社团建设

(一)社团简介

1、社团联合会及各类社团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00年9月30日,它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的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学生组织,是学生课外活动的桥梁和纽带。

社团联合会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依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组织、协调、监督校内各社团的日常活动和工作。

社团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在社团联合会登记的学生社团均为该会团体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其规定的义务。

具体组成如下:

 

目前社团联合会五类社团主要如下:

学术科技类:

中药与方剂协会、英语协会、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普通话协会、求渝文学社、国学爱好者协会、营养与养生协会、心理协会、中药之旅、二胡笛子民乐会。

文学艺术类:

书画协会、舞蹈部落、影视欣赏协会、吉他协会、读书协会、三品会、杏林社交与礼仪协会、动漫协会、民族文化协会。

体育健身类:

瑜伽协会、体育协会、轮滑社、滕翼乒协、弈林棋社、太极拳协会、台球协会、跆拳道协会、大脚部落、推拿手法协会、双节棍协会、魔方协会、骑游队。

社会实践类:

演讲与口才协会、美的协会、创业者协会、网络协会、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营销与管理协会、民间艺术协会、DIY协会、挑战者协会、摄影协会。

公益志愿类:

校红十字协会、绿十字协会、环保志愿者协会、GreenTCM。

 

2、组织构建及其管理制度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构成如下: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社团联合会四部。

社团联合会干部成员面向全校各级学生公开选拔。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执行主席1人、副主席2人,由主席主持及召开社团联合会例会。

主席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掌握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掌握各学生社团的活动动态,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并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及各学生社团。

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执行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主席团对学生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选进行提名,经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上报批准;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各类社团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各类社团选举产生一名委员,社团数目较多的类别可选举产生2-3名。

选举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织,并由该类各社团代表选举。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参与社团联合会重要事项的决策。

社团联合会四部:

社团联合会四部:

由办公室、策评部、宣传部、外联部组成。

各部(室)设部长(主任)一名、副部长(副主任)两名,干事若干。

负责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同时协助主席团及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办公室:

建立社团联合会与协会间的联系,协助协会活动审批,调度协会物资,辅助其合理利用资金。

配合主席团做好社团联合会内外的团队建设工作及社团联合会例会的召开,对社团联合会的公共物品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对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宣传部:

以扩大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在校影响力为目标,收集信息,通过不同途径为以“社团文化艺术节”为主的系列活动进行统一的前、后期宣传,负责社团联合会文体活动的场地布置。

对协会活动通讯稿进行统一上传。

力求让在校每位同学对我校丰富的社团文化有一定的了解。

外联部:

增强我校社团与外校间的联系,为我校学生搭建更广阔的锻炼平台,是联系校内外学生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司的桥梁与纽带。

代表社团联合会商洽在我校举办的各种活动,通过邀请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活动所需的部分资金,并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策评部:

完成社团联合会“社团文化艺术节”开闭幕式等活动的策划。

制定完善的考勤、评估制度,及时完成对社团联合会内部和协会举办活动的考核与评估。

组织开展我校“星级社团”的评定工作。

 

3.管理制度

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成都中医药大学社团联合会是在四川省团委及成都中医药大学团委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社团联合会的的主要任务是:

1.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校团委各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团委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提倡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2.根据社团联合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社团联合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社团联合会人员任用制度

1、社团联合会成员必须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行优良。

2、对于新进入社团联合会的人员,要经过严格选拔及挑选,由各部部长确定考察人选,并上报主席团,定为考察人员,考察期为半学期。

3、在考察期间要求被考察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没有无故缺席、缺勤现象,并且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

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将不予任用。

4.通过考察期并符合的人员经部长会议通过,由主席团审批,上报团委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5、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被考察人员将不通过该成员加入社团联合会队伍的请求。

社团联合会成员如有违纪行为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给予其相应处分,并上报团委老师进行审批。

6.副部长以上社团联合会成员因个人原因,自动辞职者,应向指导老师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

三、岗位责任制

1、建立主席团责任制。

(1)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常务会委员、社团联合会四部组成,负责决定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

(2)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

社团联合会由主席整体负责,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在进行团体决策时,主席团需要召开常务委员会进行商议。

(3)主席团成员接受所有团委老师、各校级组织、各协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的监督。

2、建立部门责任制。

(1)社团联合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

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部成员。

(2)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全力支持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并应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还应在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3)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制定本部规章制度,该制度在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范围内进行,如有抵触应立即修改,然后向办公室递交该制度。

(4)社团联合会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有品味的活动,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5)社团联合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推卸责任。

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

(6)社团联合会四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生干部,经主席团审议,并报团委批准,分别给予社团联合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主席团协商,给予除名。

(7)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报团委备案、记入学生个人简历内。

四、例会制度

为了提高开会效率,以期在较短的开会时间内达到预期的开会目的,同时整体提升社团联合会工作作风,根据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开会制度:

1、规定社团联合会例会时间:

每周日晚8:

30;地点:

百会堂1-7(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要迟到、早退者,必须提前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成员需做好表率作用。

迟到、早退、请假一律按《考核制度》予以扣除相应分数3、2、1分。

3、开会时应自觉遵守会场规律,做好会议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议论,不谈笑不吸烟,不看书报,无特殊情况不接电话,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中途随意走动或离开会场,否则均予以扣除考核分1分。

4、开会时,应集中思想,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以免遗漏要点,造成工作失误。

凡因开会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者,视情节轻重进行考核扣分5—10分。

5、与会者必须高度服从会议发言人的安排,不得随意打断发言,如有异议,须会后进行个别交流,如必须在会议中发言,则需举手示意。

严禁与会人员在会场上喧哗、吵闹,违者按考核扣分1—5分。

6、会议时与会者必须使用普通话交流,否则视情况扣除1—3分。

7、每次会议由四部轮流出一人担当会议纪律员,纪律员秉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详细真实的会议违规记录,予以评分。

纪律员如出现包庇或失职现象,则自行扣除3分。

8、关于长期会议不到及长期不问社团联合会工作、不负责者,由主席团讨论直接决定是否开除。

五、例会流程

1、会议记录员8:

30准时点到,依据考评制度扣分,记录员违规加倍。

5分钟之内结束该程序,扰乱秩序者扣除1分。

2、与会人员就坐尽量紧凑,首先由主席团做简短的上周工作总结,提出问题,总结经验,作出表扬,予以鼓励。

如有违纪严重者,主席团讨论决定是否开除。

3、接下来由四部依次进行上周工作总结、汇报下周工作计划,并提出相关问题。

4、针对突出问题,由主席主持进行讨论,主席不在由执行主席主持,以此类推。

5、任务分配,由主席把各个任务分配到各部门,各部部长会后进行细分。

分配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6、琐事处理,各部到办公室主任处报账,并处理其他琐事。

工作交代完毕的才可以谈笑、走动、接电话,但依然不能在会场吸烟,违者扣除2分。

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社团联合会的管理,提高社团联合会成员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

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

2、本考核制度实行记分量化,每学期开始每位成员拥有基础分60分。

学期末进行总结,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成员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3、加分标准:

1)向主席团以书面形式提交合理化建议或批评,合理并采用的一条加2分.

2)参加院(系)、校比赛节目的,根据成绩、影响力情况,适当加3-5分。

3)过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者分别加2分、4分。

4)获得校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者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5)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二级或三级考试的加3分。

6)对社团联合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工作积极的,酌情加3—5分

4、扣分标准:

1)按例会制度相应扣分制度扣除考评分

2)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中,因个人主观原因或不配合造成较大失误的扣2-5分。

3)社团联合会干部有损于社团联合会干部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

4、社团联合会成员实际表现中若出现上述加分标准或扣分标准中未提及之情况,可由主席团讨论批准,记相应的加分、扣分。

5、社团联合会必须按照所制定的评分细则,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全面的进行评比,努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6、每位社团联合会成员每学期要向主席团写出书面思想汇报,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后,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干事等荣誉称号。

(二)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明确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我校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理念、兴趣、目标,按照自愿的原则,为增长知识,锻炼能力,发展个人的兴趣、爱好与特长,活跃课余文化生活,自发组织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团体。

第二条为加强对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校团委成立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对全校社团工作进行规划、调研、指导、考评、监督等。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有”的发展方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引导广大学生热爱祖国,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第四条社团应紧密结合专业学习,丰富和活跃课余生活,帮助学生开阔知识视野、提升专业理论、增强实践能力,陶冶情操,增强体魄。

第五条学校积极支持社团活动,大力促进社团发展,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引导社团健康发展,学校提倡成立理论研究类、学术科技类、社会公益类、社会实践类和文体活动类社团。

第六条本校学生一般不能参加校外社团和组织跨校社团,根据实际情况确有必要的,应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交申请,经管理中心、校团委审核报送学校及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注册和注销

第七条社团的成立

(一)社团的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

2.有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确定主要负责人。

3.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范围、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4.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5.有一名以上的本校老师或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凭指导老师的鉴定意见及上述相关材料到社团联合会主席团领取《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报表》,并据实填写一式三份,办理正式申报审批手续。

(三)校级社团的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通过,报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向全校公示。

对未获准成立的社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给予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四)院级社团的成立由各学院分团委审查,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同时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备案。

第八条社团的注册

各社团应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2周内主动到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主席团领取并据实填写一式三份《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年度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与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开展活动一览表和新学年工作计划同时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进行年度注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对注册申报材料审批后予以公布。

凡逾期不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注销。

第九条社团的注销

(一)社团可自动申请注销。

(二)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可上报校团委,经批准后,责令该社团停止活动,进行整顿,情况严重者注消社团资格。

1.领导机构瘫痪,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社团活动的性质、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违反国家、学校有关规定。

3.经费管理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4.社团六个月内未开展活动,或虽有活动,但参与人数极少。

5.社团成员以社团名义举办活动时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6.成员盗用社团名义开展不正当活动。

第三章社团的管理

第十条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指导,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进行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团的成立、注册、注销的登记、备案及审查。

(二)监督、指导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对社团实施年度检查和财务监督。

(四)对社团违反本条例和校内有关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

(五)建立社团考核与奖惩机制,定期对表现优秀的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干部、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要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以记载,并列入各类评优考评条件。

第十一条社团的日常管理

(一)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社团常规性内部活动,如培训、定期例会等可自行进行。

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党团组织活动,当社团活动与校院大型活动冲突时,应以校院大型活动为主。

(二)根据需要校团委可安排协调有关社团活动。

(三)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开展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同意并上报校团委批准,禁止以任何社团为依托,宣传违法违纪思想,开展不正当活动。

(四)各社团必须做到社团事务管理公开,账目开支合理,并定期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汇报和在社团内进行经费使用公示,社团成员有权查询管理事宜及社团账目。

(五)建立社团工作档案,各社团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物资及材料等要有专人负责收集管理,按规定上交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登记造册,统一保管。

(六)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学生社团应当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七)社团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同意后,可刻制各种形式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可以使用有代表性的图章,但不得刻制印章。

(八)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社团可以出版自己的刊物,并将所出版刊物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备案。

社团刊物仅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且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管理

(一)社团负责人应由品学兼优、有较强组织能力和责任心的同学担任,由社团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

(二)社团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新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可由社团发起人临时担任,任期不能超过半年。

(三)社团负责人依据本社团章程管理社团事务,开展社团活动。

(四)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在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五)所有的社团的负责人(包括社会内部所有干部的改选)原则上由各协会推选新一任会长名单上报社团联合会,经社团联合会确定后由校团委统一任命!

并在一年任期满以后授予聘书!

如中途退让或因其他情况自动离职将不予授予。

第十三条社团的活动管理

(一)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富于开拓精神的校园理论研讨、科技、学术、公益、实践、文化、艺术、体育等发面的活动。

(二)各社团开展的全校性大型活动必须提前2周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及预算经费报告;并填写大型活动审批表,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开展活动;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将视其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

(三)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不得开展违背其宗旨和超出其活动范围的活动。

第四章社团经费

第十四条社团经费采取以自筹为主,自筹与学校支持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五条社团举办的全校性大型活动可向学校社团联合会提出经费申请,并附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和经费预算报告,经主席团审定上报校团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支持。

第十六条社团可根据自身需要收取一定会费,收取标准应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收取,会费统一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登记、代为保管,开展活动时可提出使用申请,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将视活动情况审批发放。

第十七条各社团可以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但必须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各级学生团体接受社会赞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申报审批。

第十八条社团所持各种费用及赞助物资需到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登记,并由社团指定专人负责,钱账分管,落实责任,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将不定期地对其会费及其它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一但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各社团的自筹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活动,不得私自挪用。

第二十条社团经费及物资应本着节约原则,不得用于与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章社团的奖惩

第二十一条评选上“星级社团”的协会,一年给予300元现金奖励,并且社团联合会争取为评上“星级社团”的协会提供两个优秀团员的名额。

第二十二条社团举办的品牌活动,将会得到校团委的赞助。

第二十三条“星级社团”会长有资格优先评定“社会工作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如某协会的活动举办的具有轰动效应,该协会会长此次活动将被推荐到毕业手册上。

第二十五条社团联合会例会,协会负责人出席率低于60%的,将取消该协会年终评优,评“星级社团”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活动资金申请与实际用途不相符,滥用资金的协会,取消年终评优,评“星级社团”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社团日常开展活动少,质量低,下年度需策评部重新审核方可注册。

第二十八条协会赞助资金需服从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活动中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第二十九条协会需协会社团联合会四部开展工作,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如不配合,取消年终评优,评“星级社团”的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三)成都中医药大学星级社团、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定办法

为塑造良好的社团文化,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使社团成为大学生展示才艺、增长才干、磨练意志、锻炼能力的舞台,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成为服务学生健康成才的重要阵地。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评选标准

(一)星级社团

1.社团成立一年以上,并按时注册,认真执行《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社团及社团成员无违反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

2.社团各类经费帐目清楚,支出合理,并能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财务检查。

3.社团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制度完善,社团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常规活动正常开展,活动和工作资料完备。

4.社团凝聚力强,能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在校园内有广泛和积极的影响,对繁荣校园文化、实施素质教育起积极推动作用。

(二)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1.社团工作先进个人是社团联合会、社团干部及部分表现突出的社团成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能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原则上当年无不及格科目。

4.工作踏实肯干,能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敢于创新,办事公道,有原则性,锐意进取,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较好成绩。

5.能够带领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独特创新的大型活动,在校内外有较高影响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开展。

二、评选比例

星级社团评选比例为注册社团的10%,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注册社团成员数的0.5%

三、评选程序

1.星级社团评选采取社团申报、校团委审核评定的办法进行,并将评选出的星级社团进行公示。

2.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采取个人申请、社团审核、团委评定的办法进行,并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3.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四、表彰和奖励

经学校同意后,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星级社团和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社团活动

(一)社团活动指南

1、社团注册程序

①新社团的成立需要符合社团成立的条件;

②社团申请前于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领取三份社团成立申报表以及三份建档表,并做好相关填写;

③社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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