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新合同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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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新合同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1、建设项目应具备那些条件方可进行施工招标?

1概算已经批准;

2已正式列入国家年度计划;

3土地征用工作已完成;

4有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

5建设资金、材料、设备已基本落实;

6当地规划部门已经批准。

2、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2、合同条件;

3、合同协议条款;

4、合同格式;

5、技术规范;

6、施工图纸;

参考表格: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资格审查表等

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办法、授标条件

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员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的2/3,评标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

1)综合评估法;2)最低评标价法;3)双信封评标法。

授标: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4、招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A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被批准;B工程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业主已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C建设资金已经落实;D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保证年度连续施工;E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或能满足招标(编制招标文件)的需要;另外监理单位应已选定。

5、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

A合同协议书;B中标通知书;C投标书;D合同专用条件;E合同通用条件;F技术规范;G图纸;H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I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

6违约及其处理承包商违约处理:

A承包的延误工期,必须向业主支付投标附件中约定的延期损害赔偿费;B材料设备及工程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处理是设备材料出场,不合格工程拆除重建;C承包人的严重违约,业主可向承包人发出通知,14天后可进驻现场,终止合同,对承包人的设备进行处理。

业主的违约处理A业主拖延支付正当的工程进度款;B干扰、阻挠或拒绝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支付证书所需的批准;

7工程延期、工程费用索赔的概念及主要类型。

工程延期分为:

A可原谅与不可原谅延误B可补偿延误和不可补偿延误C共同延误与不共同延误D关键延误与非关键延误。

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出延期申请,并向业主递交副本,否则不考虑,工程师也有权提醒。

索赔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导致承包人遭受额外的时间损失或费用的增加,承包人根据合同中有关条款向业主申请他认为应该得过且过到的一种费用的补偿。

分类:

A按涉及合同当事人划分;B按索赔的指向划分;C按索赔的依据划分。

8分包的审批一般分包:

A首先由承包商选择争分包商,制定工程分包合同,上报监理工程师;B承包商将选定的分包商的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财务状况以及所承担过的工程情况等详细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C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情况进行仔细审核、考察,给承包商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D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后,承包商可同分包商正式签订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一份副本,分包商可进入工地。

指定分包:

A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制定分包合同、进行招标;B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C评标、确定指定分包商;D签订分包合同;E指定分包商进入工地;

9工程变更的基本要求与范围:

对合同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或者追加或取消某一项工作。

要求:

A首先要考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展是否有利;B工程变更可以节约工程成本;C应考虑工程变更是兼顾业主、承包商或工程项目之外的第三方的利益,不能因变更而损害任何一方的正当权益;D必须保证变更工程符合本工程的技术标准;最后是工程受阻,不得不变更。

10对变更工程的估价:

A对于清单上的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项目,应据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而定或参考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或价格而定;B如合同清单没有,则应在合同的范围内使用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作为估价的基础;C监理工程师需作决定的单项造价及费率,是相对整个工程或分项工程中工程性质和数量有较大的变更,用原清单中价格已不合理或不合适时;

监理工程师也可用计日工方式估价。

10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受理条件、审批程序

1)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强调实事求是;

2)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FIDIC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

3)延期事件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图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

4)延期天数的计算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足。

11索赔的评估:

核实索赔费用的数量。

数量和费率;绝大多数索赔是不包括利润的只涉及到直接费和管理费。

只有工程变更时,才可以索赔到利润。

12争端处理与仲裁程序:

由承包商书面形式提交工程师,并将副本提交另一方。

工程师在84天内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对工程师决定不满意,业主和承包商可在决定70天内提交仲裁。

仲裁在争端提交仲裁的意向通知发出后的第56天之后开始。

13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的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限制订立的合同2越权代理、丧失代理权后进行的代理

担保的形式:

定金、保证、抵押、留置、质押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赔偿损失2)、采取补救措施3)、继续履行4)、支付违约金或没收定金等叫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的方式:

1)、协议解除2)、约定解除3)、法定解除:

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特点:

公开招标(无限竞争)1)业主有较大的选择面;2)有助于全面竞争,打破垄断与地方保护主义3)促进承包商进一步提高企业素质,提高工程质量意识4)业主招标工作量大,招投标社会成本较高

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招标)1)业主招标工作量小,也减少了评标的难度2)可降低招投标社会成本3)存在部分人为操纵因素,不利于全面竞争

15资格审查的内容:

1)、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2)、市场准入资格3)、主要施工经历4)、技术能力5)、财务状况

施工投标报价常用手法:

不平衡报价法 扩大标价法、突然降价法

16隐蔽工程检查及重新检查:

1)隐蔽工程要经过监理检查后才能覆盖;2)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对隐蔽的工程重新打开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合格,承包人可以索赔;不合格,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合同规定之外的检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做合同规定之外的检验。

合格,承包人可以索赔,不合格,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17工程变更程序1、有关方面提出变更要求或申请2、监理工程师审查,超过授权时报业主批准3、商定变更后的估价4、工程师下发变更通知5、承包人按变更通知执行变更

18延期索赔成立的条件(审批的依据)?

1、延期事件是真实的,有证据表明2、延期事件(的理由)符合合同规定3、承包人履行了正常申请手续4、延期事件发生在计划的关键线路上。

19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

(1)无合法授权的"代理"行为。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所为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20合同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1担保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l)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保证人必须具有法定资格,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3)保证人应自愿与债权人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为任何债务人担任保证人;(4)下列人不能作为合同的保证人:

①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行的转贷除外;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代为履行;代为赔偿。

22、抵押的特点:

(1)抵押为物权担保;

(2)抵押具有特定性;(3)抵押具有不可分性;(4〉抵押物在抵押期内不转移占有权。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l)质押要发生财产或财产权的移交:

抵押则不需要移交财产;

(2〉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或财产权利,不动产不能用于质押:

抵押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财产权利不能用于抵押。

23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1)留置权是他物权,而且只能成立于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上;

(2)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3)留置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物权;(4)留置权的存在是与合法占有债务人与合同相关的动产为前提的;(5)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6)留置物只能是动产。

24、定金的特征:

(1)从属性;

(2)双向性;(3)象征性;(4)予付款性;(5)违约金性。

25、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3)承诺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

26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特征

(l)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处于未确定状态。

(2)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权利人的补正行为。

(3)权利人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必须是无条件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种类:

(l)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以处分他人财产为内容的合同。

6、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3)无效合同当然无效;(4)无效合同具有履行的非必要性。

7、可撤销合同的特点:

(1)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合同:

被撤销以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必须要由撤销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

(4)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

8、履行抗辩权

所谓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享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权利,其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的权力。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的履行顺序,履行抗辩权可分为:

(l)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3)后履行抗辩权。

9、合同解除的程序及其法律规定

1、只有出现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时,才能依法行使解除权。

2、解除权人必须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3、解除权人在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

4、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5、按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必须办理。

合同的鉴证与公证1、鉴证:

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法律制度。

鉴证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鉴订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的合同鉴证处负责办理。

公证:

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法律制度。

公证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的公证处负责办理。

其管辖权归合同履行地或合同鉴订地的公证。

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基本一致,鉴证与公证均实行自愿原则。

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区别1、性质不同:

鉴证是管理行政行为:

公证是司法行政行为。

2、效力不同:

(1)证据效力不同。

公证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可予以强制执行:

鉴证则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

(2)效力范围不同。

鉴证仅在我国行政区域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则在域内域外均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分包

(一)工程分包的种类及特点

1、一般分包及特点

(1)分包人由承包人自己选择,并签订分包合同

(2)分包必须事先取得业主同意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3)只能进行部分分包(4)任何同意的分包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全部合同责任。

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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