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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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篇一:
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某某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以正向激励为主,体现业绩和报酬对等的原则,拉开差距,奖优罚劣。
4、通过绩效管理,发现员工自身优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各级管理者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有效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开发员工潜能。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正式员工。
试用期员工参见试用期考核规定。
第三条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
考核应让被考核者了解考核流程、方法、标准和结果,提高透明度,考核应客观公平地考察和评价被考核人员,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2、客观公正原则:
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管臆断和个人主观情绪因素的影响,尽量做到“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
3、严格性原则:
考核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考核程序及方法。
4、正激励原则:
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组织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注重绩效结果的应用,而不是单纯的奖罚。
5、双向沟通原则:
绩效指标的制定要做到上下沟通,考评的结果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并同时与被考评者进行绩效沟通面谈,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之处,提出今后改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考核组织
1、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用人部门共同推进。
2、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在绩效考核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各级主管均有对下属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全体员工均有服从监督考核并提出建议、申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工作权责
(一)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绩效考评工作的建设和推动部门,在公司最高管理者领导下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协调和支持各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其职能有:
1、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建立、修订和推动执行,
2、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3、负责各用人部门绩效考核标准的审核工作,并提出修订意见;
4、负责绩效管理思想的宣专、相关专业知识、工具的培训工作;
5、负责受理、调研、处理和反馈员工绩效考核申诉和异议;
6、负责对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与分析工作。
(二)用人部门
部门负责人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者,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本部门和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
职责有:
1、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政策,制定并提出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员工;
2、注重部门绩效沟通工作,做好直接下级绩效指标的分解、提取、制定工作;
3、在绩效实施过程中及时解决员工在实现绩效指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帮助或资源支持;
4、负责本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改善,做好本部门有关考核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审核和总结分析工作;
6、负责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及解释工作。
第三章绩效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周期
公司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二种。
经理及以上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课长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它人员实行月度考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的考核指月度绩效考核。
第七条考核相关人员
考核相关人员由被考核人、考核人、审核人、批准人组成。
1、被考核人即被考核的员工。
2、考核人即员工的主管,一般指课级及以上主管。
3、审核人一般包括考核人的上上级主管、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人力资源部经理。
4、批准人指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
第八条绩效指标构成
绩效考核指标由关键业绩指标、综合指标、雷区、加分项等项目构成。
根据岗位性质、重要性的不同,设置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赋予相应的权重。
具体见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一)关键业绩指标
即关键绩效指标,又称KPi,来自部门绩效指标的承接或分解及个人应该承担的岗位职责,是最能有效影响本人或部门价值创造的关键驱动因素。
KPi需要量化或标准化,方便考核。
(二)综合指标
即基本绩效指标,又称cPi,是要求个人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cPi来源于公司业务流程、员工工作职责和其他规章制度。
和KPi一样,cPi也需要量化或标准化,以方便考核。
(三)雷区
即员工不能触犯的绩效指标,一旦触犯则严重影响绩效得分,甚至否决当期绩效。
雷区内容一般是指重大品质事故和安全事故、重大渎职行为、严重违纪等内容。
(四)加分项
即可以予以加分的绩效指标。
加分项主要包括合理化建议和特殊贡献二类。
第九条绩效指标设置的原则
在设置绩效目标时,应遵守SmaRT原则,即绩效指标是具体的、可衡量的、通过努力可能实现的、可以证明和观察的、有时限性的。
——S代表具体(Specific),指绩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标,不能笼统;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a代表可实现(attainable),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R代表现实性(Realistic),指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
——T代表有时限(Timebound),注重完成绩效指标的特定期限。
第四章绩效考核实施
第十条制定员工绩效计划
1、绩效计划制定的需遵行上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即由上级主管制订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需参照公司目标、部门目标层层分解到员工个人。
2、各用人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部门目标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和下属员工充分沟通后,制定员工的绩效计划、评价标准、。
3、人力资源部提供统一的绩效考核表格模板,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审核,并在制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4、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绩效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其它人员的绩效标准由用人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评分
1、每月5-8日,各部门收集员工的绩效收据,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分。
2、每月10日前各部门需将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二条绩效指标的修订
1、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指标过高或过低,或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情况,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
部门均可提出绩效指标修订意见。
2、用人部门对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用人部门提报书面修订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生效。
3、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生效。
第十三条绩效分析
1、各部门需每季度一次对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订改进计划。
2、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公司整体的绩效考核运行和绩效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五章绩效反馈
第十四条考核反馈
绩效考核工作完成之后,各用人部门主管须对下属考核周期内的工作业绩及其工作表现进行回顾、总结评估和沟通反馈,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由员工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绩效面谈
1、根据“谁考核谁面谈”的原则,上级主管对以下两类人员必须安排绩效面谈:
①绩效考核周期内绩效评定结果为优或差的人员。
②本期绩效评定结果与上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差距较大的人员。
2、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的绩效面谈提供相应的支持,解决与协调绩效面谈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绩效申诉
1、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以实名形式书面或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绩效申诉。
2、收到员工绩效申诉后,人力资源部开展调查取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3、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数据真实性进行抽查,如果发现考核人在考核过程存在不公平行为或数据弄虚作假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绩效奖金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发放的直接依据。
员工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标准×绩效系数。
分1.01,82分1.02,83分1.03,?
?
89分1.09,以此类推。
第十八条岗位、薪资调整
连续3个月绩效得分低于60分的,予以调整岗位或降级降薪,合同期满不予以续签;连续3个月绩效得分高于90分者,工资予以增加一个薪资等级。
第十九条晋升晋级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6个月绩效得分达到90分的,予以晋升一个职位,无合适职位的,予以晋升一个职级,工资随之调整。
第二十条培训发展
连续2个月绩效得分低于60分者,需制订绩效改善计划,在下一个考核周期予以观察;连续3个月绩效分数高于90分者,可选拔进入人才梯队,予以培训深造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其它应用
考核成绩在部门前10%的员工,自动获得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比候选人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拟订:
批准:
篇二: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为同方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含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同方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主要是为同方公司总部职能部人员和分公司副总级以上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员设计(分公司副总级以下人员由分公司参照
总部形式自行考核)。
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3、兼职、特约人员
五、各类考核时间排定表
考核类别考核时间复核时间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转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调配制度执行
晋升考核按公司内部晋升制度执行
注:
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主管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人事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对年度考核评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类人员的考核。
六、考核体制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部属,部门主管复评制。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
职能。
人事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是同方公司员工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
具体权限见下表: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分公司副总级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分公司总工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企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公司总裁
职能副总级职能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职能总经理员工自评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
部门经理级主管副总经理分公司人事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部门职员直接主管评分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
技术人员技术主管评分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
注:
对于分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均是由员工先自评,再由直接主管复评,员工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两级)最后核定认可。
七、考核标准
人事考核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不同岗位的任职人,尤其是对同方这样的高科技企业。
同方在设计考核标准的核心理念是(员工)分层分类考核、客观评价过去着眼将来。
公司依据员工经营责任大小,将员工分为三个层次,总部人力资源部针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专门设
计考核标准与量表;其次,针对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点,将员工划分为管理类与技术类业务类,并专门设计考核标准与量表。
公司的考核标准主要是从经营业绩、工作态度、任职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门类的员工,其考核标准的权重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各类员工考核权重比例图:
考核项目职位类别经营管理类职能管理类技术类
业绩考核约占70%50%40%
能力考核约占15%30%30%
态度考核约占15%20%30%
员工考核总得分=业绩分+能力分+态度分
八、考核表
1、考核表按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分为经营管理类和职能管理类研发技术类三种,各类下面再细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资源部与各相关部门研究和设计统一的表格。
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的指标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评分参考表,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对考评因素和要点进行调整,但未经与人力资源部协商通过前,不能擅自调整考评结构和要素赋分。
2、年终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存于员工个人档案中,除人事决策委员会和各部门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得查阅。
九、考核评价
1、考核结果的等级评定:
全部类型的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特优”、“优秀”、
“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级,并作如下界定:
等级特优秀优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
考核总分95分以上85―95分70-84分50-69分50分以下
2、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及心理误差(晕轮效应,对比效应,平均化等),考核结果经过除权处理实行部门(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门,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优秀人数:
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5%
优秀人数:
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15%
中等人数:
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65%
有待提高人数:
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10%
急需提高人数:
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5%
注:
考核列入极优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须同时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十、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员工自评:
按照“考核权限表”,员工选择适当的考核量表进行自我评估
2、直接主管复评:
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复评。
3、间接主管复核:
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对考核结果评估,并最后认定。
补充建议:
当直接主管欲评分数与员工自评分数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档级时:
篇三: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考核目的
1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2评估和提升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和日常工作的规范管理。
第2条本考核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第3条考核对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员工。
第4条考核原则
1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2只对员工在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作出评价。
3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因光环效应、主观偏见等而产生误差。
4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合理。
5考核者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应当就考核结果进行说明解释。
第5条考核周期
1季度考核。
对员工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份的日~日,遇节假日顺延。
2年度考核。
对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年度一月份的日~日,遇节假日顺延。
3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60%+年末考核得分×40%。
第6条考核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建立企业各部门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体系。
(3)对各部门考核负责人进行岗位考核培训和辅导。
(4)定期组织实施、推进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
(5)监控、稽查各部门绩效考核的过程与结果。
(6)接受、协调处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7)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
(1)确定本部门员工的考核指标、标准及权重。
(2)协助被考核者制定个人绩效目标。
(3)考核实施过程中,与被考核者进行持续沟通,并给予必要的资源帮助和支持。
(4)记录、收集被考核者的绩效信息,为绩效评估提供事实依据。
(5)考核评价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
(6)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沟通,提出绩效改进建议,共同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第2章绩效考核内容
第7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不同的考核岗位应选取不同的指标组合和权重)。
1财务指标:
公司考核期的收入和利润目标完成情况。
2客户指标:
客户、经销商满意度及市场维护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3内部过程指标:
部门或岗位的考核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学习成长指标:
部门或岗位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情况。
第8条经理级以下员工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工作业绩:
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
从工作效率、工作任务、工作效益等方面进行衡量。
2工作能力:
员工胜任本工作所具备的各种能力。
从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一般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工作态度:
员工对工作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
从工作的认真程度、努力程度、责任心、主动性等方面进行衡量。
第9条绩效考核指标确定
1对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确定企业内各级组织、部门的整体目标。
2根据部门整体目标,确定分解到岗位的工作目标,并选取4~6个指标作为考核指标,同时根据重要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3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衡量标准或评分标准。
第3章绩效考核实施
第10条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3已应征入伍者。
4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5中途离职者。
第11条失去参加年度考核资格的人员,仍应填具考勤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明“不参加考核”字样及原因。
第12条考核者培训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考核者实施考核指导和培训,使其掌握绩效考核相关技能,熟悉考核各个环节,准确把握考核标准,掌握考核方法,克服考核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第13条考核实施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在考核期之前,向各部门考核负责人发放“××岗位绩效考核表”。
2考核期结束后的第个工作日,各部门考核负责人提交“××岗位绩效考核表”。
3考核期结束后的第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将“××岗位绩效考核表”发给被考核者本人进行确认。
4被考核者如有异议,由考核者进行再确认,确认工作必须在考核期结束后的第个工作日完成。
5考核期结束后的第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被考核者,报总经理处和财务部备份,财务部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薪金发放。
6如果需要对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案进行修订,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在下个考核周期执行。
第1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事由、动机、影响力等报请升职、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及奖励,并记入考绩记录。
1对本企业业务或技术有特殊贡献,并经采用而获显著成效的。
2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本企业重大利益或他人生命的。
3对于危害本企业产业或设备的意图,能防患于未然,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的。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程度,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记入考绩记录。
1行为不检、屡教不改或破坏纪律情节严重的。
2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导致本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3对可预见的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急救措施失当,导致本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的。
4觉察到对本企业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顾或隐匿不报,因而耽误时机致本企业遭受损失的。
第16条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结果共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五等,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a等:
85分以上,年度考绩在85分以上。
B等:
80~85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
c等:
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
d等:
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
E等:
59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60分。
第17条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依下列规定增减分数。
1记大功1次加10分,记功1次加5分,嘉奖1次加2分。
2记大过1次减10分,记过1次减5分,申诫1次减2分。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a等。
1曾受任何一种惩戒。
2迟到或早退累计扣分10分以上者。
3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4旷工1天以上者。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入a等至c等。
1在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
3旷工两日以上者。
第20条考核等级分配
a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5%,B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70%,c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20%,E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5%。
第21条考核等级分配比例为公司建议比例,不做硬性规定,但a级和E级的比例均不得超过5%。
第4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22条员工工资级别调整
1对于年度绩效考核为a级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上升一档。
2对于连续2次年度绩效考核达到B级标准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上升一档。
3对于连续3次年度绩效考核为c级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上升一档。
4对于年度绩效考核为E级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降低一档。
第23条员工岗位调整
1员工晋升。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人力资源部决定员工是否晋升的主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为a级的员工,人力资源
部根据公司当时的用人需求情况,制定员工晋升提案,并上报公司管理层。
2工作调动。
年终绩效考评为E级的员工,如果被考核者认为在别的岗位更能发挥其能力并提高工作业绩,可以考虑进行公司内部岗位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