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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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中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有关要求,落实全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全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深度贫困地区以改革理念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路子。
下面,就推进全县“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三变”
所谓“三变”改革,就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资源变资产,就是将村组集体资源资产,以及政府投资形成交由村集体管护和使用的可收益物化资产,通过股份合作形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获得收益分红。
资金变股金,就是将各级财政支持农村发展建设的资金,整合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的资金资产收益权,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获得收益分红。
农民变股东,就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等,以及自有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获得收益分红。
农村“三变”改革,是以股份合作为纽带,以特色产业为平台,以经营主体为承载,聚合要素资源发展规模经营的一种新探索,是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之后的一个重大突破。
8月23日,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镇村干部到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安顺市塘约村、六盘水盘州市对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三变”改革推动农业农村繁荣发展的显著成效,深感震撼、深受启发。
贵州六盘水市在“三变”改革中,以股份合作为纽带,无物不股、无奇不股、无事不股、无人不股,凡是能产生价值的资源资产都探索入股,民俗资源、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等都能入股,实现了农村土地、劳力等基础资源与资本、技术等先进要素深度融合,农民和经营主体抱团发展,推动了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走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科学脱贫致富之路。
目前,六盘水市96个乡镇(街道、社区)、881个行政村、31个省级农业园区实现了“三变”改革全覆盖,共有40.66万亩集体土地、14.31万亩集体林地、42.44万平米水域、167.98万亩土地经营权入股,整合财政资金7.49亿元,撬动村集体、农户、社会资本60亿元参与入股,50.14万户农户成为股东,入股受益农民达165.3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1.65万人。
贵州农村改革通过抓“三变”,唤醒了沉睡的资产,激发了创业热情,转变了农业发展方式,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壮大了集体经济,优化了乡村治理,贵州“三变”改革对我们深度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攻坚、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示范作用。
可以说,“三变”改革是统筹推进“四化同步”、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实现同步全面小康的关键举措。
第一,“三变”改革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
2019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在今年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总书记又指出: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方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是解决深度贫困的好办法。
汪洋副总理在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上也强调:
要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有效利用起来,给农民创造财富。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三变”改革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列入脱贫攻坚十大突围战之一,纳入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指标体系,要求今年抓试点,明年全省铺开。
市委、市政府把“三变”改革列入持续系统推进的脱贫攻坚五大工程,要求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打造一批典型样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工作推进。
“三变”改革是“三农”改革的大方向、大趋势,也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我们必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省市部署要求。
第二,“三变”改革是破解三农发展瓶颈的有效措施。
紫阳作为安康立地条件最差的山区农业县,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长期以来制约“三农”发展的一些短板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一是规模经营缺条件。
耕地以旱坡地为主且分散,25度以上的耕地占84%,土地质量差、收益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难度大,资源性资产开发利用价值不高,为数不多的农村集体资产基本处于“沉睡”状态,农村集体经济基本处于“空壳”状况。
二是农村发展缺人手。
每年有8万多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新生代农民不愿务农,留守老人和家庭妇女是农业生产主力,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农业粗放化农村“新三化”现象严重,农村土地撂荒等资源浪费现象较为普遍,“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突出。
三是产业发展缺主体。
主导产业特而不强、链条不长,农业组织化、市场化程度低,缺乏经济实力强和效益好的农业经营主体。
现有经营主体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粗放,企业自主创新和带动能力不强,企业、农民与市场利益链接、有效对接不够。
四是农民增收缺支撑。
相当一部分贫困户缺资金、缺项目、缺技术、缺信息,发展无门路,增收无支撑。
村级组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等方面的能力弱。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路径,就是要通过“三变”改革,推动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制度、经营制度、组织制度、治理体系等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破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激活农业发展主体,优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释放供给侧改革的新活力。
第三,“三变”改革是有效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
产业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治本之策,“三变”改革是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路径,通过将一次性财政扶贫资金转变为贫困村、贫困户在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的收益股权,推动贫困群众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产业连体、股份连心”,贫困户通过持股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人,通过流转土地得租金、参与劳动得薪金、入股分红得股金,变短期帮扶为长期资产,变输血为造血,提高农业产业扶贫效益和资产收益,激活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信心和能力。
为此,我们要紧紧抓住“三变”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把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有机连接起来,推动生产要素在产业链上的有效整合,让贫困群众有股可入、有事可做、有利可获,推进贫困难群众如期实现脱贫。
可以说,只有通过“三变”改革的强力推动,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度,解决好“平均数”与“大多数”的突出矛盾问题。
第四,“三变”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完善。
70年代末实施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以户为单位的精耕细作创造了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令世人瞩目。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潜能、作用已经充分发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它的局限性已十分明显,“分”得过多、“统”得不够的问题已经显现,以户为单位的生产,难以适应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需要,难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难以享受到金融、流通、科技等社会化大服务。
2019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讨论时指出:
“改革开放从农村破题,‘大包干是改革开放的先声。
当时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但实践的结果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三变”改革是新时期通过股份制这一市场取向的经营参与方式,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经营权及农民其他可经营性资产让渡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此来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其他经营性资产的有效利用,弥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得充分、“统”得不够的弊端,突破了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限制,通过把分散的资源、资金、农民“聚集”起来,为规模化经营提供可能,实现了农户与经营主体的双赢。
对规模经营主体而言,按照农户持有股份向其分配收益,而不需向其支付土地租金,可以在不增加农业经营成本的情况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入股农户而言,通过以承包地入股规模经营主体,并在主体内部劳动就业,使其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可以有效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实现农户与规模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三变”改革的重大意义,站在以改革思维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战略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县全面推进探出路子、作好示范。
二、务必突出重点,蹄疾步稳抓“三变”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紫阳实际,今年我们确定蒿坪镇王家河村、界岭镇斑桃村、洄水镇团堡村为省级“三变”改革试点村,高桥镇裴坝村、焕古镇东红村为市级“三变”改革试点村,其他各镇分别确定一个村级班子硬、产业基础实、经营主体强、区位条件优、村风民风正的村作为县级“三变”改革试点村,力争用一年时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县深化“三变”改革提供支撑。
县上已经制定下发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一些配套文件也将陆续制定下发。
“三变”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镇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好改革方向和原则,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稳妥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变”主要改革举措基础上,深入研究改革各领域、各举措的耦合性,使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确保试出典型样板、试出制度成果。
第一,要牢牢抓住厘清资产权属这个前提,着力聚集发展要素。
这是“三变”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一要加快清产核资。
按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集体资源资产存量、结构和使用情况,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实行动态管理。
今年年底,要全面完成试点村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二要界定产权归属。
县农林科技局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收尾工作。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产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农村资源资产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优先对“三变”改革试点村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
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三要盘清可变资产。
对农村土地、林地、资金、技术等村组集体或农民拥有的资源资产,财政资金及其投资形成的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房屋等可经营受益的物化资产,看哪些可以作为村集体或农民的股权投资入股经营主体,要逐项的清理出来,建立投资入股的可变资本台账,为资源资产变股权奠定基础。
第二,要牢牢抓住推进股权合作这个核心,着力打造股份农民。
“三变”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股权问题。
“三变”改革的内涵是“股”、关键是“变”、支撑是产业,核心是打造“股份农民”,以股权为纽带,把各种资源整合到产业平台,让农民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实现“耕者有其股”。
“三变”改革推动的合作发展,与大集体时期的农业合作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合作性质不同。
大集体时期是“一大二公”,资源资产产权均为集体所有;“三变”改革的合作是村组集体、农民个人、民营经济的多种所有制混合发展,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
二是合作方式不同。
大集体时期是行政命令下的合作,“三变”改革主要是股份合作,是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