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广告合同集合10篇.docx
《精华广告合同集合10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华广告合同集合10篇.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华广告合同集合10篇.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4/19/f1efca38-8bba-45b4-8fca-e04d60b077f8/f1efca38-8bba-45b4-8fca-e04d60b077f81.gif)
【精华】广告合同集合10篇
o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发布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发布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
3.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始发布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发布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更换画面服务一次。
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更原定的广告发布位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发布监测报告。
七、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发布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二
“广告发布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广告合同篇10委托方:
南通天宇鞋业有限公司承制方:
南通通奔驰广告甲方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作1+8鞋品吸塑灯箱门头,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制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广告牌名称:
田宇之星宾馆北阁饭店
二、设置地点:
南通市人民东路57号田宇之星宾馆北阁饭店
三、制作安装、调试、维护、吸塑字等总费用为7490元,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4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30%,工程结束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总金额的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总金额的10%,留10%的质保金于一年半后付清。
四、工程施工工期:
6个工作日。
五、该门头保修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六、其它约定:
1、乙方须按效果图施工,正面红色吸塑灯箱全部为红色亚克力进口材料,字为白色吸塑字,吸塑材料为进口原料,保修期为三年,三年内吸塑发光字保证不腿色、不变形、不起泡,亮度保证不变,字高3厘米,面高3厘米,四边采用不绣钢包边,不得低于5厘米。
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及以后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安装前必须由甲方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4、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如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5、甲方以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为验收标准。
6、保修期内如有甲方所造成的任何问题,正常情况需24小时内修复到位。
否则每晚一天扣乙方500元。
8、乙方必须按期完工,否则甲方有权按拖延时间天数扣除乙方500元/天。
9、乙方必须凭正式发票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南通天宇鞋业有限公司乙方:
南通通奔驰广告广告合同集合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