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总工会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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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总工会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荣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现将荣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的编制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荣县总工会是贯彻执行《工会法》相关工作的县级群团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领导全县工会工作,主要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教育、素质提升、民主管理、技能大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关爱工作:
筹集送温暖资金29万元,慰问困难职工群众500余人;为棚户区改造困难职工申请生活救助21.4元;央财资金10万元救助100人,省财政资金21万元救助105人;“爱心电力卡”150张;1月份向四川省困难职工基金会申请了“雪中送炭”困难职工生活救助2万、5月份申请精准扶贫帮扶资金3万元、8月申请金秋助学3万元;9月份向省总工会申请了农民工技能培训10万,培训人数100人。
2.民生目标:
一是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250人,现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率100%;二是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
县总工会筹集110.4万元,对1200名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等帮扶。
三是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任务40名,每名2000元,实际完成91名。
3.深入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
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深入开展“当好荣州主力军,同心建功十三五”为主题的各类劳动竞赛和重点工程劳动竞赛。
举办了我县第五届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了采茶、医护、建筑、公路养护等技能比赛。
全县共开展各项技能比赛40多场次,参赛人员达2500多人次。
开展了第一届“五一劳动奖”评选工作,唐勇等30名一线职工获得了“五一劳动奖章”、四川自贡驰宇盐品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获得“五一劳动奖状”,荣县人民医院妇产科等10个班组、车间获得了“工人先锋号”。
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办理了免费乘车卡。
4.全力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2017年筹集央财、省财政、省、市总工会各类资金110.4万元,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群众1200多人。
5.全力推进“两个普遍”工作。
全县新建工会单独建立9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72份,涵盖410个。
加强了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全县有695个单位健全了职代会,681个企事业单位推行了厂务、校务、院务公开工作。
6.切实发挥经审监督作用。
对27个乡镇、15个局行工会联合会进行审计,促进了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概况
荣县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荣县总工会本年收入合计430.3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荣县总工会本年支出合计430.3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30.3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0.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0.33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20万元,增长0.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20万元,增长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07万元,占9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9.4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29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4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18.82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0.72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决算数为3.65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7年决算数为3.40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2.38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决算数为1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6.03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69.08万元、津贴补贴22.82万元、奖金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生活补助129万元、奖励金60.89万元、医疗费0.91万元、住房公积金11.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万元。
公用经费94.2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6.37万元、印刷费4.7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2.45万元、邮电费2.6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19.49万元、会议费1.60万元、培训费26.8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劳务费4.18万元、工会经费12.20万元、福利费1.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开支内容包括:
无开支。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没有公务用车。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330人,共计支出1.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接待上级检查等所发生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1万元,下降6.7%。
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荣县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0万元,比2016年增加11.30万元,增长11.9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荣县总工会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荣县总工会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基层工会干部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策的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
二是帮扶资金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等政策的知晓度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基层工会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未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4.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
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15.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
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6.工资福利支出(类)伙食补助费(款):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
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l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
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34.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5.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6.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荣县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