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文件章丘市气瓶检测中心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业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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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文件章丘市气瓶检测中心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业指导
【作业文件】章丘市气瓶检测中心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业指导
作业文件目录
1.检验工艺规程
1.1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工艺规程……………………1
2.设备操作规程
2.1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5
2.2钢瓶外部除锈机操作规程………………………………16
2.3小车烘箱式静电喷涂设备操作规程……………………17
2.4液化石油气钢瓶残液回收器操作规程……………………18
2.5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装卸机操作规程……………………19
2.6液化石油气钢瓶YFL型链式焚烧炉操作规程……………20
2.7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测试机操作规程………………………21
2.8液化石油气钢瓶气密测试机操作规程………………………22
2.9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校验台操作规程………………………23
2.10YZ-1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印字机……………………………24
附录表格
1.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2.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
3.液化石油气检验焚烧工艺记录表
4.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吹扫工艺记录表
5.气瓶检验报废通知书
6.气瓶检验合格通知书
7.气瓶定期检验收发记录
8.客户投诉处理单
9.检验检测这杯检定记录
10.气瓶检验质量监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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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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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检验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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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工艺
1.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工艺规程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指导
1.概述
为统一和规范本组织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工作,制定本规定。
2.制定依据
2.1法规标准
2.1.2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1.3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1.4国家质检总局颁《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1.5GB8334《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2.1.6GB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
2.1.7GB15380《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
2.1.8GB7144《气瓶颜色标志》
2.1.9GB7512《液化石油气瓶阀》
2.1.10GB8335《气瓶专用螺纹》
2.1.11GB/T8336《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2.1.12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2.1.13GB/T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2.1.14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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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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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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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艺流程图
报废瓶处理
合格瓶入库
来瓶接收登记、编号
检验报告
资料归档
外观初检与评定
确认
印字
抽残液
确认
瓶阀连接气密试验
瓶阀修理
卸瓶阀
瓶阀试验
装瓶阀
换新阀
蒸汽吹扫或焚烧
喷涂、固化
除锈外表面清理
二次除锈
外
观
复
检
与
评
定
阀座检验
外观检验
焊缝检验
瓶体测厚
无损检测
(必要时)
卸瓶阀
确认
确认
瓶体气密试验
装瓶阀
容积测定
水压试验
确认
确认
合格瓶运行线
报废瓶运行线
返工运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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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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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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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验准备
4.1查收登记
4.1.1根据气瓶《记录和报告编号方法》逐只给予气瓶检验编号,检查、核对气瓶基本原始数据并将其登记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上。
填写时,栏目内不得留有空白(以下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的栏目均不得留有空白),栏目所指定内容没有的填写“未注”,有相应栏目内容但钢印不清的填写“不清”。
注:
“气瓶编号”为气瓶产权单位的产权编号。
4.1.2对提前送检的气瓶,查明原因。
4.1.3采用不损伤瓶体和制造铭牌的办法(如用铝牌、铜牌、胶布等)对受检瓶和制造铭牌作检验编号标记,制造铭牌与受检瓶的检验编号标记核对一致。
卸下制造铭牌后将其妥善保管。
4.1.4对以下几种气瓶,登记“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后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在“评定结论”栏目中填写“报废”和相应的报废原因。
气瓶按报废瓶处理。
4.1.4.1无制造标志的气瓶。
4.1.4.2未经政府许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
4.1.4.3没有或无法查证制造厂代号或制造厂名称以及出厂日期的气瓶。
4.1.4.4出厂日期至登记日期的年份区间超过15年的气瓶。
4.2抽取残液残气(以负压抽取残液残气为例)
4.2.1启动残液泵,使分离器压力达到-0.05MPa左右,逐只对气瓶进行抽残,将抽残枪夹紧在瓶阀出口上,拧开抽残枪及瓶阀。
将气瓶倒置抽残。
手拎气瓶试重并晃动,待感无液体时,将气瓶正置,关闭抽残枪,并松离瓶阀。
打开瓶阀,使瓶内压力为零。
4.2.2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
对正常抽完残液残气打开瓶阀使瓶内压力为零的气瓶,在“处理结果”栏目内填写“合格”,否则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不得在栏目内留有空白(以下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的栏目均不得留有空白)。
4.3拆卸瓶阀
4.3.1检查瓶阀应打开,瓶内压力应为零。
4.3.2以相近的瓶阀方身尺寸为准,分类堆放气瓶。
用更换不同尺寸夹具的办法在瓶阀机上拆卸瓶阀,尽量减少瓶阀的损伤。
4.3.3对个别瓶阀在瓶阀机上拆不下来,可将气瓶夹在专用固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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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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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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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用专用扳手卸下瓶阀。
4.3.4将瓶阀轻放在专用容器内,送去检修、试验。
4.3.5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
瓶阀阀体和锥形螺纹未损伤的气瓶,在“处理结果”栏目内填写“合格”,否则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
5.外观初检与评定
5.1逐只对气瓶进行外观初检。
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气瓶由技术负责人确认,确认不合格的按报废瓶处理。
报废瓶用记号笔在缺陷部位做好标记。
5.1.1有纵向焊缝(YSP-118型气瓶除外);
5.1.2耳片、护罩脱落或其焊缝断裂;
5.1.3主焊缝有裂纹;
5.1.4底座有影响直立的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等缺陷;
5.1.5底座有不影响直立的变形、腐蚀时,用钢直尺和高度游标卡尺测量底座支撑面与瓶底中心的间距,其数据小于下列数值的:
YSP-1.2(0.5kg)、YSP-4.7(2.0kg)、YSP-12(5.0kg)瓶<4mm;YSP-23.3(10kg)、YSP-35.5(15kg)瓶<6mm;YSP-118(50kg)瓶<8mm;
5.1.6局部或全面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
5.1.7瓶体倾斜、变形或肉眼可见容积变形。
5.1.8用弧形样板和高度游标卡尺测量封头直边纵向皱折深度,其数据>瓶体外径的0.25%的(小于等于YSP-12规格的气瓶,封头直边纵向皱折深度>瓶体外径的0.20%的)。
5.2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对不存在以上缺陷或存在非超标缺陷的气瓶,在“检验结果”的相应栏目内填写“合格”,存在超标缺陷的在相应栏目内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或定量说明的数据。
6.焚烧
6.1焚烧必须在抽残和瓶阀拆卸完成后进行。
6.2逐只倒置气瓶检查,气瓶内不得有残液。
倒置气瓶流出的残液必须用专用容器存放并随即抽回到专用的残液罐内。
6.3焚烧前逐只按进炉顺序将检验编号牌取下并按顺序放置好。
6.4焚烧炉的最高温度点用温度记录仪进行记录,其他测温点用显示
装置对其进行显示。
焚烧温度控制在600±50℃范围内,采用减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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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或减小火苗等办法控制焚烧温度。
焚烧速度控制在每小时50-60只。
焚烧后的钢瓶表面涂层疏松、焚烧均匀,呈灰白色。
6.5按出炉顺序将检验编号牌挂在气瓶上,将气瓶置放在室内空冷。
6.6对于可拆卸护罩的气瓶,将耳片与护罩用焊接的办法永久连接。
注意不得在瓶体上引弧,不得损伤瓶体。
6.7将焚烧最高温度和进瓶速度填写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的“处理结果”栏目内。
7.钢瓶外表面除锈清理(以SP—2型液化石油气瓶除锈机为例)
7.1检查除锈机各机件状态是否正常,并加足润滑油。
7.2按进瓶顺序取下检验编号牌挂在铁丝上,把瓶阀堵头拧在瓶阀座上,将气瓶送入除锈机内。
7.3按以下顺序开机:
除尘器风机→辊道电机→左抛丸器→右抛丸器(待前一台电机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后一台电机。
机内无气瓶时,禁开抛丸器。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7.4适量加入钢丸,观察抛丸器电流表示值,使其保持在10~11A范围内。
新钢丸直径大小控制在1.2~1.5mm。
添加新钢丸时应将其少量混在旧钢丸内逐步加入。
7.5正常除锈时要注意观察,机器有异常声响时要及时停机处理。
7.6从除锈机出口取下已除锈的气瓶,按序挂上检验编号牌。
7.7全部气瓶除锈结束后,按开机相反的顺序停机。
7.8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
瓶体外表露出金属光泽、未损伤瓶阀座螺纹的气瓶,在“处理结果”栏目内填写“合格”,否则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
8.外观复检与评定
8.1瓶阀座检验
8.1.1逐只目视检查瓶阀座是否有塌陷,用10倍放大镜检查瓶阀座是否有裂纹。
8.1.2逐只检查瓶阀座螺纹。
8.1.2.1用10倍放大镜检查瓶阀座螺纹,螺纹不允许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
目视检查在有效螺纹中不允许有超过3牙的缺口,且3牙及3牙以内的缺口,其长度不得超过圆周的1/6,缺口深度不得超过牙高的1/3。
8.1.2.2目视检查螺纹是否存在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
对螺纹存在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使用符合GB10873规定的丝锥修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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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后须用符合GB/T8336规定的量规检验。
检验方法:
用PZ27.8的塞规测量瓶阀座时,其瓶口面应在塞规的最上基准面和最下基准面之间。
阀座螺纹经丝锥修理后用螺纹塞规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报废。
8.1.3检验中发现不合格项和应报废的超标缺陷,由技术负责人确认,确认不合格的予以报废。
8.1.4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无缺陷或存在非超标缺陷的在“检验结果”相应栏目内填写“合格”,存在超标缺陷的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
8.2瓶体外观检验
8.2.1逐只将气瓶放置在检验架上进行瓶体外观检验。
8.2.2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受检瓶由技术负责人确认,确认不合格的
予以报废。
8.2.2.1目视检查瓶体,瓶体存在裂纹、明火烧伤、电弧损伤或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等缺陷的。
8.2.2.2用卡尺和钢直尺测量瓶体同一截面最大最小直径差,其数据>瓶体内直径的1%的(YSP-23.3、YSP-35.5瓶为3.14mm,YSP-118瓶为4mm,YSP-1.2、YSP-4.7、YSP-12瓶根据实际的瓶体内直径计算)。
8.2.2.3用卡板和千分表(或软铅和卡尺)测量瓶体的磕伤、划伤、凹坑深度,在这些缺陷旁的瓶体上测量瓶体壁厚,瓶体壁厚与缺陷深度的差值即为剩余壁厚,其数据<设计壁厚90%的。
8.2.2.4用高度游标卡尺和直尺或弧形样板测量瓶体凹陷深度和凹陷短径,凹陷深度>10mm或凹陷短径1/10的。
8.2.2.5在以上测得的深度≥6mm的凹陷内有磕伤或划伤缺陷的;或在以上测得的深度<6mm的凹陷内存在磕伤或划伤深度时,用卡板和千分表(或软铅和卡尺)测量磕伤或划伤深度,其数据>0.4mm的。
8.2.2.6用高度游标卡尺和直尺或弧形样板(或卡板和千分表)测量瓶体上孤立点腐蚀深度,在点腐蚀旁瓶体上测量瓶体壁厚,瓶体壁厚与腐蚀深度的差值即为点腐蚀处剩余壁厚,其数据<设计壁厚2/3的。
8.2.2.7用高度游标卡尺和直尺或弧形样板(或卡板和千分表)测量瓶体上线腐蚀深度,在线腐蚀旁瓶体上测量瓶体壁厚,瓶体壁厚与腐蚀深度的差值即为线腐蚀处剩余壁厚,其数据<设计壁厚90%的;对面腐蚀,目视检查找出瓶体上腐蚀最严重处,打磨后测量瓶体壁厚,所得值即为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其数据<设计壁厚9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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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用记号笔在缺陷部位做好标记。
8.2.4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无缺陷的在“检验结果”相应栏目内填写“合格”,存在非超标缺陷和超标缺陷的在相应栏目内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或定量说明的数据。
8.3焊缝检验
8.3.1逐只对气瓶进行焊缝检验。
8.3.2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受检瓶由技术负责人确认,确认不合格的予以报废。
8.3.2.1目视检查或用10倍放大镜检查焊缝及其热影响区是否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或未熔合等缺陷,存在这些缺陷的。
8.3.2.2目视检查主体焊缝或零部件焊缝在瓶体一侧是否有咬边,在
瓶体一侧有咬边的。
8.3.2.3目视检查焊缝表面是否有凹陷或不规则突变,焊缝表面有凹陷或不规则突变的。
8.3.2.4目视检查主焊缝及其两边各50mm范围内,是否有凹陷及其凹陷内是否有划痕,有凹陷或凹陷内有划痕时用高度游标卡尺和直尺或卡板和千分表测量凹陷深度和划痕深度,划痕深度>0.5mm或凹陷深度>6mm的。
8.3.3目视检查焊缝两侧是否有飞溅物,用焊缝规测量焊缝是否超高,焊缝两侧飞溅物或其他超高缺陷,可进行修磨并圆滑过渡至母材。
焊缝标准高度:
YSP-1.2、YSP-4.7、YSP-12瓶为0—2mm;YSP-23.3、YSP-35.5、YSP-118瓶为0—2.5mm。
8.3.4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无缺陷的在“检验结果”相应栏目内填写“合格”,存在非超标缺陷和超标缺陷的在相应栏目内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或定量说明的数据。
9.壁厚测定
9.1对气瓶逐只进行壁厚测定。
9.2测厚仪测量误差应不大于±0.1mm。
准备好偶合剂、砂皮等。
每次测厚前均需对测厚仪进行校准,校准合格方可进行壁厚测定。
对待测点用砂皮打磨至平滑,涂上偶合剂或在探头上沾上偶合剂进行测厚。
9.3测厚点选择
9.3.1对YSP-1.2、YSP-4.7、YSP-12、YSP-23.3、YSP-35.5型气瓶,一般情况在上下封头圆弧过渡区内各选一个测厚点,在筒体上距环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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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两侧50mm处各选一个测厚点。
(“上部一、中上部、中下部一、下部一”共4点)
9.3.2对以上气瓶腐蚀严重的情况,在上下封头圆弧过渡区内各选择二点测厚,筒体部分选择三点测厚。
(“上部一、上部二、中上部、中下部一、中下部二、下部一、下部二”共7点)
9.3.3对YSP-118型气瓶,任何情况下,在8.3.1基础上筒体下部和下封头圆弧过渡区内增测二点。
(“上部一、中上部、中下部一、中下部二、下部一、下部二”共6点)
9.4经测定气瓶瓶体剩余壁厚<设计壁厚的90%时,由技术负责人确认,确认不合格的予以报废。
9.5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按8.3各情况所指
定的测厚点在“检验结果”栏目内填写剩余壁厚数据。
10.容积测定
10.1逐只将拆去瓶阀的空瓶称重,并记录重量(空瓶重量)G0(kg)。
10.2将敞口静置一昼夜的清水向瓶内注满并静置8小时。
其间应断续的用木锤自下而上轻敲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为止。
10.3测量并记录气瓶内水温度t(℃)。
10.3确认瓶内气泡排除,瓶口液面不再下降时,将气瓶移至磅秤上称出并记录瓶与水的总重量(注水后总重量)Gt(kg)。
10.4计算气瓶容积
10.4.1按所测水温t(℃)值查标准获取每千克水体积(水容积系数)θ(L/kg)值。
10.4.2计算气瓶容积(测定容积):
V=(Gt-G0)θ(L)。
10.5气瓶容积V小于标准规定值的气瓶由技术负责人确认,确认不合格的予以报废。
容积标准值:
YSP-1.2:
1.2L
YSP-4.7:
4.7L
YSP-12:
12L
YSP-23.5:
23.5L
YSP-35.5:
35.5L
YSP-118:
118L
10.6将“空瓶重量”、“注水后总重量”、“水温度”和“测定容积”的数据填写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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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栏目内。
将“瓶内水静置时间”和“水容积系数”的数据填写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的“处理结果”栏目内。
11.水压试验(以SP—4型液化石油气瓶水压试验机为例)
11.1测量试验用水温度和环境温度。
试验用水温度不得低于5℃,试验用水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5℃。
11.2打开气源开关,待“气缸压力表”指针达到0.6MPa,按下“顶压气缸”开关。
试压头收缩到最高端后,打开电源开关。
11.3将试压气瓶依次横推入气瓶架中,插入钢棍将气瓶上封头卡住。
按下“向前”按钮,使转动装置向前转动并自动停止,如果瓶口向上的位置没有正对准试压头,则按下“停止”按钮并略微向右转动使其锁住后,再按下“向前”或“向后”按钮,或用手转动机器左侧的手轮,
调节转动装置使瓶口对准试压头。
11.4拉开“顶压气缸”开关,使试压头下伸压紧瓶口。
11.5打开“进水”、“排气”阀门,按下“水泵开”按钮,向瓶内加水。
待排气管出水没有气体夹带时按次序关闭“排气”、“进水”阀门,按下“水泵停”按钮。
11.6转动“转换”开关,使其指向“15kg瓶”或“50kg瓶”,并将试压管上的阀门打开或关闭至相应位置。
打开精密压力表阀门,按下“试压泵开”按钮,打压并观察两只“测试压力”表指针,并将两只“测试压力”表指针示值与精密压力表指针示值比较,示值不得有明显误差。
待压力缓慢升至3.2MPa,试压泵自动停止时关闭“打压”阀门,保压1分钟以上,然后缓慢打开“排气”阀门,待压力为零后关闭精密压力表阀门。
(注:
每批第一次做水压试验时需打开精密压力表阀门,比对两只“测试压力”表与精密压力表示值误差,本批以后的水压试验,精密压力表阀门将一直关闭。
)
11.7按下“顶压气缸”开关,使试压头收缩升至顶端。
11.8取出已试压的气瓶。
11.9保压期间不得出现瓶体渗漏,明显变形或压力下降现象(排除试验机水系统及瓶口泄漏原因)。
11.10如因试验装置、瓶口泄漏时可重新进行水压试验。
如试验失败时已将试验压力升至2.88MPa以上的,再次试验时试验压力为3.52MPa。
11.11将“升压速度”和“保压时间”的数据填写到“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的“处理结果”栏内;如无渗漏、无变形、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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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等情况,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的“检验结果”栏内填写“合格”,否则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
12.瓶阀检修或更换、瓶阀气密试验
12.1瓶阀检修或更换
12.1.1将瓶阀拆卸分解后清理部件污垢。
12.1.2目视检查瓶阀本体及螺纹。
瓶阀本体不允许有严重变形,密封台阶不得有缺损和毛刺,进气口螺纹有磨损的用螺纹环规检测。
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更换瓶阀。
12.1.3更换阀芯、平垫、○型圈(涂上适量黄油)。
阀杆不得明显弯曲,否则必须更换。
12.1.4组装瓶阀本体及零部件。
12.1.5阀体无影响使用的损伤、瓶阀开关灵活时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记录表”的“处理结果”栏内填写“合格”,否则填写定性说明的文字。
12.2瓶阀气密试验(以SF—2型液化石油气瓶瓶阀测试台为例)
12.2.1在瓶阀测试台的水箱内加入在水箱高位时能使瓶阀浸入水中的适量水。
12.2.2打开“总气源”阀门(其余阀门均关闭),观察“总气源”压力表指针应大于2.1MPa。
调整装置内减压阀开关,将“气缸压力”压力表指针示值调至0.63MPa。
12.2.3关闭“升降控制”阀使水位下降,在水位处于低位时,将瓶阀拧在阀座上,并关闭瓶阀,打开“测试压力”阀门调定“测试压力”,压力表指针示值为2.1MPa。
12.2.4打开“升降控制”阀使水位上升,水浸没受检瓶阀,经1分钟目视观测,不允许有泄漏。
12.2.5关闭“升降控制”阀使水位下降,在瓶阀出口处装上丝堵。
打开“升降控制”阀,使水位上升。
瓶阀浸没水中,在水下打开瓶阀,经1分钟目视检测,瓶阀在任意打开和全开状态,瓶阀不得有泄漏。
12.2.6关闭“升降控制”阀,使水位下降,关闭“测试压力”阀门,打开“卸压”阀卸压,卸压后随即将其关闭。
12.2.7卸下所有瓶阀,按合格与不合格分类放置。
整个测试过程均要注意保护好检验编号标记。
12.3填写“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在任意状态下无泄漏的阀门,在“检验结果”栏内填写“合格”,否则填写定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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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字。
13.表面喷涂烘干(以GJF-M型静电喷涂装置例)
13.1表面喷涂
13.1.1气瓶经外观检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合格后,对其进行护罩整形、浮锈清理。
将挂钩旋在气瓶瓶口上,将气瓶挂在轨道架上。
13.1.2将银灰色粉末装进供粉桶。
启动空压机,将送到喷台箱的空气压力调节在0.1-0.3MPa内。
检查喷台与静电发生器接地连接是否可靠。
13.1.3打开喷台箱边上的总电源。
检查静电发生器高压开关是否处于向下位置(关的状态)以及高压调节电位器是否调至最小,然后打开静电发生器电源(高压开关内的灯被点亮),预热1-3分钟后向上拨动
高压开关。
将枪开关(同步开关)接通不断开,顺时针旋动高压调节电位器使指针至50-80KV(千伏),输出电流为30-60μA(微安)。
可以用测电笔试验有无高压:
将测电笔接近喷枪上的放电针,观察测电笔的发光强弱,发光应较强。
注意测电笔切勿碰触放电针。
13.1.4开或关喷枪的同步开关,枪头的高压和压缩空气应能同时被关闭或送出。
13.1.5打开喷台箱边上总电源箱的风机开关。
13.1.6将轨道上的气瓶架移至喷台箱内,旋转瓶体,先喷气瓶底部,特别是底圈内侧要喷涂到位;再喷涂护罩及瓶体上部,要注意护罩与瓶体、底圈与瓶体的连接部位要喷涂到位;然后再喷涂瓶体,要注意喷涂均匀,粉末厚薄程度以能覆盖瓶体表面不露底为准。
注意:
喷枪切勿对向人体或放电针与喷台相接触,经常检查油水分离器,将积水及时排出。
13.1.7将喷好的气瓶轻轻移至箱外,并放在烘箱车上。
13.1.8一批气瓶喷涂结束后,按开机操作的相反顺序关机。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