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税收分析常用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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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收分析常用知识
第二章税收分析常用知识
第一节常用的税收统计指标
税收分析是以税收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为研究对象的认识活动。
税收分析以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为理论基础,以统计分析方法为分析工具,对通过调查、搜集税源和税收收入情况等统计资料,进行加工整理、系统、定量的分析研究,从而认识税收工作的本质和规律性,并据以对税收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为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信息。
一、常用的税收统计指标
(一)税收统计数据的类型
税收统计数据可分为:
横截面数据和时间序列数据。
横截面数据又称静态数据,它是指在同一时间相同单位的数量表现进行观察而获得的数据。
例,某省2005年的税收收入。
时间序列数据又称为动态数据,它是指在不同时间对同一总体的数量表现进行观察而获得的数据。
例,某省1994—2005年的税收收入。
(二)税收统计数据的构成
税收统计数据一般含以下五部分:
1、数据名称。
表明客观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
如“税收收入”、“GDP”等。
2、数据值。
是数据名称的结果体现。
如1000、10000等。
3、计量单位。
分为两类名数和无名数。
名数就是计量单位有具体名称。
如实物计量单位(千克、米等)、货币计量单位(元、万元、美元等)和劳动计量单位(工时、工日等)。
无名数只有抽象的名称或无名称,通常有系数、倍数、乘数、百分数等。
4、时间范围。
说明数据是时期数据还是时点数据。
5、空间范围。
给数据必要的空间限制。
如“2004年GDP2000亿元”,因为没有说明空间范围,就基本没有意义。
(三)常用的税收收入指标
税收收入指标具体包括各征收单位分税种不同时期的应征、入库、减免、提退、查补、欠税等各类税收数据。
主要来源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源监控分析软件等。
二、税收分析数据的取得与整理
(一)税收分析数据的取得
税收分析工作从搜集统计数据开始。
数据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是来自24个政府管理部门的系统外部数据
统计局:
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级以上商业企业、分类投资项目、统计直报系统数据、价格指数等涉税综合信息。
国资委:
提供行业改组改制数据、改制企业的进度情况、欠税情况、政府就改制企业实施的优惠政策及产权交易等信息。
发改委:
提供白皮书、蓝皮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和年度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政府投资项目等信息。
政研室:
提供政府制定的各类优惠政策及扶持导向等相关信息。
招商局:
提供引进先进技术的企业名单、技术内容、金额等,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合同资金、到位资金等信息。
工商局:
提供内外资开业、变更、注销工商户信息;境外企业或者是境外个人登记注册情况等信息。
质监局:
提供法人代码证相关数据、组织机构变更注销等信息。
卫生局(医保中心):
提供医保刷卡收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认定等信息。
地税局:
提供地税部门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信息,特别是国地税共管户和共管税种在地税的发票开具和纳税信息。
教育局:
提供外商联合办学、与教育储蓄相关的信息。
房地局:
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信息、房地产预售信息、房屋售卖的情况,面积、金额等信息。
公安局:
提供机动车辆注册和出入境管理信息。
农机局:
提供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注册信息。
建委:
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招投标和项目验收信息。
国土局:
提供国有土地转让、使用信息。
规划局:
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信息。
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
提供各商业银行、专业银行个人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和教育储蓄存款利息信息、从境内汇款到境外的企业名单及金额等相关信息。
电力局:
提供企业用电信息。
民政局:
提供残疾人安置就业信息。
科技局: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
专利局:
提供专利权等无型资产转让等信息。
农业局(饲料办):
提供饲料生产企业认定审批信息。
海关:
提供海关代征和出口报关等信息。
物价局:
提供限价产品价格审批信息。
二是来自系统内部6个征收管理系统的数据。
⑴重点税源和会统报表管理系统(TRS、TRAS):
由于监控口径不断变化,由500万到300万,再到200万、100万,影响了历史数据的完整性,加上地区差别和规模差别,用重点税源的税负衡量规模以下企业税负差异并不合适。
⑵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提供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海关报关单、外汇结汇水单审核比对信息和生产型企业免抵调信息。
对退税未按时申报、出口不退税产品、福利企业等免税产品出口的监控分析,需从该系统采集数据,数据应用时要注意企业海关代码、企业编码和纳税识别号的区别。
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系统
汇缴系统单独管理,数据未录入CTAIS,数据需单独采集。
⑷普通发票税控收款机开票系统
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税控收款机开票系统,汇集了普通发票的开票数据,与CTAIS系统个体户定税清册及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数据数据可以互相参考和比较。
⑸金税工程系统
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票比对、票表比对和发票审批领购信息,与CTAIS系统建立了链接,一般纳税人申报征收数据和发票信息可通过与CTAIS系统采集。
⑹综合征管系统(CTAIS):
提供全部纳税人登记认定、申报征收、发票管理、文书传递、税务稽查等综合信息,是税收分析数据采集的主要窗口,目前有多个版本,v1.1和v2.0是主要版本,特点是缺少外部信息模块、数据深度挖掘模块和数据仓库,国地税数据不能互通共享,随着金税三期工程的建设,系统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完善。
(二)税收统计数据的整理
税务统计数据资料经过调查取得后,还必须进行系统地整理。
税务统计资料的整理是根据税收分析的要求,对统计调查取得的原始统计资料进行加工和汇总,从而使其系统化和条理化,得出能够反映税收特征的综合资料。
它既是税收统计调查的继续和深化,又是统计分析的前提和基础。
1、税收统计资料整理的内容
做好税收统计资料的整理工作,应预先制定整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它是通过一套综合表式和编制说明来反映的。
税收统计资料整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统计资料的分组、汇总和统计图表的设计。
统计分组是统计资料整理的基础,统计汇总是统计资料整理的中心内容,统计图表则是统计资料整理的表现形式。
(1)统计资料的分组
这是整理工作的关键步骤,其工作内容是将全部调查资料按照一定的标志加以区分,使反映相同性质的税收活动的资料归并在同一组内,以便于对比分析,通常可按以下标志分组:
①按税种分组。
反映各个税种、税目之间的税收数额的比重和增减变化;②按地区分组。
反映各个地区之间的税收收入的分布和增减变化;③按城乡分组。
反映城乡税收收入比例的变化和增减变化;④按行业分组。
反映不同行业之间的税基、税源和税收状况;⑤按时间分组。
反映不同时期税收管理工作的发展和变化;⑥按经济类型分组。
反映不同经济类型税收收入的变化情况及其对税收的影响;⑦按重点产品分组。
反映重点税源和税收的变动情况等。
(2)税收统计资料的汇总
这是指统计资料经过科学分组后,按一定要求对统计资料进行综合归类。
汇总的形式主要有集中汇总和逐级汇总两种。
集中汇总是指组织领导统计资料整理工作的工作机构,集中全部统计资料进行汇总;逐级汇总是指在汇总过程中,充分发挥各级税务部门的作用,将已经汇总好的资料逐级上报。
(3)统计图表的设计
经过统计资料汇总,得出许多说明税收现象和过程的统计资料,并按一定的指标顺序排列在适当的表格内,或者根据统计资料汇制成图形。
运用统计表,可以使大量统计数字系统化,便于对比分析,说明问题清晰醒目;运用统计图,能将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用一种清晰扼要的形式,准确形象地表达出来。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恰当、准确地设计和运用统计图表是十分重要的。
如某地各税种税收收入进度运用图表表示如下
三、税收分析的常用工具
税收分析常用的软件有:
SAS、SPSS、ACCESS、EXCEL等,其中EXCEL使用最为普遍。
EXCEL是通过电子表格方式来进行数据录入、管理与分析的,最基本的操作对象是单元格,EXCEL常用的操作方式有快捷菜单方式,工具按钮方式和宏命令方式;另外,EXCEL还有大量的函数,为计算和分析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第二节国民经济核算基本知识
一国民经济的涵义
国民经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全部经济活动的总和,是一个纵横交错、极其复杂的网络般经济活动的有机整体。
它包括两层涵义:
一是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总和;二是指社会产品再生产——生产、分配、流通和使用的总过程。
作为前一层涵义的国民经济,是从全部经济活动的横向来观察,是由工业、农业、建筑业、商业和运输业等物质生产部门和由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生活旅游和城乡工业事业等非物质生产部门所组成,每个部门都有众多的基层单位,在再生产中发挥不同的职能作用,或生产流通,或分配使用。
工业、农业、建筑业直接从事生产、提供工农业产品和建筑产品,商业和运输业组织商品流通。
非物质生产部门则是提供各种特定的服务,如文化教育服务、卫生医疗服务、国防安全服务以及生活旅游服务等等。
作为后一层涵义的国民经济,是从全部经济活动的纵向来观察,国民经济表现为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生产、分配、流通和使用四个环节不断运行的总过程。
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必须保持平衡,发展生产,满足需要,其中最大的平衡是生产与需要的平衡,此外还有分配与流通、分配与使用、流通与使用,都需要保持相应的平衡。
二国民经济的常用分类
国民经济分类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志对构成国民经济的各类经济活动进行不同层次的类别划分。
(一)两大部类分类
马克思再生产原理,以社会产品的经济用途为标志,把全部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即从事生产资料生产的第一部类和从事消费资料生产的第二部类。
前者是为了继续实现物质资料再生产所需用的产品的生产部类,后者是用来满足个人或社会生活消费的产品的生产部类。
但在实际应用中,两大部类的划分依据是产品的具体经济用途,一种产品可能有多种用途,由于使用去向不同,可以同时归属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相应的生产也就可以归属于两大部类。
因此,在具体应用中有一定的困难。
(二)物质生产部门与非物质生产部门分类
按社会经济活动是否直接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为标志,将国民经济分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
前者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运输邮电业中为生产服务的五大部门;后者则是除五大部门之外的其它所有部门。
(三)三次产业分类
三次产业分类是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一般来说,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分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
它是世界上较为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第一产业:
农、林、牧、渔业。
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第三产业:
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它各业。
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
具体又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
流通部门。
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质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
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工业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
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
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
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
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四)行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2003年定期报表开始使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该分类是由国家统计局组织修订,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于2002年5月10日发布实施。
这次修订是在1994年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参照联合国《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进行的。
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共有门类20个,大类95个,中类396个,小类913个。
新增门类4个,大类增加3个,中类增加28个,小类增加67个。
表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结构对照表
GB/T4757—2002
GB/T4757-1994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A农、林、牧、渔业
5
18
38
A农、林、牧、渔业
5
14
16
B采矿业
6
15
33
B采掘业
7
18
53
C制造业
30
169
482
C制造业
30
172
544
D电力、燃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
7
10
D电力、燃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
7
10
E建筑业
4
7
11
E建筑业
3
8
8
F交通传输、仓储和邮电业
9
24
37
F地质堪查业、水利管理业
2
8
15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
10
14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
9
21
22
H批发和零售业
2
18
93
H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6
32
67
I住宿和餐饮业
2
7
7
I金融、保险业
2
8
11
J金融业
4
16
16
J房地产业
3
3
3
K房地产业
1
4
4
K社会服务业
9
29
36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11
27
L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3
11
17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堪查业
4
19
23
M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3
18
25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
8
18
N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2
12
12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
12
16
O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4
5
5
P教育
1
5
13
P其他行业
1
2
2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
11
17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
22
29
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
12
24
T国际组织
1
1
1
(合计)20个
95
396
913
(合计)16个
92
368
846
(五)机构部门分类
机构部门又称制度部门或财务收支部门。
机构部门分类是从取得收入和支配收入、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财务决策权的同一性进行的分类。
分类的基本单位即机构单位,是能够拥有资产、承担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它单位进行经济交易的实体。
它有四个特点:
一是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货物或资产,并因此能够在与其它机构单位进行交易时转移货物或资产的所有权;二是能作出经济决策,并能从事本身负直接法律责任的经济活动;三是能为自身的利益发生负债、承担其他义务或未来承诺、签订合同;四是具有一套包括资产负债在内的账户。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分为四个机构部门:
1.非金融企业部门
是指主要从事各种非金融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企业所构成的部门。
包括除金融服务企业以外的国有、集体、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工商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运输邮电企业以及其他各种服务企业。
2.金融机构部门
是指主要从事金融媒介活动的部门。
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
3.政府部门
是指主要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党政机关,军队、警察等,此外还包括由国家财政差额预算拨款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如医院、学校、广播电视、科研机构和一些社团组织等。
4.住户部门
包括以消费者身份出现的城乡居民以及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六)经济成分分类
我国经济成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五种类型,即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
表2经济成分分类与代码
代码
分类及构成
代码
分类及构成
1
公有经济
2
非公有经济
11
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
21
个体经济
12
集体经济
22
股份制经济
23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经济
三国民经济核算的原则
(一)市场原则
从市场出发,考虑市场过程和市场活动,以及市场的发展变化,来确定国民经济核算的范围、分类、账户划分等。
(二)所有权原则
国民经济核算把资产界定为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能够行使所有权的统计范围,负债与资产相对应,这就是简称的所有权原则。
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
它是确定国民经济核算中资产和负债范围的基本原则。
(三)三方等价原则
指生产、收入、支出三方等价原则。
最终产品的生产决定了使用,所以生产与支出是平衡的;生产出产品即创造出价值,所以价值的创造与收入的形成是平衡的。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
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各种交易的记录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定的,即交易在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或取消的时间记录。
这一原则适应于各种交易,包括同一机构部门内部的交易。
权责发生制原则意味者交易在其实际发生时记录,而不是在相应的收入与支付发生时纪录。
(五)估价原则
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各种交易、资产和负债的记录价格,遵循以下规定:
凡发生货币支付的交易,如同一机构单位内部的交易(如自制设备、自给性消费等),按市场上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或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来估价。
一般来说,货物和服务产出按生产者价格估价;大多数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如中间消耗、固定资产形成和最终消费)按购买者价格估价。
固定资产存量按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的现价估价,而不是按原购置价格估价。
四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英文名称为GDP。
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英文名称为GNP。
一个国家的常住单位从事生产创造的价值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主要分配给这个国家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非常住单位。
同时,国外生产单位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概念。
可见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生产概念,国民生产总值是一个收入概念。
国民收入总值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减去支付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
用公式表示为:
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净要素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支付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
五GDP的三种表现形式及对应的核算形式
(一)GDP的表现形态
GDP有三种表现形态:
产品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
1.从价值形态看:
GDP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价值与同期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2.从收入形态看:
GDP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活动所形成的原始收入之和。
它包括常住单位因从事生产活动而对劳动要素的支付、对政府的支付、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以及获得的盈余。
3.从产品形态看:
它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活动所形成的所有最终产品的价值之和。
所谓“最终产品”是指那些不再被用于生产过程,或虽被用于生产过程,但不会被一次性消耗或一次性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产品。
(二)GDP的核算形式
对应于GDP的三种表现形态,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
1.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的方法。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GDP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的总和,也即国民经济各行业增加值的总和。
计算公式为:
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各行业增加值=各行业总产出-各行业中间投入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2.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得收入份额来反映最终成果得一种计算方法。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各行业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各行业增加值之和构成GDP。
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去向的方法。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GDP由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以及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出口减进口后的差额)三项组成。
计算公式为: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六GDP核算的价格形式
(一)现价GDP
现价GDP就是按核算期通行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
现价国内生产总值既包含物量的变化,也包括价格的变化。
对外发布的GDP总量一般是按现价计算的。
现价生产法和收入法GDP是先计算出分行业现价增加值,然后加总得到。
各行业增加值又视资料来源情况分为直接计算部分和间接推算部分,其中对于有全面统计资料的部分如农业、规模以上工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系统内运输邮电通讯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等利用生产法或收入法直接计算增加值,对于没有全面统计资料的部分如规模以下工业、资质等级以下建筑业、系统外运输业、限额以下批零贸易餐饮业以及其他服务业在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增加值率法和物量外推法进行推算。
现价支出法GDP是先计算出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以及净出口,然后加总得到。
居民消费利用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进行推算,政府消费利用财政预算内外决算资料计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利用全社会固定投资资料调整得到,存货增加主要利用企业财务资料以及统计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得到,净出口主要利用海关货物和服务进出口以及财政上缴下拨、银行信贷、单位和居民手存现金等资料计算得到。
(二)可比价GDP
可比价GDP是以某个固定时期的价格计算的核算期国内生产总值,它剔除不同核算期价格变化的影响,反映生产活动成果的实际变动。
对外发布的GDP增长速度一般是按可比价计算的。
可比价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可比价,如我国曾实行过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可比价,目前实行的是2000年可比价。
可比价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方法:
1.价格指数缩减法:
利用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增加值得到不变价增加值。
计算公式是:
可比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以基期为100的价格指数
2.物量外推法:
利用物量指数在基期不变价价值的基础上外推核算期不变价价值的方法。
计算公式是:
核算期不变价增加值=基期不变价增加值×物量指数
3.直接计算法:
利用基期产品单位价格和核算期的产品数量直接计算不变价产值。
计算公式是:
核算期不变价价值=基期产品单位价格×核算期产品数量
可比价生产法和收入法GDP是先计算出分行业可比价增加值,然后加总得到可比价GDP。
在现行核算中,除少数行业如运输邮电业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农业采用混合法进行推算外,大多数行业如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中除运输邮电业以外的行业基本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进行推算。
可比价支出法GDP是利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分别对现价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以及净出口进行缩减得到。
第三节税收与GDP的关系
一理想的税收与经济关系描述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经济。
经济与税收之间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可以用税收弹性系数反映。
所谓税收弹性,是指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映程度。
税收弹性系数则是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用公式表示为:
税收弹性系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