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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量化考核细则1

教师岗位目标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四制”改革,规范教师聘用程序,客观公正、科学有效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工作和操行情况,实行考核工作制度化,考核结果将在年度教师聘用、评优树模、职务职称晋升、奖金分配中充分运用。

第三条 全体教职工分为三大系列:

语数英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系列、术科和学前班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系列、总务后勤人员工作考核系列。

第四条 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校委会成员和语、数、术科教研组组长、2名教师代表)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

第五条 语、数、英教师工作考核。

一、德。

(5分)

(一)考核内容

1.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模范遵守《延安市中心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安塞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意见》和学校的校规校纪。

(二)实施办法

1、扣罚积分。

凡出现下列情形者予以扣分处罚,细则中未涉及到的情形酌情扣分。

(1)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私自组织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及影像制品者扣3分,并视其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在工作时间内玩扑克、打麻将、下象棋、喝酒等违反校规校纪,每发现一次扣1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等进课堂不注重教师形象者每次扣1分。

(5)课堂坐讲(特殊情况除外)、抽烟、打电话等每次扣1分。

(6)不服从工作分配、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工作者扣2分。

2、一票否决。

凡出现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该项积分为零。

(1)违法乱纪者。

(2)生活作风败坏者。

(3)从事第二职业影响工作者。

(4)变相或搭车收费者。

(5)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者,不团结同志,出口伤人、动手打人者。

二、能。

(50分)

(一)授课工作量(5分)

计算办法:

所任课的课时÷学校平均课时×5=得分

说明:

科目系数按学校即定标准确定。

(二)教学常规管理考核(45分)

●教案(10分)

1、考核内容

(1)全册教案:

有全册教材分析、教学进度安排、学情分析、素质评价册等。

(2)单元备课:

有单元教材分析、教学目标与要求、单元重难点、课时分配等。

(3)课时备课:

按照表格式教案进行备写。

有教材分析、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板书设计、课后小结、教学反思等。

(4)教案备写规范认真,课时量足,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按时审批,每周六准时送教研组长处审批。

2、实施办法

上述1—5款,根据教研组周审批记录,教务处随机抽查、月检查、中期期末大型检查等记录,按照3︰5︰2的数量比确定教案等级。

其中A等级记8—10分、B等级记6—8分、C等级记6分以下。

●课堂教学(15分)

1、考核内容

(1)课前准备充分,无案不上课;提前1分钟到堂,按时下课。

(2)进入课堂衣着整洁、大方、精神饱满、举止端庄。

(3)酒后不进课堂、不在课堂上吸烟、不接打手机,不坐着上课。

(4)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尊重学生,杜绝上课期间将学生逐出教室。

(5)朗读、辅导、自习及所有术课,教师要坚守岗位,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学,体育课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主课教师每学期在电教室上课不少于10次,术科教师每学期在电教室上课不少于5次。

(7)科学课等要按教材要求完成各种实验,完善各种表册,学期末装订成册。

2、实施办法(考核以平时检查占30%、学生评教议教占20%、赛教成绩占50%,出现下列情况者扣除相应分值)

(1)无案上课扣5分。

(2)不按时上下课扣3分。

(3)授课不注重新的教学思想的渗透扣3分。

(4)不尊重学生,随意体罚侮辱学生扣3分。

(5)朗读、辅导,体、音、美等术科组织无序流于形式者扣5分(擅离课堂则以旷课论处)。

(6)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坐讲等扣3分。

●作业(10分)

1、各科作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一、二年级语文、数学50次,三至六年级数学各50次,三至六年级语文各45次,作文不少于8次,英语25次以上。

2、考核内容

(1)作业本的保护和作业的格式、要求等有统一规定。

(2)作业份量适当,难易适度,次数达标。

(3)作业批阅认真、及时,批阅准确无误。

(4)批阅符号清楚、明白,不出现大对号、大错号,批语清晰、简洁、明了,要有激励性。

3、实施办法

上述1—4款,由教务处根据随机检查、月检查、中期期末大型检查记录,按照3︰5︰2的数量比确定作业等级。

其中A等级记8—10分,B等级记6—7分,C等级记6分以下。

●笔记(5分)

具体包括:

政治笔记、业务笔记、听课笔记、会议笔记等。

1、考核内容

(1)认真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记好笔记。

每学年业务学习笔记记写不少于3万字,政治学习笔记记写不少于2万字,书写工整,内容新,而且有实用性。

(2)完成每学期听课任务,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有详细的过程记录和点评依据。

(3)认真记写会议笔记,书写规范、工整。

2、实施方法

上述1—3款,由教务处根据随时抽查、月检查、中期期末大型检查记录,按照3︰5︰2的数量比确定笔记等级。

其中A等级记4—5分,B等级记3—4分,C等级记3分以下。

●其它教学工作(5分。

辅导占2分、考试占2分、其他占1分)

三、勤。

(5分)

(一)考核内容

学期内出勤情况,包括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课等。

(二)实施办法

考核以德育处的记载为主。

凡出现下列情形予以扣罚。

(1)病假每天扣0.4分(因病住院不扣分)。

(2)事假每天扣0.6分(家庭遇突发事件或国家规定的事假不扣分)。

(3)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4)无故旷课一次性扣除该项全部积分。

四、绩。

(40分)

教学绩效通过优秀率、合格率和平均成绩来反映,各班均以本班学生的95%进行考核,以期末测试为准。

实施办法

(1)优秀率的含义及计算办法。

含义:

以百分计算,1-2年级语、数90分以上;三年级数学90分以上,语文、英语85分以上;4-6年级数学88分以上,语文、英语85分以上为优秀学生数。

计算办法:

班级优秀学生数×100%=优秀率

班级学生总数的95%

(2)平行班积分计算办法

总积分=班级平均成绩×25+班级优秀率×5+班级及格率×10

年级最高平均成绩年级最高优秀率年级最高及格率

第六条 学前班、术科教师工作考核。

一、德、能、勤与语、数、英教师工作考核等同。

(60分)

术科教师教案按照3︰5︰2的数量比确定教案等级,其中A等级记13—15分,B等级记11—13分,C等级记11分以下;课堂教学按照3︰5︰2的数量比确定课堂教学等级,其中A等级记18—20分,B等级记16—17分,C等级记16分以下。

二、绩(40分)

1、考核内容

(1)有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分)

(2)学生评教。

(15分)

(3)学校评教。

(20分)

2、实施办法

(1)学生评教。

以所带班级总数的50%抽取班级数,每班按照80%的学生数进行评教。

优秀者(优秀率达90%以上)得12—15分,称职者(称职率达70%以上)得8—11分,基本称职者(基本称职率达60%以上)得5—7分,不称职者(不称职率达50%以上)不得分。

(2)学校评教。

学校考评组评教为优秀者得20分,称职者得16分,基本称职者12分,不称职者不得分。

说明:

若某门术科参加县抽考,按语、数、英教师考评办法进行考核。

学前班教师考核调整为

(1)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

(2)学校评教占30分,优秀25—30分,称职20—25分,基本称职20分以下,不称职不得分。

第七条 总务后勤人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财务人员

(1)严格执行财务计划,账无差错,数据准确,做到日清月结。

(2)严格履行现金管理制度,保管好凭证、账薄、现金、印章、收据等,逐日清点无差错。

(3)厉行节约,采购物品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4)做到固定财产登记,损坏物品及时汇报、及时注销,协助后勤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

(5)按时汇总,呈报各种表册,做到准确无误。

2、后勤保管人员

(1)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固定财产登记和损坏物品汇报注销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2)严格执行教师临时借用账务登记和归还,厉行节约。

(3)保管室财物摆放有序,室内卫生整洁。

(4)做好阶段的财务管理,做好后勤服务保障。

(5)积极配合后勤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6)经常检修学校电路,排除不安全用电隐患。

3、门卫工作人员

(1)按时上下班,按时关、开大门,保护财产和师生安全,制止扰乱破坏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各种不良现象。

(2)管理车辆出入,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3)经常打扫校门口的卫生,保持门口清洁。

(4)做好后勤服务,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

(5)按时打扫综治办公室卫生,保证室内整洁、干净。

4、部室人员

(1)按时上下班,图书、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卫生整洁。

做好教学服务,提高各种教学设备使用率。

(2)做到帐、表、册、物相符,使用率高。

(3)报损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交接。

(4)室内卫生整洁。

(5)积极配合学校、班级、教师搞好借阅、使用等工作。

5、管理员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做好教师灶、学生灶的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教师灶、学生灶炊事人员对学校后勤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督促教师灶、学生灶搞好灶务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加强炊事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保管和维护,同时注意安全操作。

(5)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掌握师生对两灶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提高两灶服务质量。

6、司炉工

(1)根据学校要求按时供水。

(2)要节约用水、电、煤、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不得出现人为损坏设备的现象。

(4)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要积极配合后勤管理人员搞好其它服务性工作。

二、实施办法

1、德与勤。

与语、数、英教师工作考核等同,各占5分。

2、能与绩。

(90分)

教师依据考核内容对后勤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占60分;学校考评组民主评议占30分。

说明:

若学校未评议、测评,后勤人员按1:

2:

2的比例确定格次.

第八条 奖罚办法

一、积分奖罚办法

1、积分奖励办法

(1)教科研成果。

省、市、县刊物发表教研论文、会议交流教研成果或课题结题分别加5、4、3分,该项以最高标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

(2)县统抽考中,单科获全县小学系列前六名的班级给科任教师加14、12、10、8、6、5分。

(3)每学期出满勤者加3分。

(4)凡承担公开课任务(学校组织安排)每次加1分,承担示范课任务每次加2分。

2、积分处罚办法

(1)违反《教师法》有关规定,除依法追究责任外,最少扣2分。

(2)在教学活动中因工作不当,责任心不强,导致出现失误或错误,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最少扣3分。

(3)教师本人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致伤、致残、造成恶劣影响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最少扣5分。

(4)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期间发生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在班内、校内或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者,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扣3分。

(5)考试过程中命题、制卷失密或监考、阅卷、登分中发现违纪者最少扣5分,并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二、经济奖罚办法

(一)经济奖励办法

1、领导奖

全县小学系列综合考评中名次获同类学校前二名,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奖金为:

校长

副校长

主任

副主任

第一名

1500

1200

900

600

第二名

1200

900

600

400

2、教师(学生)奖

学期奖

(1)校级考试质量奖。

参加县统抽考的科目未达指标学校不予奖励。

a.综合奖

第一名

第二名

一、二年级

400

300

三、四、五、六年级

300

b.单项奖

计算办法

一、二年级

400×进步率

三、四、五、六年级

300×进步率

备注:

a、单项奖只适合上学期受罚班级

B、进步率=上学期期积分差-本学期积分差×100%

上学期积分差

C、综合奖一、二年级第二名与第一名的积分分差语文在1.5分或1.5分以内;数学在2分或2分以内给予奖励。

(2)对每个学期评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模范班干部、学习标兵学校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给予物质奖励。

学年奖

(1)每学年评选学校模范教师6名(术科、后勤人员不少于2人)各奖300元。

(2)每学年根据班级量化考评办法评选出4个模范班集体,奖励班主任各200元。

(3)在县上组织的统、抽考中,学校按科任教师所带课程的考试成绩排定名次(含术科),以全县名次来计算,按名次进行奖励。

计算办法为:

某年级学生全部参加考试,按县上百分比进行考评。

名次

1

2

3

4

5

6

奖金

2000

1800

1500

1200

900

600

(4)参加县统、抽考的班级单科平均分高出全县平均分1分奖60元,目标责任中的质量指标前进一个名次奖100元。

(5)课堂教学奖

课堂教学获国家、省、市、县教学能手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校级

一等奖

2000

1600

1000

500

二等奖

1500

1300

500

300

三等级

1200

1000

300

200

(6)课题研究奖

课题级别

组长

主研人员

省级

500

200

市级

400

150

县级

300

100

(二)经济处罚办法

(1)各组织学期初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做好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并交教务处存档,没有完成上述工作,处罚组织负责人50元。

(2)兴趣小组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无计划、无活动记录等),处罚该小组辅导教师50元。

教研组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处罚该教研组长50元。

值周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罚值周领导、值周组长、值周教师各50元。

(3)参加全县统、抽考中名列第9名后,学校将对科任教师进行处罚(含术科),罚金如下:

(单位:

元)

名次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罚金

50

100

150

200

240

300

400

500

1000

(4)参加县统、抽考的班级若未达到目标责任的质量指标,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1分罚30元。

后退一个名次罚50分。

(5)在学校组织的质量考核中,平行班年级单科积分在同年级的后一名者。

A、综合罚

语文英语

数学

2-3分以内

3-5分以内

5分以上

3-4分以内

4-6分以内

6分以上

一、二年级

100

120

150

100

120

150

三至六年级

80

100

120

80

100

120

B、单项罚

20%以内

20%--40%以内

40%以上

一、二年级

100

120

150

三至六年级

80

100

120

备注:

①单项罚只适合上学期受罚班级

②下降率=本学期积分差-上学期积分差×100%

上学期积分差

(7)术科教师在任课班级的学生测评中,40%以上学生对其不满意,学校要罚带课教师100元。

后勤人员在学年末的民主测评中不满意率高于40%,学校罚其100元。

(8)学校年终综合考评中居后3名,罚校长500、400、300元,副校长400、300、200元,主任350、260、150元,副主任300、200、100元。

第三章 结果应用

第九条 学期连续请假六周以上或累计七周以上者,不发任何奖金。

每学期量化考核后20名者,不得参与先进评选。

第十条 一学年内,量化考核按系列积分为前列85%者,学校优先续聘;列86%—95%之间者,为二次聘用教师,进行诫免谈话,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进。

倒列5%者,列入淘汰范围,实行末尾淘汰。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因班级基础确实太差,经校委会认可,在处罚时学校有权酌情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限属校委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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