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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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报批稿

《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报批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是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下达2016年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664号)进行制定。

项目名称为“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

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为广东开放大学等。

(二)工作过程

本标准由教育领域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而成。

按照本标准计划进度的要求,2016年6月广东开放大学组织成立了起草工作组。

在起草工作组成立之前,科研项目组已开展大量研究工作,收集了有关资料,对国内外资历框架等级标准进行了调查,同时,调查、收集、分析了国内外此类标准情况。

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正式成立起草工作组开展了标准研制工作。

根据研究成果,2016年6月完成标准草案稿。

2016年9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并发送征求意见。

共向有关省属单位、市教育局、小学、中学、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行业协会、企业等45个单位发送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同时对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验证。

2016年11月,起草工作组对征求意见返回的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处理。

按照征求意见汇总处理的结果和标准验证结果,修改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6年12月19日,广东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召开了标准审定会。

起草工作组在会上汇报了标准研制的意义、研制原则、研制过程、依据和水平以及标准内容。

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认真审查,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

会后起草工作组根据标准审定会专家审定意见,修改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三)标准起草工作组

根据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要求,广东开放大学牵头组织标准的起草工作,组建了《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起草工作组。

本标准起草工作组单位与成员如下:

广东开放大学李江张伟远李雪婵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汤贞敏李海东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漆军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刘越琪

华南理工大学刘芳

中山大学郭清顺

华南师范大学许晓艺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陈俊传

香港珠海学院段承贵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在编写格式上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二)内容主要依据欧盟资历框架等级描述DescriptorsdefininglevelsintheEurope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EQF)。

(三)本标准是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及业绩之间沟通和衔接的重要基础标准,是各级各类资历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共同参照依据,能够有效提高各级各类资历成果的可比性和转换性。

(四)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以下简称“资历框架”)的资历类型、等级划分、描述维度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各级各类教育成果及业绩的认定和使用,不适用于学前教育。

资历框架将资历分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及业绩三种类型,具体如下:

1.普通教育

以科学文化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资历框架中普通教育资历从低到高分别为:

1级:

小学

2级:

初中

3级:

高中

4级:

专科

5级:

本科或学士

6级:

研究生或学术型硕士

7级:

研究生或学术型博士

2.职业教育

让受教育者获得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教育类型。

资历框架中职业教育资历从低到高分别为:

1级:

小学

2级:

初中

3级:

中职/中技

4级:

高职

5级:

应用本科或学士

6级:

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

7级:

研究生或专业型博士

其中1级、2级是融通的,不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

3.培训及业绩

培训是指为满足学习者个人发展和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对其所进行的培养训练活动。

业绩是指在工作中取得学术、职业或其他方面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竞赛奖励等。

具体说明如下:

(1)培训及业绩对应资历框架2-7级,具体对应关系由相关转换规则予以明确。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资历框架6级、5级、4级、3级、2级。

(3)专项证书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行业证书、高级技校毕业证书等。

(4)培训证书指上述专项证书之外的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证书。

(五)规定了与本标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如包括终身教育、资历、资历框架、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业绩、知识、技能和能力等),规定了资历框架等级分7级;规定了资历框架等级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及业绩等资历成果的相关关系,规定了资历框架等级采用知识、技能、能力三个描述维度。

(六)本标准主要技术指标

资历类型:

分成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及业绩等三种类型。

资历等级:

共分7个等级,从第1级至第7级,第1级为最低级,第7级为最高级。

描述维度:

采用知识、技能、能力三个描述维度。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标准对主要技术指标开展了验证工作。

主要是通过专家会议和问卷调研的方法进行符合性验证。

验证分级进行,分别对标准1-3(基础教育)级、3(职业教育)-4级、5-7级进行了符合性验证,共召开4场专家验证会,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验证。

来自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学、小学、培训、研究等机构和汽车、水电、物流、机械、标准等行业共71位专家参加验证。

验证结果表明,1-3(基础教育)级符合占58%,基本符合占35%,不符合占7%,基本符合以上占93%;3(职业教育)-4级符合占57%,基本符合占43%,不符合占0%,基本符合以上占100%;5-7级符合占54%,基本符合占40%,不符合占4%,基本符合以上占96%。

专家们普遍认为,本标准设计科学,充分吸纳了世界各国资历框架的经验,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四、专利

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目前国内暂无此类标准。

国际上尚未发现相关标准,但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已协调制定了统一的资历框架等级描述,并形成了事实标准。

本标准参考采用了《欧盟资历框架等级描述》DescriptorsdefininglevelsintheEurope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EQF)。

本标准与欧盟资历框架等级描述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一)资历类型

资历框架中资历类型分为三种:

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及业绩。

主要依据如下:

1.学习借鉴国际经验。

主要参考欧盟、香港、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在资历架构领域中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和地区的资历类型划分方法。

2.充分考虑我国教育实际。

我国一般将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大类。

学历教育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中只列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教育类型,其他纳入培训及业绩中。

3.考虑国际接轨需要。

为便于与国际接轨,本资历框架中不出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提法,将资历成果分成三个类型:

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和业绩。

4.关注业绩。

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将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竞赛奖励、工作经验等成果纳入资历框架中。

(二)资历等级

现阶段资历框架共分7个等级,从第1级至第7级,第1级为最低级,第7级为最高级。

依据如下:

1.结合我国现行学历教育的实际情况,将初中以上学历教育划分为6级。

2.考虑到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需求,将小学纳入资历框架,设置为1级。

(三)描述维度

资历等级从知识、技能、能力三个维度进行描述。

1.学习借鉴国际经验。

参考欧盟、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资历的描述维度。

2.考虑国际接轨需要。

知识、技能、能力三维度被各国家(地区)资历框架普遍采用。

3.符合我国教育界认知习惯。

知识、技能、能力三维度是我国教育领域通用说法,比较容易理解。

六、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抵触。

本标准与现有标准、制定中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矛盾。

七、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本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的过渡期为6个月。

参 考 文 献

[1]EuropeanCommission.TheEurope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forLifelongLearning[EB/OL].(2008-04-23)[2016-11-18].http:

//www.ond.vlaanderen.be/hogeronderwijs/bologna/news/EQF_EN.pdf.

[2]EuropeanCommission.ExplainingtheEurope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forLifelongLearning[EB/OL].(2008-10-29)[2016-11-18].https:

//ec.europa.eu/ploteus/sites/eac-eqf/files/brochexp_en.pdf.

[3]EuropeanCommission.DescriptorsdefininglevelsintheEurope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EQF)[EB/OL].(2008-10-29)[2016-11-24].https:

//ec.europa.eu/ploteus/en/content/descriptors-page.

[4]EuropeanParliament.GlossaryRecommendationoftheEuropeanParliamentandoftheCouncilontheestablishmentoftheEurope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forlifelonglearning[EB/OL].(2008-04-23)[2016-11-24].http:

//www.eucen.eu/EQFpro/GeneralDocs/FilesFeb09/GLOSSARY.pdf.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B/OL].(2015-12-27)[2016-11-15].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DB/OL].(1995-01-01)[2016-11-15].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DB/OL].(2007-8-30)[2016-11-15].

[8]EuropeanTrainingFoundation.QualificationsFrameworks:

Fromconceptstoimplementation[R].Lux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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