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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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为规范高边坡安全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高边坡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上述工程施工前,技术人员向施工队,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1.2、采用的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3、概述
遵义市巷口经鸭溪至三合公路是遵义市中心城区西部和西南部的重要出口通道,是遵义市高速公路规划中”二环”绕城高速(一级)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地区交通基础条件,突显城市近郊的区位优势,迅速提升地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使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该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为打造遵义市成为200万人口的大城市和建设黔北综合经济区提供交通基础设施保障,同时也解决沿线群众长期出行难的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体现。
工程数量表
号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路基土方
m3
2
路基石方
m3
3
排水、防护工程
m3
61633
4
小桥
座
3
5
中桥
座
2
6
大桥(偏家塘大桥)
座
1
7
涵洞及通道
道
16
1.4、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巷三公路第二合同段。
1.5、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发生,避免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2.1、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辜国俊
副组长:
王刚、汪虎强
组员:
张远富、吴道军、陈英勇、徐洪斌、韦光贵、周经纬、张德宝、吴道军、叶洪材
2.2、安全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高空作业危险源的分析
2.1、危险源识别
(1)、中高空作业
(2)、机电安装作业架
(3)、架桥机作业
(4)、墩柱、盖梁上作业
2.2、高空作业坠落、坠物分析
2.2.1、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
导致施工人员高空坠落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由于施工人员本身失稳造成的直接坠落;另一种是由于立足物质变形、位移或身体打击而使身体失稳导致的坠落。
2.2.2、高空作业落物
高空作业时作业地点或台车上无栏杆、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作业通道摆放物品不按要求摆放或脚手架、梯子不按规定搭设,摆放不稳等。
第四章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违章作业;
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
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
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
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六、不准打赌斗气;
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
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
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
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
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11、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2、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3、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4、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笼、吊篮、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后方可使用。
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
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
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必须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料、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16、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第五章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5.1、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吊、下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9、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0、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1、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5.2、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防控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第六章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6.1、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2、高处作业必须按规程搭设安全网;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嬉闹,酒后严禁高处作业。
4、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高处作业所有料具应放置稳妥,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采用统一规程的信号等与地面联系。
7、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遇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8、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9、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佩戴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
10、夜间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11、遇有六及风力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6.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6.2.1、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1、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3、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绞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界宜,超出2m,加设护笼,超过8m,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6.2.2、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部门验证后方可使用。
3、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等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立操作平台。
5、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搭设脚手架和马登。
绑扎立柱和盖梁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浇注离地2m以上结构时,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7、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8、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张拉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
挡板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m~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1m。
9、进行预应力张拉时,要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要架设防雨篷。
孔道灌浆要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10、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第七章文明施工
1、凡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各类施工人员都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无违章行为。
4、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上班和酒后上班。
以及上班时嘻笑打闹。
5、施工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彩旗围挡,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第八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高坠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8.1.1、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
组长:
辜国俊
副组长:
王刚、汪虎强
组员:
张远富、吴道军、陈英勇、徐洪斌、韦光贵、周经纬、张德宝、吴道军、叶洪材
8.1.2、联系方式
内部联系方式:
序号
职务或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项目常务经理
辜国俊
2
总工程师
王刚
3
安全负责人
汪虎强
4
工程科
张远富
5
财务科
韦光贵
6
物资科
徐宏斌
7
质检科
曹斌
外部联系方式:
火警:
119
急救:
120
匪警:
110
交通肇事:
122
8.1.3、应急响应组织机构与职责
8.1.3.1项目部应急安全领导小组是巷三公路第二合同段高边坡施工事故应急响应的最高指挥机构。
8.1.3.2应急情况时,指挥机构的分工及职责如下:
8.1.3.2.1设总指挥一名(由项目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人担任或由其指定的人员担任)。
负责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及指挥。
8.1.3.2.2设副指挥2名(由项目总工和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担任)。
负责现场指挥与协调。
8.1.3.2.3设通信组(安全环保科组织)。
负责组织力量及时与外援急救力量联络,请求必要的接应支援。
8.1.3.2.4设急救组(发生高边坡施工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救援。
8.1.3.3设服务组(项目部相关科室),负责及时疏散人员,疏通道路以及安全隐患排除工作,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与相关部门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必要的接应支援。
8.1.3.4各科室及相关方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教育,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配合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8.1.4、应急救援必备设备和器材
发电照明器材、切割工具、抢险工程车、吊索具、简单医疗急救设施、现场应有的事故应急所需的物资、工程机械等。
8.1.5、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报告由总工程师王刚负责。
按照安全法规规定的时间(24小时内),按照规定的内容(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状况、经济损失等)把事故发生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巷三公路总监办、项目办。
现场保护由现场抢险小组负责,保护的内容包括交通疏散、警戒、现场物证、受伤人员和决定终止保护措施等。
8.1.6、通信和联络方式
应急救援之间的联络和应急的设备设施的调动由总工程师王刚负责。
火警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8.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8.2.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8.2.2保持呼吸道通常,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8.2.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8.2.4视其伤情采取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8.2.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8.2.6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8.2.7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抗生素和止痛剂。
8.2.8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8.2.9立即拨打遵义市人民医院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单位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8.2.10项目指挥部街道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8.3、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巷三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