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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镇建设工作方案

中心镇建设工作方案

  篇一:

广州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穗建村镇〔2015〕1025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业经14届1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9月21日

  广州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14〕30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预〔2014〕168号)和《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穗府办〔2014〕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中心镇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用于扶持全市中心镇建设的资金。

  第二章扶持资金额度、支付方式、使用范围

  第三条市级财政每年对15个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总额为16500万元,各镇基本额度为:

  

(一)重点中心镇每镇每年1300万元,分别有白云区江高镇、花都区花东镇、南沙区大岗镇、增城区新塘镇、从化区太平镇等5个镇。

  

(二)一般中心镇每镇每年1000万元,分别有白云区太和镇、钟落潭镇,花都区炭步镇、狮岭镇,番禺区石楼镇,南沙区榄核镇,增城区石滩镇、中新镇,从化区鳌头镇、良口镇等10个镇。

  (三)若中心镇名单、扶持政策和扶持额度等发生变化,则相应进行调整。

  第四条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各中心镇上年度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在申报下年度预算时统筹分配各区扶持资金额度。

  第五条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区,按《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穗财预〔2014〕168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中心镇及所属行政村村庄规划,行政村公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

  

(二)中心镇镇域范围内的公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费用(不包括征地、拆迁及管线迁移)。

  (三)社会资本投资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服务事业项目的贷款贴息。

  第三章扶持资金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申报和审批应遵循《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穗财预〔2014〕168号)的有关规定,程序为:

  

(一)各中心镇根据中心镇建设发展规划、用地条件、资金基本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等要素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明确项目的投资规模、完成时间和绩效目标,确定年度扶持资金申报项目,向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申报。

  

(二)各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本区各中心镇申报的具体项目及投资额度进行审核、调整、统筹和汇总,确定本区中心镇建设的年度投资项目及预算,连同上年度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一并报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

  (三)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对各区申报的年度扶持资金具体项目进行复核、统计和汇总,根据各中心镇上年度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和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申报的规定,按程序编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按程序报经市人大审议后,由市财政局下达各区。

  (四)各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会同区财政部门制定并下达本区中心镇年度扶持项目计划。

如年度扶持项目计划与上报市项目不一致或年度执行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应及时报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扶持资金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各中心镇负责建立本镇扶持资金项目库,报所属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审定中心镇扶持资金建设项目并建立辖区中心镇扶持资金项目库,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条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我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申请转移支付到各区的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设立和调整,负责申报全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预算和编制资金额度分配使用方案,负责监督全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预算执行,审核指导及监督全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具体项目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

  第十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设立和调整,会同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审核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预算及资金额度分配方案,拨付全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组织实施全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等。

  第十一条各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区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包括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的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

第十二条各区财政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转移支付到本区的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对本区中心镇扶持资金定期开展自查,负责本区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实施等。

  第十三条各中心镇政府应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安全和管理全过程负责,包括项目的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

  第五章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各区财政部门根据本区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具体项目年度计划,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五条市本级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区财政部门会同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组织各中心镇及时编制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年度具体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存档。

  第六章扶持资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各中心镇政府为本镇扶持资金建设具体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按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各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为本区中心镇扶持资金具体项目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指导各中心镇严格落实本区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具体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八条市本级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项目符合《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穗府〔2012〕16号)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绿色通道”管理。

  第七章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各区中心镇建设办公室所在部门应按规定将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的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市中心镇建设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每年对区使用市本级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计划分配、资金到位率、支出结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额度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中心镇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按《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穗财预〔2014〕168号)规定执行;市审计、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前发布有关中心镇扶持资金管理的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相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篇二:

中心镇创建情况汇报

  青山泉镇中心镇创建工作汇报

  中共青山泉镇委员会

  青山泉镇人民政府

  (2010年8月1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6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镇域经济暨中心镇建设现场会以后,我镇按照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创建实际情况,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迅速传达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

  7月1日晚,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明确中心镇建设的重大意义,中心镇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镇强则县(区)强,县(区)强则市强,镇域经济的发展是整个市区发展强大的重要支持。

会议明确了中心镇创建工作方向,进一步明确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

  二、具体工作部署、工作措施

  1.拟定分月工作计划,实行周六调度、月底分析总结、季度考核的工作制度。

按期出简报、通报,实行班子成员包挂具体项目;各责任单位具体抓落实,明确工作要求,限定工作时间,实行中心镇创建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2.把“扫地、种树、亮灯、拆违”作为工作抓手,使中心镇创建出效果、得民心。

  一是建立两支队伍:

第一支把保洁工作市场化运作作为工作重

  点,现镇区平方区域已全部实现市场化运作,洁士保洁公司最终以28万元/年中标,东起演马庄东,西至镇西街,南起冶金工业园路口,北至火车站,实行即时保洁与定时保洁相结合,大大提升镇容镇貌形象,过往群众无不称好。

第二支是绿化管养队伍,一是由江苏省苏林园林有限公司设计绿化方案,总投资约680万元,另由徐州市园林设计院设计,一周内设计完毕,另外起抄倡议书,倡议村民积极贡献家前园后的稀有树种,移栽至路行道边。

  二是设定由农技站牵头成立绿化管养队伍,由农技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规划路灯、广告在内的专业规划,共设路灯209盏(包括工业园78盏),延长2小时亮化时间,方便了百姓夜间休闲。

  四是制定违拆方案,下发拆违通知书。

  3.加强专业队伍领导,调整由副镇长王秀武(原规划局副局长)主抓。

  三、创建进度

  

(一)城镇规模

  1.徐州市泰格及华圣进展情况

  泰格公司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规划方案已报批,施工方案正在设计,售楼处已完成基础建设。

  2.屯头集中居住区老百姓基本上都同意拆迁

  3.华美清园二期棚户区改造万平方米

  4.增减挂钩情况

  经现场调查测量,大约有330亩地可用于增减挂钩。

  

(二)经济实力

  1.腾达公司2009年11月动工,现已投资亿元,今年9月份就能投产,占地面积达395亩。

宝丰特钢公司2009年8动工兴建,投资16亿元,今年十月竣工投产。

  2.积极有序推进农贸交易市场迁建工作,逐步完成市场定点规划及附着物补偿意见。

  到2010年6月,青山泉镇进工业园区企业达75家,城镇化率达到%。

  (三)规划布局

  科学论证规划布局,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逐步规划了广场公园、高标准医院、学校、敬老院、农贸市场、停车场、大型超市等;高标准预算实施镇区绿化;城镇集聚功能明显增加,中心镇建设推动了工业向园区集聚,三产资源向中心集聚,人口向城镇集聚。

  1.我镇总体规划修编8月底定稿,详细规划9月底能形成初稿。

  2.各专项规划广告、路灯等方案已实施,路灯累计投资80万元(上半年投资50万元),门头公告已投资60万元。

  (四)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当前,完善的交通道路网络基本形成,并着力改善老镇区面貌,演马路、步行街、青国路等主要干道、

  人行道的铺设及其绿化、亮化工程圆满竣工。

  2009年至今,投资150万元兴建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垃圾50万吨;

  投资80万元兴建青山泉镇客运站,日接送乘客达2000人次;投资500万元铺设利大路南线公里;

  完成镇区4个水冲式厕所规划和招投标;现在已开工3个投资8万元兴建候车厅站台6座,镇区正在新建候车厅站台4座,唐庄村兴建站台2座。

  污水处理方案已形成,6月份完成污水管网设计依托新利源印花、彭城集团、污水处理厂实现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实现雨污分流,同时参观学习荒里村污水处理模式,借鉴用于蔬菜、青山泉两村污水处理。

连接贾汪区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

  (五)社会事业

  敬老院已完成招投标,投资90万元,建筑面积近1400平方米,11月竣工。

  拟在政府门前建设高标准文化站,计划10月动工。

  卫生院新址已完成附着物清理工作,计划近期动工。

  稳步推进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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