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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奖惩管理规定

1.目的

  1.1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品质管理体系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1.2激励员工自觉做好本职工作,褒扬先进。

 1.3惩处人为性的品质违章事件,避免批量品质事故和重大品质异常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隆科电子有限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3.1品质部:

负责制订本规定,并对各相关条款具有解释权。

3.2各部门:

负责执行本规定,凡是品质奖惩均需会签品质部。

3.3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奖惩的调查,录入与监督。

4.定义

4.1人为性的品质违章事件:

违反品质管理制度和相关程序文件/作业规范的规定,或在提醒下仍然违反规定。

4.2批量性品质事故:

产品批量性做错100PCS以上(IC类50PCS以上)。

4.3管理连带责任:

因管理不善,造成属下严重失职或较多的属下犯同样的错误,管理者与下属一同接受处罚。

5.内容

  5.1总则:

5.1.1本管理规定以奖励、激励为主,但需对人为性故意违章事件、屡教不改者、给公

司带来较大损失者给予处罚。

5.1.2奖励类别分为以下五项:

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及专项奖励。

5.1.2.1记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元;

5.1.2.2记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20元;

5.1.2.3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50元;

5.1.2.4专项奖励,需专项申报。

5.1.3处罚类别分为以下五项:

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及专项处罚。

5.1.3.1记警告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

5.1.3.2记小过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1.3.3记大过一次,罚款人民币50元;

5.1.3.4专项处罚,包括降职或降级、辞退、开除,人民币50元以上的罚款需  专项申报。

5.1.4以下情况可以给予通报表扬:

 5.1.4.1一个月内没有出现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任何处罚项目,且表现   优秀者;

      5.1.4.2热心帮助新员工,使新员工在一个月内达成规定的效率和品质标准者;

5.1.4.3一个月没有出现首件错误和批量性品质事故的相关管理者;

5.1.4.4一个月没有出现换料错误且表现优秀的操作人员。

5.1.5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嘉奖一次的奖励:

5.1.5.1连续二个月没有出现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任何处罚项目,且表现优秀者;

5.1.5.2一个月内能实现品质目标者;

5.1.5.3连续二个月内没有出现首件错误和批量性品质事故的相关管理者;

5.1.5.4连续二个月内没有出现换错料且表现优秀的操作人员。

5.1.6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小功一次的奖励:

5.1.6.1连续四个月没有出现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任何处罚项目,且表现优秀者;

5.1.6.2连续二个月内都能实现品质目标者;

5.1.6.3连续四个月内没有出现首件错误和批量性品质事故的相关管理者;

5.1.6.4连续四个月内没有出现换错料且表现优秀的操作人员。

5.1.7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大功一次的奖励:

5.1.7.1连续六个月没有出现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任何处罚项目,且表现优秀者;

5.1.7.2连续三个月内都能实现品质目标者;

5.1.7.3连续六个月内没有出现首件错误和批量性品质事故的相关管理者;

5.1.7.4连续六个月内没有出现换错料且表现优秀的操作人员。

5.1.8以下情况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5.1.8.1在公司未做特别提示,首次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没有造成相应的损失者;

5.1.8.2顶撞上级或不听从相关管理人员的要求,及时认错并改正者。

5.1.8.2没有明显的失职行为,造成个别产品品质不良,负轻微直接责任或间接管理责任者.

5.1.9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警告一次的处罚:

5.1.9.1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知故犯或不听劝告者;

5.1.9.2顶撞上级或不听从管理人员的要求,给周边人员造成不良的影响者。

5.1.9.3没有明显的失职行为而造成批量性品质事故者或首件错误者。

5.1.9.4在工作现场有品质隐患,经提出数次不改者。

5.1.10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小过一次的处罚:

5.1.10.1因个人失职而造成批量性返工或批量品质事故者,数量在500PCS内;

5.1.10.2换料不做记录者;

5.1.10.3换错物料被他人查出者。

5.1.10.4首件错误者。

5.1.10.5顶撞上级或不听从管理人员的要求,给周边人员造成恶劣影响者

5.1.10.6在工作现场有品质隐患,经提出数次不改且与提出人发生争吵者。

5.1.11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大过一次的处罚:

5.1.11.1因个人失职,而造成批量性品质事故,数量超出500PCS者;

5.1.11.2一个月第二次出现批量性品质事故者;

5.1.11.3撕毁、搓揉表单或辱骂对方者。

5.1.9.4在工作现场有品质隐患,经提出数次不改并与提出人争吵,态度恶劣者。

5.2奖励细则:

  5.2.1以下情况给予记嘉奖一次:

5.1.2.1测试员两个月内无返工记录者(若一条拉有组长或助拉、领班代签名者全拉均无奖励);

5.1.2.2一条拉两个月无包装失误记录,包装员记嘉奖一次;

5.1.2.3在非本职岗位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者;

5.1.2.4作业员发现前段的不良品,数量5PCS以上记嘉奖;

5.1.2.5IPQC巡视时发现物料用错,未导致品质事故的记嘉奖;

5.2.2以下情况给予记小功一次:

   5.2.2.1FQC连续两个月无客诉及批量性漏检/误检记功一次;

   5.2.2.2测试员连续三个月无返工记录者(若一条拉有组长或助拉、领班代签名者全拉无奖励);

   5.2.2.3一条拉连续三个月无包装失误记录,包装员记功一次;

   5.2.2.4在非本职岗位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避免批量性品质事故者。

5.2.3以下情况给予记大功一次:

  5.2.3.1FQC连续三个月无客诉及批量性漏检/误检;

   5.2.3.2测试员连续四个月无返工记录者(若一条拉有组长或助拉、领班代签名者全拉无奖励);

   5.2.3.3一条拉连续四个月无包装失误记录,包装员记大功一次;

   5.2.3.4一个组别连续三个月所有品质目标达成,组长记大功一次;

   5.2.3.5在非本职岗位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避免批量性或重大品质事故,为公司换回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5.3处罚细则:

  5.3.1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责任人记警告一次的处罚:

5.3.1.1FQC未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影响出货属人为主观因素造成者记警告一次,一个月内累计三次,FQC组长记警告一次;

5.3.1.2FQC未按规定记录报表,导致客诉等异常无法追溯或影响其它部门考评者记警告一次,一个月内累计三次,FQC组长记警告一次;

5.3.1.3FQC检验后未按规定在外箱及个体上作标识,未导致客诉被上级发现三次者记警告,全组累计达五次FQC组长记警告一次;

5.3.1.4FQC巡线发现测试员漏测程序一次,经确认属实责任人记警告,发现两次助拉或测试领班、IPQC记警告一次;

   5.3.1.5FQC抽检发现同一拉线同一问题一天内两次发生,责任人及直接管理人员各记警告一次,一天一条拉批退三批助拉、组长各记小过一次;

   5.3.1.6FQC发出之《返工通知单》在次日9:

00点上交,未按要求完整填写交回FQC 处责任组长记警告,《纠正措施报告》未按规定时间回复记警告一次;

   5.3.1.7FQC抽检之电性不良PE在4H内未分析出结果者(夜班的在次日11:

00前)给予记警告一次。

   5.3.1.8作业指导书有明确规定,而IQC未按作业要求检验,导致不良品流到生产线,不良数量在100PCS以下者;

    5.3.1.9仓管员在一周内连续两次开错单或使用红色笔开单者;

5.3.1.10插机上错物料自己发现10PCS以下不作处理,超出10PCS者;

    5.3.1.11插件未按作业指导书作业,插错位或漏插10PCS以上者;

   5.3.1.12上料后15分钟内未通知IPQC确认者;

    5.3.1.13测试员漏测程序自己发现在10PCS内可不作处理,超出10PCS者;

    5.3.1.14未按作业指导书作业者;

    5.3.1.15测试员漏测程序在300PCS以下,助拉或领班、IPQC未发现,均记警告处理;

   5.3.1.16IPQC在20分钟未核对首件完毕而影响生产者;

    5.3.1.17IPQC相关报表未按要求做到;

   5.3.1.18IPQC核对物料1H/次,首件核对2H/次,未按要求核对者;

    5.3.1.19品质检讨会和各种专项会议记录规定的事项,责任人未按要求作业者;

    5.3.1.20在正常上班时间内,IQC检验物料时,未在送检当日完成物料检验,而导致生产线停线者。

    5.3.1.21漏做记号被人发现者,流至下一工段不良,直接管理者查不出责任人,直接管理人员记警告处理;

    5.3.1.22有套膜组长未领者警告处理;

    5.3.1.23一天内同一机型同性质MA,批退超2批时,责任组长记警告处理;

5.3.2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责任人记小过一次的处罚:

   5.3.2.1FQC判退批未返工又直接送检,或返工未通知品质人员或无品质人员监督又直接送检者,责任人及直接管理各记过一次;

5.3.2.2FQC巡线发现因测试漏测程序,导致批量性返工300PCS以上,助拉(或领班)、IPQC各记过一次,批量性返工1000PCS以上生产组长、IPQC组长各记过一次。

   5.3.2.3FQC抽检电性不良是人为主观因素所致责任人记过一次,同一条拉一月两次助拉(或领班)记过一次,同一条拉一个月内三次组长记过一次;

   5.3.2.4FQC抽检发现包装失误(含机型混包、软件混包、方案混包、不同P/0混包),责任助拉(或领班)记过一次,一个月内同一条拉有两次组长记过,一个月内一个车间累计达三次责任车间主管记过一次;

   5.3.2.5因包装失误(含外箱标识错)导致客诉及货仓投诉者责任人记过,一个月累计两次FQC组长记过一次,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责任车间主管记过一次;

   5.3.2.6因包装失误(含机型混包、方案混包、软件混包、不同P/0混包)导致客诉不良率达出货批量的5%,检验员、FQC组长、生产组长各记过一次,一个月累计两次责任主管记过一次,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责任经理记过一次;

   5.3.2.7因客户投诉不良率超出货批量的10%,属FQC人为可检测出而未发现导致流出,责任人及FQC组长、IPQC、生产组长各记过一次,一个月累计两次责任车间主管记过;

5.3.2.8IQC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仓管员和物料员领料到生产线使用者,但未造成品质事故及其它异常;

   5.3.2.9插件上错物料投产下线已造成不良,数量在20PCS以上者;

   5.3.2.10插件私自上料,未通知IPQC确认造成不良;

   5.3.2.11因IPQC个人失职未按要求核对物料,导致出错,未造成品质事故者;

   5.3.2.12各种会议记录明确规定的内容,导致产生的不良,对责任人记小过处罚。

5.3.2.13印刷员将明显连锡、漏印不良1H内5PCS流至下一工位,责任人记过;

  5.3.2.14在交接班未清洗钢网者记过处理;

5.3.2.15套膜未使用者记过处理;

   5.3.2.16未按作业规定对物料进行标识者记过处理;

    5.3.2.17换料错误被他人查出者记过;

   5.3.2.18未戴静电环作业员记过处理;

   5.3.2.19违反作业规定,不按工艺或工程文件执行,未造成批量品质事故或返工者.

5.3.3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责任人记大过一次的处罚:

    5.3.3.1FQC检验OK产品封箱后私自拆箱或更改外箱标识未导致客诉的,责任人记大过;

    5.3.3.2仓库私自合箱未导致客户投诉的,责任人记大过一次,导致客诉的管理者同样记大过一次。

5.3.3.3私自开合箱未经FQC确认导致客户投诉,责任人专项处罚100元,累计两次直接管理者记大过一次。

    5.3.3.4批量性异常流入FQC处发现,生产组长、IPQC各记大过一次(含首件错误);一个月累计两次责任主管、IPQC组长、生产组长各记大过一次;

    5.3.3.5批量性异常流出(属人为可检验出而流出者)导致客户投诉,检验员、FQC组长各记大过一次,属工程要求而生产未检测生产组长、IPQC各记大过一次;属检验标准或客户要求检测的项目,工程未按要求检测,责任PE/IE记大过一次;

    5.3.3.6FQC巡线发现生产漏测程序导致批量性返工1000PCS以上,助拉(或领班)、IPQC各记大过一次,一个月累计三次生产组长、IPQC组长各记大过一次;

    5.3.3.7一个月出现两次品质事故者;

    5.3.3.8一个月出现两次漏测程序,造成品质事故者;

    5.3.3.9因个人失职而造成品质事故者;

    5.3.3.10印刷员将明显连锡、漏印、移位不良流出10PCS/H,责任人记大过处理;

    5.3.3.11修补少件,更换物料时,未知会IPQC确认者大过处理。

5.3.3.12违反作业规定,不按工艺或工程文件执行,造成批量品质事故或返工者

5.3.4虚做报表/记录:

5.3.4.1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警告一次的处分:

a.未按规定时间做报表/记录;

b.报表/记录数据不准确。

5.3.4.2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小过一次的处分:

a.凭空捏造报表/记录,数据完全没有来源;

b.提前日期完成记录,如:

点检表等。

5.3.5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资料:

5.3.5.1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警告一次的处分:

a.没有作业指导书(含临时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

b.工程技术人员没按时提供作业指导书(含料站表);

注:

以上是指批量性生产时。

c.工程技术员首次作业指导书出错,未造成品质事故;

d.作业指导书未及时更新(含料站表)。

5.3.5.2文件报表电脑输入错误(含错别字),直接责任人记警告每次。

5.3.6不合格品管控:

    5.3.6.1反向、少件、连锡不良流至下一工段(1天超过5PCS者),责任人罚款5元/PCS,流至下一工位罚款1元/PCS:

5.3.6.2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警告一次的处分:

a.FQC批退的货品第二次抽检又不合格(指同批次同类问题),测试员或目检员予记警告一次;

b.同一天内、同一班组、同一问题在检讨后又被FQC批退;

c.自检、互检中及IQC应可以检出的明显不良而流出;

d.未按时返工(FQC批退两小时内需完成返工);

e.IQC检查失误,生产线同一物料的不良率超过5%;

f.IPQC对制程异常问题一小时内未反馈出;

g.品管在抽检时只签名不抽检者;

h.SMTPASS板卡在后工段直通率低于90%,SMT不良占50%;

5.3.6.3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小过一次的处分:

a.私自更改、粘贴、撕坏FQC、IQC的标签者;

b.私自向后工序转运品质部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料或产品;如将IQC检验不合格物料发给产线,FQC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货,未造成恶劣影响和客户投诉的,收发责任双方各记过一次处理。

c.对品质部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货品进行调包;

d.经SMTPASS板卡在后工段出现批量性品质事故;

e.IQC检查失误,生产线同一物料的不良率超过10%。

5.3.6.4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大过一次的处分

5.3.6.4.1严重违反上一条之规定,批量超过500PCS,将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5.3.6.4.2私自向后工序转运品质部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料或产品;如将IQC检验不合格物料发给产线,FQC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货,造成恶劣影响和客户投诉的,收发责任双方各记大过一次处理。

5.3.6.4.3一个月内两次出现违反作业规定,如将IQC检验不合格物料发给产

线,FQC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转入下一工序,发放人及接收人视情节轻重,专项罚款100~500元,同时调离该岗位,1年内不可从事类似岗位,直接管理者记大过一次。

5.3.6.4.4一个月内两次出现经品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调包成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检验的产品,视情节轻重,专项罚款100~500元,同时调离该岗位,1年内不可从事类似岗位,直接管理者记大过一次;如不能查出责任人,直接管理者专项罚款100~500元。

5.3.7货品摆放/搬运:

5.3.7.1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警告一次的处分:

a.工作不小心造成板卡跌落地面造成零件损坏;

b.人为因素造成叠板。

5.3.7.2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小过一次的处分:

a.个人情绪失控,故意摔板及物料和产品;

b.未按规定做造成掉板5PCS以上者。

5.3.8会议决议事项、联络单、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进:

5.3.8.1将联络单或纠正预防措施丢失者予以警告一次处分:

5.3.8.2验证未按会议记录要求执行,对责任人依会议记录处理方式升级处理:

5.3.9发错料与用错料

5.3.9.1以下情况予以警告一次的处分:

a.仓库发料与BOM不符而没有代用单;

b.生产人员接收与BOM不符而没有代用单的物料。

c.成型组发错物料,未造成批量事故的。

5.4专项奖惩:

5.4.1静电防护:

5.4.1.1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警告处分:

a.静电环夹子未夹好;

b.烙铁静电电压和温度未按规定的时间测试。

5.4.1.2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小过处分:

a.未穿静电衣、帽进入SMT车间,或不经风淋门直接进入SMT者;

b.未作静电环测试;

c.未戴静电环或手套直接拿取产品;

d.代他人作静电环测试记录;

e.未做静电环测试而伪造记录,或提前作记录。

5.4.1.3以下情况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

a.同一个人一个月第二次静电防护违规,给予记大过处分,其直接管理人员记小过处分.

b.一个月内同一条拉有三个人次以上的静电防护违规,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大过一次处罚

5.4.1.4以下情况可以给予专项处罚:

a.同一个人一个月第三次静电防护违规,给予专项处罚100元,其直接管理人员记大过处分.

5.4.1.5组长(含组长)以上管理人员静电违规直接记大过一次处罚;一个月内两次静电违规,直接专项处罚100元,第三次作降级处理

5.4.2包装失误:

     5.4.2.1FQC抽检发现生产线包装少板、多板,则处理领班或助拉直接责任人按板卡的实际价格买单,若板卡单价不足50元/片,则责任人记大过处理;

    5.4.2.2一个月一条拉两次多板、少板责任组长同样买单,一个月同一车间三  次多板、少板责任主管同样买单,一个月五次多板、少板,责任经理同样买单;

    5.4.2.3因客户投诉多板、少板经调查属实为FQC责任,则直接责任人按板卡实际价格买单,若板卡单价不足50元/片,则责任人记大过处理;

   5.4.2.4一个月内客户投诉两次多板、少板,FQC组长同样买单;

  5.4.2.5一个月内客户投诉三次多板、少板,品质主管同样买单;

  5.4.2.6因客户投诉少板,领班或助拉、生产组长各记过处理;

  5.4.2.7领班发现包装少数、多数,包装员记大过一次,同时领班记大功一次奖励。

5.4.3品质评比

5.4.3.1品质评比以各工段车间为单位进行,即按照SMT、2FDIP和3FDIP分别进行月度品质评比,

5.4.3.2品质评比资格:

a.当月没有发生重大品质事故,客户批量退货在1000PCS以内;

b.当月“首件出错+包装失误+批量错料≤2次”的组别。

5.4.3.3FQC批退电性不良、插机不良(包括反向、少件、多件等)两项低于或高于所定目标值之奖惩。

此两项≤1.0%给予相应组长、助拉、测试领班、IPQC各记嘉奖一次;

≤0.7%时给予组长、助拉、测试领班、IPQC各记功一次;

≤0.4%时给予主管、组长、助拉、测试领班、IPQC各记大功一次。

此两项≤1.2%时给予组长、助拉、测试领班、IPQC各警告一次;

≤1.5%时给予组长、助拉、测试领班、IPQC各过一次;

≤2.0%时给予主管组长、助拉、测试领班、IPQC各记大过一次。

对于第一名的班组之奖励如下:

5.4.3.1员工每人奖励5元;

5.4.3.2助拉、跟线技术员每人奖励10元;

5.4.3.3组长每人奖励20元。

对于倒数第一名的班组,处罚与上述对等。

(评比方案由生产、品质、工程等相关人员共同讨论制订,奖金专项申领,可集中用于开展品质活动、罚款则在工资中扣除。

5.4.4为实现阶段性品质目标,经过会议讨论决议,可以制定专项奖惩目标和规定,此类奖惩规定具有时效性。

5.5连带处罚:

5.5.1同一班组内同时出现3人以上的违章事件,直接的上一级管理者与违章人员受同样的处罚,违章人数超过5人时,只处罚管理者;

5.5.2同一车间或同一部门,同时在两个以上的班组出现相同的违章事件,且各班组违章次数不少于2次,车间或部门主管与违章者受同样的处罚;

5.5.3同一车间或同一部门,在一个月连续出现两次相同性质的批量性品质事故或

首件错误,部门主管受同样的处罚;

5.5.4受罚者上级管理人员在处罚事实清楚,拒签处罚单或故意阻挠者,其管理人员与受罚者受同样的处罚。

5.6处罚升级:

5.6.1受罚者在违章事实清楚或已有会议决议时而拒签处罚单,升一级处罚;

5.6.2受罚者在违章事实清楚有出现恶意辱骂执罚人员(有异议可向上级或行政部反应),或撕毁、搓揉单据者,一律予以记大过处罚,本是记大过者则给予记大过两次的处罚。

5.7奖惩提报单会签程序:

5.7.1程序:

奖惩提报人被奖惩人提报人部门经理被奖惩人的上司/部门经理品质部经理部长/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存档;

5.7.2奖惩人及其上司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不得拒签、改签内容;

5.7.3企业管理部在接到奖惩单后先及时予以发布,若有异议或有接受员工的投诉可展开调查,若有与事实不符者,可协商进行修改奖惩结果,并予以重新发布。

  

 5.7.4本管理规定需会签各部门最高主管,报呈部长/副部长批准;

5.7.5奖惩的提报人须是被提报人同等级或以上的人员。

5.7.6涉及经理级以上的人员的奖惩,需由经理级以上人员提报,并报总经理批准。

5.8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品质部,如果在各种总奖惩存在争议,厂务部长负责最终裁决.

6.附件

(无)

7.相关文件

7.1《奖惩管理办法》RC-OP-EM-012

8.相关表单

  8.1《奖惩提报单》RC-FR-EM-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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