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关员考试各章复习重点精华版本.docx
《全国报关员考试各章复习重点精华版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报关员考试各章复习重点精华版本.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报关员考试各章复习重点精华版本
第一章报关与海关管理
第一节报关概述
★报关的概念
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
★自理报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
★代理报关
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1)直接代理是:
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报关。
(2)间接代理:
是代理报关企业在进行报关的时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报关。
间接代理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第二节海关管理概述
★法律体系
我国对“海关法律体系”采取了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国务院和海关总署三级立法的体制。
以海关法为母法,以国务院审定的有关单行条例和海关总署单独制定或会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制定的实施细则和单行管理办法为补充的三级海关法律体系。
★海关权力的内容
1、行政许可权2、税费征收权3、行政检查权4、行政强制权5、行政处罚权6、其他权力
★海关的管理体制
1、海关的领导体制:
是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
2、海关的设关原则:
对外开放口岸、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
3、海关的组织机构:
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
4、海关缉私警察机构
由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组建走私犯罪侦察局,设在海关总署。
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
第三节报关单位
★报关单位的概念
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向海关注册登记后,只能为本单位进出货物报关。
办理的是本单位的报关,所以也叫自理报关单位。
★报关企业
是指按照海关规定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是指: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提供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经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制度。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境内法人资格条件
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③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④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⑤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行为记录
⑥报关业务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⑦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消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⑧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
⑨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变更及注销
变更:
如果报关企业要变更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等这些主要事项的时候,要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
注册地海关进行初审,并上报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再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撤消:
(参见教材P25)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行为规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时要提交的材料与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时所提交的材料做比较,记忆。
提交材料后,海关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简称“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参见教材26-27页)
第四节报关员
★报关员的概念
报关员是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员资格取得
海关总署公布及格的分数线,公布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名单。
合格的在6个月内到报名的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海关对于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作出决定”。
对于受理申请后,海关决定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注册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
要在报关单位连续实习3个月,才能办理注册。
※对于报关员注册有效期期届满后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注册的还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
★注册程序
申请报关员注册,由申请人本人提出。
如果委托本单位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1、注册受理单位:
直属海关
2、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首次提出的,还要有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业务实习的证明材料。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注册决定的作出及报关员证的颁发
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报关员注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证。
★注册的变更、延续
1、变更:
有关的信息,例如说报关员的身份资料、报关单位的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情形,在20日内,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2、注册延续
报关员证的有效期期为2年,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
准予延期的,延期的期限是2年。
★注册的注销
应当办理注销的情形有4种:
(掌握)
1、报关员不再从事报关业务
2、报关员辞职
3、报关单位解除与报关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的
4、报关单位申请注销海关注册登记的情形
报关员应到注册地海关申请注册的注销
★报关员执业范围(参见教材34页)
★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参见教材35页)
★报关执业禁止(参见教材35页)
★报关员的海关记分考核管理
1、对象:
在职报关员
2、性质:
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3、记分管理部门: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
4、记分管理量化标准,计分周期: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要分别掌握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分、2分、5分、10分、20分、30分的情形。
★报关员的海关法律责任
(一)、报关员因工作疏忽造成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二)、被暂停,恢复从事有关业务后1年内再次被暂停报关执业的,海关可以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三)、非法代理他人进行报关或者超出海关准予的从业范围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四)、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消其从业资格,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行贿罪的,不得重新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五)、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从业资格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30万元以下罚款。
(六)海关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重要考点,要结合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复习)
1、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
2、报关员海关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未取得报关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的,予以取缔,没收违反所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章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第一节对外贸易管理概述
★对外贸易管制含义
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制度、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
第二节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制度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许可制度管理范围
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技术
自由进出口技术
自由进出口中部分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
★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商品。
(有6批)
①《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第六批,根据我国是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禁止进口的货物名称。
例如:
四氯化碳、犀牛角和虎骨等。
②《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旧机电产品类
③《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第四、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类。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1)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
①《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三批),根据我国是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禁止出口的货物名称。
是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禁止出口的商品。
如:
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等、有防风固沙作用的发菜和麻黄草等植物
②《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例如说禁止出口木炭。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第三节其他贸易管理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制度
※包括:
反补贴措施、反倾销措施、保障措施
※反补贴、反倾销措施是针对价格歧视行为而采取的措施;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采取的措施。
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
★进出口许可证的签证机构
1、许可证局
2、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3、以及授权的各省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
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1类:
消耗臭氧层物质。
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共41种货物,教材P55页
★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商品范围
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26大类。
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废物进口管理分类及管理范围
1、适用范围:
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
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
2、报关规范
(1)对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对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3)对未列入这两个目录内的或虽列入这两个目录内但未取得有效“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废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存入保税仓库。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证件
1、非公约证明:
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2、公约证明:
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3、非物种证明:
分为“当年使用”、“一次性使用”
★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麻醉药品进出口管理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何种用途,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的管理范围
(一)适用范围:
对出口至欧盟、美国的纺织品,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这个年度是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
2、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管理。
3、出口样品的,对于每批商品数量不超过50件的,可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1、主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2、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出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3、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1、主管机构:
文化部
2、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文化部指定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文化部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成品进口业务
3、海关凭“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办理验放手续。
★有毒化学品管理
1、主管机构:
国家环保总局
2、审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时,符合规定的发给: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考试大编辑整理。
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
第一节概述
★海关监管货物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
2、保税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
5、其它进出境货物
★报关的基本程序和适用范围
前期阶段、货物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1、前期阶段:
货物在进出关境之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
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要经过这个阶段。
主要适用于:
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以及其它进出境货物中的部分货物,例如说出料加工货物。
这些货物在进口之前要向海关办理备案。
2、进出境阶段:
包括有4个环节
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来说,程序是:
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从海关的角度来说,所对应的程序就是:
海关审单(决定是否受理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申报的相关规定、步骤、具体要求在第二节再做详细介绍(教材P74-78,重要考点)
(2)配合查验:
报关单位(报关员)在海关决定查验货物时,应在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负责搬运、开箱、封箱等,并检查货物是否损坏。
(报关单位配合查验货物)
配合查验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在第二节做详细介绍(教材P78-80,考点较多)
(3)缴纳税费:
报关单位根据海关开具的缴纳税费通知书,向海关指定银行缴纳货物进出口税或海关监管费。
(在第三章中缴纳税费不作为重点内容,相关的考点主要是在第五章进出口税费中)
(4)提取或装运货物:
完成上述环节并在海关决定放行后,凭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或装运单提取(进口)或装运(出口)货物的环节。
3、后续阶段:
根据海关对某些特定货物的监管要求,其报关单位在货物进出境并完成相应的处理过程后,向海关办理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手续的过程。
第二节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概念
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划分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
这里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是相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而言的,因为这些货物都需要经过前期和和后续的监管阶段。
★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就是他们划分的角度不同。
(1)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
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
(2)而一般贸易货物是按照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也就是说一般贸易是属于国际贸易方式的其中一种贸易方式。
★滞报天数和滞报金的计算
没有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①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②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的。
计征起始日为以撤消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③超期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
申请人要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
例如说仓储费,滞报金等。
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
※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
※起征点为:
50元
★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期限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合同备案
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
(1)海关受理合同备案:
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在接受加工贸易企业合同备案后,批准合同约定的进口料件保税,并把合同内容转化为登记手册内容或作必要的登记,然后核发登记手册。
(2)备案要求:
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加工贸易合同所涉及的料件是否受国家贸易管制,如果是受管制的,是否已经获得了许可,也就是说是否有许可证件等。
(3)同意备案:
符合备案要求的合同,海关将在规定日期内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能备案的合同,海关将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深加工结转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
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个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受灾保税加工货物
加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海关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损毁、灭失、或短少,使得产品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件或加工产品
★报核的含义
是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按照规定处理完剩余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核销要求结案的行为。
★正常报核和合同终止报核的时间
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报核;
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电子账册管理的概念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是:
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海关保税加工监管方式。
★申请建立电子账册的程序
第一个步骤: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的联网监管申请和审批
第二个步骤:
加工贸易业务的申请和审批
第三个步骤:
建立商品归并关系和电子帐册
★便捷通关电子账册备案
企业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便捷通关电子帐册”备案手续,备案内容包括:
①企业基本情况表
②料件、成品部分
③单耗关系:
包括成品版本号,对应料件的净耗、耗损率等
※其他部分(例如说成品和单耗关系)可以同时备案也可以分阶段申请备案,但是料件的备案必须在相关料件进口前备案。
成品和单耗关系最迟在相关成品出口前备案。
※海关可根据企业的加工能力设定电子帐册最大周转金额;并可对部分高风险或需要重点监管的料件设定最大周转数量。
※进口料件的金额、数量加上电子帐册剩余料件的金额、数量不得超过最大周转金额和最大周转数量。
★报核期限
※对电子帐册实行滚动核销的方式,按时间段进行核销。
180天为一个报核周期,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
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
★核销处理
海关对书面数据进行核算,确定是否平衡。
另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盘库。
①报核数据与海关底帐数据及盘点数据相符的,海关通过正式审核。
海关将本期的结余数作为下一期期初数。
②企业实际库存多于电子底帐核算结果的,海关按实际库存量调整电子底帐的当期结余数量。
③企业实际库存少于电子底帐核算结果且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按内销处理。
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对短缺部分,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电子化手册管理特点
1、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管理。
2、可分段备案也可非分段备案
将电子手册的内容分为合同备案和通关备案。
非分段备案,不需要进行合同备案,直接进行通关备案表头、表体数据的审批即可。
3、网络审批和备案
通过网络向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申请办理合同审批和合同备案、变更等手续。
4、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A类企业除外。
5、全额保税
6、全国口岸报关
无需调度手册,凭身份认证卡实现全国口岸的报关。
★出口加工区管理
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保税加工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的报关程序
应填写的是“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出口加工区海关报关。
要跟“保税区”的情况区分开。
保税区根据不同的情况,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和“进出境备案清单”。
※跨关区进出境的时候,按“转关运输”中的直转转关方式办理转关。
※对于同一直属海关的关区内进出境的出口加工区货物,可以按直通式报关。
(1)境外货物运入出口加工区
采用直转的转关的方式办理转关的步骤。
(2)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出境外
也是采用直转转关方式。
第四节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为保税仓储货物。
已经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专用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带有保税物流货物的性质。
★保税仓库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供应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保税仓库货物进仓报关
※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外,免领进口许可证。
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经海关批准,可按转关运输程序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口岸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报进口
转为正式进口,必须经主管海关保税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同一批货物,填制两张报关单,一张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结出仓报关手续。
一张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按照实际进口监管方式,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①出仓用于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加工贸易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出仓作为特定免税的货物:
按特定减免税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出仓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
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④保税仓库内的寄售维修领配件申请以保修期内免税出仓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填“无代价抵偿货物”,并确认免税出仓的维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