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手册煤矿员工安全手册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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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手册煤矿员工安全手册大全

威远县奉龙煤矿员工安全手册

安全第一    生产第二

命运就像自己的掌纹,虽然弯弯曲曲,却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手册在手中,安全就在我们心中,安全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对出人井人员执行人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三、煤矿职工每班入井必须参加班前会,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

四、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五、煤矿“三违”是指: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矿井瓦斯是指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七、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能用人的的感觉器官感觉到;

八、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是:

瓦斯浓度在5%-16%之间、650-750℃的高温火源;氧气浓度高于12%;

九、瓦斯的三大危害:

使人员窒息、燃烧或爆炸、与煤或岩一起突出;

十、煤矿井下比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风流达不到处、回采工作面的上偶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处、停风的盲巷废巷、风流小的巷道顶板处等;

十一、采掘工作面透水的征兆有:

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水叫、底鼓等;

十二、巷道片帮、冒顶的征兆有:

岩石有新产生的裂隙或断裂,用长把工具撞击时,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岩石发出清脆的断裂声,有小块岩石掉落,煤巷里出现碎煤从支架上方顶板落下;

十三、井下透水在破坏避灾路线的情况下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十四、爆破“三保险”是指:

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十五、“一炮三检”是指:

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检查瓦斯的浓度;

十六、三人联锁爆破制”中是指:

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十七、《规程》规定:

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20%;

十八、“当井下风流中氧气浓度降到17%时,人会出现气喘、呼吸困难和心跳加快;

十九、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二十、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

水、火、煤尘、顶板、瓦斯;

二十一、《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

开工前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十二、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二十三、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离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同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二十四、爆破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并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二十五、倾斜巷道必须设置“一坡三档”“一坡三档”指的是:

阻车,器和上、下挡车栏;

二十六、斜井的上下车场为了便于联系,必须设置声光信号装置和联系电话;

二十七、井下供电应当设置的三大保护:

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

二十八、井下安全供电应做到的“三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二十九、井下电气设备在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检查瓦斯浓度;

三十、矿井探放水的原则: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三十一、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十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

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三十三、煤矿生产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是指: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十四、区、队、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十五、掘进工作面打完眼后“一净三齐”的内容是:

“一净”是指钻具、风水管路从工作面撤干净;“三齐”是指撤出的电缆吊挂整齐、撤出的风水管路靠一帮盘放整齐、撤出的钻具存放整齐;

三十六、掘进工作面打眼扶钻人员应注意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禁止骑在钻架上,以免断钎伤人;

三十七、矿工自救应遵守的五字原则:

灭、护、撤、躲、报;

三十八、班前会的内容必须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内容,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技术措施,讲明当班的工作安排和工序安排,并落实责任,强调各工种、工序的安全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讲明当班的工作质量要求、有关事故预兆及预防和应急措施;

三十九、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四十、对事故追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是: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十一、把钩工“五不挂”是指:

安全设施不全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重车装得不标准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超规定车数不挂;

四十二、绞车司机“五不开”指的是:

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缠绕排列不整齐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开;

四十三、下井人员对井下信号应注意:

①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听从信号指挥;②要爱护信号,不能随意拨弄损坏,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要及时报告;③只有被指定人员才可以发送信号,其他人不得擅自发送;

四十四、《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中一部重要规章,它的特点是:

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相对稳定性;

四十五、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有:

①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③生产事故中受到损害获得赔偿;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工作;

四十六、国务院制定“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目的是:

①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②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③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四十七、煤矿工人为什么要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因为煤矿工人通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方面,明确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煤矿职工应享有的权利,以及为了保护职工的权利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煤矿企业职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学习,明确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煤矿职工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章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一、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有毒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等。

2.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以及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如实告知,不得隐瞒的欺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如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做出对职工不利的处分。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职工有权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职工享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教育培训,使职工能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职工可拒绝上岗作业。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的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

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6.合法拒绝权

违章指挥是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只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为。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危险作业而打击报复,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紧急避险权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但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是要慎重,要尽可能正确判断险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

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

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9.提请劳动争议的权利

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伤害,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保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

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包括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

职工必须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自身利益出发,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2.服从管理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较丰富的经验,职工服从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地避免、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职工应当服从管理,这也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

当然,职工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有其特定的佩戴和使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方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一般来说,职工报告得越早,接受报告的人员处理得越早,事故隐患和其他职业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就越小。

5.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殊性工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第四章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一、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基本原则?

1)迅速撤离灾区: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灾区不具备事故抢险的条件,或者在抢救事故时可能危及营救人员自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现场,躲避到安全地点或撤到井上。

2)及时报告灾情:

在灾害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在积极、安全地消除或控制事故的同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灾情,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区域人员发出警报。

3)积极消除灾害:

利用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人员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抢救生还者,后抢救已死亡者;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工,先复苏、止血和固定,然后搬运”)。

4)妥善安全避灾:

当灾害事故发生后,避灾路线因冒顶、积水、火灾或有害气体等原因造成阻塞,现场作业人员无法撤退时,或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和灾区较安全地点,或者就近快速构造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互救,妥善安全避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营救。

二、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注意事项?

1)自救器必须佩戴到安全地方方可取下,切不可因感觉干热而取下。

2)佩戴自救器要操作迅速,准确到位。

3)过滤式自救器只可做逃生使用,不能佩戴做其他工作。

4)佩戴自救器脱险时,不要说话,必要时可用手势联系;而且不要跑,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

5)防止途中碰掉鼻夹。

万一碰掉鼻夹,要控制住不要用鼻孔呼吸,并迅速夹好鼻夹。

6)当在井下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征兆时,必须立即正确佩戴自救器,马上撤离现场,不要等看到烟雾再佩戴。

矿井透水的自救要点与自救程序

井下透水的自救要点发现透水预兆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若是情况紧急,透水即将发生,必须产即发出警报,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透水发生,防止淹井,并及时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人员。

三、水害发生后自救应注意:

(1)撤离时要服从命令,不可慌乱,要注意往高处走,并沿预定的避灾路线出井。

(2)位于透水点下方的工作人员,撤离时遇到水势很猛和很高的水头时,要尽力屏住呼吸,用手拽住管道等物,防止呛水和溺水,奋勇用力闯过水头,借助巷道壁及其它物体,迅速撤往安全地点。

(3)当外出道路已被水阻隔,无法撤出时,应选择地势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或上山独头巷道暂时躲避。

被堵在上山独头巷道内的人员,要有长时间被堵的思想准备,要节约使用矿灯和食品,有规律地敲打金属器具,发出求救信号。

同时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克服困难,坚信上级会全力营救,是能够安全脱险的。

要忍饥静卧,降低消耗,饮水延命,等待救援脱险。

(4)若透水来自老空、老窑积水,因同时会有大量有毒气体涌出,撤离时每人都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以防中毒或窒息。

(5)撤离途中经过水闸门时,最后的一个人撤出后要立即紧紧关闭水闸门。

水泵司机在没有接到救灾指挥部撤离命令前,绝对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章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㈠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三大危害:

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可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

2.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3.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当瓦斯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

当发现瓦斯监控设备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向调度站汇报。

4.井下的风筒、风门、风桥、风障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就有可能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5.掘进工作面是最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

6.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也必须停止工作,从超限区域撤出。

7.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

8.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禁止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9.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起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刀闸(开关)、明插座爆破;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封泥不足时严禁爆破。

10.发生瓦斯事故后的应急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在避过爆炸冲击波和火焰后,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

㈡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

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2.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

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尽快向领导或调度站报告,根据指示参加救灾工作。

3.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运输巷道均配有灭火器,各主要巷道设置有消防管路和开关,可根据火灾地点和火灾类别选用灭火器材,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4.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应急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当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并报告。

㈢水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站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

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

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有臭鸡蛋味等。

2.本矿井水害主要类型是临近老窑采空区积水、钻孔水。

3.矿井防治水害的主要措施: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本矿东翼接近青峰断层,在接近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4.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加强支护,并经常检查瓦斯。

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站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人员。

5.发生水灾事故后的应急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

㈣顶板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

本矿井顶板较为破碎,容易发生漏垮型、推垮型冒顶。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

顶板、支架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煤壁片帮;顶板出现裂缝;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等。

2.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

即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表明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二是打木楔。

即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

即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岩石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及时防范。

3.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规定的支护要求对顶、帮进行有效支护和管理,严禁操作人员空顶冒险作业是防止顶板事故的根本措施。

4.发生顶板事故时,应当立即发出呼救信号,现场人员在采取加强支护等安全措施后,按创伤急救的规定救护受伤人员。

㈤粉尘危害及防治措施

粉尘是井下职工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长期吸入会患矽肺病,严重影响职工身体健康。

防治粉尘的措施主要有:

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巷帮、个体防护(戴防尘口罩)等综合防尘措施。

职工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执行防治粉尘的有关措施,同时要爱护各种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㈥电气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矿井电气事故主要为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

为预防电气事故,井下供电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短路、接地“三大保护装置”,并保持灵活可靠;作业人员不得带电安装、检查、修理和处理设备故障,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停电的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局部扇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不得任意停电停风,因故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经排放瓦斯恢复通风,经过检查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人工恢复供电。

㈦运输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本矿井运输事故主要包括矿车挤压、碰撞;皮带、溜子挤压、卷入等。

为预防各类运输事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在兼作行人的+355水平运输大巷内行走,必须密切注意车辆,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从事运输作业的有关人员,必须在安全的地点操作,处理矿车跳道等事故时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要防止身体接触运转中的皮带、溜子、绞车等,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第六章威远县奉龙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1、供水、消防、防尘洒水系统

矿井在地面风井附近+645m标高建有高位水池1个,水池容量共计300m3。

入井主管为D108×4.5mm无缝钢管,分管为D57×3.5mm无缝钢管。

井下所有巷道都敷设有防尘供水管道,每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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