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身及基础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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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身及基础监理实施细则
挡墙及墙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依据规范及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4)、《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D63-2007)、《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D61-2005)
二、基本要求:
1、施工监测
采取施工监控手段,对墙身及基础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内力和位移进行有效的监测、分析、计算和预测,确保墙身的线形、内力符合要求,监理在工作的具体开展中,也将其作为施工监理工作的重点。
2、交桩与导线、水准基点复测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商参加业主安排的交桩事项,对本工程平面控制桩、定位桩、高程控制桩进行现场交桩。
接桩之后,承包人应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核测量并通知监理人员参与复测,双方都应做好记录并计算复测结果,复测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施工测量
在导线点,水准点复测完成之后,承包人接着做好施工测量工作,监理工程师检查与复核应拌随承包人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所有测量精度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指示与检查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
4、工程材料的采购、加工与进场
监理工程师应提示和监督承包人依照工程进度安排进场材料数量和规格,并按合同、规范要求搬运及储存材料,要注意水泥防潮、钢筋防锈等,并处理地基以防混杂和污染。
各类材料应设标签分开整齐堆放,对较为重要的外购成品及半成品构件要求承包人在签订购买合同前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其采购计划。
1)、拟购构件名称、数量、规格及应用工程部位。
2)、构件生产厂名、地址、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应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及抽样测试技术报告,监理工程师应考查并决定。
⑴、除审查承包人报告及附件资料外,决定是否有必要增加有关测试项目及测试频率,并适当说明加作测试的理由。
⑵、决定是否派人员赴现场考察厂方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情况,在批复外购件报告的同时,应对以上两点加以说明,对于自加工材料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现场采购计划,并详列:
材料名称、规格、设场地点、数量、保证量、拟用开采和加工工艺、机具设备数量、型号及准确情况以及自采加工和外购材料的经济比较方案,并需附有关材料性能试验报告及试采和加工的样品。
5、质量控制的一般要求
1)、钢筋砼施工是一项主要的监理工作,包括各种材料的检验、配合比试验及认可,直到砼的浇注、养生等一系列工序的监理。
2)、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技术方案作充分可靠的论证,施工的设备和人员必须落实。
3)、工程的外部质量要求较高,一般不允许在结构表面另外作装饰(如喷涂),应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特别注意对模板、支承及砼的拌和及振捣的检查,确保外观质量的完好。
4)、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每一道工序,对于可能发生重大质量缺陷的一些施工环节予以特别的重视。
5)、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下述工作:
①接桩与交桩工作。
必须仔细、准确的复测基准点和导线点数据资料,以避免因全桥施工定位的差错造成巨大损失;
②施工技术方案及设备机械的审核工作:
必须有可靠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进场。
若承包人上报的方案尚不落实,应有预备方案,避免施工过程中临时改变施工方案,延误工程进度;
6)、在基础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下述工作:
①注意地质情况的变化,出现地质情况与勘查设计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业主、设计单位联系,采取工程措施,以免造成难以弥补的工程隐患;
②隐蔽工程要严格旁站,基础回填前应由监理工程师到场认可,保证能及时发现地质情况的变化及工程施工的缺陷,要避免断桩等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7)、在墙身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
①仔细准确的测量定位;
②要注意墙身构造物的外形尺寸和砼的外观质量;
6、模板及支架施工基本要求及质量检验
基本要求:
1)、模板应具有必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对受力状态进行设计计算,以保证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设计,按《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有关规定执行;普通模板荷载计算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附录D进行。
施工工艺图及计算书报监理批准后再实施。
2)、保证结构物各部形状、尺寸准确;模板板面应平整光洁,接缝严密,不漏浆,保证结构物外露面光洁美观,线条流畅。
3)、制作简单拆装方便,拆卸时能尽可能减少模板和杆件的损坏;支架或模板应尽量制成装配式组件或块件,以提高模板使用的周转次数;重复使用的模板、支架应经常检查、维修。
4)、模板应用内撑进行支撑,用对拉螺栓锁紧。
内撑根据混凝土构件厚度、高度的大小及部位的不同,分别可用钢管、钢筋、硬塑料管或采用木料作为临时内撑。
待混凝土浇筑至内撑位置时随即取掉,对于厚度较小的构件也可利用底模和立木只设外撑。
5)、为保证混凝土结构物的外观质量,支架与模板加强肋骨尽可能采用钢结构,模板面板宜优先采用钢模板。
混凝土外露面尽可能采用光洁度高、单块面积大的模板。
对于大面积的混凝土,每块模板的面积宜大于2.0m2。
6)、外露面混凝土模板的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不得使用污染混凝土表面的废机油等,且不得污染钢筋及混凝土施工缝部位。
7)、支架应尽量采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钢结构拼装。
钢支架目前定型产品较多,可根据工程需要购买或租用。
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底部应设垫层以分布和传递压力。
地基土必须进行夯实或碾压坚实,必要时须进行换填或其它有效的处理,并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在施工中出现最多的质量问题就是由于地基处理不好,发生沉降。
8)、制作木支架时,长杆件接头应尽量减少,相邻立柱的连接接头应尽量设在不同的水平面上。
主要压力杆的纵向连接可使用对接法,并用木夹板或铁夹板夹紧,严禁用扒钉连接。
同时要用剪力撑加强整体性的连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支架倒坍事故的主要原因往往都是由于接头处理不当所致。
9)、脚手架(板)要有足够的面积,能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在人员、材料等荷载以及在大风、暴雨等气候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应与模板的支承体系分开以免在操作时引起模板的变形和位移,并要搭拆简单,移运方便,能多周转使用;选用材料尽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减少工程开支。
10)、当所有和模板有关的工作做完,待浇混凝土构件中所有预埋件亦安装完毕。
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才能浇筑混凝土。
质量检验:
1)、模板、支架制作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模板的型式及精度要求,在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执行。
4.2-1模板、支架制作时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木模板制作
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5
不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3
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
刨光模板
3
不刨光模板
5
拼合板中木板间的缝隙宽度
2
支架、拱架尺寸
±5
榫槽嵌接紧密度
2
钢模板制作
外形尺寸
长和高
0,-1
肋高
±5
面板端偏斜
≤0.5
连接配件(螺栓、卡子等)的孔眼位置
孔中心与板面的间距
±0.3
板端中心与板端的间距
0,-0.5
沿板长、宽方向的孔
±0.6
板面局部不平
1.0
板面和板侧挠度
±1.0
注:
①木模板中第5项已考虑木板干燥后在拼合板中发生缝隙的可能。
2mm以下的缝隙,可在浇筑前浇湿模板,使其密合。
②板面局部不平用2m靠尺、塞尺检测。
2)、模板、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在设计及技术规范无要求时,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
4.2-2模板、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模板标高
基础
±15
柱、墙和梁
±10
墩台
±10
模板内部尺寸
上部构造的所有构件
±5,0
基础
±30
墩台
±20
轴线偏位
基础
15
柱或墙
8
梁
10
墩台
10
对角线差
7
翘曲
L/1500
设计起拱
±3
装配式构件支承面的标高
+2,-5
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模板表面平整
5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10
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3
预留孔洞截面内部尺寸
+10,0
支架和拱架
纵轴的平面位置
跨度的1/1000或30
曲线形拱架的标高(包括建筑拱度在内)
+20,-10
7、钢筋施工的基本要求和主控项目
第一节基本要求和主控项目
1、带肋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光圆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的规定。
2、钢筋应成批进场,提供钢筋时应有工厂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当钢筋直径超过12mm时,应进行机械性能及可焊性性能试验。
所有钢筋的试验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进行。
3、钢筋的加工和安装都必须符合图纸的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未经同意不得进行钢筋替换。
4、钢筋接头的方式、方法要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进行。
其指标须符合《规范》的规定,接头需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弯曲及标准弯钩按设计图纸及《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规定执行。
(2)、R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o弯钩,其变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3)、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应作135o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钢筋制作不大于90o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6、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规范规定,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o;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o;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7、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R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8、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9、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10、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第二节钢筋加工、焊接、安装质量检查和质量标准
1、加工钢筋的偏差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5.2-1钢筋加工检查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和频率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加工后的全长(mm)
±10
按受力钢筋总数30%抽查
弯起钢筋各部分尺寸
±20
抽查30%
箍筋、螺旋筋各部分尺寸
±5
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2、焊接钢筋的验收和允许偏差
焊接钢筋网和焊接骨架的偏差不得超过下表。
5.2-2焊接网及焊接骨架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mm)
网的长、宽
±10
骨架的宽及高
±5
网眼的尺寸
±10
骨架的长
±10
网眼的对角线差
15
箍筋间距
±10
3、钢筋电弧焊接头尺寸偏差及缺陷允许值
5.2-3钢筋电弧焊接头尺寸偏差及缺陷允许值表
名称
单位
接头型式
帮条焊
搭接焊
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纵向偏移
mm
0.3d
—
焊接处钢筋弯折角
(°)
3
3
焊接处钢筋轴线的偏移
mm
0.1d
0.1d
焊缝厚度
mm
+0.05d,0
+0.05d,0
焊缝宽度
mm
+0.1d,0
-0.1d,0
焊缝长度
mm
-0.3d
-0.35d
横向咬边深度
mm
0.5
0.5
在长的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
数量(个)
2
2
面积mm2
6
6
注:
1、d为钢筋直径,单位mm;
2、低温焊接接头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2mm。
4、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5.2-4钢筋安装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和频率
受力钢
筋间距
两排以上排距
±5
尺量:
每构件检查个断面
同排
梁、板、拱肋
基础、锚碇、墩台、柱
±20
灌注桩
±20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
±10
尺量:
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钢筋骨架尺寸
长
±10
尺量:
按骨架总数抽查
宽、高或直径
±5
弯起钢筋位置
±20
尺量:
每骨架抽查30%
保护层厚度
柱、梁、拱肋
±5
尺量:
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3处
基础、锚碇、墩台
±10
板
±3
5、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设计图纸未作要求时可参考下表执行
5.2-5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项目
保护层厚度(mm)
钢筋混凝土梁
主钢筋侧
主钢筋底面
箍筋、防裂缝筋
≥25
≥30≤50
≥15
预应力混凝土梁先张法
预应力钢筋
≥25
预应力混凝土梁后张法
侧面、顶面
底面
≥35
≥50
板
主钢筋
钢筋网上下层钢筋
≥20
≥15
柱与墩台
受力钢筋侧面
≥25
钢筋混凝土肋式桥台
钢筋
≥30
涵管
钢筋
≥20
第三节钢筋焊接接头的检验标准
5.3-1钢筋焊接接头的检验标准表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钢筋电弧焊接头
批量规定
同班组,同一焊工同一焊接参数以2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一批或连续焊接在一周内不足200个接头时按一批
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或不足300个作一批
外观验收
每批抽查10%接头,并不少于10个;
接头无横向裂纹,接头弯折不大于4°;
接头处钢筋轴线偏移不大于0.1倍钢筋直径;
其中一个接头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接头全查;
不合格品切除重焊后再次验收
接头处逐个检测;
接头处无裂纹,无较大凹陷、焊瘤、接头偏差及缺陷见表
外观不合格的接头,可修整或补强后再次验收
强度检验
从成品中每批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①3个试件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强度;
②至少有两个试件呈塑性断裂
从成品中每批分别切取3个试件作拉伸试验,3个试件作弯曲试验。
①3个抗拉试件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强度;
②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接之外并呈塑性断裂;
③弯曲试验时,弯心直径从1—4级钢筋分别为2d、4d、5d和7d。
弯曲到90°时,接头两侧不得出现宽度大于0.15mm的横向裂纹。
复验要求
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取双倍数量试件复验,其结果仍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低于指标,或有3个试件呈脆性断裂时,该批接头不合格
检验结果中抗拉强度不低于指标,并至少有2个试件断于焊接之外,并呈塑性断裂,否则,应取双倍的试件复验,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或3个试件呈脆性断裂,该批接头抗拉强度不合格。
弯曲结果如有两个试件不合格,仍取双倍试件复验,其结果仍有3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接头不合格。
一、钢筋接头
1、一般要求
(1)受力主筋的连接仅允许按图纸或按批准的加工图规定设置。
(2)承包人如不在图纸或加工图所示位置连接钢筋,应在安设钢筋以前,提交表明每个接点位置的专用图纸,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3)钢筋连接点不应设于最大应力处,接头应交错排列。
2、焊接接头
(1)热轧钢筋应如图示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
一般情况下,焊接钢筋的直径不得大于25mm。
所有焊工应在开始工作之前经考核和试焊,合格后持证上岗。
焊接工艺、参数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每个焊点应经合格的检查人员彻底检查。
(2)钢筋的纵向焊接,应采用闪光对焊;当缺乏闪光对焊条件时,可采用电弧焊。
钢筋焊接接头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规定。
(3)在不利于焊接的气候条件,施焊场地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钢筋在焊接前应预热;当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电焊。
(4)钢筋与钢板连接,应按电弧焊的规定焊接。
(5)当采用闪光对焊焊接热轧钢筋时:
a、为了保证对焊质量,钢筋的焊接端应在垂直于钢筋的轴线方向切平,两焊接端面应彼此平行。
焊渣必须清除。
b、在构件任一有钢筋焊接接头的区段内,闪光对焊接头的钢筋面积,在受拉区不应超过钢筋总面积的50%,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d为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cm。
同一根钢筋在上述区段内不得有两个接头。
c、如钢筋级别、牌号和直径有变动,或焊工有变换,应对建立的焊接参数进行校核,其方法是取两根钢筋试样进行90°冷弯试验。
90°冷弯围绕一固定的梢进行,Ⅰ级钢筋冷弯直径为2倍钢筋直径,HRB335牌号的钢筋为4倍钢筋直径,HRB400牌号的钢筋为5倍钢筋直径。
当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冷弯直径增加一个钢筋直径。
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
(6)当采用电弧焊接热轧钢筋时:
a、焊缝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图纸规定,如图纸无规定,接表403-2及图403-1规定办。
构件的电弧焊接头应符合上述403.05-2(5)b项规定。
对于两预制构件的连接,如能采取保证质量的措施,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电弧焊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倍钢筋直径。
表403-2电弧焊的焊缝规格
项目
R235钢筋
HRB335、HRB400牌号钢筋
1.帮条焊或搭接焊,每条焊缝长度(L)
帮条焊接,4缝(双面焊)
≥4d
≥5d
帮条焊接,2缝(单面焊)
≥8d
≥10d
搭接焊接,2缝(双面焊)
≥4d
≥5d
搭接焊接,1缝(单面焊)
≥8d
≥10d
2.帮条钢筋总面积
>A
3.焊缝总长度
帮条焊接
≥16d
≥20d
搭接焊接
≥8d
≥10d
4.焊缝宽度
≥0.7d
5.焊缝深度
≥0.3d
注:
①“A”为被焊接的钢筋面积
②“d”为被焊接的钢筋直径。
图403-1电弧焊接
b、用于电弧焊的焊条应符合《碳钢焊条》(GB/T5117-1995)及《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1995)的规定。
c、如钢筋级别、牌号、直径和焊条型号有变动,或焊工有变换,应对建立的焊接参数进行校核,其方法是取两根受拉钢筋试样进行抗拉试验。
当试验的焊接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被焊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焊接才允许进行。
3、绑扎搭接接头
(1)绑扎搭接,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当无焊接及机械接头条件时,且钢筋直径≤25mm)外,一般不宜采用。
绑扎搭接长度不应小于表403-3的规定。
在受拉区,光圆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应设180°弯钩,带肋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可不设弯钩,受压带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表403-3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及牌号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光圆钢筋
R235
35d
30d
25d
带肋钢筋
HRB335
45d
40d
35d
HRB400
55d
50d
45d
注:
①当带肋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
②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③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R235钢筋、HRB335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加10d,HRB400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搭接;
④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当设防等级为7级及其以上时应增加5d;
⑤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宜适当增加;
⑥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搭接长度,按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2)在受压区,对于直径为12mm及以下的光圆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构件内的任何直径的纵向钢筋,均不需设弯钩,但接头的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倍钢筋直径。
(3)搭接部分应在三处绑扎,即中点及两端,采用直径为0.7~1.6mm(视钢筋直径而定)的软退火铁丝。
(4)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在构件任一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区段内,搭接接头的钢筋面积,在受拉区不得超过其总面积的25%,受压区不得超过其总面积的50%。
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d为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尽量少设接头。
受力钢筋绑扎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错开布置,两接头间距离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
如因空间限制,不能按上述要求办理时,承包人可另拟钢筋搭接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5)钢筋搭接点至钢筋弯曲起始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倍钢筋直径,亦不宜设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简称机械接头)
(1)一般规定
a、常用钢筋机械接头(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头等),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的规定。
对于钢筋直径大于25mm的必须采用机械连接接头,以确保钢筋连接质量。
b、接头应根据静力单向拉伸性能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分为下列三个性能等级。
A级:
接头抗拉强度达到或超过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5倍,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B级:
接头抗拉强度达到或超过母材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倍,并具有一定延性和反复拉,压性能。
C级:
接头仅能承受压力。
c、钢筋机械接头性能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TJ107-2003)表3.0.5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接头延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采用A级接头;钢筋受力较小或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B级接头;非抗震设防和不承受动荷载而只承受压力的部位,可采用C级接头。
d、受力钢筋机械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
当多根钢筋的机械接头位于不大于35倍钢筋直径范围内时,应视为接头处于同一连接范围,该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