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申请贷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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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申请贷款
购房合同申请贷款
篇一:
只有购房合同是否能抵押贷款吗?
只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由于张先生手头一点紧,于是想通常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他今年用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张先生手上只有购房合同,他想用来申请贷款,不知道行不行。
那么问题来了,只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你们了解吗?
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据三九金服的了解,只有购房合同的房产是不可以申请办理抵押贷款。
因为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这类房屋必须具备房产证和土地证,只有双证齐全的房产,才有资格申办抵押登记手续,贷款行才能拿到《他项权利证书》,才会愿意给你放款。
像张先生这样情况的话,可以选择申请办理信用贷款。
在申办贷款前,可用购房合同作为资产证明的文件,有利于提高贷款额度。
倘若张先生有车子的话,也可以申请汽车抵押贷款.
建议张先生直接在贷上我寻找当地的专业销售顾问,他们会结合你的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给你提供适合的贷款方案,帮助你顺利拿到贷款。
由此可看,当申请人在申办贷款的时候,建议借款人应前往当地银行或者是贷款机构咨询了解下。
听了上述的详细解答后,相信大家对于只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大家可以针对以上事项做好相应的准备,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办理到贷款,希望本文的介绍可以给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篇二:
购房合同是否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购房合同是否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据了解,刘先生在两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只有与售楼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由于急需用钱,打算申请贷款,是否能用来抵押贷款。
那么问题来了,购房合同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你们了解吗?
接下来,本文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希望能给有需求的朋友带来一定的帮助。
所谓的购房合同其实是指买卖双方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一种协议。
事实上,购房合同不能用来申请抵押贷款。
因为只有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房子者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倘若没有这两个证的话,则说明了申请人没有房屋的完全产权,这类房屋是不可以申请办理抵押贷款的。
意思就是说,倘若只有购房合同,贷款机构是不待见的。
只有购房合同的时候,申请人可以考虑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购房合同可作为财产证明文件,那么贷款机构可能会授受借款人的申请,并且还会适当提高一定的额度。
由此可看,当申请人在申办贷款的时候,建议借款人应前往当地银行或者是贷款机构咨询了解下。
听了上述的详细解答后,相信大家对于购房合同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大家可以针对以上事项做好相应的准备,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办理到贷款,希望今天的介绍可以给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篇三:
贷款购房协议
购房协议
甲方:
身份证(电话):
乙方:
身份证(电话):
甲方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给乙方。
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此房。
具体条款如下:
一、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地下仓库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地下仓库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全部房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预交订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首付_______________元,自协议日起________内交清,如到期乙方不能交清房款甲方将收取一定滞纳金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全部购房款_________内交清,如乙方到限定时间还为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退还所交订金,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五、签订协议后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
签订协议后乙方要求退房,甲方将不退还乙方订金。
六、后期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七、购房款全部交齐给甲方后,甲方负责把此房手续转给乙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此协议签订后立刻生效。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四: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购买首套房必看,银行按揭必看)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
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
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
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
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
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
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
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
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
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
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商
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
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
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
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
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
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依照
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
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
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至1之间。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
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
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
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7、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
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
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
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
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
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
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
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
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
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五:
买房合同、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子,办银行按揭贷款,发现这里面还有很多学问,有的稍微不注意,就是几万的差距。
对于工薪阶层买房的,要千万注意这些问题!
这个也许是很多朋友不太注重的。
以为房子房价是大事,贷款由开发商帮忙办理。
其实,这里面赚的钱,比房价更来的险恶!
一、贷款利率的折扣
20XX年下半年,国家为了支持房地产的发展,出了很多优惠政策,其中有一条就是贷款利率可以打折。
一般我们购房都是3成首付,贷款是7成。
按照当时国家规定,最低的贷款利率打7折。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一套30万左右的房子,首付10万左右,在银行贷款大概是20万。
这个利息是多少?
告诉大家,按照最新的国家利率算下来,以20年为标准,利息有12万左右(银行才是抢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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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分成10分,每一折就是1万2千多元。
这个,在自贡,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生活费用了。
既然能打折,肯定是越多越好。
但是可惜,今年国家打压房价,控制银行贷款。
目前最低的首付3成贷款利率是8折,可以少2W多元,也是很可观的。
(发帖时工行已经变成9折了,意味着你又要多被银行赚1万2千多的利息,如果以一个80平的房子来算,你的单价又被摊高了150元/平)。
所以,在这段时间,你买房子,决定贷款,一定要快,据说以后可能一折都不打了,这样就算你买房子比别人少了100元/平,但是银行贷款算下来,你实际还贵了50元/平,其实这很不划算的!
二、选择还款方式
也许很多没买过房子的人,都不知道还银行贷款还有方式可以选的。
其实我也是在看房的时候听售楼小姐说的,当时她很含糊,我觉得这里面肯定很有点猫腻,就会去上查了资料(没办法,家庭条件有限,能够省一点就省一点)。
前几天去办了银行贷款,也选了还款方式,也写下来给大家参考!
1、等额本息还款。
其实,你在看房子的时候,售楼小姐给你算的都是这种,因为每月还款数额固定,而且相对于另一种方式,这个金额更小,更容易被买房者接受。
但是你们知道这个的真实还款情况是什么样吗?
以贷款20年,贷款20万元,算下来月还1300元月还款为例:
每个月还银行1300------其中,800元是利息,500元是本金。
也就是说,你还的钱,大部分是银行利息,而本金还的较少。
到了还款期限一半的时候(比如是20年还,你已经还了10年了),利息已经在前10年还的差不多了,但是你的本金还有很大部分没还的,这些是必须还的,即便你10年后条件好很多了,可以提前还了,但是后面的基本是本金,利息很少,你提前
还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你在银行,基本只跟你说这一种,因为这样,银行的利益才会最大化。
大部分家庭,既然贷款20年,不可能会在很短几年就还完,但是10年后一般能还完,这样,银行的利息收益会减少很多,所以,他们这种方式让你前10年都在还利息,而本金基本没怎么减少。
就算你有钱了,再还,银行的利息都收入了绝大部分了,你提早还对银行没什么损失。
2、等额本金还款。
我发现一个问题,就是,银行不会主动提出有这种还款方式。
基本都只说前一种。
还好我之前了解过,就提出要还等额本金模式。
这个还是以贷款20年,贷款20万元,算下来月还1600元月还款为例:
每月还的钱要比等额本金多300多元。
其中-------900元是本金,700元是利息,本金支出比利息高,第2个月开始,只还1597元,因为本金上月换了900元,这月利息重新计算,要少3元的利息,以此类推。
越到后面还款压力越小。
而最重要的是:
当你要提前还款的时候,比如5年后,因为你选择的方式,本金还的更多,这个时候本金已经相对上一种方式要减少了许多,提前还款的本金部分冲抵的更多,这样重新计算利息的时候要少许多利息支出(每少一年都是近万的利息)。
而且就算不提前还,这种方式,还20年,也要少还1万5左右的利息!
只是前期压力较大!
但是为了长远的利益!
3、说一个插曲:
我前几天去银行办贷款签字,同时有7-8家人,都是购房贷款的,我们排第2位,前面那个女的,5分钟就签字走人了(签的等额本息),我们在旁边看,银行办事人员只字不提还款方式。
轮到我们了,我们提出要用等额本金还,那个人就把我们带到行长室,喊我们自己看两种方式的具体还款(后来才知道是故意把我们隔离开来)。
然后就走了。
等过了10多分钟,我和女友商量好,还是坚持自己的选择--等额本金。
我们走回去找那个办事员,他已经在帮另外的人办理了,我们在旁边看,全部签的等额本息。
后来又轮到我们了,我们提出还是本金还款。
这个时候,旁边的人问我们,“还有别的还款呀”!
篇六:
借钱用购房合同发票抵押
篇一:
抵押借款买房合同
抵押借款购房合同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性质:
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人在购买、装修自住生活用房屋。
须合法
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额:
人民币元整,¥元。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
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
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出具的、向本合同约定银行账号汇款的银行凭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银行转账凭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以变更、延期并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第五条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
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
利息从贷款转账发放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元;第一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按银行汇款凭据计算)。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每天按贷款余额加倍支付利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
同意。
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
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妨碍借款用途的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贷款
人、抵押担保人协商处理办法;
2、
3、
4、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用途实现后,向贷款人、抵押担保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
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担保人。
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合法;
2、按时足额按本合同约定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条提前收回贷款:
1、除非借款人违约,贷款人不得提前收回贷款。
如因生计确需提前收
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
则本合同继续履行。
2、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及违约金):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逾期30天以上者;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
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十条银行账号与兑换汇率:
1、贷款由贷款人通过银行转入下述借款人银行账号:
2、各方同意贷款利息和本金通过银行按期转入抵押担保人的账号。
由抵押人分别转给各位贷款人。
或直接转入贷款人书面指定的账号。
第二部分抵押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
为确保贷款人的贷款能如期偿还,抵押担保人自愿以其
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权证字号:
)抵押给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抵押担保人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
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抵押担保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价值:
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房地产在本合同缔
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三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
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
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贷款人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
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