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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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障教学安全,提高教学质量。
2.依据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3.使用范围
临床医学院
4.职责
4.1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4.2临床医学院教务办公室:
协助临床医学院副院长根据大学医学院教学计划的规定,拟定本院教学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好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
4.3临床医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质量与督导工作。
4.4各教研室:
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
5.内容
5.1教学计划:
XX医学院每学期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发放教学计划。
临床医学院在收到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细化分工,明确教学任务。
5.2教学大纲
5.2.1教研室应根据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讲学。
新建专业尚无教学大纲的,教研室应根据课程要求自编教学大纲。
5.2.2教研室编写好教学大纲后,经学院、系部和教务处审核批准,统一执行。
5.3教学日历
5.3.1教学日历应在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的规定内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校历,由主讲教师或教学干事具体安排每节课的授课内容、讲授时间、讨论自学时间、实验见习内容和时间。
5.3.2每门课程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应不少于60%(正高级教师不少于30%)。
每门课程讲授教师人数不应过多,避免教师调换频繁,一般每位教师承担授课时数不应少于8~10学时。
5.3.3主讲教师由教研室主任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负责领导本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任课教师不能任意改动,如确因公务需要变动者,应由教研室领导统筹安排好后呈报学院(系部)批准并及时在备注中记载。
5.3.4教学日历安排经院(系部)批准后,填写一式四份,分送院(系部)、教务处、教研室各一份,一份向学生公布,便于学生安排好预习。
5.3.5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应列为各学期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5.4教材
5.4.1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应尽量选用由卫生部教材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写的全国规划教材。
5.4.2教师可根据本科特色和科研成果编写教材或补充讲义。
编写工作应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主编应由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为了明确责任,主编及参加教师姓名均在印刷时注明。
编写教材作为教学工作的一部分。
5.4.3XX医学院对自编教材定期组织评选“优秀自编教材”
5.5备课
5.5.1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教材认真备课书写教案,写出讲稿或授课提纲,
5.5.2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5.5.3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和相近课程的讲授情况,做到衔接得当,避免重复和脱节。
5.5.4确定重点,难点和分清层次,结合学科技术的新成就和发展动态充实讲课内容,要适当加入外语专业词汇,不断提高讲授水平。
5.5.5了解学生学习基础,按多数学生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
5.5.6研究设计好教学方法,备好教具。
5.5.7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中、外文参考书和思考题。
5.5.8青年教师在担任过实验课、辅导课见习带教等教学环节之后,教学效果良好且通过评估方可安排实验性讲课,讲课前要写好教案、讲稿,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查,进行集体备课和试讲,由院长、系主任批准,方能开课。
学院应定期组织全院性青年教师试讲和专家讲评活动,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授课水平。
5.5.9教研室在授课教师准备的基础上,定期组织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授课质量。
5.6课堂讲授
5.6.1授课教师:
各教研室应按有关规定,选拔工作认真负责、热心教学工作、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青年教师必须通过医学院组织的专业教学能力培训课程。
教研室填写教学日历,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应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职称比例要求认真审核。
5.6.2课前准备
5.6.2.1各任课教师应事先熟悉教材和教学大纲。
5.6.2.2教研室应在医学院布置教学任务后召开教学工作会议,2周内制订实施计划,完成教学日历填写并组织集体备课,向各任课教师明确本学期教学要求,妥善安排理论课与见习教学在时间、内容上的配合。
5.6.2.3授课教师必须认真书写教案,并经主任签字认可。
再次讲授同样内容时也应根据前次授课效果及反馈意见,并结合医学进展变化作局部调整、修订。
5.6.3授课要求
5.6.3.1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
5.6.3.2对于当天首次上课的老师,教师应在班长口令起立致敬后示意学生坐下。
5.6.3.3教师讲授前应首先介绍姓名,并简要说明讲课内容与目标。
除课间提问外,一个单元结束时应留有数分钟时间供学生提问,或以问题启发学生,并对本单元内容作简要小结,布置复习思考题。
5.6.3.4中文讲授应一律用普通话,语言文字必须规范、文明。
讲授内容要重点突出,条理分明,详略得当,体现掌握、熟悉、了解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5.6.3.5板书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整洁有序。
讲课内容的主要框架,应事先有所设计,随讲课的进度逐步列出,并保留至结束。
5.6.3.6教师应合理使用电教手段,避免将讲课提纲及内容全部或大部打印在薄膜或幻灯上照本宣科,并鼓励使用现代CAI技术,使讲课更直观易懂。
5.6.3.7教师在授课中应适当运用英语教学,特别是关键单词应板书列出。
但课前要认真核对,注意拼写、发音,以免误导。
5.6.3.8教师必须注意和调节教学效果,避免满堂灌,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交流。
讲课中应有机地结合专业特点和临床实际,培养学生良好医德医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5.6.3.9任课教师在课间、后应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应,对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释。
5.6.3.10任课教师应主动了解听课教师对自己授课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6.3.11授课教师应对期末考试中相关内容,特别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以作为下一次授课的改进依据。
5.7见习课
5.7.1总体目的及要求;规范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的管理,保护病人、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的质量。
通过见习,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的掌握,熟悉了解临床各科特点及常规,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
5.7.2教师相关职责要求
5.7.2.1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教研室在学期开始前组织集体备课,确定本学期见习课内容、时间和专职带教老师,填入教学日历。
一旦确定,不得轻易更改,确需改动的,应由教研室主任提出,报医学院批准。
5.7.2.2见习课带教老师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一般由具有高年主治医师以上资历的教师担任。
为保证见习效果,一名教师一次见习带教学生不得超过15名。
5.7.2.3见习带教老师必须参加相关理论课的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以保证见习教学与理论课讲授内容的一致性、互补性。
5.7.2.4带教老师应事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见习病种、床位,并对病人做好支持培养未来医学人才的思想工作。
病区教学干事及床位医生应予以配合,必要时请病区主任协调,以保证见习的顺利完成。
5.7.2.5见习带教老师应事先填写见习教案,明确本次见习的病例、见习目的、教学内容、步骤、时间分配,需强调的重点。
5.7.2.6每次见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应事先明确,通知学生。
5.7.2.7带教老师检查并记录学生出课情况,带教开始时简短说明本次见习的目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5.7.2.8见习带教应实施“以问题为引导的临床医学课程(PCMC)”教学,教学内容应包括临床病史询问、检体示范、相关医学资料展示,病史综合分析讨论。
教师组织病例讨论时应在简要的全面分析基础上,结合理论课内容,分析该病种的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要点,特别是重要体征的意义及检查方法。
5.7.2.9见习结束前应预见习下次授课内容的病种,并复核考勤,注明迟到、缺课的学生。
5.7.2.10在带教中教师应注意以身作则,体现对病人的关爱,并自然地结合医德医风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5.7.2.11见习教学过程中,应组织阶段理论或实践考核,其成绩可占该门课程考试成绩的30%。
5.7.2.12见习结束后,教师根据实际带教情况填写见习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见习小结,包括需要在今后的课堂教学中加以注意的问题,以便改进课堂教学效果。
5.7.2.13凡承担课间见习带教的教师,要负责本课程的期末考试试题及成绩分析,
5.7.3见习生要求
5.7.3.1见习生进入临床,必须在带教老师(或医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诊治工作。
5.7.3.2每位见习生可负责管理床位若干张,与实习生重叠,但所写的临床记录,只作为学习之用,不作医院正式病历。
见习生无处
5.7.3.3见习生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各科制订的规章制度等。
5.7.3.4对病员进行体检、询问病史时,要积极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
5.7.3.5进入临床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5.7.3.6树立爱伤观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关心病人,体贴病人。
5.7.3.7临床各科的见习操作,要爱护病人,不增加伤病人的痛苦。
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互相谦让的精神。
5.7.3.8见习生进入病房或门诊时,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走开。
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带教教师报告,经带教教师同意方可离去。
5.7.3.9临床见习必须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一部分。
5.8毕业实习
5.8.1实习小讲课
5.8.1.1实习小讲课以实习病区为单位组织,每周1次,每次1小时左右。
5.8.1.2讲课教师以高年住院医师以上教师担任为宜,备课应有教案或较详细的书面提纲。
新担任此项工作的教师,教研室应以集体备课形式给予指导,并安排有关教师听课。
课后对讲课情况作出评价,需改进之处应及时向讲课老师反馈。
5.8.1.3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习手册要求确定讲课内容,并将其列人实习教学计划,记录实施情况。
在保证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可安排一部分拓展性内容。
5.8.1.4实习小讲课不应简单重复理论课内容,应从临床实际工作的角度对理论知识进行综合归纳,以求融会贯通,特别要突出知识的横向联系。
以症状或症候群为题目,鼓励应用PBL,CBL等新颖的教学模式,把相关疾病的知识串连起来,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
也可以本病区特有的业务内容作为讲课题目,以补充教材与理论课的不足。
5.8.1.5在小讲课中,教师应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鼓励提问,培养主动探索精神,改善教学效果。
5.8.2教学查房
5.8.2.1病区的教学查房一般每周至少一次,落实具体的时间和内容,保持相对稳定。
5.8.2.2教学查房主要由主治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
5.8.2.3主持教学查房的教师应根据教研室安排,事先作好准备,撰写“教学查房备课方案”。
主管教学主任应事先听取主持教师准备情况的简短汇报,给予指导和认可。
对于新担任此项工作的年青教师,教研室或病区可组织集体备课听取汇报,并给予指导。
5.8.2.4教学查房时间应与医疗查房时间错开,以尽量减少对日常医疗工作的影响。
病区在工作安排中应保证学生和主持教师能按时实施此项工作,避免随意更换时间和内容。
5.8.2.5教师应事先精心选择有一定典型性,或便于对某一症候群进行鉴别分析的病例。
一般不选诊断不明确的疑难杂症。
5.8.2.6保证教学查房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前提是学生的主动参与。
教师应事先告知学生所查的病例,并要求熟悉病史,复习有关理论知识。
5.8.2.7在教学查房中,主持教师应言传身教,体恤病人,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5.8.2.8教学查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a)汇报病史、重要辅助检查结果和病情演变:
一般应在床边进行,如病情内容对病人可能有不良心理影响,也可在办公室内进行。
教师应引导学生掌握正确汇报病史的要领。
(b)检查病人:
由学生作体检操作,特别是专科检查,主要是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检查。
教师应及时纠正学生操作中的错误,特别要引导学生注意所查病例的重要阳性体征及其在病程演进中的变化。
(c)分析讨论:
内容包括:
病史采集并分析病史特点、病情演变
过程、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重要辅助检查的意义,治疗方案的选择、医嘱的格式、内容和依据以及医学人文知识等。
在讨论中注意结合拓展性内容,开阔学生眼界。
(d)归纳总结:
教师应总结归纳该病例中应掌握的内容,对学生在查体、讨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评。
5.8.3实习生要求
5.8.3.1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及医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5.8.3.2学生到达实习岗位后,称为实习医生。
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等应服从科室的安排和管理,及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他各项任务。
5.8.3.3实习医生在门诊、病房临床实习时,应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和思想工作(可以管病床5~10张)。
对病人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以及护理工作执行情况。
5.8.3.4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手术科室应提早1小时进入病房,非手术科室应提早半小时进入病房,对经管病人进行巡视检查。
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接班和早查房,扼要地报告病人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的意见。
查房后,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
每天下午应在教师带领下,进行夜查房。
5.8.3.5实习医生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检查病人的病情,在次目查房前(至迟在24小时内)写好完整病史。
第一次病程录和医嘱应由上级医师带领实习医生在病人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
对一般病人隔天记病程录一次,重病人做到每天记录,危急病人病情应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每月作一次病程小结。
实习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各类告知书、同意书等,均须由上级医师审核确认并签字。
实习医师在接到急诊病员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检查,及时处理。
5.8.3.6实习医生应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填写化验单,X线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并保持病史资料的清晰完整,各种检查报告,要及时按规定贴上。
5.8.3.7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
亦应学习护理知识,协同护士做治疗(包括抽血、补液、灌肠等)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
协助工务员作好清洁卫生工作。
5.8.3.8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讨论,如疑难病例讨论,危重病例讨论、手术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学术报告以及必要的会议等。
5.8.3.9凡在实习期间处理病人的处方、病假单,检查申请单、各类告知书、死亡证明等医学文书需经上级医师复校、签章方为有效。
擅自挪用以上证明作违纪处理。
5.8.3.10实习医生的休息时间和假日规定:
实习医生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要采取轮休的方式进行。
节假日出夜班休息者,自上午交接班、查房完毕做好一般处理后方能离开。
5.8.3.11实习医生请假除按学校规定外,还应遵守本院的请假制度。
病情假超过每科实习的1/3或轮转的一半时间以上者,在就业指导工作后,推迟去工作岗位,仍须回本院补完该科实习内容。
总假期超过16周《含16周)以上者,应予休学处理。
5.8.3.12实习医生必须经常地密切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爱护和关心病人。
逢有病情变化或接到病室护士通知时,应立即查视病人并给予适当处理,逢有困难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
男实习医生检查女病人时,必须有护士在场。
5.8.3.13实习医生在实习时的一切医嘱,应经上级医师同意方能生效。
诊断和治疗操作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不得自作主张,不能有因个人学习而损害病人健康的行为。
5.8.3.14实习医生在工作和学习中必须谦虚谨慎,艰苦踏实,循序渐进,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
反对脱离实际、好高鹜远,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视基础训练的倾向。
5.8.3.15实习医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国家一切财产,如有损坏,应按本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
重要仪器、医药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5.8.3.16对实习医院的组织,设备、科研成就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病人医治情况等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外泄露。
在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
5.8.3.17实习医生因病不能上班者,要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暂时离开病房应即向上级医师或护士长请假。
5.8.3.18对执行本制度良好的实习医生,可结合鉴定予以表扬。
实习医生如发生严重医疗问题或有违法乱纪行为者,除向上级医师汇报外,还应及时汇报院系部,按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纪律处分。
5.9命题、阅卷评分
5.9.1命题
5.9.1.1提高各门课程考试的命题质量,是严格教学要求的重要环节。
各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应由教研室正副主任亲自主持,把好命题质量关。
5.9.1.2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及侧重点,既要有知识记忆性的内容,也要有综合分析和应用所学知识的内容。
5.9.1.3命题以衡量学生学习的真正质量为根据,应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要较好地区分优秀生和差等生,避免分数贬值。
参考各校通常的标准,其难度指数一般掌握P=0.5~0.7为宜(P值越大,考题难度就越低),而区别指数一般掌握在r=0.15~0.3为宜(r值越大,区分度越高),
5.9.1.4应严格执行平时考试考核及操作技能考核,本校学籍管理办法已规定平时考核(包括实验、见习、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的综合评定),应占该课程成绩的30%。
5.9.1.5为确保补考不降低要求,各门课程考试均应提供同等水平A.B两卷,二卷要求相同,但考题不能完全雷同或重复使用,二卷同时送报院系部,由院长,系主任审评后任选一卷作学期考试,另一卷密封保存于院系部备作补考用。
5.9.1.6应逐渐实现考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严格实行教考分离的制度,任课教师不应参加考试命题工作。
院系要建立试题库,已建立题库的课程,要定期进行试题更新,建立题库的计算机管理。
5.9.1.7为进一步提高课程考试命题质量,严格教学秩序,确保命题过程中的保密性,本校实行“课程考试命题册”制度,各教研室于考试前一周根据要求上交试题,统一打印装订备用。
考试结束后,再交各学院,系部汇总,送教务处备案,归档。
5.9.2阅卷评分
5.9.2.1课程考试的阅卷评分工作是对学生课程学习结果的评价,能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也能给教学工作提供反馈信息,为提高考试的可信度,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a)各课程命题同时,应确定标准答案及评分要求,按照考题的重要程度差别,可予以不同的评分加权。
(b)为避免因阅卷过程中生理疲劳出现前后的差异,除严格执行教研室确定的评分标准外,尽可能实行集体阅卷,评出的绝对分,不得浮动。
绝对分评出后,教研室对本年级学生的得分情况作一次正态性检验,分析其是否呈正态分布。
(c)各门课程考试命题时,可以出一部分附加题,附加题可以超出教学大纲,其附加分可以记录,作为对学生总评价的参考但附加分不并入课程的总分,不作为评定课程及格与香的依据。
5.9.2.2学生的课程总成绩,由教研室及时报教学管理部门。
5.9.2.3教研室应对课程考试结果进行难度和区分度的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有利于改进考试工作。
5.10教学检查
5.10.1教学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督促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院系部都要建立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10.2每学期教务处都要有计划地组织各院、系(部)、教研室进行不同形式的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组织和领导,教学秩序和学习纪律,教材选用和编印情况,教学改革和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
方式可采取;听课、查房、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
教学改革检查应明确重点、方法和步骤,检查后应有小结,以便及时交流经验教训,向主管院长汇报。
5.10.3每学期结束后,教研室和管理部门都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评估、学生情况分析,以及教学中的经验、问题和体会、建议等。
5.11教学研究
5.11.1教学研究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
各系部、教研室应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5.11.2教学研究成果的主要任务是;教学思想讨论、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训、专业方向、课程结构、教材、教学方法、质量评估、学生知识体系、智能结构和能力培养等。
5.11.3教学研究成果,应同其他科学研究论文一样,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推荐参加校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对教学研究作出突出成绩者应给予表彰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