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2577014 上传时间:2023-04-20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docx

10项卫生保健制度标准版上墙

一日生活制度

(一)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季节变化和本院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会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

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

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膳食管理制度

(一)膳食管理。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保证儿童按需饮水,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设专人负责,建立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

4.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

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

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

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过程中,方法应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达到营养膳食要求。

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进食兴趣。

4.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标准。

5.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

体格锻炼制度

(一)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

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

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

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入园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

入园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入园时需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测量身长、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1)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

(2)儿童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3)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健康证明”、“保健手册”。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每日晨间或午间检查。

询问家长,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2)对儿童的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并作好记录。

(3)卫生保健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会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认真做好家长委托给儿童喂药的药品交接和登记,所带药品有定型包装,家长须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前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园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

(2)凡患发热、腹泻、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消化道传染性疾病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卫生与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

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

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

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

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

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

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

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

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

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

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接种或应急接种。

(二)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

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

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及时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

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实施随时消毒与终末消毒。

(五))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会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

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七)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

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

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常见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一)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伤害预防制度

(一)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定期对保教人员开展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健康教育制度

(一)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

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信息收集制度

(一)建立健康档案,包括: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