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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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醇酸漆以良好的保护性能、丰富的装饰效果、简单的生产工艺和相对低廉的原料价格在家具、器材的装饰装修和汽车、机器的工业涂装等方面获得广泛应用,是目前我省生产量最大、市场应用最广的一类油漆产品。
稀释剂作为醇酸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降低油漆粘度,改善流动性等作用,往往由有机溶剂构成,是影响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我省醇酸漆开始向环境友好型产品发展,随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适用范围以及环保政策的调整,对醇酸漆提出了高固体分、低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新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已于2010年进行了更新,对检验项目限量值做出了改变,鉴于上述背景,为了满足产品在我省的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秩序,适应当前环保要求,需要将现行标准DB41/T507-2007内容进行修订。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2.1任务来源
本次修订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第104号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郑州双塔涂料有限公司承担。
2.2标准制定原则
《醇酸漆稀释剂有害物质限量》地方标准的修订以规范我省醇酸漆稀释剂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污染排放,维护行业秩序,适应发展新常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的,考虑产品现状与发展新要求,结合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原则、技术创新原则、与其他标准协调性原则、标准文本规范性适用性原则、突出产品绿色健康环保特性原则。
标准的编制过程中,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
术语》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
2.3标准主要内容依据
标准修订工作小组依据查阅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标准,主要参考现行国家标准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完善了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结合近年该类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结合验证试验数据和结果汇总适当增加了甲醇和苯酚的含量控制;通过分析讨论与广泛征求意见优化了控制项目限量值,使最终制定的标准技术指标更科学、检验方法更合理,从而也更有利于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产品的推广和应用以及有效规范市场和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
三编制过程
3.1主要工作过程
3.1.1成立工作组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16年9月着手申请立项后,首先着手对醇酸漆稀释剂产品的有关标准进行国内外情况调研,征集参加标准修订的企业单位,提出了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对标准的初稿和主要内容进行讨论,组成确立了标准修订工作小组,确定了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
3.1.2征集样品和验证试验
启动工作会后,标准修订工作小组立即着手进行样品的征集工作,下发样品征集通知,广泛收集省内醇酸漆稀释剂和具有代表性其他室内装饰装修及工厂化涂装用油漆稀释剂,共收到11家单位提供的23个样品,与此同时,工作小组起草了试验方案,广泛征求各专家及成员意见,确定了验证试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截止至2016年10月25日,完成了全部样品的测试验证工作并进行了结果汇总。
3.1.3编写标准草案及广泛征求意见
结合前期讨论研究内容、试验验证数据、结果汇总分析,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16年12月完成了标准草案。
为充分体现标准制订过程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标准修订小组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编制工作会议,邀请所有参标单位、行业专家、相关检测人员、生产企业和使用代表对标准文本进行讨论,对标准中涉及的项目、指标和相应试验方法等达成一致意见。
3.1.4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分析试验验证结果的情况下,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标准文稿进行了仔细修改,并发往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标准修订小组对每条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于2017年4月10日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3.2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及所做的工作
第一起草单位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积极组织各参编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标准的修订工作,同时承担了验证试验样品的收集与配置、标准文稿和相关资料的修订与编写任务。
郑州双塔涂料有限公司、南阳卧龙漆业有限公司、南阳星港涂料有限公司、郑州拓立造漆有限公司等参编单位积极配合主编单位的组织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为:
徐鹏、杨然存、王伟科、李建溥、谢欣、朱继双、张新许。
其中徐鹏负责标准框架和全文的审定;杨然存负责第四章和附录A的编写;夏涵泊第三章的编写和附录A的审定;李建溥、谢欣负责第一至三章的审定;朱继双、张新许负责第四至七章的审定。
四、主要内容的确定
4.1修订的标准和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
根据标准制订原则和内容依据,本标准部分采纳并主要修订了DB41/T507-2007的适用范围、控制项目、限量数值和测试方法。
4.1.1范围
增加了工厂化涂装用醇酸漆稀释剂。
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醇酸漆稀释剂,其它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油漆稀释剂可参照使用”调整为“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用醇酸漆稀释剂,其他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用油漆稀释剂可参照使用”。
根据产品在我省的实际发展情况与趋势,GB18581-2009重新明确适用范围,以及验证试验结论分析,工厂化涂装用醇酸漆稀释剂符合本次标准修订的质量要求。
4.1.2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引用文件中,删除了没有再次引用到的GB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取消了作废标准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改用现行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代替;更新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为GB18581-2009新版本。
4.1.3要求
将原标准中苯的限量值由≤2.0%调整为≤0.3%。
苯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确认为高致癌物质,具有强毒性,需要严格管控。
国标GB18581-2001中规定苯的限量值为≤0.5%,替代标准GB18581-2009中调整为≤0.3%;同时,标准修订小组针对验证试验数据汇总分析,23个样品苯含量均<0.3%,可以看出我省醇酸漆稀释剂企业生产技术有很大程度提高,产品质量也随之提高,因此,本次修订将苯的限量值由原标准的≤2.0%调整为≤0.3%。
将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控制项目明确为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总和控制项目,并保持原限量值不改变。
乙苯对呼吸道和粘膜有严重的刺激作用,随着HJ/T414-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均增加了乙苯的控制项目,引用标准GB18581-2009也将原标准中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控制项目更新为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总和控制项目。
根据验证试验数据汇总和我省醇酸漆稀释剂制造水平分析,科学合理控制生产工艺,可以满足指标要求。
将卤代烷烃的总和控制项目明确为卤代烃含量控制项目,限量值确定为≤0.1%。
为了与国家标准保持统一,体现规范性和普遍性,将原标准中术语“卤代烷烃的总和”明确为“卤代烃含量”,原标准中包括的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项目不做改变。
卤代烃毒性较大,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美国环保局将其列为致癌物质限制使用,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的油漆涂料标准中也都增加了卤代烃含量控制项目,GB18581-2009中将卤代烃的限量值控制在≤0.1%。
增加了甲醇含量控制项目,将限量值控制在≤0.3%。
甲醇是一种价格低廉、溶解性好的有机溶剂,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产生中毒。
《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中规定车间空气最高容许浓度为50mg/m3,HJ/T414-2007将甲醇列为涂料禁用物质,GB18581-2009也增加了硝基类涂料的甲醇含量控制项目,限量值为≤0.3%。
根据验证试验数据汇总分析,收集样品中甲醇含量均小于0.3%。
增加了苯酚含量控制项目,将限量值控制在≤0.2%。
工业苯系物溶剂中往往会有苯酚的存在,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中规定车间空气最高容许浓度为5mg/m3,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中对苯酚含量进行了严格限制,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也对苯酚进行了项目控制,规定限量值≤500mg/kg。
考虑醇酸漆稀释剂在正常施工情况下的用量水平(比例),结合验证试验分析,将限量值控制在≤0.2%。
将原标准中芳香烃化合物的总和控制项目明确为多环芳烃含量控制项目,限量值调整为≤0.2%。
依据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将原标准中包括萘、蒽、菲、芘的“芳香烃化合物的总和”控制项目明确为“多环芳烃含量”控制项目。
多环芳烃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特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均有明确规定,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和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也均有相关物质的控制项目,因此,需要严格控制产品中多环芳烃含量的控制项目。
标准修订小组针对验证试验数据汇总分析,23个样品的多环芳烃含量均<0.2%。
通过验证试验数据汇总分析,结合各标准中对相关化合物的物质限量,将指标调整为≤0.2%。
4.1.4试验方法
本次修订将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和甲醇含量的测试方法调整为参照GB18581-2009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将卤代烃含量的测试方法调整为GB18581-2009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增加了苯酚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试验方法主要参照的GB18581经多次修订更新,已相当完善。
经小组反复论证与试验验证,满足产品的检验要求。
4.1.5检验规则
本次修订删除了检验规则。
并将检验结果判定的参照标准调整为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原标准所参照的GB/T1250已经作废,由GB/T8170代替。
4.1.6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次修订未对本部分做出修改。
4.1.7安全涂装及防护
本次修订未对本部分做出修改。
4.1.8附录A
本次修订将附录A调整为苯酚和多环芳烃含量的测试,新增了气相色谱测试条件。
将原标准中卤代烃含量的测试方法调整为GB18581-2009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原标准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测试条件对实验室和检测条件要求较高,新增加的气相色谱测试条件参照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附录B,经多次试验验证和分析讨论,使标准更具适用性和普遍性。
4.2主要试验(或验证)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
标准修订小组广泛征求各专家及成员意见,确定了验证试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起草了试验方案,测试方法按本次标准修订中试验方法进行。
对收集到的11家单位提供的23个样品分析,测试结果见表1。
表1样品测试结果
序号
苯含量/%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含量总和/%
卤代烃含量/%
甲醇含量/%
苯酚含量/%
多环芳烃含量/%
1
0.02
36.46
ND
ND
ND
ND
2
0.02
31.69
ND
ND
ND
ND
3
ND
44.51
ND
0.13
0.05
ND
4
ND
38.13
ND
0.08
0.08
ND
5
0.25
33.09
ND
ND
0.17
ND
6
0.23
35.85
ND
ND
0.11
ND
7
0.13
38.64
ND
ND
ND
ND
8
0.02
7.72
0.07
ND
ND
0.16
9
ND
8.47
0.05
ND
ND
ND
10
ND
34.60
ND
ND
ND
ND
11
ND
39.16
ND
ND
ND
ND
12
ND
31.20
ND
ND
ND
ND
13
0.16
38.64
ND
ND
ND
ND
14
0.15
33.17
ND
ND
ND
ND
15
ND
7.35
ND
ND
ND
ND
16
ND
9.12
ND
ND
ND
ND
17
ND
12.05
ND
ND
ND
ND
18
ND
13.03
ND
ND
ND
ND
19
0.10
32.15
ND
ND
ND
ND
20
0.07
38.17
ND
ND
0.09
ND
21
0.11
43.27
ND
0.17
0.14
ND
22
ND
12.25
ND
0.21
ND
ND
23
ND
7.62
ND
ND
ND
0.03
检出限/%
0.001
0.001
0.001
0.002
0.002
0.001
拟定限值/%
≤0.3
≤40
≤0.1
≤0.3
≤0.2
≤0.2
合格率/%
100.00
91.3
100
100
100
100
注:
ND代表未检出
表1结果可知,苯含量的拟定限值为≤0.3%,样品合格率为100%;甲苯、二甲苯和乙苯含量总和的拟定限值为≤40%,样品合格率为91.3%;卤代烃含量的拟定限值为≤0.1%,样品合格率为100%;甲醇含量的拟定限值为≤0.3%,样品合格率为100%;苯酚含量的拟定限值为≤0.2%,样品合格率为100%;多环芳烃含量的拟定限值为≤0.2%,样品合格率为100%。
23个样品总合格率为91.3%。
验证试验结果表明,随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适用范围以及环保要求的升级,我省醇酸漆稀释剂生产工艺有很大程度提高,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基本可以达到修订标准的拟定指标。
4.3预期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根据我省醇酸漆稀释剂的产品现状和发展趋势,为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环境提出的新常态和新要求,对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相关内容,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规范性。
本标准的顺利实施,将有效解决标龄老化,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为预防产品安全事故,保障场所人员健康提供科学基础;为保障产品质量,规范行业秩序提供有力依据;为改进生产工艺,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提供有效指导;为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本标准的顺利实施,具有非常可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5.1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没有检索到相应的国际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我省醇酸漆稀释剂的产品特点和发展趋势,进行修订。
5.2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经广泛调研和多方面征求意见,本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协调一致。
标准修订过程中主要参照GB/T3186-200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9750-1998《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HJ/T414-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等标准。
与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冲突。
5.3有关专利情况
经检索,本标准所列技术内容没有涉及专利和知识产权等情况。
六、标准实施的建议
6.1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多方利益,标准修订组在标准草案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阶段,尚未出现不能解决的重大分歧意见。
6.2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是对原标准的再次修订,原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建议仍为推荐性标准发布。
6.3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建议由归口单位进行宣贯,并组织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6.4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建议仍执行2007版的单位,应积极准备进行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改造,为新标准贯彻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并经会议讨论协调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新老标准过渡期为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