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2543719 上传时间:2023-04-20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1.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docx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

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贵州省安顺煤矿《关于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申请验收的报告》(安煤呈[2007]33号)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受理通知书》(黔煤安设施受字[2007]0033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07年12月13日至16日对安顺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贵州省安顺煤矿关于安顺矿井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分别对矿井各个系统、各个环节、作业场所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贵州省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顺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以下简称:

安全专篇)进行了验收。

一、矿井概况

贵州省安顺矿井位于贵州省安顺市以北14km,属于监狱矿井。

该矿井于1996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2001年2月9日一期工程试生产。

二期工程于2003年12月22日开工建设,至2007年7月矿井设计的主要工程基本完成:

矿建工程设计工程量17249m,实际完成10241m;土建工程设计工作量4141.9万元,实际完成1518.8万元;设计安装工程量1046.5万元,实际完成802.5万元;设计设备购置1973.8万元,实际完成2813.9万元;其它费用设计4887.1万元,实际完成4874.5万元。

于2005年5月安装形成了9102首采工作面。

安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40.1a。

矿井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轿子山镇境内,距安顺市14km。

井田交通方便,有国铁贵昆线在安顺设有中间站;滇黔公路干线经过安顺,安顺煤矿工业区至安顺市有约20km的沥青路面相通。

根据2006年11月25日“安顺煤矿方案设计修改论证会会议纪要”和贵州省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2007年2月重新编制了《贵州省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顺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7年4月17日以黔煤安监监察字[2007]50号文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

井田边界:

安顺井田东以人为边界为界与轿子山煤矿平桥井相邻,西以F5断层为界;南以F1断层为界;北以F2断层为界。

其矿区范围分为M8、M9和M0煤层两个范围,其中:

M8、M9由15个拐点,拐点控制面积15.09km2;M0煤层由10个拐点,拐点控制面积17.68km2。

井田内共有M0、M8、M9三层可采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2.05m、1.21m、1.53m,且分别为不稳定、较稳定和稳定性煤层。

三层可采煤层均为三号无烟煤。

矿井初期开采下组煤(M8、M9),M0煤层安排在中后期开采。

矿井开拓: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

矿井分两个水平开拓,分别开拓上下煤组,上组煤水平标高+1340m,下组煤水平标高+1145m。

矿井设计布置三条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

主斜井井口标高+1415m,井底标高+1150m,为矿井原煤运输、架空人车、辅助进风服务;副斜井井口标高+1415m,井底标高+1143.6m,为矿井辅助提升、主要进风服务;回风斜井井口标高+1428m,井底标高+1166m,为矿井专用回风服务。

矿井开采范围划分为七个采区,首采区为一采区,首采区主要开采M9煤层。

首采工作面为9102高档普采工作面,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验收时井下有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

即9102高档普采工作面、9100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9103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

矿井初期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

即副斜井主进风,主斜井辅助进风,回风斜井专用回风;矿井中后期采用分区式通风,即在六采区西南部边界增设西翼风井;设计回采工作面均采用“一进一回”的“U”型通风方式,设计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试运转期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8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70.76m3/t。

矿井涌水量:

根据地质报告,矿井涌水量为:

开采M0煤层时,正常涌水量为350m3/h,最大涌水量为1022m3/h;开采M8、M9煤层时,正常涌水量为333m3/h,最大涌水量为917m3/h。

考虑生产过程中其它用水因素,开采下组煤时,设计矿井排水量按:

正常时383m3/h,最大时967m3/h。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5年7月7日提交的贵州省安顺矿井煤层瓦斯涌出参数试验报告,M9和M0煤层鉴定为突出煤层,M8煤层和其它不可采或局部可采煤层均未作突出危险性鉴定。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5年8月1日提交的贵州省安顺煤矿《煤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M8、M9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属三类、不易自燃。

根据贵州省安顺矿井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在本井田钻孔、小窑以及轿子山矿井的可采煤层中所采煤层样的煤尘爆炸试验,以及2005年7月27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提交的贵州省安顺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M8、M9煤层均无煤尘爆炸危险。

2007年11月,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安顺煤矿安全验收评价。

2007年9月贵州省监狱局煤矿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安顺煤矿建设工程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二、验收意见

(一)安顺煤矿安全设施按照“安全专篇”要求进行了建设,多数安全设施达到了设计要求。

经联合试运转,已竣工的系统、安全设施运转正常。

(二)已竣工的安全设施,单位工程经贵州省监狱局煤矿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证合格。

已完成的28个矿建工程、10个土建工程、20个安装工程均经矿区质量监督站认证合格,其中安装工程有6个为优良工程。

(三)贵州省安顺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基本按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全;煤矿主要负责人、大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四)存在的问题

1、因矿井建井时间较早,矿井在未发生突出前已建成了三条井筒和井底采区大巷,致使回风斜井、主斜井、副斜井均存在揭穿M0、M8、M9煤层。

此三层煤中,M0、M9煤层已鉴定为突出煤层,M8煤层存在突出的可能性;此三层煤的倾角较小,在井筒内揭穿距离较长。

采区回风巷沿M8煤层布置,采区轨道大巷和采区回风巷均有较长地段穿过M9煤层。

上述井筒、大巷揭穿M0、M8、M9煤层的地段,受开采应力集中时,存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矿井应采取监控、消除突出措施。

矿井今后建设施工的主要巷道不得布置在具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

2、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预抽防突安全保护距离控制不严格,存在超过预抽安全保护距离、在未解突区域掘进的情况。

3、矿井的主排水管路、低负压瓦斯抽放管路、部分主要巷道的防尘防灭火管路未安装完善。

在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站的低负压抽放系统未形成前,9102高档普采工作面不得进行回采生产。

4、M8煤层和其它局部可采煤层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不利于矿井今后的安全管理。

5、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采空区顶板冒垮不充分,造成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时有异常涌出,不利于安全生产。

6、矿井未开展突出危险煤层采掘工作面预抽瓦斯解突效果分析评价,不利于矿井科学治理瓦斯灾害,如9102高档普采等采掘工作面急需开展此项工作。

7、矿井安全生管理人员较少、安全管理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个别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不高。

8、矿井周边老窑较多,紧邻矿井北部有一小煤矿存在,井田范围地表存在多处山体滑坡,矿井内大断层次生裂隙发育,致使今后生产建设期间存在水患、地质灾害等威胁。

三、验收结论:

根据以上验收情况,要求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应针对上述问题和各系统存在问题抓紧进行全面整改,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复查合格后,同意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通过验收。

四、建议

1、矿井应进一步加强研究煤层瓦斯涌出规律,优化瓦斯抽放技术方案,加大瓦斯预抽力度,提高瓦斯抽放效果。

2.矿井应进一步加强生产地质和瓦斯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3、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灾害严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防突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其防突安全技术知识。

4.矿井要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配备齐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5、建议矿上完善井下避灾路线标识牌和巷道路标指向标识牌。

贵州省安顺煤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情况及意见

一、矿井通风系统

(一)概况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现有2个进风井,1个回风井,即主斜井辅助进风、副斜井主进风、中央回风斜井专用回风。

矿井总进风量为4334m3/min,总回风量4691m3/min。

回风井安装有两台2K56-NO24型防爆轴流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风机工况:

QM=80m3/s,HM=1190pa,η=0.77,叶片安装角41°。

矿井在2007年9月份联合试运转期间进行了瓦斯鉴定,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70.26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87m3/min(含抽放量6.7m3/min)。

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

掘进工作面使用2×15kW、2×30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和φ600mm风筒向掘进工作面压入式供风,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

井下构筑了风门、调节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保证了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矿井反风通过主要通风机反转实现,其反风量可达正常风量的60%;当工作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可在10min内投入运行。

回风斜井井口安设了防爆门。

(二)验收意见

1.回风斜井安装2K56-NO24型防爆轴流通风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

矿井采用主要通风机反转反风,反风风量不低于正常供风量的40%;回风斜井口安设了防爆门,符合设计要求。

2.两个进风井,即主斜井和副斜井,井口间距大于30m。

净断面:

主斜井12m2,副斜井12.7m2,风速分别为2.5m/s、3.2m/s,符合《规程》要求。

3.回风斜井断面为13.8m2、风速5.7m/s,符合《规程》要求。

4.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设置了双向风门,在需要控制风量的巷道中设置有调节风门,在废弃井巷及工作面两条顺槽之间的联络巷中设置有密闭,在主要风巷中建立了测风站。

符合设计要求。

5.矿井有专用回风巷,符合验收标准。

6.采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

7.矿井有3个安全出口且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8.矿井有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图纸绘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9.存在问题

(1)矿井设计风机工况:

QM=106.7m3/s,HM=1150pa,η=0.71,叶片安装角37°。

目前系统能满足生产需要,但不符合设计要求,一旦采掘工作面数量达到《专篇》要求时,风量就不能满足生产要求,要更换风机电机。

(2)矿井目前没有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3)主要通风机没有进行性能测定。

验收结论:

对上述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二、粉尘灾害防治系统

(一)概况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煤样分析化验,矿井主要可采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井田内的生产矿井及老窑均未发生过煤尘爆炸。

矿井在地面建有两个容量不小于200m3的消防水池,主供水管路规格为D108×4.5,经主斜井供到井下各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

井下部分防尘管路的铺设及三通阀门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同时采取了湿式作业、粉尘监测、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井下各转载点、采煤机喷雾装置齐全,使用正常。

(二)验收意见

1.各采掘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道均设置了防尘管路。

2.转载点喷雾及主要进回风巷净化水幕安设齐全,使用正常;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齐全,使用正常。

3.矿井划分了防尘责任区,定期对井下巷道进行了清扫和冲洗。

4.采面进回风顺槽、设置了辅助隔爆水袋。

6.地面生产系统防尘设施齐全。

原煤转载点、落煤点以及其他容易产生煤尘地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装车站安装了洒水喷枪降尘。

7.存在问题:

(1)副斜井、回风斜井及+1145井底车场至9102工作面进风联络巷交叉点没有按设计安装防尘管路。

(2)采煤工作面没有实行煤层注水。

验收结论

对上述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三、煤与与瓦斯突出防治

(一)概况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1999年7月和2005年8月对安顺煤矿M0号煤和M9号煤的“突出鉴定报告”结果,确定安顺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煤层为M0号煤和M9号煤,M8号煤层未作突出危险性鉴定,但根据重庆分院所测定的M8号煤有关参数(原始煤层瓦斯含量为11.4736~9.5049m3/t,瓦斯放散初速度为30,煤的坚固性系数为0.19),M8号煤不排除存在突出的可能性,在未鉴定之前应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所以安顺煤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验收。

(二)验收意见

1、安顺煤矿组织人员编制了《安顺煤矿煤与瓦斯防突措施》,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包括采煤和煤巷掘进的局部防突措施),成立了相应的防突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及仪表。

2、经过现场勘察和查阅资料,9100运料顺槽掘进工作面和9103运煤掘进工作面采取了预测预报、深孔抽采、排放钻孔及措施效果检验,以及正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远距离放炮等“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9102采煤工作面采取了预测预报、本煤层预抽瓦斯、排放钻孔、压风自救、埋管抽采采面上隔角瓦斯、入井人员佩带压缩氧自救器等综合防突措施,所有掘进工作面在其进风侧均设有正反向风门,通风系统中设置了调节设施。

3、采煤工作面没有发现采用放顶煤及非正规采煤方法。

4、由于首采工作面上部和东翼盘区范围的M8号煤不可采,该范围内没有开采保护层。

存在问题:

(1)设计不合理,东翼盘区回风大巷布置在M8煤层;运输大巷和轨道大巷沿M9煤层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均斜穿井筒位置的M0~M9煤层。

必须对这些巷道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采取防突措施消出突出危险。

(2)9102回采工作面未开采保护层,用预抽采瓦斯作为防突措施,整个回采工作面存在抽采空白带,打钻期间尚有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为此,矿井必须对抽采控制范围内的煤层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进行测定,确认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3)矿井建立了压风自救系统,但安装不规范、不利于发生灾害时应急自救。

(4)9100运输机巷一组防突风门不合格,门墙上有风窗、穿过防突风门的溜子孔洞未设防风流逆转装置,未按防突风门标准构筑。

(5)M8煤及其它局部可采煤层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不利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

验收结论:

对上述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验收。

(三)建议

1、安顺煤矿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施工完善相关防突工程。

2、采取措施加大对采、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力度,使抽采控制范围的的抽采效果符合AQ1026-2006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建议在采煤工作面增加高位钻孔预抽采空区瓦斯。

3、尽快测试抽采钻孔抽采半径及排放钻孔排放半径,以便合理确定预抽控制范围内的抽采钻孔及排放钻孔数。

4、按设计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及避难硐室。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四、瓦斯抽采系统

(一)概况

根据矿井地质报告提供的煤层瓦斯含量,M8煤层为5.35—14.54m3/t,M9煤层为4.68—22.17m3/t。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测定的煤层瓦斯参数报告,M8煤层的瓦斯含量为11.4736—9.5049m3/t,M9煤层的瓦斯含量为9.8678—19.77m3/t,瓦斯压力为0.45~2.25Mpa,矿井设计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6.88m3/min。

安顺煤矿建有一个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

安装了高负压抽采系统。

泵房内安装了高负压水环泵2BE3-400型2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抽采主管路直径为DN409的无缝钢管。

低负压抽采系统正在安装,预计2008年元月竣工。

在试运转过程中,由于M8煤层和采空区及M14煤层瓦斯涌出,导致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较高。

在地面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没有完成之前,采用安设在井下的移动瓦斯抽采泵抽采采面上隅角采空区瓦斯,移动瓦斯抽采泵安设在9102进风联络巷内,抽出的瓦斯排放到总回风大巷,排放处设有栅栏及瓦斯监测传感器。

矿井瓦斯抽采方式主要有本煤层钻孔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

(二)验收意见

1、矿井建有1个地面永久高负压瓦斯抽采泵站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泵房内安装了高负压水环真空泵2BE3-400型2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瓦斯抽采主管路直径为DN409无缝钢管,符合《安全专篇》要求。

低负压抽采系统设计采用水环真空泵2BE3-52型2台,主管选用DN426无缝钢管,目前正在安装,预计2008年元月竣工。

2、瓦斯抽采泵站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其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均采用防爆型,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KJ100型瓦斯抽采监测分站,监测瓦斯抽采管道内瓦斯浓度、压力、差压、温度等参数,同时监测泵房内泄漏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第147条规定。

3、抽采系统井下与地面的瓦斯抽采管路敷设平直稳密,没有与带电物体接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4、采掘工作面实施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采、本煤层钻孔瓦斯抽采等抽采方式,但未进行顶板裂隙瓦斯抽采。

6、存在的问题

(1)低负压抽采泵设计混合流量为235.45m3/min,但所选泵的额定流量172.27m3/min,小于设计流量。

现采用YB250M-8移动式抽采泵抽采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瓦斯,额定流量为15m3/min,不能满足满足需要(采煤工作面静态时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8m3/min,采空区绝对瓦斯涌出量为9.6m3/min,而移动抽采泵抽采能力仅为1.35m3/min)。

应施工高位钻孔抽采采煤工作面顶板裂隙及采空区瓦斯;应对低负压抽采泵的选型重新验算,尽快完善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

(2)无相关抽采测试及统计记录。

(3)无专门的矿井瓦斯抽采设计。

(4)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抽采支管为DN108偏小,满足不了抽采需要。

验收结论:

对上述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验收。

(三)建议

1、尽快请有资质单位编制瓦斯抽采设计,并按设计施工瓦斯抽采工程,确保抽采的合理性与可靠性。

2、加强对抽采瓦斯的测试、计量及报表统计工作,以便准确计算抽采控制范围内的抽采瓦斯量,指导安全生产。

3、合理确定抽采支管管径,降低抽采阻力,扩大抽采钻孔孔径及封孔管径,以提高抽采效果。

4、应加强抽采系统管网维护管理,增设抽采管网的放水设施(重点区域应设自动放水设施),专人放水,及时放水,提高抽采效果。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五、防灭火系统

(一)概况

根据煤碳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鉴定,矿井主要可采煤层M8、M9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不易自燃。

但考虑到鉴定的样品较少,且精查报告提供的煤层自燃资料认为本矿煤层有自燃发火性可能,临近的轿子山煤矿按煤层有自燃倾向进行管理,因此安全专篇按自燃煤层进行设计。

矿井建立了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井上要害场所按要求配置了消防器材,井下设置了消防材料库,各工作面、巷道、硐室、转载点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和消防栓,胶带运输机保护装置齐全,其他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可靠。

(二)验收意见

1.矿井地面设有消防水池两个,每个容量均大于200m3,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地面还设有高位水池一个,容量为200m3,管路与井下相连通。

2.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盘区采用联合布置,东盘区及轨道大巷布置以岩巷为主,沿煤层巷道及时喷射混凝土封闭。

巷道支护形式为锚喷或锚网喷联合支护,开采程序原则为下行开采。

采区石门为岩巷开拓,留煤柱少,煤层切割少,自燃发火危险小。

3.矿井有专用回风巷,采面采用后退式开采,一次采全高,回采率高,月推进度满足要求,开采方法符合要求。

4.井下硐室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防火门设置符合要求,硐室内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5.矿井工业广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大,且分散布置,能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6.存在问题:

(1).矿井未使用火灾预报束管监测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2)、井下供水管路安装没按设计要求,回风斜井、副斜井及+1145水平井底车场缺供水管路。

验收结论:

对上述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六、防治水系统

(一)概况

安顺煤矿位于贵州省安顺市以北14Km,轿子山煤矿的西南部,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开采煤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M9煤。

矿井直接充水水源为长兴组岩溶裂隙含水层及龙潭组层状裂隙含水层,间接充水水源为老空水。

涌水通道为断层、岩层裂隙、采动裂隙。

矿床充水的主要补给水源为大气降水。

本区最低侵蚀基准面为+1041m左右,井田开采煤层深部标高为+1060m,井田区域地势较高,地表水及地下水排泄条件良好。

该矿为层状裂隙充水矿床,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

精查地质报告预计矿井涌水量为:

开采M9煤层时,正常涌水量为383m3/h,最大涌水量为967m3/h。

由于现开拓面积较小,涌水量不大,2007年实测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7.7m3/h左右,最大涌水量为47.7m3/h。

矿井在+1145水平设有井底永久水仓,分内环水仓和外环水仓,水仓总容量约3700m3。

永久水仓、排水系统均已经形成。

二期工程建设中在+1145m水平泵房内安装了四台MD580-60x5型矿用耐磨多级泵,单泵排水量为580m3,单泵扬程为300m,功率630Kw,排水管采用DN377无缝钢管,现已敷设两趟管路,矿井涌水通过+1145m水平泵房经中央风井排至地面。

主、副斜井井口标高均为+1415m,回风斜井井口标高为+1428m,工业广场最低标高为+1410m,其标高均高于平桥河在大洞口村附近的最高洪水位(+1047.06m),工业广场不受洪水威胁。

矿井配备了探放水ZY-2300型钻机2台、ZY-650型钻机3台、MZ-200型钻机1台。

钻机台数满足现场探防水的要求。

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制定了雨季对老窑积水监测及探放措施,编制有中长期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矿井水害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储备有防洪物资,并建立了井下水文观测系统。

(二)验收意见

1、验收情况

⑴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本查明,按照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有中长期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矿井水害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⑵矿井排水系统已经形成,井底水仓及排水系统满足生产需要。

⑶井口标高高出最高洪水水位,不存在洪水淹没井口的可能;工业广场设有防洪排水沟,并储备了防洪物资。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⑷配备了6台探放水钻机,满足矿井探放水要求。

⑸坚持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存在问题

⑴排水管路未按矿井初步设计要求敷设。

⑵未按《煤矿地质规程》的有关要求编制该矿建井地质报告。

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排水计划编制不规范。

3、建议

⑴井田周边老窑分布广泛,且开采历史悠久,部分老窑有积水,要积极主动采取先进手段查清周边老窑的开采深度、积水范围、积水量和可能的导水通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编制完善探放水设计并严格实施。

⑵要加强地表滑坡、岩移、塌陷调查工作,制订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⑶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应增加地质测量人员并按有关要求设置独立的地质测量管理机构。

⑷要积极开展瓦斯地质工作,编制瓦斯地质图,加强巷道揭煤安全管理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其它语言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