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购房意向合同甲方违约乙方要求赔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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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购房意向合同甲方违约乙方要求赔偿
房屋中介购房意向合同,甲方违约,乙方要求赔偿
篇一:
购房意向书卖方违约
购房意向书违约起诉书原告:
性别:
汉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编:
被告: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xxxxxxx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履行协议违约赔偿责任。
二、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意向书关系。
原告于XX年8月26与被告签署了《购房意向
书》,原告购买被告代理的****************************商品房一套。
意向书中对原、被告
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相关约定。
原告依据意向书中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
付款义务:
支付5000元人民币作为意向金。
根据合同约定,代理方应于XX年7月29日前
争取出让方的意向。
XX年7月25日接到代理方与原告约定于XX年7月28日签订合同,
得到出让方的同意。
然而,XX年7月26日出让方谎称因出车祸XX年7月28日无法过
来签订商品房购买姓名变更。
7月底,代理方来电说明出让方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第三方(在
********售楼中心可以得到证实)。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购房意向书系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
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按时签订商品房姓名变更已构成违约,根据意向书约定,出让方同意本
购房意向条款反悔不卖则双倍赔偿原告双倍意向金。
特此,恳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附:
购房意向书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XX年9月30日篇二:
客户购房意向书客户购房意向书甲方:
乙方:
安徽众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介绍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______决定购买位于合肥市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房屋总价款为______,房屋在房产局发生的过户费及房屋煤气、电、有线、电话的过户费由___方承担,中介费为___方承担。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交给乙方定金______元,并保证在____日之前在乙方见证下与卖方签订正式房屋合同,否则,甲方定金不退。
3、在本协议规定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内,如卖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乙方将定金退还甲方。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意向书壹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篇三:
重要购房意向合同
购房意向合同no: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丙方(居间方):
杭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一、房屋概况
甲方通过丙方购买坐落于杭州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为:
。
(以上内容均以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为准)
二、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
该总价包含随屋赠送
的。
2、甲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房款:
□一次性付款□商业按揭□公积金(□省□市)贷款
或□组合贷款,首付款:
¥元。
3、税费、代理服务费承担方式:
。
4、买方首付款支付时间:
5、其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表示对丙方提供的房源购买诚意,愿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计人民币
2、待乙方接受甲方的购买条件并签署本意向合同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
若甲方不依
约履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甲方支付意向金后,若乙方不愿签订本合同的,则该意向金由丙方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无息退还给甲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购买条件并签署本意向合同后,丙方所收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
若乙
方不依约履行,则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保证该房屋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如该房屋已出租,则该房屋之承租人已放
弃优先购买权;如该房屋设置了抵押,则乙方须解除抵押手续。
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房屋产
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契证)应当齐全,并于《购房意向书》签订当日将该房屋的权属证
书交于丙方保管。
3、乙方同意于交房给甲方。
房屋交接时,乙方须结清该房屋在交房之前已产生的各项费
用(包括水、电、物管、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乙方须将该房屋内的户口迁出。
五、丙方责任及权利
1、丙方应该在接受意向金后该意向金,否则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等同于意向金的金额作为
违约金。
2、丙方应谨慎公正的行使居间服务,妥善保管甲、乙双方的意向金及房屋权证,并善意
促成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本意向书。
3、促成甲乙双方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后,丙方有权向甲乙双方收取代理服务费
共计元。
六、甲、乙、丙三方共同约定。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意向书签字后。
期限届满如甲方未前来签约的,乙方有权没收定金;如乙方未前来签约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
返还
定金。
2、在乙方签署意向书后,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提出。
经乙方同意并就解决事
项
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
不能达成共识的,甲方无权直接向丙方索回定金,甲方可通过诉
讼或
其他合法方式要求乙方返还。
3、乙方签署本意向书后,要求解除本合同并取回房产权属证书的,应书面提出。
经甲方
同
意并就解除事项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不能达成共识的,乙方可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方
式解
除本合同。
甲方亦有权通过诉讼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自乙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取回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未提起诉讼的,
十五
日届满后丙方不再代管房产权属证书并返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本意向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或乙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房屋拟转让价的10%向
对
方支付违约金。
2、本意向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若因甲、乙单方或双方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成交,
违
约方应向丙方支付等同于双方合计代理费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甲、乙双方不得以不通过丙方的任何途径成交,否则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按照实
际
成交价格的2%进行赔偿。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
十、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意向书无法履行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甲方与丙方签订后,在甲丙之间生效,对甲丙具有约束力;自乙方签字
(盖
章)后,对甲乙丙三方均有约束力。
本意向书甲方与丙方签订时,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丙方持三份;自乙方签字(盖章)后。
丙方所持三份中交甲(甲方前所持文本自然废止,以有乙方签字文本为准)、乙
各
持一份,丙方持一份,各份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丙方:
经纪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篇四: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大全与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大全与处理
(以下为简单分类,总计大约106种纠纷)
【一、卖方过错系列】13卖方一房二卖纠纷
卖方反悔不卖纠纷
改底单后卖方反悔纠纷卖方拒收购房款纠纷卖方逾期或拒绝交房纠纷卖方不腾房纠纷
卖方拖欠物业费纠纷卖方拖延及拒绝过户纠纷卖方隐瞒凶宅纠纷
卖方隐瞒已抵押纠纷
卖方其他隐瞒纠纷(已出租、配偶未同意、有共有人、质量问题等)先卖后抵押纠纷
卖方不迁走户口纠纷
【二、买方过错系列】3买方逾期付款纠纷
买方反悔不买纠纷
买方拖延收房纠纷
【三、侵犯他人权利系列】7承租人要求优先购买权纠纷共有人、继承人等权利人主张权利纠纷卖方配偶主张合同无效纠纷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买卖纠纷逃债低价转让纠纷
借名买卖纠纷
侵犯居住人权利纠纷
【四、特殊交易方式纠纷】4阴阳合同纠纷
假赠与真买卖纠纷
改底单相关纠纷
房屋置换纠纷
【五、特殊房产类型纠纷】15
【公房】
公房承租权转让纠纷
公房买卖未经单位同意或单位优先购买权纠纷公房未上市、不能上市及费用分担纠纷公房其他相关纠纷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相关纠纷两限房相关纠纷
【回迁房】回迁房相关纠纷(冒名购房、未满五年购房)
【农村房屋】
城镇户口购买小产权房相关纠纷同村人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购买二十年租赁权的纠纷
【无证房】
无房产证买卖合同纠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无土地证买卖合同纠纷
【其他】
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未解抵押房产买卖纠纷违章建筑买卖纠纷
赠与房产的买卖纠纷继承房产的买卖纠纷
【六、特殊交易主体纠纷】6多人买房或卖房引发的纠纷外国人购房或卖房引发的纠纷公司企业房产买卖纠纷未成年人名义购房纠纷委托卖房相关纠纷
表见代理相关纠纷
【七、金额纠纷】5
定金纠纷
买方定金未交齐卖方解除合同纠纷定金协议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纠纷
税费相关纠纷
【八、合同履行纠纷】16合同约定不明纠纷
合同与补充协议或居间合同条款冲突纠纷推迟交税过户引发的纠纷质量纠纷
面积纠纷
配套设施、装修纠纷签相关纠纷
面签相关纠纷
交房收房纠纷
物业交接纠纷、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纠纷买方或卖方去世引发的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变为外国国籍不足1年的一方丢失合同原件引发的纠纷合同作废、解除不当引发的纠纷房屋毁损引发的纠纷
不可抗力引发的纠纷
【九、贷款中相关纠纷】11买方要求变更买方姓名纠纷
篇二:
购房意向书违约
购房意向书违约起诉书原告:
性别:
汉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编:
被告: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xxxxxxx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履行协议违约赔偿责任。
二、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意向书关系。
原告于XX年8月26与被告签署了《购房意向
书》,原告购买被告代理的****************************商品房一套。
意向书中对原、被告
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相关约定。
原告依据意向书中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
付款义务:
支付5000元人民币作为意向金。
根据合同约定,代理方应于XX年7月29日前
争取出让方的意向。
XX年7月25日接到代理方与原告约定于XX年7月28日签订合同,
得到出让方的同意。
然而,XX年7月26日出让方谎称因出车祸XX年7月28日无法过
来签订商品房购买姓名变更。
7月底,代理方来电说明出让方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第三方(在
********售楼中心可以得到证实)。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购房意向书系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
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按时签订商品房姓名变更已构成违约,根据意向书约定,出让方同意本
购房意向条款反悔不卖则双倍赔偿原告双倍意向金。
特此,恳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附:
购房意向书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XX年9月30日篇二:
购房意向书购房意向书(XX-3-317:
11:
15)分类:
合同范本标签:
购房意向书买房意向书商品房买卖意向书意向书范本合同
范本|购房意向书甲方:
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
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路××号楼×××室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
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万
元(大写:
×××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
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万元。
五、乙方应于甲方××水岸二期项目开盘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已交纳
确认金的收款凭证及乙方之身份证、印章至甲方售楼处(上海市松江区××路××号)与甲
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支付购房款。
乙方
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确认金转作等额购房款。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
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
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
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元
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
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
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
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
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
理之中。
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
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
以上情况
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
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
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
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
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
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
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
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
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签署日期:
××××年×月×日电话:
×××邮编:
×××篇三:
法院认定《购
房意向书》不是合同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法院认定《购房意向书》不是合同
【基本案情】
为了让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单亲妈妈刘雯雯决定将自己居住的房子换置成学区房。
为
此,刘雯雯将自己换房事宜交给某中介公司全权处理。
刘雯雯明确表示,现在房地产市场十
分不稳定,自己换房的希望都系于居住的这套房产上,所以中介卖出房后才可以帮自己物色
学区房。
XX年底,刘雯雯看中了李琦名下的一套学区房,为此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购
房合同》。
为了筹集房款,刘雯雯在三天后与李松签订了《购房合同意向书》,将自己的房屋
卖给了李松。
后来,刘雯雯觉得自己房屋卖的过于仓促导致价格偏低,要求李松捆绑购买自
己的地下室,遭到了李松拒绝。
在双方对峙过程中,李松又在中介介绍下看中了别处房子,后干脆拒绝购买刘雯雯的房
子。
由于没有卖出房子,刘雯雯无力履行与李琦的购房合同,李琦诉至法院要求刘雯雯支付
违约金四万元。
而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刘雯雯将李松诉至法院,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自
己违约金。
【案例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于改善自己的居住状况、帮助子女享受更好教育等原因,换房
已经成了重要的购房推动力量。
本案正是在换房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类纠纷。
案中女主人公在
换房的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但是其法律效力确实完全不同的。
与李琦签订的《房屋买卖
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双方应当履行。
一方不履行另一
方有权主张违约金。
而与李松签订的《购房合同意向书》仅是一种要约邀请形式,双方达成
的仅是达成了购房意向。
不履行这份《意向书》不会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合同编号:
gfyx----购房意向书委托方:
代理方:
中视选房(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房意向书委托方:
(简称甲方)代理方:
中视选房
(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服务监督电话:
400-881-5000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
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
北京市区/县(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为
准),户型为,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
写)。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后计入甲方应付的
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
甲方。
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购房合同,以确定付款.房屋交
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
(大写)元整(小写)。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购房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
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购房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
仍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
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购房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
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
本意向书一
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
同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中视选房(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身份证号:
经办人:
电话:
电
话:
地址:
地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署篇五:
透视“购房意向书”的法律
效力
透视“购房意向书”
从意向书中每平米房价暂定2300元到换合同文本时的销售定价每平米3700元谈起
作者:
乐随发布时间:
XX-08-0913:
37:
48一方说:
开发商不按意向书约定事项签约而乱涨价,违背诚信,实属欺诈一方说:
“意向书”不是合同,价格意向没有法律约束力,最多支付违约金解除协议孰是孰非?
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和处理这类商品房“意向书”纠纷案?
这在当前显
得尤为重要
近期来,大量订房户通过来访或电话形式咨询“购房意向书”的性质与效力,及其起诉
手续等有关问题,这是源于开发商背弃意向书的约定单方涨价行为引起的系列类案。
有的从
约定每平米房价2300元到换签统一制式合同时涨价为3700元,有的从暂定每平米房价3500
元到换签统一制式合同时涨价为5200元不等。
这些不认可意向书价格的情况大约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情况是意向书中双方将房屋价格已经明确约定;第二种情况是在意向书中双方对价格
作了相对约定,以“暂定价”的形式出现;第三种情况是双方约定按物价局核准价为准,而
如今该类商品房又不在物价部门核价职能范围。
由于这类系列案牵连面广,各个法院或法官
之间对同类案件的认识差异又较大,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同案异判时有出现,影响司法审判的严肃性。
为此,笔者觉得这类意向书纠纷案有以下几个问题
值得慎重把握和探讨。
一、“意向书”的二重性关于购房意向书的性质到底是“预约合同”还是“购房合同”及其效力如何,不可一概
而论。
从“意向书”名称上看,应当仅仅是对双方在未来条件成就时期签订购房合同的权利
义务的确定,对客户而言,是缔约优先权的取得,不会涉及到很多具体的实体内容,无疑是
预约性合同。
它的预约性也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
一是国家充分保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规定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不得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必须使用国家
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
二是工程尚未开始,有的甚至连拆迁工作“三通一平”等事项尚未扫
尾,相当多的实体事项尚无法确定;三是确定了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统一制式合同,这就是
“意向书”中预约性的成份。
然而,从我们当前实践中遇到的情况看,开发商预先以格式条款形式设定的意向书中,
往往都已经涉及到销售的实体内容,对与标的物相关的销售价格等实体权利义务有明确的约
定。
只是有些是完全确定的约定,有些是不完全确定的约定而已,突破了其预约性。
因此,
对于这类“意向书”就不易简单地从“名称”和“形式”上确定其单纯的预约合同性,而应
该综观整个合同全部内容确定其性质归属。
按我国合同法之精神,凡符合买卖合同成立的要
素和条件的,就不可否定其中买卖合同之性质。
据此,可以认为这类“购房意向书”是购房
预约合同与销售合同的混合体。
称它为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