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2514835 上传时间:2023-04-19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2.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docx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汇总2

煤矿安全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

I.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出,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大局,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2•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要求制定的

3•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提到,“十一五”期间国家相继开展了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

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察队伍三项建设。

4、2010年与2005年相比,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58.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811下降到0.749。

.“十一五”期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累计17.9万次,查处隐患106.8万条,

隐患整改率平均达到96.7%。

6.“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安排下煤炭企业深入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大力推进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7.“十一五”期间,全国有6000余处煤矿达到省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累计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382.7万人次,全国25万名煤矿班组长已轮训一遍。

8.“十二五”时期,煤炭市场需求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0亿吨。

个别地区和煤矿企业盲目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仍较为严重。

9.目前全国煤矿企业平均产能不足30万吨/年,各煤矿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象,全国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才缺口约7万人,其中约96%勺煤矿企业机电专业人才不足,88%勺煤矿企业采矿专业人才不足。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监督、宣教培训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II.国务院《通知》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准则和得力抓手: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立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专节,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

12.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原则是: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执法,落实责任;严格准入,有序退出;依靠科技,提升素质。

13.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煤矿瓦斯事故起数下降40%以上;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塑鸠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上0

14.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提高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能力,继续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

15.矿井防治水十六字原则为: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16.提升职业危害防治水平,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

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加强职

业危害申报,强化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审查和监督检查。

17.提升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要实施防治以煤矿粉尘、噪声、高温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程。

18.创新安全监察监管方式,深化煤矿重大隐患治理,应严格落实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

19.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应建立煤矿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制度和分类分级监察监管体制。

20.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法律

法规与标准规划及时获取、识别和落实制度。

21.煤矿事故的四项制度为:

查处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

22.国家强调要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首批建设大同、开滦、平顶山、淮南、鹤岗、靖远和芙—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

23.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安装井下人员定位

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及中央企业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全部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6月

底前全国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内容为:

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25.到2015年,全国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上,中央企业煤矿一级安

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匹鸠上,国有重点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80%以上。

26.“十二五”期间,国家每年重点扶持100个煤矿进行机械化改造,到2015年底,小型煤矿采煤、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55%80%以上,实现全国4000个小型煤矿进行采煤机械化改造,500^个小型煤矿进行掘进装载机械化改造,小型煤矿机械化生产

能力提高2亿吨。

27.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制定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

28.国发〔2011〕40号文的基本原则是: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依法治安,综合治理: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

29.国发〔2011〕40号文提出,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30.国发〔2011〕40号文要求依法严肃杳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

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杳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3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回时投产和使用“三同时”制度。

32.2012年,公司提出实现第六个安全年的奋斗目标。

33.2012年,公司提出开展两项活动,即:

安全风险预控深化年活动和“强教育、严培训、提素质”全员安全培训活动。

34.2012年,公司提出深化“三项建设”,即:

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区队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控体系建设。

35.兖矿发[2012]1号文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开工前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位一体”安全联合检查确认制度,积极探索完善不同产业、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评估方式方法,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开工。

36.兖矿发[2012]1号文要求严格安全不放心人排查监控,严禁身体不适应人员上岗作业。

37.兖矿发[2012]1号文要求强化能量控制意识,以防止能量意外释放作为防范事故的重点,推广应用风险分级控制法、风险评估矩阵图、能量隔离12步工作程序等管理工具,推行机电定置管理和检维修工单制管理,提高作业风险控制能力。

38.兖矿发[2012]1号文要求严格安全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和个体防护正确佩戴监督检查,凡不能保持正常、正确使用的,一律按“三违”处理;现场职业危害严重超标的,一律按事故调查分析。

39.兖矿发[2012]1号文要求新工人出现问题,首先追究师傅责任,并联挂追究区队

管理责任。

40.兖矿集团发[2012]2号文经济奖罚量化考核主要包括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安全包保责任考核、安全管理过程考核、年度安全绩效考核四种方式。

41.兖矿集团发[2012]2号文规定煤矿被挂黄牌一块,对单位罚款5000〜20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罚款1000〜3000元;煤矿被挂红牌一块,对单位罚款2〜5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罚款2000〜5000元。

42.兖矿集团发[2012]2号文规定因所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挂红黄牌而产生

的罚款,必须在严格分析的基础上,按责追究处罚,不得随意转嫁基层单位承担,不得加

重处罚。

43.兖矿集团发[2012]2号文规定严格工伤事故核查追溯制度,凡迟报、瞒报、谎报

事故的,每发现一起,按事故发生时正常事故处罚标准包括抵押考核的2^3倍,对事故

单位及当期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

44.公司一季度提出开展一项活动,即:

“反松劲、提境界、严落实、保开局”主题活动

45.东发[2012]1号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我矿安全阶段目标:

至2012年4月12日,围绕抓起步,抓特殊时期,打好年度安全开局仗,实现跨年度安全生产六周年;至2012年6月30日,围绕抓细化,抓拓展,打好安全成效巩固仗,实现上半年安

全生产;至2012年9月30日,围绕战高温、斗雨季,打好特殊季节安全攻坚仗,实现汛期安全生产;至2012年12月31日,围绕抓冲刺,抓确保,打好年终安全决胜仗,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和矿井第六个安全年。

46.

100元。

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管理人员每月每少查一人次“三违”罚款40元;每少查一条隐患罚款10元,对弄虚作假、虚报“三违”指标或者隐患的,罚款上罚款,属机关科室的从“安全包挂责任抵押”考核兑现中扣除;属区队的,从“安全管理责任抵押”考核兑现中扣除。

47.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和各级组织查出隐患,要责

令现场立即整改,并视情节可对单位或责任人批评教育或处40元罚款,对不能当场立即

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处100元罚款。

对查出的一般“三违”罚款100

元,严重“三违”罚款500—1000元(根据性质,由安监处研究处罚)。

48•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当月出现1次一般性“三违”罚款100元;当月出现第二次一般性“三违”罚款300元:

当月出现第三次一般性“三违”罚款500元,并下岗学习,在当月3次一般违章或1次严重违章被罚款以后,从次月开始,如连续3个月不再出现违章,可由只工写出书面申请,经安监处会同单位核实后,给以开具罚款返还单丄还第二次和第三次罚款,计800元。

到工资科领取“三违”罚款返回款。

对严重违章的返还50%如年内再次出现严重违章,则对罚款不再予以返还,并加罚前次的返还款。

考核周期不跨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

49.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当日一般“三违”人员经安监处值班领导确认后通

知其单位,由单位区队长、书记或值班领导进行“双关”教育。

即:

班后会分析关、承诺保证关。

50.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班后会分析关是指对当班查出的“三违”由区队值班领导负责组织“三违”人员、当班职工、工班长、跟班领导在班后会上进行分析,找出

“三违”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由值班领导负责填写《“三违”分析记录表》,由专人

存档备案、备查。

区队值班人员在班后会分析后要安排“三违”人员写出承诺保证书,不少于200字,贴在区队亮相台上,使全队职工都受到警示。

51.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参加“三违”学习班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其所在

单位党政领导必须有一人陪同参加学习。

参加“三违”班要过“三关”是指学习关、检

查关、帮教关。

52.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检查关指违章人员必须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检查认识书,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并在井口大屏幕展示,以达到教育自己警示他人的目的。

53.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后,现场单位最高管理者、安监员未立即向矿调度室、安监处信息中心汇报的,对其罚款500元。

现场安监员、单位人员在抢救伤员时,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其罚款1000元。

在事故调查、分析中,对阻挠事故调查取证,搞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提供假情况的,对相关人员各罚款000元。

警告

警告。

54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实行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预控,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估考核办法,分为黄牌预警、红牌预控,最差警示。

如连续2个月或季度内累计2次被挂“黄牌则按红牌警告。

红牌警告责任单位在次月每周一的安全办公会要重点向矿汇报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预控及工作落实情况。

如单位连续2个月或季度内累计2次被“红牌警告”,则列为“安全不放心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安全诚信档案黑名单。

55.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被评为安全最差单位的,按该单位当月实际出勤人数,

给予每人罚款10Q元。

单位党政领导在安全办公会上向矿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电视访谈。

每周一安全办公会上要重点向矿党政汇报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预控及工作落实情况。

任单位党政领导要每月3次向安监处和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直至本单位安全工作好转。

56.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挂牌后未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消除的,对现场最高管理者罚款300元;阻挠挂牌的,对阻挠者罚款500元,被挂红黄牌单位未组织分析,制定、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不得力,对其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未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相关部门和矿分管领导的,每拖延1天,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矿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7.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发生轻伤事故对综采工区、生产准备一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巷修工区、综掘一区、综掘二区、综机安装工区、综机车间、生产准备二区每人次扣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安全工资的25%对其他井下单位扣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安全工资的35%对选煤厂扣事故车间、厂机关所有管理人员安全工资的30%

58.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安全风险预控抵押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月兑现。

月度内

单位杜绝人身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兑现抵押金额的100%当月被查出个人一

次严重“三违”或三次一般三违的,对“三违”者不予兑现。

单位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或一起三级非人身事故,事故所在班组人员和事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当月不兑现。

59.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月度内单位现场工程质量低劣,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或出现严重集体违章作业而被挂黄牌1次,扣除单位党政领导安全风险预控抵押兑现金额的5%扣除单位分管管理人员和责任班组(或经分析属责任人的)安全风险预控抵押兑现金额的血%挂红牌1次,扣除单位党政领导安全风险预控抵押兑现金额的10%扣除单位分

管管理人员和责任班组或经分析属责任人的兑现金额的20%依次累加,扣完为止。

60.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因现场存在明显问题,被上级机关挂黄牌1次,扣责任单位管理人员人员和责任班组或经分析属责任人的安全风险预控抵押兑现金额的20%被挂红牌1次,扣责任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责任班组或经分析属责任人的兑现金额的40%依次累加,扣完为止。

61.东煤发[201233号文规定,月度内管理人员有下井指标的,完不成下井和制止“三违”指标的,安全风险预控抵押按下调一档抵押标准兑现。

62•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安全风险预控抵押的兑现条件是,按当月制度工作日:

地面满勤,井下辅助减1天,采掘单位减2天的兑现100%出勤工数达到15天及以上,但未达到全额兑现条件的,兑现50%出勤工数不足15天的不兑现。

月度内旷工1天者不予兑现。

除年休假外,其他各种假期不作为兑奖工数。

职工荣誉疗养期间视为实际出勤工数考核兑现。

健康疗养期视为实际出勤工数,按50%考核兑现。

借用人员按所借用单位相应工种对应标准考核兑现;干部职工因休年休假,未完成下井指标的按视为完成考核仅_限在一个月,不得跨月。

63.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安全风险预控抵押如出现被扣抵押金本金时,从下月度兑现中扣除。

64•东煤发〔20123号文中安全管理责任抵押考核规定,如单位当月未发生任何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则当月对该单位各类问题累计考核最多扣兑现部分的50%

65.东煤发〔2012〕3号文规定,安全管理责任抵押的考核,如被挂黄牌1次,扣除该单位抵押人员兑现部分的10%;挂红牌1次,扣除该单位抵押人员兑现部分的30%,依次累加。

因现场存在严重问题,被上级机关挂黄牌1次,扣责任单位所有人员兑现金额的20%被挂红牌1次,扣责任单位所有人员兑现金额的40%罚款由责任单位承担。

66.东煤发〔20123号文中安全管理责任抵押考核规定,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现场严重

违背措施施工,每次扣除该单位抵押管理人员兑现部分的30%0

67.东煤发〔20123号文中安全管理责任抵押考核规定,发生1人次轻伤责任事故或1

起三级非人身责任事故,扣除当月事故责任单位抵押人员兑现部分的50%0

68•东煤发〔20123号文中安全管理责任抵押考核规定,发生1起及以上二级非人身责任事故,当月不予兑现,扣除事故单位抵押人员本金,并加罚抵押金的300%0

69.东煤发〔20123号文中安全管理责任抵押考核规定,发生1人次及以上重伤责任事

故当月不予兑现,扣除事故单位抵押人员本金,并加罚抵押金的400%。

70.东煤发〔20123号文中区队隐患自查自纠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每班开工前,必须由现场最高管理者、安监员,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具备开工条件,由现场最高管理者、安监员共同在“班组隐患排查、事故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准开工。

现场最高管理者、安监员每班开工前,未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或者未在“班组隐患排查、事故记录簿”上签字的,罚现场最高管理者和安监员各150元。

71.东滩煤矿安全办公例会规定单位行政正职不能参加时,可由支部书记代替;如党政正职均无法参加,可由其他副职管理人员参加,但必须有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安监处,否则每次对行政正职罚款50元。

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必须分别向矿长或党委书记请假;其他单位负责人因事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交安监处办公室。

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每次罚款

30元;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72.东煤发〔20123号文中东滩煤矿安全与工资挂钩考核规定,发生轻伤事故对综采工区、生产准备一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巷修工区、综掘一区、综掘二区、综机安装工

区、综机车间、生产准备二区每人次扣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安全工资的25%对

其他井下单位扣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安全工资的35%对选煤厂扣事故车间、厂

机关所有管理人员安全工资的30%对其他地面单位,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30%

73.东煤发〔2012〕3号文就滩煤矿安全与工资挂钩考核规定,对发生重伤事故及二级非人身事故的,从发生事故的次月起,如6个月内杜绝人身非人身事故,则返还扣罚安全工资的50%如返还安全工资后,在6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级事故,则扣罚的安全工资不再返还,并加罚上次返还的安全工资。

74•对于整改难度和工程量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金、期限、_应急预案、监控措施六落实。

75.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6.解除发生冲击地压危险的主要措施有(卸载钻孔)、(卸载爆破)、诱发爆破、煤层卸压注水。

77.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设置松绳、脱绳、超速、打滑等安全保护装置。

78.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瓦斯浓度为5%-16%二是引爆火源温度,一般为650〜750C以上;三是氧气浓度大于12%

79.在高温的作用下,一定浓度的瓦斯与空气中的氧气会发生激烈的氧化反应,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并放出大量的热,而这些热量又能够使生成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汽迅速膨胀,从而形成高温,高压并以极高的速度向外冲击的冲击波,并伴有声响,这就形成了瓦斯爆炸。

80.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大于10米,岩巷不大于15米。

二、简答

1.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建立健全“六大体系”,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

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

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门类齐全、配套完备、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2.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的“九大重点工程”是哪些?

答:

九大重点工程是: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程、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等矿井重大灾害治理工程、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程、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工程、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职业危害

治理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3.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部署开展了哪三项活动?

答:

一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五反思、五整治”活动。

三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4.公司一个决定三个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答:

《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经济奖罚量化考核办法》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5.2012年,公司安全工作提出“12345”总体思路,其中严抓五个重点的内容是什么?

答:

严抓重大灾害防治,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严抓薄弱环节管控,有效遏制零打碎敲事故;严抓系统装备升级,提高安全技术保障水平;严抓规程措施编制完善和现场落实,提高现场针对性和作业指导性;严抓安全行为控制,确保规范上岗、遵章作业、履责到位。

6.2012年,公司提出的事故控制目标及其内容是什么?

答:

事故控制目标:

“0301”。

“03”即杜绝死亡责任事故和重大非人身责任事故,

千人重伤率0.3以下;“01”即地面生产实现零重伤,千人轻伤率1.0以下。

7.什么是重大侥幸事故?

答:

是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影响时间和范围的程度较小,但可能造成多人身伤亡事故或严重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8.什么是生产事故?

答:

生产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但未对人员和作业环境造成

威胁的事故。

9.什么是严重重伤?

答:

重伤分为严重重伤和一般重伤。

严重重伤是指导致终生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损

失工作日在1000天以上的,或者险些致人死亡、性质严重的人身伤害。

10.什么是一般重伤?

答:

一般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105日以上,未达到严重重伤标准,经过治疗能够恢复正常工作能力的人身伤害。

重伤3人按死亡1人考核,轻伤3人按严重重伤1人考核。

11.兖矿集团安发[2012]3号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现场作业的人员、环境、设备、设

施等,全方位组织开展动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作业人员评估内容是什么?

答:

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应对其是否具备上岗作业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内容应包括:

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有关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掌握情况等。

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状况进行动态检查。

利用班前会、入井检身等环节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检查。

建立外来作业人员评估管理制度。

在外来作业人员入厂(矿)时,对其安全培训和持

证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方可准许入厂(矿)作业。

12.兖矿集团安发[2012]3号文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公共行政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