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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B统一检查标准版

AIB统一检查标准

(2013版)

1.操作方法和人员操作规范(OP)

对原材料进行接收、存放、监督、处理和加工,以制造和分销安全的终产品。

1.1拒收货物/干货接收

食品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识别和阻止可能受到污染的原材料进入,或成品的发货来保证食物产品的安全。

关键要求:

1.1.1.1必须拒收受损的、受害虫污染的或肮脏的运输工具或容器。

1.1.1.2必须拒收通过受损的、受害虫污染的或肮脏的运输工具运来的原材料。

1.1.1.3企业必须保留拒收货物记录,记录中包含拒收原因。

1.1.1.4厂内周转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清洁,无虫害和孔洞。

1.2拒收货物/易腐货物接收

食品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识别和阻止可能受到污染的原材料进入,或成品的发货来保证食物产品的安全。

关键要求:

1.2.1.1必须拒收受损的、受害虫污染的或肮脏的运输工具或容器。

1.2.1.2必须拒收通过受损的、受害虫污染的或肮脏的运输工具运来的原材料。

1.2.1.3易腐或冷冻的原材料在装运、运输和接收地点必须满足特定最低温度要求。

1.2.1.4企业在接收点必须保留易腐货物温度检查记录。

1.2.1.5企业必须保留拒收货物记录,记录中包含拒收原因。

1.2.1.6厂内周转车应保持良好状态,清洁、无虫害和孔洞。

1.3储存操作规范

原材料和成品的存储方式应能满足安全存放的程序要求。

关键要求:

1.3.1.1原料、包材、半成品和成品在存放和从仓库中取出时,必须防止污染。

1.3.1.2库存周转所参照的日期应在托板或单独的容器上明示。

1.3.1.3原料、包材、半成品和成品必须存放在托板、衬板或架台上,离开地面。

1.3.1.4原料、包材、半成品和成品存放的位置必须离开墙面和天花板至少18英寸或45厘米。

1.3.1.5在存放原料、包材、半成品和成品的排与排之间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开展清洁和检查工作。

如果不能留出18英寸或45厘米的空间,必须遵守适当的程序以保证存放区可以开展清洁、检查和害虫监控活动。

1.3.1.6如果原材料是露天存放,必须对原材料充分保护,以免出现变质和污染情况。

非关键要求:

1.3.2.1用来库存周转的日期应当标记在原材料包装的永久性部位(例如不能标记在缠绕膜上)。

1.3.2.2每排托板之间应当至少留出14英寸或35厘米的空间。

1.3.2.3应当为在地面层存放的产品提供指定的储存位置及运输通道。

1.3.2.4如果出于过道宽度和叉车旋转空间的原因不能留出距墙面18英寸或45厘米的空间,那么可以靠墙安装一个货架系统。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距离地面18英寸或45厘米的位置安装一个底部支架,以避免托板触地存放。

1.4储存条件

原材料和成品必须存放在清洁的存放区,以避免接触到污染源。

关键要求:

1.4.1.1存放区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及成品必须远离冷凝物、污水、灰尘、污垢、化学品或其他污染物。

1.4.1.2在返回库房之前,已使用的部分包装材料或原材料必须有所防护。

1.4.1.3所有的有毒化学物品,包括用于清洗和维护的化学物品,以及非产品材料,如设备和器具,必须完全隔离存放。

1.4.1.4研究和开发产品,偶尔使用的原材料、包材和成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以免出现害虫污染的情况。

1.4.1.5由于处理不当会构成产品安全风险的包装材料必须遵循特殊的存放程序(如无菌包装或玻璃包装)。

同时必须记录故障和纠正措施。

1.4.1.6顾客所退回的产品必须经过检查和授权人员放行后才能进入成品库。

非关键要求:

1.4.2.1如果可能,包装材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原材料和成品分开存放。

1.4.2.2使用时,待用的原料和包材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受到破坏、污染,并且符合产品描述。

1.5原材料/成品库存

为避免超期存放或害虫滋生,原材料和成品库存必须维持合理的数量。

关键要求:

1.5.1.1为了确保存货周转,原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其它原材料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或其它可核实的方式(例如,先到期先出)。

1.5.1.2存放期超过四个星期的易滋生虫害的原材料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1.5.1.3容器在存放时应加盖或倒置来避免来自上方结构的污染。

非关键要求:

1.5.2.1应建立并执行一个体系,以对易受虫害污染的原材料进行确认并追踪。

(如超期库存清单,倒拍日期等)

1.6托板

清洁和维护良好的托板可以将污染降到最低。

关键要求:

1.6.1.1托板必须清洁、完好无损。

1.6.1.2若托板存放在室外,在将托板取回到工厂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受到污染。

非关键要求:

1.6.2.1清洗之后,必须妥善擦干托板和其它木制表面。

1.6.2.2应在托板和袋装原料和在两个叠放的托板之间加放衬板,以防止托板损坏原料。

1.7指定的返工区域

如果不妥善隔离和管理,返工操作可能引起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或成品的污染。

关键要求:

1.7.1.1必须有一个指定的返工区。

1.7.1.2返工区必须与可用的原材料隔离开。

1.7.1.3返工应每周开展一次或经常开展,以将返工品数量保持在最低水平。

1.7.1.4返工产品必须做好标识,以便追溯。

1.7.1.5返工过程应当有间隔。

记录应当表明间隔和清洁过程已得到遵守。

1.8吸尘和过滤装置

如果不加维护,过滤器、筛网和滤袋可能会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要求:

1.8.1.1吸尘和过滤装置必须存放在无尘环境中。

1.8.1.2吸尘和过滤装置必须保持清洁。

1.8.1.3吸尘和过滤装置的设计必须可以避免细线、棉绒和纤维可能的污染。

1.9散装原材料处理

散货接收系统和卸货区是外部污染物引入到企业的高发区域。

正确的接收操作规范可以确保卸货及发货的安全性。

关键要求:

1.9.1.1散货接收系统和卸货区必须适当安装和维护,以阻止原材料和成品被污染。

1.9.1.2散装干燥和液体原料的外部接收管线或封盖必须上锁和标识,或以其它方式确保安全性。

1.9.1.3在卸载散装货物时,空气必须被过滤或检查口必须被覆盖,以消除该过程中异物污染的可能性。

1.9.1.4在原材料接收和发货时,必须检查散装容器口或其它运输容器上的安全密封号(如果有)与提单上的密封号,以证实这两个号码相匹配。

1.9.1.5储罐应防水。

1.9.1.6输送管路或软管应放在地面以上的支撑物上来防止污染或被水淹没。

1.9.1.7气动系统或鼓风机应安装空气过滤装置。

1.9.1.8水管、盖和连接器在存放到安全区域前应进行清洁。

1.9.1.9应对罐车清洗标签或装车前确认单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1.10抽样程序

因为抽样会与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直接进行接触,如果有抽样操作,那么必须制定有关程序以保护产品不受污染。

关键要求:

1.10.1.1企业必须建立无菌抽样程序以获取原料的样品。

1.10.1.2为进行抽样在袋子、箱子或容器上打开的所有开口必须妥善重新密封,并做好标记。

1.10.1.3禁止使用可能引起产品污染的订书钉或其它物品对包装材料进行重新密封。

1.11加工助剂

由于加工助剂是食品接触原材料,因此需要进行管理,以便保护产品免受污染。

关键要求:

1.11.1.1诸如消泡剂和隔离剂之类的所有与食品接触的加工助剂,必须与非食品原材料进行隔离。

1.11.1.2必须标明加工助剂的指定用途。

1.11.1.3食品加工助剂必须具备“可用于食品中”的许可文件。

1.12原材料转移

原材料一旦被接收,它们将被转移到工厂内的使用地点。

有时候需要把原材料放入较小的容器内以方便管理。

必须谨慎管理原材料的转移以避免引入污染物。

关键要求:

1.12.1.1企业必须遵守转移和处理食品原材料的有关程序。

1.12.1.2任何时候容器必须离地存放,在不使用时必须加盖。

1.12.1.3必须妥善识别原料存放容器以维持原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非关键要求:

1.12.2.1人员应当迅速处理因原材料的转移引起的溢出、泄漏和废物。

1.12.2.2在将选定的物料运送到加工区之前,应当进行目视检查和外观清洁。

1.12.2.3桶状容器应当擦干净。

1.12.2.4包装材料应当在生产区域以外从保护性外包装中取出,以消除可能的污染。

1.13散装原料筛选

干燥原料应进行筛选,以识别并消除异物或昆虫。

必须监控用于筛分的设备,以确保其有效。

关键要求:

1.13.1.1在使用之前,必须对所有的散装干燥原料进行筛选。

1.13.1.2必须使用30目(600微米)的筛网或筛分器筛选所有散装精细研磨的干燥原料。

1.13.1.3必须使用16目(1000微米)或物料可通过的最小孔径的筛网筛选所有其它散装干燥原料。

1.13.1.4用于精细研磨干燥原料的筛分机、筛网、二次筛粉机和粗筛,必须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以防止破损和其它故障。

1.13.1.5企业必须保存筛分设备的检查记录。

1.13.1.6必须至少每天对筛出物(或残渣)进行目视检查一次。

1.13.1.7在检查筛出物时,必须识别并标示任何不寻常异物的来源。

1.13.1.8企业必须保留筛出物发现记录和纠正措施记录。

1.13.1.9如果在筛出物中发现了可能引起筛分机、筛网、二次筛粉机或者粗筛受损的异物,应当立即对筛网进行检查,以查明是否受损。

1.14散装液体原料

散装液体原料(包括加工助剂)应当进行过滤,并定期检查过滤器以识别异物并防止液体污染。

关键要求:

1.14.1.1必须使用在线接收滤网过滤所有散装液体原料。

1.14.1.2在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滤网并检查其完整性。

1.14.1.3滤网的目数必须有严格的限制以确保在液体原料运送过程中将异物过滤掉。

1.14.1.4必须记录过滤器检查、发现物和纠正措施,并将这些记录存档。

1.14.1.5如果货车上提供滤网,或者在现场使用便携式滤网,那么在原料抽吸之前,必须保证滤网清洁、完整。

1.15异物控制装置

筛分机、磁铁、滤网、X光机和金属探测器需要安装在恰当的位置,以防止金属,木材,玻璃和其它异物的夹杂。

关键要求:

1.15.1.1如果包装材料中使用订书钉或类似物品,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尽量将产品污染水平降低到最低点。

1.15.1.2必须将异物控制装置安装在每条生产线的末端。

1.15.1.3金属探测器或X光机必须配备一个报警和/或一个自动剔除装置,或以其它方式维持对拒收产品的控制。

自动剔除装置应将污染的产品转移到受控的安全区域,只有授权人员才可开启。

1.15.1.4必须调查拒收产品或不寻常异物,并采取纠正措施以识别并消除污染物。

1.15.1.5异物控制装置必须与产品或过程配备恰当,以检测加工设备带来的金属污染。

1.15.1.6对于连续挤出的产品来说,如果不能实现污染物自动剔除或识别,或者生产线不能自动或轻易停止,则必须标记受污染的位置。

1.15.1.7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程序以运行、监控和测试异物控制装置。

1.15.1.8必须对异物控制装置进行定期监控和记录。

1.15.1.9企业必须遵守纠正措施和汇报程序以应对异物控制装置出现的故障。

这些措施包括:

分隔

隔离

重新检测自上次检测装置运行正常时所有已生产的食品

1.16废料处置

废料及其清除情况需要进行管理以避免污染。

关键要求:

1.16.1.1必须将垃圾或不可食用的废料妥善存放在有盖子、有标记的容器中。

1.16.1.2必须至少每天清空一次废料容器。

1.16.1.3在任何时候,垃圾或不可食的废料都不能接触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1.16.1.4必要时,由有资质的承包商清除废料。

1.16.1.5废料处置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1.17原料用勺

如果原料用勺用于多种原料,它们可能会引起交叉污染。

关键要求:

1.17.1.1所有使用中的原料容器必须配备独立用勺(需要时)以防止交叉污染。

1.17.1.2原料用勺应采用颜色分类或逐个进行标识(必要时),以避免过敏原或其它不相关的原料的污染。

1.17.1.3原料用勺应干净,状态良好。

1.18产品识别

如果未对半成品和原材料进行识别,它们可能会被误用并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要求:

1.18.1.1必须妥善识别并标示结转产品、半成品、返工产品和原材料的生产日期。

1.18.1.2结转产品必须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必须优先使用。

1.18.1.3返工后的或已混合的原料必须能按批追溯。

1.18.1.4返工后的或已混合的原料在使用前必须过筛/过滤。

1.19工作区安排

整洁、高效的工作区会促进清洁和可维护性,这两者对食品安全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要求:

1.19.1.1在生产时,必须不断开展生产区和辅助区的日常清理活动,以便维持一个卫生的环境。

非关键要求:

1.19.2.1应当整齐地安排和安装生产设备和用品。

1.19.2.2不应当将便携式、偶尔使用的设备存放在生产区或原料存放区。

1.19.2.3应当提供足够的工作区和存放区,以便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生产。

1.19.2.4应当将生产垃圾保持在最低限度。

1.20一次性容器

残留物会污染任何放到旧容器中的新原材料或产品。

关键要求:

1.20.1.1一次性容器不得重复使用。

1.20.1.2必须压扁、刺穿或以其它方式处理所有的一次性容器,以保证其不能再被重复使用。

1.21手部接触

在有可能和可操作时,企业应尽可能减少食品加工中的直接手部接触来避免潜在污染。

关键要求:

1.21.1.1在有可能和操作时,生产设施、设备和配件的设计方式必须保证所有与原材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手部接触最小化。

1.22温度敏感原材料

温度控制可以防止易受温度影响的原材料中致病菌的生长。

关键要求:

1.22.1.1必须正确存放那些有条件让致病菌迅速繁殖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1.22.1.2必须妥善存放温度敏感原材料以维持其适当的内部温度:

40℉或4℃或以下

140℉或60℃以上

或按照国家的具体规定

1.22.1.3企业保存温度监控活动记录。

非关键要求:

1.22.2.1在所有易腐食品存储和处理的房间或区域内应安装连续温度记录仪。

1.22.2.2冰箱和冷库应提供乙烯条带门,自动关闭设施或其它能保持温度的方法。

1.23交叉污染预防

性质不同或有危害性的原材料需要单独处理,以防止污染。

关键要求:

1.23.1.1必须在防止交叉污染的条件下存放性质不同的原材料(如生制品和熟制品)。

1.23.1.2必须采取措施以防止危害性原材料的交叉污染,例如生产、包装和储存区域的过敏原。

1.23.1.3必须设立系统以减少任何可能的物理、化学或微生物的污染风险。

1.23.1.4在必要时,应提供洗手液、洗鞋靴池或自动地面消毒器以预防对产品和加工环境的微生物污染。

1.23.1.5若使用洗鞋靴池和洗手液,对其有效配制浓度应进行验证和监控,并且保存纠正措施和浓度再验证的记录。

1.23.1.6如果在敏感的加工区域未使用鞋靴和手消毒设施来控制交叉污染,应建立并实施工作鞋保护程序来避免生产和加工区域的微生物污染。

1.23.1.7应采取措施来避免有可能导致顾客投诉的交叉污染,如素食产品中出现肉或有机食品中出现非有机原料。

1.24容器和器具

如果不加管理,任何接触食品的容器或器具均存在产生食品安全风险的可能性。

关键要求:

1.24.1.1用于运输、加工、盛放或存放原材料、半成品、返工产品或成品的容器和器具,应被适当制造,处理和维护,以防止污染。

1.24.1.2存放半成品或成品的容器必须仅使用于其指定用途。

1.24.1.3容器上的内容物标签必须明确易读。

1.24.1.4生产、包装或原材料存放区域不能使用易断的刀片。

1.25罐子、瓶子和硬质包装

如使用罐子、瓶子和其它容器进行包装,则需要额外的清洁和存放步骤,以防止异物污染。

关键要求:

1.25.1.1如果使用罐子、瓶子、食品接触用桶或其它硬质包装容器,在充填前必须进行翻转和清洁,并使用空气或水冲出异物。

1.25.1.2必须为硬质包装的清洁系统提供过滤系统和/或空气/水过滤器。

1.25.1.3作为预防性维护计划的一部分,必须定期监控和维护用于硬质包装清洁系统的过滤系统或空气/水过滤器。

1.25.1.4在清洁之后,硬质包装必须翻转放置或加防尘罩,以防止异物污染,直到填充和封盖为止。

1.25.1.5在产品容器或包装材料中使用的箱子和其它衬垫产品必须足够耐用以防止产品污染风险。

1.25.1.6硬质包装应翻转放置或加防尘罩,或对上方结构进行维护,来防止在填充前的污染。

1.25.1.7当一次性容器接收后不再进行气吹或水洗时,接收前应用密封性良好的盖子加以保护。

1.25.1.8在接收前未经过清洗的一次性容器,存放时应保护其不受空气或因人工操作带来的污染。

1.26成品运输

成品必须进行编码以便于追溯,必须建立相关的成品发运要求以防止产品污染。

关键要求:

1.26.1.1所有的成品上都必须标记消费者可以轻易识别的清晰产品代码。

1.26.1.2产品代码必须满足法定的包装要求和批次说明,并应能应用到召回计划中。

1.26.1.3按照法规要求,分销记录必须能确定一级分销商。

1.26.1.4在处理和运输成品时,必须防止实际的或可能的污染。

1.26.1.5成品必须在有天篷的发货平台或遮挡物下装载或转移,以防止产品受到天气的影响。

1.26.1.6在存放和装卸易腐货物时,不应造成食品安全风险。

1.26.1.7记录证实:

必须将温度敏感产品装入预先冷却的车辆中,并指定这些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维持所需的温度。

1.26.1.8在装载前,必须检查并记录车辆的温度。

1.26.1.9企业必须执行运输故障程序。

1.26.1.10在装载之前,必须对所有运输车辆都进行清洁和车辆状况检查,以免这些问题危害产品。

1.26.1.11必须记录运输车辆的检查结果。

1.26.1.12必须至少每周检查和清洁当地的运输卡车和常规供用卡车一次,以确定异物污染的可能来源。

非关键要求:

1.26.2.1应当鼓励运营商和客户,以维持其运输工具的卫生状况和完好无损。

1.26.2.2按照企业或客户要求,应当提供安全密封或挂锁,并对其使用进行记录。

1.26.2.3成品运输车辆内的灯泡应加防护罩或涂防爆涂层以防止爆裂。

1.26.2.4运输车辆上无异味或其它污染物。

1.26.2.5运输车辆不能用来运送可能导致产品污染的垃圾和非食用物品。

如同时运送非食用物品,如化学品时,则应提供充分的隔断来防止食用产品被污染。

1.26.2.6冷藏车应有温度记录装置。

如果没有的话,应以适宜的频率人工记录温度来确保冷藏温度的保持。

1.26.2.7在易腐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提供足够的空气循环。

在运输车辆内没有沟槽地板时,应使用托板、衬板或其它方法来确保足够的空气循环。

1.26.2.8适用时,在非装卸时间,应打开运输车辆内的制冷设施,并关闭门。

1.27洗手设施

必须向人员提供设施以有效清除他们手中的污染物。

关键要求:

1.27.1.1必须在生产区域的入口处以及其它适当地点安装合适的洗手设施,并妥善维护。

1.27.1.2洗手池必须提供一次性使用的纸巾或干手器。

1.27.1.3必要时,必须提供手部消毒站。

1.27.1.4必须定期检查手部消毒杀菌剂的浓度,以确保有效。

1.27.1.5必要时,必须在洗手池上方和生产区域入口处张贴“洗手”标识。

非关键要求:

1.27.2.1一次性纸巾盒子应当用盖子盖上。

1.28洗手间、淋浴室和更衣室

员工区域的清洁可以减小污染物从人员传播到食品的机会。

关键要求:

1.28.1.1必须维持所有洗手间、淋浴室和更衣室的卫生清洁。

1.28.1.2确保不存在任何虫害或霉菌。

1.28.1.3确保在衣帽柜或更衣室中不存在任何已开口的食品或饮料。

1.28.1.4必须在所有的卫生间、餐厅和吸烟区张贴“洗手标记”。

若适用时,在洗手池上方和生产区域入口处也张贴。

非关键要求:

1.28.2.1应当按照规定的频率检查公司人员的衣帽柜。

1.29个人卫生

人员需要遵守卫生规范以避免成为污染来源。

关键要求:

1.29.1.1受过培训的主管必须确保所有的人员遵守与人员操作规范相关的企业政策。

1.29.1.2在工作前以及吃、喝、吸烟、使用卫生间和其它方式弄脏手之后,人员必须洗手。

1.29.1.3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鼓励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非关键要求:

1.29.2.1应当定期检查洗手操作的有效性。

(如,目视检查,涂抹,观察等)。

1.30工作服、更衣设施和人员区域

脏衣服或由不合适的原材料做成的衣服可能会污染食物产品。

必须提供更衣设施以确保人员保持工作服清洁。

关键要求:

1.30.1.1人员必须穿着合适的、清洁的外衣或制服。

1.30.1.2人员必须穿着合适的鞋子。

1.30.1.3在必要时,人员必须戴有效的束发用品以完全将头发罩住。

束发用品包括头部、胡须或小胡子的遮盖物。

1.30.1.4如果使用手套,则手套必须加以足够控制以避免产品污染。

1.30.1.5像钢笔,铅笔和温度计等物品,在生产区域中,必须放在腰部以下的衣袋或口袋中。

1.30.1.6必要时,必须为雇员、参观者和承包商提供更衣设施,以便他们在进入食品加工区域之前更换衣服。

1.30.1.7在更衣设施中,必须将工作服与户外服装和个人物品单独存放。

1.30.1.8应在所有需要防护服的区域保证防护服的供应,而且在受控的环境内进行清洗。

非关键要求:

1.30.2.1不应当在外衣腰部以上的部位留有口袋。

1.30.2.2必须为所有的人员提供合适的休息及进餐场所。

1.31高风险服装管理

在高风险操作中要求特殊处理,以确保工作服在不同过程中的独特性,并对其进行管理以防止产品污染。

关键要求:

1.31.1.1高风险操作中的人员必须遵守规定的程序,该程序要求人员穿戴明显不同的清洁外衣、发套和鞋子。

1.31.1.2人员必须通过专门指定的更衣区域进入高风险操作区中。

1.31.1.3必须将更衣设施设在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包装和存放区域的位置。

1.31.1.4只有在专门指定的更衣区域才可以将高风险工作服脱掉。

非关键要求:

1.31.2.1工作服应当将膝盖以上的个人衣服完全覆盖(例如罩衫)。

1.31.2.2应当定期对所有保护性衣服进行现场清洁或通过承包洗衣店进行清洗。

1.32个人物品和珠宝饰物控制

如果得不到控制,个人物品和珠宝饰物会造成产品污染风险。

关键要求:

1.32.1.1与食品接触的人员必须摘下珠宝饰物和装饰性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可见的或暴露的穿孔饰品和身体装饰物

手表

耳环

项链

手镯

镶有饰品的戒指

假指甲

假睫毛

指甲油

1.32.1.2如果得到了人员操作规范程序的许可,可以接收光面的婚戒。

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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