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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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解读
宿松县教育局
2017年9月5日
一、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1.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的重要使命。
2.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习总书记要求扶贫先扶智,阻断代际传递。
李克强总理要求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我省将智力扶贫列入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之一,2017年8月2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李锦斌书记和李国英省长对教育扶贫的重要批示,谢广祥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
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出台的背景
1、从1997年我国高等学校实行收费制度,从而学生资助政策提升到国家层面。
2、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和突破。
3、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后,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本专科生及研究生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率先实现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及最高档资助。
4、2016年,我国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助资金大幅增长,资助育人和精准资助全面推进。
三、学生资助体系
(一)从资金来源分类:
1.国家资助:
以国拨经费为主,各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级分担,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设立奖助等各类资助措施。
3.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
(二)从学段分类:
1.幼儿资助:
国家助学金
2.义教资助:
①两免一补②营养改善计划
3.普高资助:
①免学费②国家助学金
4.职高资助:
①免学费②国家助学金
5.高校资助:
①新生入学资助②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④国家助学金等
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一)目标任务
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要求:
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学前教育资助
①资助对象:
我县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在园幼儿。
②资助标准:
1000元/生·学年
③实施步骤:
由幼儿园将建档立卡幼儿信息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县扶贫办等部门比对确认。
④发放方式:
分学期由银行打卡发放。
⑤资金来源:
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资金解决,不足由县财政解决。
2.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①资助对象:
我县建档立卡家庭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
②资助标准:
小学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1250元/生·学年。
③实施步骤:
由学校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县扶贫办等部门比对确认。
④发放方式:
分学期由银行打卡发放。
⑤资金来源:
全部由中央、省级和县级资金分摊解决。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①资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读学生。
②资助标准:
每生每天4元。
③供餐方式:
学校食堂供餐。
④发放方式:
县财政局拨付到县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
大额资金由结算中心直接拨付到供应商账户,小额资金由学校到县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结算。
⑤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资金。
4.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⑴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
我县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②资助标准:
3000元/生·学年。
③实施步骤:
由学校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县扶贫办等部门比对确认。
④发放方式:
分学期由银行打卡发放。
⑤资金来源:
中央与地方按6:
4比例分担。
地方分担的部分即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
2比例分担,其中民办学校按7:
3比例分担。
换算比例为公办学校6:
3.2:
0.8(民办学校6:
2.8:
1.2)。
⑵免学费
①资助对象:
我县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②资助标准:
省示范高中1700元/生·学年,市示范高中1400元/生·学年,普通高中600元/生·学年。
民办高中参照公办高中同类标准给予补助。
③实施步骤:
学校先免除学杂费,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核确认。
④发放方式:
直接拨付到学校。
⑤资金来源:
中央与地方按6:
4比例分担。
地方分担的部分即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
2比例分担,其中民办学校按7:
3比例分担。
换算比例为公办学校6:
3.2:
0.8(民办学校6:
2.8:
1.2)。
5.中职学校学生资助
⑴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
在我县就读的全日制中职学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因我县是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②资助标准:
2000元/生·学年。
③实施步骤:
由学校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县扶贫办等部门比对确认。
④发放方式:
分学期由银行打卡发放。
⑤资金来源:
中央与地方按6:
4比例分担。
地方分担的部分即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
2比例分担,其中民办学校按7:
3比例分担。
换算比例为公办学校6:
3.2:
0.8(民办学校6:
2.8:
1.2)。
⑵免学费
①资助对象:
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因我县是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②资助标准:
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予以补免除每生每期600元。
③实施步骤:
由学校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县扶贫办等部门比对确认。
④发放方式:
先收后免,分学期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⑤资金来源:
中央与地方按6:
4比例分担。
地方分担的部分即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
2比例分担,其中民办学校按7:
3比例分担。
换算比例为公办学校6:
3.2:
0.8(民办学校6:
2.8:
1.2)分摊解决。
6.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贷款对象:
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含研究生)
②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每生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贷款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③贷款资助:
在大学读书期间,国家免除其贷款利息,毕业后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且不收任何其他费用。
④实施还款救助:
对借款人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归还贷款的,启动还款救助机制,由县按规定程序为其代偿贷款本息。
⑤贷款银行:
ɑ.国家开发银行:
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省内、外高校学生申请。
b.宿松农商银行下属各支行:
受理省内高校(除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申请。
7.地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①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我县贫困大学生助学。
②具体范围:
我县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且考取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入学就读。
8.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①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对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优先资助,今年我县实现全覆盖。
②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用途:
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④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今年我省分配我县27.3万元,各高中学校校内资助资金。
五、今年上半年我县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1、今年上半年我县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在园幼儿达2121人,发放资金款106.05万元。
(2017年需要资助资金212.1万元,而省预拨资金只有38万元,需地方财政安排174.1万元。
)
2、2017年上半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1384人,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3307人。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5889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360.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寄宿生3307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03.2万元。
免费教科书:
2017年春季学期,全县享受免费教科书初中学生26766人,每人每期180元,计481万元;小学学生56213人,每人每学期90元,及506万元,合计987万元。
营养改善计划:
2017年春季学期,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有255所,其中小学216所,初中39所;受助学生共67528人,其中小学生46610人,初中生20918人。
至6月份,已下拨专项资金2711.88万元用于营养改善工作。
3、普通高中免学费资助人数为2143人,资助资金145.73万元;助学金资助3578人,资助资金393.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2143人,资助金额为538.93万元。
4、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2834人,资助资金170.004万元;助学金2243人,资助资金224.24万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人数为541人,资助金额为394.244万元。
5、今年暑期大学生新入学资助:
已安排中央资金27.3万元,校内资助资金约20万元。
6、2016年生源地贷款:
国开行2756笔,2193万元;农商行2280笔,1711万元。
今年到目前为止国开行1300多笔,农商行400多笔,同期增加1.5%左右。
7、社会资助:
松梓教育基金
ɑ.筑梦计划:
资助大学新生(本科)100人,每人2500元,共25万元。
b.星光计划:
今年文、理科状元各1人,每人10000元,共计20000元。
c.圆梦计划:
特困高中新生150人,每人2000元,共计30万元。
六、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力度推进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解读
文件出台背景:
县委书记王华同志和副书记罗敏同志于8月19日下午专程到程岭乡调研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
8月24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九次指挥长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力度推进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8月30日县政府办正式印发了这个通知。
(一)、进一步明确学生资助对象
1.在校外寄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2.在县外就读,未享受相应国家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享受相应国家资助政策。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属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并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享受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实现资助全覆盖。
4.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实现资助全覆盖。
上述资助项目所需资金,在中央、省级资金安排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二)、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报送
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做好在校(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信息采集和报送等工作,乡镇中心小学(含北浴学校)负责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报送工作,其中:
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地域内民办幼儿园、看护点的幼儿信息由九成学校负责报送;东北新城、经济开发区地域内的民办幼儿园、看护点的幼儿信息由孚玉中心小学负责报送;华阳河农场地域内的民办幼儿园、看护点的幼儿信息分别由复兴镇、洲头乡、汇口镇中心小学负责报送;临江产业园地域内的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幼儿的信息由复兴镇中心小学负责报送。
未纳入学区管理范围的小学、初中负责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和附属幼儿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报送工作;各高中、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教学校)负责本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报送工作。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确认
县教育局汇总各中、小学、幼儿园报送的学生信息。
属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报送县扶贫办比对确认;属于非建档立卡残疾学生的信息,报送县残联比对确认;属于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信息,报送县民政局比对确认,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学校(幼儿园)。
属于在校外寄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该生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认定,受助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校外寄宿证明。
相关信息由学生所在学校报送县教育局。
属于在县外就读,又未享受相应的国家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户籍所在乡镇扶贫工作站和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一同在扶贫系统中识别出县外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后,由村(社区)逐个核实就读情况和受助情况。
如果在外县未享受相应资助政策,我县给予相应资助;如果在外县已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则不再重复享受。
应予资助的学生信息由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学段对应的资助项目给予资助。
3.资助公示
通过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比对确认的对象,按照相应的资助项目实施资助。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比对结果,将资助对象的相关信息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4.资助资金发放
公示期满后,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将资助对象造册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相关银行,由各相关银行打卡发放,银行打卡后将打卡清单提供给学校。
学校及时通知受助学生或学生家长到学校办理签领手续。
学校向受助学生或家长发放学生资助告知书,告知受助学生或家长受助项目名称、金额、取款方法等注意事项。
5.资助信息记入扶贫手册
县教育局将贫困学生受助信息统一报送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分解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村(社区)将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受助相关信息全部记入扶贫手册。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1.学校(园)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
学校做到校包村,教师包户,包户教师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家庭需求,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申请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金资助。
各校要精准识别本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实施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发放各项资助资金。
2.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乡镇教管办负责做好本乡镇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联系、协调乡镇扶贫部门、村(社区)做好学生资助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各学校做好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助资金按时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3.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做好全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学生资助工作,做好与县扶贫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学校精准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县扶贫办
县扶贫部门负责比对确认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负责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受助信息告知各相关乡镇政府。
5.县财政局
统筹安排地方应承担的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督促相关银行及时足额打卡发放资助资金。
6.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应负责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核实、记录(扶贫手册)、资料归档等工作。
乡镇扶贫部门负责将学生资助信息提供给村扶贫专干,并确保记入扶贫手册。
(四)、进一步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力度
1.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到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精准核查成果,逐一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及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
3.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县教育局统一编印《宿松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分发到各乡镇。
各乡镇组织乡镇教管办、乡镇扶贫工作站干部和村包保干部一起将《明白卡》发放到每个贫困户手中,使户户知资助政策,人人晓资助政策。
4.健全资助档案。
为客观全面反映贫困学生享受扶贫政策情况,便于第三方评估、查阅、核实,由村包保干部建立贫困学生资助专项档案,将《宿松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生源地助学贷款告知书》放入贫困户扶贫档案包内留存。
5.强化资金监管。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要严把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关,严格资金发放过程管理,切实加强资助名单审核公示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到不冒领、无遗漏。
6.强化督查考核。
严格落实有关扶贫攻坚文件精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对因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资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影响教育扶贫工作进展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