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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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查报告

2016年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查报告

2016年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查报告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16〕224号)精神和省文化厅皖文非遗〔2016〕3号文件要求,xx市文广新局针对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为增强我市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依法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我们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举办培训讲座进行广泛宣传。

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后,xx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将非遗培训工作纳入“大地欢歌”xx市社会文化展示活动方案重要内容。

6年来,通过“大地欢歌”--“百姓文化大讲堂”送文化下基层为平台,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9期,参加培训人员达700多人。

深入学校、社区、厂矿、部队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座200多次,参与人员20000多人次。

2014年《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后,我局专门召开了贯彻座谈会,开展了全市性非遗普法培训班。

同时,通过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座谈等机会,向非遗传承人、研究学者、文化爱好者讲解、宣传《安徽省非遗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

2、利用各种节会进行集中宣传。

充分利用每年“文化遗产日”,元旦、春节民俗文化展,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人员集中的时机,采取拉横幅、办专栏、散发宣传单以及发放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资料等形式,通过县区联动,深入广场、社区、校园,在全市各县区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依法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3、依托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宣传。

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手段,多形式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

通过在《xx日报》设立专版,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文物保护法形式,扩大“非遗一法一条例”的社会知晓面;通过在局网站设置非遗保护专栏,及时传达非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传播非遗保护最新资讯,搭建非遗信息交流平台。

局领导走进“行风热线”专门宣传介绍非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邀请市内外媒体走进xx宣传非遗。

6年来,中央、省、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国外、台港澳地区新闻机构纷纷来淮采访报道,制作了花鼓灯、火老虎、豆腐、、抬阁肘阁、紫金砚、寿州窑等方面专题节目。

各县区也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活动,寿县从2011年开始连续6年于文化遗产日之际,请分管县长在县电视台做文化非遗专题电视讲话,介绍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在县政府网站制作浮动窗口,宣传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4、全力搭建平台进行扩大宣传。

通过连续多年举办中国豆腐文化节、淮河风情文化节、淮河花鼓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暨优秀旅游商品集中展示、紫金砚及紫金石奇石艺术展、剪纸艺术展等平台,较好宣传了我市灿烂丰富文化遗产,展示了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5、广泛参加国际交流进行对外宣传。

我市民间花鼓灯艺术团先后赴新加坡、阿联酋、美国、韩国、塞尔维亚、泰国、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交流演出。

20015年,xx豆腐传统制作技艺亮相意大利米兰世博会。

在上海世博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全国非遗博览会、中国黄山非遗传统技艺大展、安徽省花鼓灯会等重大活动中,花鼓灯、豆腐、紫金石制品、寿州窑制品、剪纸等大放光彩,深受欢迎。

通过各种形式的非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及内容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我市现有各类群众性民间艺术团队200多支,上窑锣鼓、花家湖马戏灯、夏集舞狮、架河采莲灯、桂集龙灯、张传锦剪纸等远近闻名。

花鼓灯鼓舞大赛、群众戏曲演唱比赛、剪纸艺术进社区、非遗项目进校园、非遗走进美好乡村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蓬勃开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依法保护非遗、传承非遗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非遗保护法制化、规范化

1、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起步较早,早在2001年底市人大就公布实施了《xx市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条例》。

近年来,结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非遗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正规,更加有序。

2、非遗保护日益得到重视。

非遗保护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文化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对我市非遗保护情况进行视察、调研,非遗保护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2016年6月24日,马鞍市人大联合马鞍山市文旅委专程赴我市学习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立法工作。

3、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市文广新局增设了非遗科,成立了市非遗保护中心(与市文化馆一个机构),为非遗保护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条件,非遗保护成为各级文化部门新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三、加大投入力度,非遗保护经费保障有力、落实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与《xx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对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的经费投入,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截止2015年,市级财政累计投入非遗经费80万元,用于资源普查、资料征集、实物收购、濒危项目的抢救保护等工作。

2014,在局领导关心支持下,将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纳入局本级财政预算,为每位市级传承人给予了每人每年1000元的非遗补助经费。

与此同时,落实了重点非遗项目保护补助专项资金,通过对现有非遗项目的调研、筛选,2014年拿出20万元、2015年拿出25万元资金专项奖励了我市几个重点非遗保护项目,有效保障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也使重点非遗项目尽快产生成效,取得保护成果,为其他项目的保护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凤台县建立了文化发展(非遗保护)基金,出台了《凤台县文化发展(非遗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每年200万用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及非遗保护。

将国家级非遗项目花鼓灯保护传承作为重中之重,划拨国有土地24亩,建筑面积13000多平米,投资70000多万元建成的凤台县花鼓灯职业中专学校投入使用。

县艺术团、县推剧团(省级项目保护单位)作为非遗保护主体按70%财政差额拨款予以保护。

寿县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县“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和“十三五”文化旅游特色化规划,自2010年开始,将文化工作列入全县重点目标绩效考评范畴,每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5万元列入部门预算。

县级非遗传承人保护传承经费(根据上年度统计)列入县财政非部门预算。

2012年开始设立农村文化建设资金3000万元,用于文化建设。

四、深化普查活动,建立健全非遗档案资料

1、开展普查,掌握非遗资源状况。

按照“试点先行,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非遗普查登记工作。

共登记普查项目149个,涉及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美术、曲艺、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和游艺、民俗等10个门类。

进行了重点非遗项目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拍摄照片等工作,抢救了面临濒危的非遗项目。

建立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库,编辑成书《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成果汇编(第一卷)》。

寿县共普查非遗项目130项,整理印刷内部刊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寿县卷》。

2、突出重点,组织非遗项目抢救性记录。

市非遗中心、凤台县文化馆启动了国家级非遗项目的采录计划,开展了花鼓灯、火老虎、推剧等国家、省级非遗项目的采录、整理、录音、录像保存工作。

完成《安徽花鼓灯》—凤台篇近10000gb的素材拍摄,资料现已完成收存、归档,并剪辑成80分钟《凤台花鼓灯》专辑播放宣传。

出版了《凤台花鼓灯》、《凤台花鼓灯印象》(图片)《凤台花鼓灯图谱》、《一条委婉在芳华》等出版物,目前编纂的《淮河民俗—凤台篇》正在审核中,计划明年出版。

复排了20多个推剧传统剧目,录制了2套录像制品,编纂出版了《推剧音乐概论》。

新编创了大型推剧《凤桥明月》,正积极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开展了省级非遗项目马戏灯的阵式复排采录工作,完成了22式的阵式挖掘采录整理。

3、建立档案,加快非遗数据化建设。

在完成了覆盖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遗传承人市、县两级工作档案。

随着《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正式施行,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数据库建设。

以xx市文化馆网站为基础,作为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数据中心。

xx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和xx市文广新局网站(非遗版块)作为我市非遗保护信息化工作的两大抓手,收录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非遗传承人、重要活动等大量图文信息。

五、建立非遗名录体系,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保护传承

1、建立体系,打牢非遗保护基础。

开展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2006年以来,逐步开展了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和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体系建设工作。

目前,《花鼓灯》、《火老虎》、《豆腐传统制作技艺》先后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剧》、《紫金砚制作技艺》、《谢郢锣鼓》、《永京拳》等13个项目被省政府公布为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市政府先后公布3批,共31个项目为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十一五”期间,我市基本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2016年,寿县划xx市建制后,对我市非遗名录进行了重新认定,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4个,省级非遗项目20个,市级非遗项目41个。

针对我市非遗项目特征、生存状态、传播途径等情况,确定了多元并重、分类实施的保护传承路径。

2、抢救性保护。

针对花鼓灯、火老虎、推剧、马戏灯、采莲灯等项目知名传承人年岁已高,代表性传统节(剧)目及表演技艺面临失传的情况,通过录音、录像、文字、图片记录等方式,进行抢救性保护。

整理分类,建立档案,编辑成图书和影音资料。

多年来,共整理、编辑图书资料9部以上、音像资料12种以上近千分钟,发表各类传记、评论、研讨等理论文章50多篇。

开展了花鼓灯、推剧传统代表性节(剧)目复排录像或音配像工作,初步完成花鼓灯系列教材编写,豆腐文化及生产技艺研究成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3、传承性保护。

充分发挥知名传承人、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工作者的教学、示范作用,广泛开展传承人培养和群众性推广普及工作。

全市有安徽省花鼓灯艺术学校(凤台县花鼓灯职业艺术学校)、白天鹅职业艺术学校4所花鼓灯职业学校或专业,年培养输送花鼓灯、推剧等民间文艺表演方面学生3000多人。

特别是安徽花鼓灯艺术学校通过30多年来发展积累,成为全国唯一一所以培养花鼓灯表演人才为特色的职业艺术学校,培养的学生深受各文化单位、演艺院团欢迎。

以花鼓灯、推剧、永京拳、吴翼翚华岳心意六合八法拳、六洲棋、剪纸等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广泛的项目为重点,广泛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强化非遗民间传承基础。

4、生产性保护。

对与群众生产生活、文化需求紧密相连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在坚持传统技艺特征和特色同时,在生产中传承保护,合理开发利用。

近年来,我市的豆腐传统制作技艺、紫金砚制作技艺、寿州窑制作技艺、xx剪纸、xx牛肉汤制作技艺等都是在生产中传承发展,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经济、文化、社会价值。

5、整体性保护。

遵循非遗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单一项目保护与规模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在凤台县新集镇陈巷村设立“安徽省花鼓灯陈氏流派原始生态村”,建成潘集区祁集镇“豆腐文化村”。

凤台县、潘集区夹沟镇被文化部、省文化厅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安徽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6、馆藏性保护。

对于在长期发展和传承过程中留下珍贵物质载体的非遗项目,通过扶持引导,整合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挥社会民间力量积极性,先后创办成立了集陈列展示、传承讲习、创作生产等功能为一体的天宝“双遗”文化园,寿州窑制作技艺研究所、八公山豆腐文化主题陈列馆、陈敬芝故居陈列馆、淮河民俗博物馆、淝水豆腐小镇等。

六、注重活态,扎实开展传承人保护

1、加强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

非遗保护重在活态传承,活态传承重在传承人,经严格认真申报,陈敬芝、邓虹、张士根、孙永超4人被文化部确定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8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人。

2016年,寿县划属xx市后,省级传承人达30人、市级传承人78人。

2、组织传承人进校园、下基层开展传习活动。

xx师范学院将花鼓灯国家级传承人邓红、张士根聘请为客座教授,开展花鼓灯教学。

组织花鼓灯老艺人、传承人到小学、幼儿园、艺术培训机构进行讲座示范,全市城乡花鼓灯培训班达50多个,每年有数百名少儿参加花鼓灯训练,编排出《俺们都是一条线》、《淮河娃》、《红叉伞》、《小小传承人》等一批花鼓灯特色少儿节目。

xx剪纸艺人张传锦等深入学校、社区开展讲座培训,举办少儿剪纸展览,培养了众多剪纸爱好者。

3、通过建立艺术职业学校、特色学校、传习基地、研发中心等方式,积极引导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xx师范成立了推剧研究会,组织推剧传承人开展推剧研究。

吴翼翚华岳心意六合八法拳在安徽理工大学、xx师范学院开设了传习点;永京拳在市二十四中、谢家集区回民小学开展结对传承活动;八公山区天宝“双遗”文化园确定为学生第二课堂,定期举办紫金砚、寿州窑传统制作技艺体验活动,组织大学生在暑假期间到园区进行非遗社会实践。

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我市传承人在国内外相关重大文化展示和文化交流活动中展览、展演。

4、开展传承人技艺采集。

通过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对重点传承人的基本信息、技艺特点、传承活动进行记录,建立传承人档案。

5、完善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政策措施,对传承人实行经费扶持,重视传承人宣传,营造尊重传承人、保护传承人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非遗展示传承场所建设,增强非遗传承活力

1、非遗保护有阵地、有示范、有规模、有品牌。

开展了省级传习基地、省级教育传习基地和市级传习基地的认定工作。

凤台县花鼓灯艺术学校、花鼓灯陈氏流派原始生态村为省级传习基地,谢家集区李郢孜回民小学为省级教育传习基地,认定市级非遗传习基地10个。

出台了《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非遗传习基地的申报条件、程序、评审、认定、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市博物馆建立了“寿州窑”非遗专题陈列馆,向公众免费开放,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安徽陈氏花鼓灯生态村、陈敬芝花鼓灯艺术陈列馆、淮河民俗博物馆、八公山豆腐文化展示馆、天宝“双遗”文化园、新四军纪念林陈列馆、206创意文化园等一批专题博物馆、展示馆相继建成开放。

2、加强研发创新力度。

成立了“中国花鼓灯研发基地”、“安徽省花鼓灯研究基地”,“xx市花鼓灯艺术保护发展中心”、“xx市推剧协会”等研发组织,开展民间艺术采风寻访,挖掘资源,开展研究,形成成果。

3、开展精品创作生产。

近年来,广大传承人和民间艺术工作者,继承传统、创新发展,推出《瞧,这帮鼓架子》、《扇风》、《兰花嫂》、《千里长淮一条线》、《淮河汉子》等60多个优秀花鼓灯作品,多次在全国“群星奖”、“文华奖”、“荷花奖”及安徽省艺术节、安徽省花鼓灯会上摘金夺银。

推出花鼓灯歌舞剧《淮河风》、《凤凰台》和推剧《凤桥明月》、《游春》等新创剧目。

2016年凤台县花鼓灯艺术团新创作的花鼓灯舞蹈《家乡的红绣球》以安徽省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国群星奖初赛资格。

许多创意独特、技艺精湛的紫金砚(印)作品、寿州窑作品、剪纸作品多次在国家级工艺美术精品博览、深圳文博会、全国非遗技艺大赛等重要活动中斩获佳绩。

4、生产性项目推陈出新。

立足xx文化深厚底蕴,坚守传统技艺,在豆腐、寿州窑、紫金砚、xx剪纸、xx牛肉汤制作方面,研制开发出一批既保持传统技艺特征、特色,又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产品、新工艺,促进了非遗资源向产业资源转化。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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