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docx
《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
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是我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我叫XXX,我在XX县司法局工作,今天很高兴能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进一步帮助同学们提高法制观念。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阔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来展开我们今天的这堂法制课:
一、简单介绍一些法律知识
“法”字中国古代写作“灋”。
左旁的水字寓意“平之假设水,从水”是公平的意思。
右旁的“廌”(zhài)是传说中远古时代的一种独角神兽,它生性正直,有着明辨是非、判断曲直的神性,在人们相互间发生纠纷时,就由其裁决。
廌用其独角“触不直者”,被触者即为“败诉”。
律字与法字通用都是“均布、划一”既“不偏不倚”的意思。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法律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产生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直到奴隶社会有了国家才出现法律。
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有公元前20世纪西亚地区亚述王朝颁布的《亚述法典》和公元前5世纪中叶古罗马帝国制定的《十二铜表法》。
在我国,早期的成文法是公元前536年,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大夫子产铸在鼎上的《刑书》,魏国大夫李悝于公元前407年集诸国刑典之精华而制定的《法经》。
“法律”一词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标准的总和。
当代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意志的表达。
(一)法律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是调节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标准,即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
第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标准即法律必须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第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标准,这也是法的核心内容。
第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标准,任何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国家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是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标准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
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
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标准性文件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制定。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低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只在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生效。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规。
(三)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法律运行的保障机制,它是指由特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通常依据责任的法律性质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
(四)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
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标准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义务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标准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我们可以把权利理解为资格,即行动的资格、占有的资格或享受的资格。
简单说权利意味着“可以”义务意味着“不可以”。
权利和义务是互为实现的,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享有权利的义务。
二、上学接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
我们要认识到上学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我们的权利,更是我们青少年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如下法律有明确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及原因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种主要类型
1.好奇模仿报复型。
模仿暴力较普遍存在于的青少年之中,作案时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
有这样一个案例:
一个15岁的少年,模仿电视剧中暴力犯罪情节,将邻居家一个5岁儿童绑架。
然后,学着电视中的情节给小孩的父母写恐吓信要赎金。
他被抓获后,问他:
“你为什么要绑架一个5岁儿童?
”他说:
“我是想试试电视剧中的方法好不好使”。
一名12岁姓李的少年在电子游戏室与一名同龄少年吵架,由于吃了亏,便学着电视武打片中黑社会里的这帮那帮,约了3名少年携刀斧伺机报复,结果在寻找报复目标时,竟将另一名素不相识的同学砍成重伤;一个16岁的赵姓少年,其父母涉嫌犯罪,他不但不归劝父母悔过自新,而且只因邻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作证,就怒而残杀证人,小小年纪成为故意杀人犯等等,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2.江湖义气哥们型。
还有的同学受一些港台及国外等影视作品的影响,平时在一起就大谈特谈什么“江湖义气”、“哥们义气”,为了“义气”和“面子”,遇到发生矛盾时,一轰而上,结果是往往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平时交友不慎,讲义气,朋友提出来不好意思不帮助”,“怕被别人说不义气,硬着头皮上”。
有这样一个例子,17岁的小明〔化名〕原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平时与篮球队的“哥们儿”关系非常好。
一天,为准备一场球赛,队员们放学后一直训练到晚上8点。
训练接近结束的时候,同学小涛〔化名〕叫过小明和另外两名同学。
小涛告诉他们俩,前几天自己被邻校的一帮学生打了一顿,还抢走了100元钱,这几天感觉太窝囊了,忍不下这口气,让小明他们帮他出这口气。
从来没有打过架的小明一听这话有点犹豫,但看到“朋友”恳求的目光,便只好答应下来。
当天晚上,他们四人与邻校三名中学生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学生被打成重伤,小明因此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在庄严的法庭上,小明哭了,面对法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去打那些人,但是害怕不去被朋友笑话‘不义气’,只好去了,到了那里一时冲动,下手太重了”。
少年法庭的法官介绍说,现在很多学生中的“江湖义气”风特别严重,许多孩子在不能明辨是非的情况下,盲目跟着“哥们儿”打人、偷窃、抢劫,给他人人身和公私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和损失,由此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途,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3.侥幸心理和攀比型。
未成年人中存在的侥幸和攀比心理也滋生着暴力犯罪的动机。
这部分人罪犯普遍抱有“这事只有自己或我们几个人知道,别人不会被发现”的心态,尤其是一次得手后没被发现,就刹不住车又多次作案,并相互“鼓励”:
“不会有事的,以前我干过好几次了。
”据报到,云南省开远市5名青少年结伙抢劫多辆汽车、杀死无辜,手段残忍,被警方拘捕后他们竟天真地说:
“录像上那些英雄杀了多少人都没被抓到,我们为什么这样倒霉?
”,这样的法盲实在叫人笑不出来,有的只是感到震惊和深深的思考。
还有的同学聚在一起,不比别的,就比吃喝,比谁家有钱,比谁的零花钱多,一味追求物质享受。
随着欲望的膨胀,本来就缺乏自控能力的少部分同学开始追求畸形消费,甚至不惜采取违法犯罪行为来满足物质欲望。
有两名17岁的女学生就是因为难以抵御灯红酒绿的诱惑,联手盗窃了多家电子游戏室价值两万多元的财物,销赃后尽情挥霍。
还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盗窃、敲诈、抢劫案件都与“别人有我也一定要有”的盲目攀比心理有着直接的关系。
4.沾有不良嗜好型。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了客观外界环境的影响外,其自身主观原因,也是导致违法犯罪比率在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
据抽样调查显示,假设追究每一位劣迹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历史,都与他们起初不自觉地参与过不健康的活动有关。
如经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练歌房、录像厅、台球厅、酒吧、网吧、拨打不健康的信息台等。
这其中有的同学要钱是为了满足上网、抽烟、喝酒等嗜好;有的纯粹是逞强争霸,显示威风,寻求不健康的精神刺激。
在他们的脑海里偏偏就没有“违法犯罪”的概念,有的根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就稀里糊涂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轻者受到校规校纪处理和行政处罚,重者按照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5.沉迷于网吧上网型。
让我们再来谈谈同学们“上网”的问题。
网络让世界浓缩于一个小小的屏幕,又让屏幕成为一个诺大的世界。
它消除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给人以充分的自由,看的自由、表达的自由、行动的自由。
正因如此,网络不可防止地以其特有的诱惑力吸引着有极强好奇心的孩子。
网络里的电子游戏室、色情网站、各类缺乏管理的聊天室都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据调查,在网吧中玩游戏的80%以上是中小学生。
小学生涉足游戏室的五、六年级学生较多,中学初一、二年级学生较多,也有少数高中学生。
有的学生甚至因为玩游戏把手指都敲破了,还乐此不疲;有的同学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只睡三四个小时,通宵达旦地玩,整天脸色惨白,精神恍惚,上课无精打采。
还有的同学迷恋上网,搞“网恋”,给自己在网上起了个浪漫时尚且颇具诱惑力的名字,小小年纪,在网上卿卿我我地谈起了恋爱,这样的同学学习是难以搞好的。
另外,一些淫秽色情制品通过网络对青少年造成“视觉污染”和“精神污染”,这些网络“色情文化”严重摧残着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他们引入歧途。
近几年来青少年因有意无意访问色情网站,遭受“黄毒”侵害,甚至走上堕落和犯罪道路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2015年11月,国务院已经下达《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网吧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上网。
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国家的这些规定,这些都是国家对同学们的前途负责,对同学们的家庭负责,一定要牢记。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1.认识能力偏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出现错位、偏差。
违法青少年普遍存在对道德、法律认识的愚昧无知,是非观念模糊或颠倒,为强烈的个人欲望与私利驱使。
社会上出现的“吃喝风”、“玩乐风”、“享乐风”,一些人纸醉金迷、浑浑噩噩;影视作品上暴力、凶杀、色情、江湖义气愈来愈多;电子游戏就像海洛因一样,让青少年吸食成瘾、恍恍惚惚。
不良风气、不良文化对青少年有着极大的诱惑,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侵蚀他们的内心,违法犯罪青少年逐步形成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崇尚封建的“哥们义气”和“亡命称霸”的英雄观,这些是他们犯罪的思想基础。
2.过早辍学,缺乏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形成了反社会的人格。
这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大部分是初中以下学历,他们过早流落社会,形成家庭管不了,学校得不到,社会没人管的局面,成为无业游民,游荡于公共场所、大街小巷,结帮成群进行吃喝玩乐、没有收入来源,就抢劫、盗窃,甚至杀人。
他们由于缺乏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形成了不稳定的情感。
一方面因违法犯罪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家庭的抱怨,产生了自卑感和自暴自弃的逆反心理,丧失了改正缺点错、争取进步的勇气和信心。
另一方面,他们在自己的小群体中顽强地表现出自己的虚荣心,把违法犯罪当作所谓的勇敢,有本领的表现。
3、家庭教育的偏差,导致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
家庭是未成年人主要生活场所,父母是孩子人生的启蒙老师。
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影响极为深刻,但是不少父母的言传身教却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
有的家长溺爱孩子,放纵孩子,致使孩子为所欲为;有的家长脾气暴燥、惹事生非,致使孩子纷纷仿效。
还有的家庭,由于种种原因,父母离异,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偏执多疑,狂躁不安,严重影响这些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形成了不健康的心理,造成适应外界环境能力较差,极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导致犯罪。
四、我们小学生应当如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方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搅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
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淘气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方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保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
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方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
千里之提,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标准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懊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方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防止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
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时机。
要坚持在校学习。
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
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
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保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单独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
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抗不法侵害。
五、最后跟同学们讲一下安全方面的知识,请同学们掌握如下必要的安全知识。
〔一〕交通安全
〔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小学生外出可以头戴颜色鲜艳的帽子,便于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
〔2〕乘坐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是人们外出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
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二〕日常生活安全
〔1〕、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
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
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
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
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
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2〕同学们单独外出到陌生的地方,可能会忘记或识别不清来时的方向和路线而无法返回;这时怎么办呢?
l.平时应当注意准确地记下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区、街道、门牌号码、号码及父母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号码等,以便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
2.在城市迷了路,可以根据路标、路牌和公共汽〔电〕车的站牌识别方向和路线,还可以向交通民警或治安巡逻民警求助。
3.在农村迷了路,应当尽量向公路、村庄靠近,寻找有人的地方求助,争取当地村民的帮助。
4.如果迷失了方向,要沉着镇静,开动脑筋想方法,不要瞎闯乱跑,以免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和意外。
〔三〕社会生活安全
怎样防止陌生人闯入家中?
匪警的号码是110。
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当同学们单独在家时,要注意防止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1.单独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或远方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4.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人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5.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四〕爆竹的燃放
春节期间,小孩必须在大人的指导下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
必须做到的几点:
严禁在繁华街道、影剧院、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旁和古建筑物、山林、高压线、油库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
在燃放烟花时,如果在点燃引线时发生熄火现象,千万不要探头查看,15分钟后再进行处理,无备用点火引线的产品严禁再次燃放。
烟花无绿色安全引线禁止燃放。
鞭炮的燃放:
鞭炮应放在室外空旷处吊挂或地面燃放,点燃后切忌拿在手中。
双响鞭炮应直立地面,不得横放和手持燃放。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发奋向上、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