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标准化工作指南完整版.docx
《国防标准化工作指南完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防标准化工作指南完整版.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防标准化工作指南完整版
防务事业厅 ( 规制改革法务干事馆 )
国防标准化工作指南
防务事业厅第2006-37号方针(2006年7月3日制定)
目录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任务分工)
第四条(用语定义)
第五条(国防标准制定)
第六条(指定设备(品目)对象及程序)
第七条(国防规格执行计划)
第八条(国防规格审议及确定程序)
第九条(军民规格统一化任务)
第十条(规格适用性审查程序及硬性规格规格管理)
第十一条(性能规格书制作方法)
第十二条(规格书发刊及颁布)
第十三条(规格书编号体制)
第十四条(格式和样式)
附列(增编)
“附件>#1:
用语定义
#2:
格式和样式
国防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一条(目的)该项指令为防务事业厅第13号训令('06.5.1)
防御力改善事业管理规定中第6章第1节第1款至第2款为设备(品目)指定及业务规范提供了工作细节及工作程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①该规定适用于下列各机关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实施。
防务事业厅
国防部
国防科技研究所(以下简称“国科研”。
)
国防技术质量院(以下简称“技术质量院”。
)
陆,海,空(以下简称“各军”。
)
②此法令中未涉及事项,请参照相关标准化法律、规定及指南。
第三条(任务分工)
①防务事业厅
1. 合同管理局(标准管理处)
甲.标准化工作的调整和控制
1)设立标准化制度及方针
2)设定国防标准执行计划及适用性审查计划
3)综合及审议设备指定提案
4)经济性及技术性讨论设备(品目)指定对象
乙.设备指定审查结果的管理及维护
丙.标准化装备目录管理
丁.国防规格适用性审查结果的管理维护
戊.中央筹办购买的非武器系统(一般物资、物料)规格书的制作管理。
己.国产替代品的规格书制作管理
庚.筹购样品(现货)的规格书制作管理
辛.其他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对标准方案的技术审查
壬.制作管理标准的适用性审查
癸.其他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必要时),审议委托方案,征集相关部门意见
子.国防后勤管理委员会(军需后勤)预设审议案及运作事务委员会
1)审议指定设备及指定规格(包括标准)的设立、调整与废除
丑.国防规格标准编号赋予及现状管理、维护
寅.防务事业厅及各军标准制作管理的刊发及颁布
1)项目管理局(统一事业管理组)
甲.设备指定提案
乙.开发、量产(生产/配置)阶段的武器体制规格书的制作管理
1)掌管企业研究开发设备(品目)(涵括开发计划中的非武器系统),企业投资及合作投资研究开发设备(品目)
2)包括系统国产化计划的配件(元件)国产化设备
3)另外,程序性推进配件(元件)国产化设备的研究开发
丙.中央筹办购买武器系统的规格书制作管理(必要时)
丁.其他各标准制定机关的标准提案技术审议
②国防部后勤管理处
1.各军标准化工作调整ㆍ管制
甲.非武器系统(包括研究开发设备(品目))
一.操作ㆍ维护武器系统
③ 国科研
1.设备(品目)指定、对象装备、技术审查(高水准的技术询问)
2.开发阶段的武器系统规格书制作
甲.国科研主管研究开发设备(品目)
乙.“核心技术/配置”开发、设备(品目)国产化
3.其他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的标准方案技术审查(高水准的技术询问)
4.自主制作规格的刊发及颁布
④技术质量院
1.设备(品目)指定、对象装备、技术审查
2.量产(生产/配置)阶段的武器系统规格书的制作管理
甲.1项号甲条2)以外的配件国产化设备(品目)
乙.配件国产化设备(品目)再开发
3.其他规格书制作机关对规格方案的技术审查
4.规格的制作ㆍ管理及适用性审查
5.自主制作规格的刊发及颁布
⑤各军
设备(品目)指定提案及技术审查(必要时)
非武器系统规格书的制作管理(包括研究开发设备(品目))
武器系统操作ㆍ维护阶段,设备配件国产化的标准书制作管理
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的操作ㆍ维护阶段,武器系统标准书的变更提案
部队筹购设备的规格书制作管理及设立ㆍ调整ㆍ退役审议
其他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标准方案的技术审查
制作ㆍ管理标准书适用性审查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本规定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同<附件#1>中
第五条(国防标准制定)
本规定中“国防标准”是指为了便于军需品的统一,对军需品选用的材料、产品、工程、方法、设计等采取限制,国防标准就是在工程上、技术上提供限定的文字说明书。
标准书制作管理机关自主制作必要的国防标准书(包含用途、必要性,设定ㆍ调整区分等),经综合整理,向标准管理处递交国防标准推进计划书,标准管理处对必要的标准书制作管理机关进行认证和通报。
国防标准的审议程序依照本规定第8条(国防规格标准审议ㆍ认证程序)执行。
第六条(设备指定的对象ㆍ程序)
①如果设备指定审议对象系非武器系统购买品范畴之内,在以下情况里,设备审议程序可略去。
1.武器系统
甲.研究开发:
判断是否适用于战斗时,即视为标准项目。
乙.采购工作:
决策决定时,即视为标准项目。
2.研究开发非武器系统:
依据国防部、各军的要求研究开发指定设备。
②当年年度截止至到1月末,向标准管理处提交由综合项目处(综合事业管理组),国防部,各军设备指定提案计划书(格式#1),此后,每隔5年综合项目处对辖管的设备做出撤销或替换。
③标准管理处综合整理各机关设备指定提案计划书,并拟定非武器系统指定采购品(设备)审议计划。
④研究开发武器系统和非武器系统内指定设备(品目)时,依照提案计划书设备指定的原因,自提案计划书生成之日算起7日内,向标准管理处递交并通报下列各项情况说明。
1.武器系统:
标准化装备目录注册申请书(格式#2)
2.非武器系统研究开发品:
标准化装备目录注册申请书(格式#2),装备说明书(格式#3)
⑤采购非武器系统指定设备时,申请机关向标准管理处递交设备指定提案书(格式#4)和装备说明书(格式#3),依照审议计划程序规定,经相关部门和国防后勤管理委员会及后勤事务委员会审议(指定设备)并批准后,后勤管理委员会审批非武器系统主要采购设备时遵循下列各项原则。
1.两个军团以上的合作(共同)设备,其单价超过1亿韩元以上,或五年内筹办购买品金额50亿韩元以上,需审批。
2.使用“指定对象设备(品目)”其单价超过3亿韩元以上的,或五年内筹办购买品金额50亿韩元以上,需审批。
但,“指定设备”商用转换测试评定后,可由委托事务委员会审议“指定(对象)设备”。
3.上述属于1,2项的设备可由事务委员会审核判断,不需要事务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审批。
4.事务委员会委员长指定要求后勤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其他指定设备。
第七条(国防标准推进计划)
①训令第321条规定,当年年度国防标准推进计划(格式#5)应由制作管理机关在全年度十二月末前,提交给标准管理处。
②国防标准推进计划相关部门经标准管理处的审查后,在当年一月末前,标准管理处会发布(通报)各种设备标准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
第8条(国防标准审议ㆍ确定程序)
①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依照<国防规格制作标准指南(’06.5.)>制作出国防标准设定案(包括调整ㆍ退役)并遵循下列训令基准。
训令中第322条1项和第324条规定实行的标准管理处(自身)技术审查与相关部门技术审查,标准管理处标准制定(包括调整ㆍ退役),审议委托(格式#6,标准设定案计算机档案ㆍ出产物各1部)。
1.自身技术审查
甲.训令第322条规定的Ⅱ级技术规格更新调整事项
乙.军用物资、维修配件等规格调整事项
2.相关部门技术审查
甲.标准制定及退役情况
乙.训令第322条中规定Ⅰ级技术规格更新调整事项
丙.收集和判断其他相关部门的规格审议意见调整事项
②标准管理处审议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的委托提案时,需征集相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并与军需筹办后勤管理委员会共同商议。
各委员会审议提案内容和委员构成如下。
1.国防后勤管理委员会
甲.审议提案
1)非武器系统采购业务的主要设备指定(事项 )
2)标准设备发放、转换(事项)
3)主要国防规格(包含标准)的颁布ㆍ调整及退役(事项)
甲)总业务费规模超过1000亿韩元的装备
乙)罪犯管理部门事业推广 (用役、劳务)
丙)研发产业中主要的系统开发事业ㆍ核心技术事业
丁)军民两用技术事业
戊)委员会构成ㆍ“运营委员会”构成ㆍ操作程序须依照<国防后勤管理委员会操作规定>执行。
2.国防后勤事务委员会
甲.审议案件
1)其他国防规格标准的制定事项
2)根据规格标准适用性审查结果调整ㆍ退役国防标准的相关事项
3)指定品名标准化相关事项
4)国产替代品确定等相关事项
5)其他国防后勤事务委员会审议的军需品标准化
乙.委员会构成
1)包括提案审议委员长1人,由5人以上15人以内构成的委托审议机关
甲)委员长:
标准管理处长
乙)委员
(1)合同管理局中审议提案的标准组长(组长既项目负责人),目录组长,合同组长及委员组长
(2)委托审议机关的科(组)长
(3)国防部军需管理组长
(4)国科研技术管理组长
(5)技术质量院组长
(6)必要时,其他外部专家
丙)干事ㆍ书记
(1)干事:
标准规划负责人
(2)书记:
协助安排干事在实务工作中的分工
(3)干事的职责:
受命于委员长,安排会议日程,组织召集委员会议,发布审议提案,为会议长和专家委员处理各项行政事务。
(4)书记的职责:
辅助干事工作,记录会议中提出的意见、整理议事录(格式#7)
丁.委员会操作
1)每月第一周ㆍ第三周的周五召集委员会和委员长,确认其能否如期出席议会。
但如若,第一周ㆍ第三周无审议提案或有特殊情况时,干事须提前7天向委员长报告,并向各位委员发出会议取消通报。
2)干事整理出包含下列各事项内容的“委员会商定提案”后,先行报告给后勤管理委员会委员长,在会议召开前,提前7天分发给各位委员。
提出提案单位的组长或工作人员须参加会议,为会议做提案说明和现场答疑。
甲)提案理由
乙)主要内容
丙)审议意见事项
丁)其他必要事项
3)提出提案单位的组长或工作人员要与干事共同商定会议召开日程安排。
4)干事须在会议召开7天前,向各位委员和执行专门委员,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议事日程。
但情况紧急除外。
5)有过半数的在编提案管理委员出席时,委员会议即可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中有过半数的赞成意见时,会议即可实名制表决。
6)委员会委员长和委员须填写意见书(格式#8)赞成与否,自书意见并签名。
7)会议提案中有涉密情况时,干事要把含有国防部(计划保障处)和各军密文保管设施的机要密文于会议召开7天前分发送给各位委员,此外,发给委员的密文提案上要标注秘密等级符号。
提前7天做当面报告。
当面报告完成后,回收提案,直到会议召开时再次分发。
会议结束后,会议提案再次回收。
8)委员会会议审议结果,除不公开的决策或不公开的范围,时间,方法等,其余遵循公开原则。
9)委员会委员因故(不可抗原因)无法出席委员会时,可由代理人替代参加。
但,代理人出席时必须递交委任状(格式#12)。
丁.资料提交申请
1)依照实行令第17条,发出“提交资料”及“提出意见”第2项2)号大目的通知要求后,3日以内,递交提交资料”及“提出意见”。
2)依照上述1)的规定,被要求“提交资料”和“提出意见”的机关部门等无特殊理由时,必须予以协助。
戊.清廉誓约书及秘密遵守
依据法第6条,第50条及保安业务关联规定,委员会委员受委任时,向委员长递交清廉誓约书。
防务事业和相关工作进行中“已知的秘密泄露”或“身份被盗用”除外。
己.津贴ㆍ旅费
支付给出席委员会的委员ㆍ专业委员及依实行令第17规定的意见提出者,预算范围内的津贴及旅费。
但,公务员(包括军人)相关负责执行者出席或提出意见者不计算在内。
辛.会议录维护ㆍ管理
1)提出提案单位必须实名化维护、管理相关防务事业的主要意见和决策文件。
2)决策会议中,提出提案单位负责尾注、决策日期、协作单位意见、和各指示事项的填写。
会议决策后,负责制作和维护ㆍ管理“调整事项”等,决策记录书。
③依照训令第2项1号内2号款的规定,标准管理处制定(包括调整ㆍ退役)审议ㆍ确认各委员会的规格后,将赋予ㆍ注册规格编号,并将编号通报给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ㆍ相关机关。
但根据审议结果,仍需补充的规格提案,须经规格书制作管理机关补充修正后,再次提交给标准管理处。
④标准管理处处长将已确定的1部国防规格电子档案发送给技术质量院。
技术质量院将收到的国防规格注册ㆍ录入国防现状管理信息系统,同时须负责维护及操作的工作。
⑤各军制定的(包括改正ㆍ退役)“部队筹办设备规格”经本单位和相关部门技术审批后,标准管理处将赋予ㆍ注册规格编号,并备有电子档案(审议意见书,规格书副本)。
第9条(军ㆍ民规格统一化任务)
①训令及其规定的(军ㆍ民规格统一化任务)是指,国防规格KS等向民用规格转换统一化任务,以及相关的制度研究、制度改善工作。
②军ㆍ民规格统一化工作须依照军民兼用技术事业促进法(第7845号法律)和实行令(总统令第18561号)及军民兼用技术事业共动实行规定程序(国防部训令第780号)执行,其细则另行参照<军ㆍ民规格统一化任务指南>。
第10条(规格适用性审查程及硬性规格管理)
①该法令第2条规定,截止到当年12月月底,规格适用性审查实施机关向标准管理处递交当年年度国防规格适用性审查计划(格式#9)。
依据训令第326条,规格适用性审查(格式#10)实施后,从每次分期结束,到下一个月10号为止,须向标准管理处递交审查结果报告(格式#11)。
②适用性审查实施机关依据适用性审查结果,以当年年度为基准,对“5年间无筹办实绩设备(品目)”及“其他改定”还有“国防规格实效性渐失的设备(品目)规格”用硬性规格予以分类,再另行管理。
③每年,适用性审查实施机关对采取硬性规格适用性审查后,采取继续维护或者改正、退役,转换等行政措施,执行时遵用国防规格制定程序。
(用硬性规格予以分类后,第一年度后可能审查继续维护的必要性)。
第11条(性能型规格书制作方法)
①性能型规格书是指为达到指定要求(结果)无须描述具体的方法,仅提示必要性能,环境条件,联动性ㆍ兼容性等规格的文书。
②规格书的制作方法及程序依照<国防规格制作标准指南(’06.5.)>执行。
第12条(规格书的刊发及颁布)
①防务事业厅及各军负有制作“管理规格书”刊发及颁布的责任。
且防务事业厅,国科研,技术质量院内,设有制作管理规格书及发刊ㆍ颁布标准书的机构。
②必要的情况下,规格书通过计算机媒体发布或颁布,各机关/部署可自主制作使用规格书。
第13条(规格书编号系统)①规格编号赋予如下:
┌───┬┬────┬─┬──────────┬─┬────┐
│KDS││军级分类│-│规格说明首文字及│-│改正编号│
│(KDC)││││系类编号│││
└───┴┴────┴─┴──────────┴─┴────┘
②正式标准书及规格书,使用其其英文首字母表示为"KDS"(KoreanDefenseStandards),简略式规格书,则表示为"KDC"(KoreanDefenseStandards-Conditional)。
③标准书,规格书不使用规格书系列编号前面的规格说明的英文首字母。
简略式规格书范例如:
临时规格书用"T"(Temporary),包装规格书用"P"(Package),采购规格书用"R"(Requirement),图纸规格书"D"(Drawing)来表示。
④举例说明:
“标准”赋予编号"KDSSTD-5678-1",“正式规格”赋予编号"KDS1234-5678-1",简略式规格中“临时规格”赋予编号"KDC1234-T5678-1"。
第14条(格式及样式)
训令及规范中规定的工作使用格式及样式同<附件#2>一致。
附则
①本规定自“06.5..”起实施。
②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之前的“标准化工作指南”(“03.1.6.”),自行废弃。
<附件#1>
用语定义
1.标准(Standard)
为实现意见统一,制作认证机关为达成最低水准的目标,制作出在其适用范围内,能提供具有共同性、重复性的规则,方针、特性的文书。
标准化及管理活动–一般词汇>
2.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为提高筹办ㆍ管理及维护军需品的经济性ㆍ效率性,设定并使用标准。
制定“指定组织行为”和“技术要求事项设备(品目)”,“,管理现状”等诸般活动的规格。
<防御力改善事业管理规定>
3.规格书(Specification)
为了判断“产品及用役”的“技术性要求事项”和“必要要求条件”是否一致,规格书是涵括有商品的性能、材料、形状、尺寸、容积、色彩、制造、包装及检验办法等程序及方法的叙述性文书。
国防规格书分为正式规格书和简略式规格书。
甲.正式规格书是具备一定的形式和内容能持续通用并重复使用的规格书。
乙.简略式规格书则根据其用途和条件,区分为临时规格书、包装规格书、采购规格书、图纸规格书。
1)临时规格书是在技术资料未能齐备的情况下制作而成的,并不作为正式规格化规格书。
原则上不再使用此规格书购买同类产品。
2)包装规格书适用于无规定包装事项的整套(完成)装备、配件等产品。
为实现其运输、储藏的便利性,用来定义包装条件的规格书。
3)当不能使用原KS及政府部处、国外、企业规格,难以筹办采购多种及品质水准设备(品目)时,采购规格书是用来定义采购必要的、最少的需求条件的规格书。
4)图纸规格书是指购买军用物资、配件等单纯的技能品时,以图纸为主的规格书。
<防卫力改善事业管理规定>
4.军需品
国防部及其直辖部队ㆍ直辖机关和陆海空军为方便使用ㆍ管理采购的物资,将其分为武器系统和非武器系统。
<国防事业法>
5.武器系统
是包括推导(诱导弹)武器ㆍ飞机ㆍ舰艇等战争(战场上)发挥战斗力的武器,以及操作此类武器的必要装备ㆍ配件ㆍ设施ㆍ软件等诸般要素的统称。
总统令规定分类如下。
甲.通信网等指挥统治ㆍ通信武器系统
乙.雷达等监视ㆍ侦察武器系统
丙.坦克ㆍ装甲车等机动武器系统
丁.战斗舰等鱼雷艇武器
戊.战斗机等航空武器系统
己.自主炮等火力武器系统
辛.对空诱导武器等防护武器系统
壬.除模拟分析ㆍ模拟训练软件及装备(等)之外的武器系统<防卫事业法令>
6.非武器系统
指武器系统之外的装备ㆍ配件ㆍ设施ㆍ软件等诸般要素。
<防卫事业法>
7.样本(样品)筹办
筹办购买既不是正式规格也不是简略式规格,无急需规格制作理由,但需判断其规格适用时,是否有明显的非经济性、不合理性的模型(型号),包含主要性能,使用相关图纸样式书购买样本的筹办方式。
8.品名(ItemName)
为明确设备(品目)的概念并对类似设备及关联设备(品目)予以区分,使用的补给品(军需)名称由基本名和修饰语构成,通常依照易名名法来表示。
<军需用语便览>
※易名名法:
为便于设备(品目)的分类及检索,在基本品名后用罗列的方式添加修饰语,举例说明‘坦克(基本名),战斗用(第1修饰语),履带式(第2修饰语)’依此来表示.。
9.国产替代(品)
考虑有关国外筹办对象设备(品目)经济性、技术性、需求时期等相关国产替代事项,如军事要求度等充足与否,事业管理部处(机关)意见,国内生产可能与否,规格及样品支援与否。
<军需品筹办管理规定>
10.详细型规格(DetailSpecification)
采购适用的设备(品目)和劳务(用役)时,详细记叙相关“技术性要求事项”和“要求技能实现办法”的规格。
<防卫力改善事业管理规定>
11.性能规格(PerformanceSpecification)
是指为达到要求的结果,不记叙具体的方法,只指出限定条件,联动性ㆍ互换性等的规格。
<防卫力改善事业管理规定>
<附件#2>格式及样式
设备(品目)指定提案计划书…………………………………………格式#1
标准化装备目录注册申请书………………………………………………格式#2
装备说明书……………………………………………………格式#3
设备(品目)指定提案书……………………………………格式#4
国防标准推进计划书…………………………………………格式#5
国防规格审议提案书…………………………………………格式#6
军需协办实务委员议事录………………………………………格式#7
意见书…………………………………………………………格式#8
国防规格适用性审议计划……………………………………格式#9
国防规格适用性审议明细……………………………………格式#10
国防规格适用性审查结果……………………………………格式#11
委任状……………………………………………………………格式#12
(格式#1)设备(品目)指定计划:
附加1
(格式#2)标准化装备注册申请书:
附加2
(格式#3)装备说明书
┌──────┬─────┬────┬───────────┒
│区分│军事要求度│对象装备│类似装备┃
├──────┼─────┼────┼─┬───┬─────┨
│模型│││││┃
├──────┼─────┼────┼─┼───┼─────┨
│制造国(公司)│││││┃
├──────┼─────┼────┼─┼───┼─────┨
│单价│││││┃
├───┬──┼─────┼────┼─┼───┼─────┨
│诸元(机械数值指数)││││││┃
│及├──┼─────┼────┼─┼───┼─────┨
│性能││││││┃
│├──┼─────┼────┼─┼───┼─────┨
│││││││┃
├───┼──┼─────┼────┼─┼───┼─────┨
│综合││││││┃
│军需├──┼─────┼────┼─┼───┼─────┨
│保障││││││┃
│├──┼─────┼────┼─┼───┼─────┨
│││││││┃
├───┴──┼─────┼────┼─┼───┼─────┨
│实验期间│││││┃
├──┬───┼─────┼────┼─┼───┼─────┨
│特技││││││┃
│事项├───┼─────┼────┼─┼───┼─────┨
│││││││┃
│├───┼─────┼────┼─┼───┼─────┨
│││││││┃
├──┴───┴─────┴────┼─┴───┴─────┨
│查陈│*采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