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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达尔
罗伯特·达尔的名著<论民主>一书堪称严谨,但在作者看来,也许这种坦率可以视为体现了民主的精神,全书大部分的内容或者是抽象的当然也是理想的模型,或者看似具有操作性,实际上只是追认了当代西方民主社会的现状,而没能解释民主产生的原因和过程。
也就容易给人以错觉,模型和现状是如此地完美和简单易行。
结果这种理论除了鼓励西方民众盲目的优越感和非民主地区人民肤浅地模仿以外,并没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本文和该书除了名字和部分细节外,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起源
该书开篇不久提到民主的起源时,这样写道:
“考虑一下这种可能性:
我们设想……而且,让我们假设……最后,让我们假设……在这种情形中,我相信,民主的趋势就很可能会出现。
一种迈向民主参与的动力就会从我们称之为平等的逻辑中发展出来。
”假设这些假设都不曾发生,那么今天人类就完全生活在专制的黑暗中了,这将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
但是历史没有如果。
公元前510年,古罗马贵族联合平民推翻王政,于次年建立共和。
双方随即决裂,平民多次发起“撤离”运动,特别是在外敌入侵时携带武器集体撤离,要挟贵族让步。
公元前287年最后一次撤离,争取到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利。
罗马正是凭借这种协同造就的军事优势,逐步征服整个地中海世界,也打破了内部的制衡。
“民主派”刺杀(!
)了凯撒,还是不能阻止罗马于公元前27年进入帝国时代。
<论民主>还写道:
“更令人吃惊地是,直到20世纪的最后几十年,美国在拉美的干预记录极不光彩……民主是被扼杀于襁褓之中,它们还不一定算得上是充分的民主制,但如果没有美国的干预——或者,如果在民主化之初能够得到它的有力支持就理想了——它们很可能会发展出民主制度。
”
其实不足为奇,美国就是当代的罗马,只有内部制衡。
实际上能“有力支持”就反映了一边倒的国际政治格局,那为什么不扼杀民主呢?
1991年,唯一有力量对抗,被指为“极权帝国”的苏联解体以后,这种态势更恶化了。
但2001年9月11日纽约和近期伊拉克发生的事件显示,失衡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大。
更重要地是,无论外界多么有力的支持,都不能替代本国民众自己进行艰巨的经济和社会改革以创造民主的基础:
制衡与协同。
韩国电影<太白山脉>中,支持南方的弟弟对北方的兄长说:
“如果平等这么容易实现,我们不会不做。
”
制衡与协同
假设人性是自私地,这个假设很保守,而且有大量例证。
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产生两种倾向,使用暴力相互掠夺,或者协同劳动创造财富,自私都能更大的满足,而用暴力奴役别人,相当于结合了二者。
但在制衡的情况下,就不能使用暴力,只能双赢来实现协同。
本文由此以制衡和协同两个维度将所有政体分成四种。
软民主的上限高制衡
软民主政体硬民主政体
低协同高协同
暴民政体权威政体
低制衡权威的上限
如果完全从字面理解“一人一票”,也就是没有协同,所有人相互制衡,那会非常不稳定。
即使非常强壮的个体也难免遭人暗算和寡不敌众,吕布、典韦、关羽和张飞都是这样死于非命。
可知稳定的制衡建立在较大规模协同上。
也很容易理解,制衡越稳定,越利于更大的协同。
这就是高制衡、高协同的硬民主政体。
但并不总是相互促进。
制衡也会增加协同的成本,例如神话中上帝通过变乱语言破坏了人类修建通天塔的计划。
是为高制衡、低协同的软民主政体。
而如果只有部分人,甚至是极少数人能更高地协同,就可以用暴力来抢劫或奴役别人,是为低制衡、高协同的权威政体。
最惨地是低制衡、低协同的暴民政体。
暴民政体持久地破坏生产,减少人口,不可能长久。
如果不想种族灭绝,就得转入其它政体,至少能暂时地稳定。
历史上暴民政体多发生在动乱中,最近地比如文革。
而软民主虽然不会大规模的,但随时发生零星的掠夺,以及“自然的暴政”,总量亦很可观,却因为分散而被忽略,和暴民政体并无明确的界限。
例如1652年波兰议会形成“自由否决权”的惯例,也就是一票否决。
到1674年就有48届议会扫地出门,其中又有1/3被一票解散。
到1795年波兰就被列强瓜分殆尽,复国以后国歌名为<波兰不会灭亡>。
今天的代表是南亚国家,如同曾任美驻印大使的学者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评价,“运行着‘无政府’状态”,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显著地落后于东亚的权威政体。
权威政体虽然建立在暴力的掠夺上,协同劳动还是创造了财富,整体得失相抵,还有可能盈利。
软民主却很容易亏损。
而在全社会建立同等的协同/硬民主显然要比少部分人先建立协同/权威难地多。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至今的大部分历史都处在各种权威政体下。
本文也使用权威而不是道德取向的专制、独裁等概念。
但权威政体的暴力掠夺也有成本,弱势群体在创造的财富中分不到什么好处,当然也就不能指望他们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
苏联工人曾讽刺道:
“他们假装给我们工钱,我们假装干活。
”此消彼长,最终得失相抵。
罗马帝国、中华帝国、苏联后期,日本这十年都经历了长期的经济停滞。
内部民主
ⅡⅠ
外部权威外部民主
ⅢⅣ
内部权威
权威政体又可以分为两种。
如同上图Ⅱ,建立权威的团体自身却是奉行民主体制,正是凭借内部制衡协同的力量压制了外部的反抗。
就像罗马共和初年的斗争,在达到极限以后,虽不“情愿”却“能够”扩张民主的边界,以争取更大的协同。
这也是人类民主进化最主要的方式。
就会形成“多层”的民主Ⅰ。
但这并不妨碍Ⅳ,民主社会中的团体自身奉行权威体制,例如公司、官僚和军队。
但如果Ⅲ,主导团体自身也奉行权威体制,在达到极限以后,就只能走相反的路。
要么更加激烈地掠夺,最终枯竭崩溃,进入暴民政体,即鲁迅先生所谓从“暂时做稳了奴隶”到“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要么不断增加可以掠夺的人口。
所以权威体制主动地,而不像民主被迫地自我扩张。
但征服总有止境,杰弗里•帕克在<20世纪的西方地理政治思想>一书中写道:
“权力对于帝国是短暂的,正像对个人一样。
”这样做只不过延缓了极限的到来。
而一旦对外失败,就打破了内部失衡,将满盘皆输。
阿富汗被称为“第二个越南”,苏联却没能像美国一样恢复元气,和当年沙皇政权的崩溃如出一辙。
近年来,各种权威政体更加日渐衰亡,其协同要弱于,所以无力制衡硬民主国家,更不用说在国际秩序中建立权威。
1991年苏联解体,1997年工业东亚的“经济奇迹”破灭,同期就发生了塞缪尔•亨廷顿所谓的“第三波民主”。
引申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主取决于各种力量的制衡,包括暴力、金钱、信息等等,甚至美貌也可以成为一种霸权。
电影<喜剧之王>中,死跑龙套的就不敢耍大牌,却连盒饭也吃不上。
又以经济最为重要,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甚至最终决定了暴力。
实际上市场经济也存在和民主政治相似的破绽。
蒙古骑兵几乎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在马市上肯定卖不出这个价钱。
跨国公司发现了能源的地方,中情局以前总能发现共产主义,现在则是恐怖主义的“阴谋”。
只要少数人垄断某种不可替代的经济资源,无论是东亚的水利、拉美的庄园、中东的石油还是PC的操作系统,都会很自然地采取权威政体或不正当竞争。
在古希腊和近代西方的航海时代,商船和海盗其实没有分别。
船长们是怎么决定何时贸易何时抢掠?
显然要看对方的实力。
对应民主的制衡和协同,市场的两个关键维度是交易和竞争。
各方拥有的价值差异化时可以交易,同质化时则协同以获取竞争优势。
正是制衡保证只能通过等价交换来获取别人的存量,只能通过营销和创新来竞争。
交易提升制衡,竞争则削弱之。
如此四位一体,共同成长。
民主和市场在现代大行其道,还得益于科技能实现持久的增长。
这涉及到著名的边际效益递减规律。
技术不变的前提下,随着投入增加,边际产出会越来越低。
也就是说,在科技落后的古代,即使硬民主政体的协同也有增长的极限,同时协同成本也很高。
这也许可以解释古雅典古罗马的民主政体都不大,也不长久。
同样,如果没有制衡,科技更可能被用来增加掠夺的效率。
有个笑话讲一个英国人在旅游中发现一个食人族首领原来毕业于牛津大学,于是婉转地问他在名校学到了什么,首领说:
“现在我用叉子吃人了”。
民主与血酬
在古代世界史上,中国使用暴力规模之大无出其右,早在战国时代,战争中斩首数目总计已在百万的规模,却从来没有实现过稳定的制衡。
吴思在<血酬定律>一书中写道:
“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挑选规则的时候,拥有让对手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的一方,拥有否决权。
死亡是最彻底的损失,所以,暴力最强者拥有最高否决权。
”
实际上没有人可以永远“暴力最强”。
当各方都拥有“让对手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只能和平地解决问题,就产生民主,这在世界史上并不少见,只有中国例外。
也不能解释西欧和日本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都是世袭的军人,西欧的领主自设法庭,日本的武士如果认为农民“不敬”,有权就地格杀,中华文明却长期由文官治理,死刑必须上报刑部核准,“血酬”反而远要严重。
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这就是元规则。
所谓“血酬定律”其实还隐含一个更高的规则:
古代中国存在某种机制,即使出现势均力敌的情况,也必然要决出“暴力最强”者。
后唐使臣辩解“江南无罪”,宋太祖回答: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
大规模暴力只是高协同的应用之一,中华文明还修建了巨大的治水工程和边防工事。
黄河水文和季风气候导致旱涝交加,在古典文明中自然环境最为恶劣。
游牧民族天然就拥有对农耕民族的军事优势,中东和欧洲的古典文明都被彻底摧毁,印度长期支离破碎,只有中国勉为其难,一脉相承。
正是为了避免如此巨大的损失,又局限于古代落后的经济和技术,中华文明只能牺牲内部制衡,产生“暴力最强”者实现极高的协同,早在公元前就已经统一与今日欧洲相当的疆域,西欧和日本虽然以武立国,但没有同样的挑战,所以长期武装割据。
是不同的成本收益函数决定了权威极限的悬殊差距。
权威不断累进,最终就形成墨子所说的“千里万里,一家一人”。
要实现如此高的失衡和协同,就不能像西欧日本那样仅仅依赖统治者人身的暴力,而需要依仗本文所谓的协同机构。
中华文明建立了古代最发达的文官体系,再以文治武,组织起庞大的军队。
为此在“制衡”上费尽心机,但这些都是对弱者的制衡。
所以中国有法家无法治,重刑法轻民法。
更发展出儒家控制思想,将被掠夺美其名曰“忠孝”、“奉献”等等,就变相地解除被统治者争取利益的权力;同时要求统治者培养“仁爱”之心,不过分掠夺。
儒家的自我扩张更是登峰造极,不仅用权威体制确立国内国际政治,还涵盖了家庭和宇宙。
这种思想如此地根深蒂固,直到2003年公映的<英雄>仍然备受推崇。
在电影里,人民手中只有笔,面对秦军的箭雨写大字只能表演行为艺术而无力反抗。
一位刺客用计上殿三十步,在近身的距离内拥有了对秦王的暴力优势。
但导演却让他放下了剑,秦王悟出了“和平”,将刺客乱箭射杀并厚葬。
现实的统治者不会这样幻想,而是“治乱世以重典”,但从来也不能消灭别人拿起剑来夺取“暴力最强”的野心。
看到始皇帝后,项羽说:
“吾必取而代之”,刘邦说:
“大丈夫当如此”。
如此互动,暴力不断升级,直到稳定但也是暂时的失衡。
大乱大治周而复始,就是史家曾讨论过的“超稳定/亚稳定”结构。
诛杀功臣也屡见不鲜,有没有谋反之心并不重要,只要有能力。
这也验证了制衡的重要。
刺秦一幕还揭示了一种反向的失衡。
“一家一人”在“千里万里”内拥有无上权力,但在十步之内却只是弱小的个体,这种反差中存在着巨大的血酬。
武侠/刺客文化由此繁荣。
虽然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也发生了玄武门之变、“烛影斧声”这样的家庭惨剧。
在更多的情境下,皇帝在智力和体力上也不能抗衡整个天下,更无法掌握全部信息,何况经常会出现未成年人甚至白痴继位,实际上并不能有效地行使其无上权力。
基层的官员却能巧妙地运用吴思所谓的“潜规则”,滥用授权,也包括国家的暴力资源来掠夺民众。
丰厚的收益归于自己,民众反抗的成本却要整个政府来承担,即使这个政府是多么真诚地“与民生息”。
只要体制不变,这种双向失衡只会互相加强而非抵消。
因为越加强刑罚和洗脑,二者都需要人来执行,也就越加强他们潜规则和血酬的能力。
中国历史上民众所遭受的掠夺也就达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
吴思曾在采访中认为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提出的“数目字管理”没有讲透,实际上这正是吴两本书的大背景。
实质到程序
当业已实现相对稳定的暴力制衡,还有前面提到的多层民主,都有必要确立统一的规则贯穿各个阶层。
这就是法治和法家的区别。
此外,如同美苏MAD的案例,制衡成本可能很高,却没有收益,各方被迫约定“经济”的制衡水平。
程序民主应运而生。
例如英国民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215年。
当时的约翰王被史家评价“有才无德,时而暴戾,时而疏懒”,在欧洲大陆连遭军事挫败,又有“失地者”之称。
贵族暴动得势,但又无法找到合适的王室成员继位,于是制订一份纲领性文件强迫约翰认可,即后世所称的大宪章MagnaCharta。
北大<英国史纲要>讲义评价,“它既对到十三世纪为止的英国封建法和习惯法进行了充分而详尽的陈述,又明确了国王应服从法律的原则。
”贵族们还成立了一个25人委员会,有权扣留王室财产,拒绝履行义务,甚至发动战争来迫使国王执行宪章。
实际上约翰也不准备付诸实施,即在第二年被攻陷首都,病困而死。
大宪章后百年,包容各方的制衡机构渐具雏形,即英国议会。
议会提供了和平的制衡方式替代暴力,还吸纳了市民代表。
经过长期反复,以1689年权利法案为标志确立议会统治,此后至今四百余年间英国再无内战。
制衡机构旨在实现民主体制全体成员的协同。
同时也建立协同机构,包括统一的文官和军队。
至此程序民主已经完全转化为机构的实体。
<世界通史>引用1878年索尔兹伯里勋爵致信享利•莱亚德爵士:
“任何改革……在人事而不仅是纸面的制度上,我相信,会更加有用地多。
精选干才,并留用较长一段时期,便能形成适宜的行政传统,并逐渐成为固定制度……但如果这些制度仅仅被写进虚伪的法律,它们除将打乱保留至今的少数传统,并为永无休止的互相攻讦提供题材外,不可能有任何其它作用。
”
与此同时民主还在地域和阶层上逐步扩张。
随着“公民”人数的与日俱增,为了保证民主的效率,就产生了选举代表参政议政的制度。
暴力资源也早已不限于自保,成为一种公共产品,特别是提供给弱势群体。
与古代中国正相反,民众在千里万里内授权给制衡机构,任何个人就有望在十步之内得到协同机构的保护,达成全面彻底的制衡。
同时也区分出专业的政界和公共领域。
实质到程序民主路线图
制衡方式协同方式程序的作用
暴力制衡直接控制的暴力资源暴力资源的协同传统和宗教的力量
共同规则以暴力为后盾的共同规则规则内的义务
暴力资源的协同暴力制衡合法化、标准化
降低制衡的成本
机构化制衡机构内的影响力有民主权利者的协同
协同机构执行命令制衡机构的游戏规则
制衡机构对协同机构的领导
普及选票
协同机构保护民众全社会的协同
协同机构执行命令机构的规则
连接民众与机构
制衡机构对协同机构的控制很像公司治理,可以将议会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比,经理人也常被称为公司官僚。
但这种领导权并非总是有效。
1950年哥斯达黎加政府取消了军队。
可能以其国情,保持武装也未必能有效地抗击外侮,但肯定会威胁国内民主。
据<论民主>一书记载,1948-1982年中美洲另外四国先后47个政府,不到1/3是通过“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的。
根据这样的模型,可以认为美国的民主虽然稳定,发育并不“充分”。
制衡机构/国会和协同机构/政府是平行关系,各占三分之一。
司法赋予弱势群体制衡的力量,但在法院中做出判决,也就是协同决策的法官却终身任职。
三权相互制衡,共同对宪法负责,这才是第二步。
而持枪受宪法保护,更是最初级的暴力制衡。
选举更多地取决于个人而非政党的筹款和拉票能力,也是较低水平的协同。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评价,美国政治体制基本是英国都铎王朝的遗产,信奉宪法崇拜和权力分散的理念。
“认为人仅能宣布而不能制定法律虽在欧洲早已被积极的观点所取代,但在美国却依然很有力量。
”也许以其幅员辽阔,而且远离外敌,不需要很高的政治协同。
但美国的大企业都超大。
如果各国都拥有英美那样得天独厚的自然和历史条件,就都有极大的可能按部就班地进化出民主。
但事实上西方其她几个大国的民主道路都颇为坎坷。
法国和俄国分别在抵抗英国和蒙古的战争中较早地建立了强大的王权。
当王权在危机中突然崩溃,由于缺乏制衡的传统,又相对陆地的邻国急剧地削弱,都很难实现稳定的内部制衡。
而德国和意大利多年分崩离析。
法国还是保持了长期动荡的民主,自1789年革命以来,先后经历了两个帝国和五个共和国。
俄国在长期衰弱的帝国暴毙之后,民主却只是短暂过渡,协同能力远要超出其他团体的布尔什维克轻松地革命成功,并在三年艰苦的内战中获胜,最终于斯大林时代达到了一种惨绝人寰的协同。
1871年,普鲁士依靠武力缔造了德国,其协同机构形成也较晚,效率要高过俄法两国。
而意大利的统一借助外力和形势颇多,制衡和协同机构都很弱,后来法西斯很轻松地夺权,在二战中意军战力之差,被盟友德国也当作笑柄。
两国完成统一时,列强瓜分世界的盛宴已只剩下残羹冷炙。
德国有决心也有力量挑战这种格局,最终爆发了一战。
战败破坏了德国的协同机构,魏玛宪法又只产生了一个虚弱的制衡机构。
经历了1929年经济大危机,纳粹巧妙地利用民众对社会和国际秩序的不满情绪,最重要地是再没有其它组织有实力抗衡,在选举中获胜,立即用暴力终结民主,再次发动战争。
再一次击败德国后,英美吸取教训,也是为了抗衡苏联,不仅没有试图削弱,反而大力援助德国经济,并通过北约和欧盟这样的机构实现稳定的制衡与协同。
今天的西欧拥有世界上最接近民主的国际秩序。
美国长期奉行孤立主义政策,但在两次大战的关键时刻介入,以其雄厚的人力物力决定了胜负,最终在冷战中确立了国际权威。
冷战以意识形态为号召,实际上是两个帝国夺取世界霸权的斗争,但始终没有正面开战,保持了不太稳定的制衡。
同期西欧逐步放弃了殖民地,任由美苏去争夺,以及本土民众探索自己的民主道路,今天苏联已经解体,美国正陷入伊拉克的泥沼,而探索才刚刚开始。
有名无实
历史上,除村社自治以外,南亚和东亚从来没有建立过实质民主,更不用说程序民主。
数千年间,印度曾被一打以上的异族征服过,一盘散沙,而中国的断代史,一代即为一个帝国,有两打之多,受其影响的地区也拥有悠久的权威传统。
进入近代,两个古老的文明都屈服于西方的权威。
日本却终结一种相对制衡的封建制度,挤进列强。
20世纪初期短暂的民主失败以后,强有力的协同机构军部控制了政权。
和古代中国相似,这种外部制衡是以内部的失衡为代价,并且日益激烈地扩张。
电影<山东五十六>中,陆军部的好战派宣称:
“不发动战争就会发生革命”。
山本回答:
“战争会亡国,革命不会。
”
二战后,印度摆脱了殖民统治,由英国培养的精英模仿英国的程序建立了民主。
日本则战败,美国占领期间保留原政府体系,进行了土地改革,解散财阀,宪法也是以西方为蓝本。
由此这两国的程序和实质都存在相当的距离。
贡纳尔•缪尔达尔在<亚洲的戏剧>一书中写道:
“历史没有提供任何这样的例子:
高度不发达国家在普选基础上建立了持久有效的政治民主。
同样没有一个国家在已受到堪与南亚各国相比的贫困与不平等程度之苦时,还试图实现福利国家的平等理想……如果没有更大的社会纪律,南亚几乎没有迅速发展的希望……”
而东亚就存在如同<变化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可能悬而未决的问题:
“集权”在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初期非常重要,但“17世纪和18世纪欧洲的经验,在20世纪的亚洲和非洲重复出现。
凡在参政扩大化之前最现代化的传统体系,在应付参政扩大化的后果时都有极大的困难。
”也许她们就像古代中国,有发达的协同机构和控制机制,但缺乏最重要的制衡/参政机构。
后者的集权才是真正的现代化。
总之,硬民主是高制衡和高协同并重。
而南亚的软民主和东亚的权威政体各占一头,在并非自身进化而是“嫁接”了西方的程序民主以后,都会“选择性适应”,强化原有的“强顶”,同时抑制“弱项”的发展。
例如软民主政体提高协同,就需要制衡有所削弱,可这是“反民主”。
设想一下剥夺印度农民的选举权,收缩到精英民主,也许经济上颇见成效,但在国内国际政治上都无异于自杀。
而权威政体提高制衡,短期内要牺牲协同,也就是经济发展,更有权威更替甚至暴民四起的风险。
实际情况更为复杂。
权威不会马上灭亡,转为潜规则仍然主导着政治生活,而竞选相当于提供了合法的“取而代之”手段,极大地降低了夺权的成本,也有效地阻断了权威的累进,就将一个大权威分裂成许多小权威,破坏协同的能力是制衡的,而协同水平取决于人脉,却相当有限。
这种双向失衡在日本尤为明显,自民党的全称是自由民主党,但党内派阀却以首脑的姓氏命名,如桥本派、森派等等,实际上就是人身依附,和幕府时代并无本质的区别。
2005年众议院大选前,小泉深知派阀政治已然穷途末路,对森喜朗说:
“(邮政改革)是我的信念。
想杀就杀(信念不能改)”,并大获全胜。
但其替代方案却有如“剧场政治”,而且任期将满,制度建设仍然不容乐观。
而在政界之外的公共领域,儒家及受其影响的“亚洲价值观”认定追求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是可耻的行为,并不意味着这些诉求就此消亡,而会打着国家民族的幌子出现,也就杜绝了妥协和交易的可能。
和假公济私的潜规则如出一辙,别人同样阳奉阴违。
<万历十五年>和<潜规则>都对此有精彩的描述。
这两种双向失衡都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中国人既喜欢随大流,又喜欢窝里斗。
TD-SCDMA“民族标准”就是这样绑架了中国3G进程,其它各方至少没有巨大的动力反对牌照发放。
该标准承诺了巨大的增量,但其它标准业已拥有规模相当的国有资产存量,所以其结局不容乐观。
但此事终究还有积极面,韩国光复近六十年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清查韩奸运动,党争堕落至此,非国家民族之幸。
在南亚东亚之后如今又轮到西亚。
小布什政府期待伊拉克成为“中东的日本”,却越来越像“中东的越南”。
报道说投票比投弹好,但前提是投票的成本收益要更优。
该国历经二十年战乱,民众早已视生命如草芥。
一纸产生于外部强权而非内部制衡的宪法又是否有立竿见影的福利和重振朝纲的力量?
亨廷顿在<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写道:
“政治领导人能够创造历史,但不能逃避历史。
他们造就了无所适从的国家,但却不能创造出西方社会。
”
政府责任
几乎同期开始,苏联激进的转型,没能挽救帝国的崩溃和一代人的痛苦,而中国改革以渐进著称,迄今保持了持续的增长。
按照上述分析,没有制衡,交易和竞争将趋向垄断和暴力,不仅没有增量,反而侵害存量,也就更无从形成稳定的协同和制衡,如此往复,形成两条互动的不断缩小的螺旋线。
近年来俄国经济已逐渐恢复,而由前克格勃官员普京领导的政府加强了权力和对能源工业的控制。
但中国的改革模式真的是所谓先搁置存量,放开增量,最后回头解决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