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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方法

紧急救护法

1、通则

1.1、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急救的成功条件是动作快,操作正确。

任何拖延和操作错误都会导致伤员伤情加重或死亡。

1.2、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

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和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应当记住只有在心脏停止跳动后分秒必争地迅速抢救,救活的可能才较大。

1.3、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定期进行培训,学会紧急救护法。

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或中毒等。

1.4、生产现场和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2、触电急救

2.1、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争,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医疗部门联系,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更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擅自判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

只有医生有权做出伤员死亡的诊断。

2.2、脱离电源:

2.2.1、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

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重。

2.2.2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

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2.2.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因为有触电的危险。

2.2.4、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触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预防措施。

2.2.5、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也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

为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身下,与地隔离,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

剪断电线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2.2.5、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讯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

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2.2.7、如果触电发生在架空线杆塔上,如系低压带电线路,若可能立即切断线路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或者由救护人员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带后,用带绝缘胶柄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如系高压带电线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断电源开关的,可采用抛挂足够截面的适当长度的金属短路线方法,使电源开关跳闸。

抛挂前,将短路线一端固定在铁塔或接地引下线上,另一端系重物,但抛掷短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不论是何级电压线路上触电,救护人员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注意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和再次触及其它有电线路的可能。

2.2.8、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地接近触电者)前,不能接近断线点至8~10m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亦应迅速带至8~10m以外后立即开始触电急救。

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2.2.9、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

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

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2.3、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2.3.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3.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每隔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

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2.3.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2.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2.4.1、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2.4.1.1、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2.4.1.2、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2.4.1.3、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

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2.4.2、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2.5、心肺复苏法:

2.5.1、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2.5.2、通畅气道:

2.5.2.1、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

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2.5.2.2、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

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

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2.5.3、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2.5.3.1、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S。

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2.5.3.2、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

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

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2.5.3.3、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

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咀唇紧闭,防止漏气。

2.5.4、胸外按压:

2.5.4.1、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a.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b.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c.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2.5.4.2、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

正确的按压姿势:

a.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b.以髓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5CM。

(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c.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2.5.4.3、操作频率:

a、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b、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

单人

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

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

1),反复进行。

2.6、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2.6.1、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

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后再判定。

2.6.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

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2.6.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

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2.7、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2.7.1、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s。

2.7.2、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2.7.3、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2.8、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

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

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2.9、杆上或高处触电急救:

2.9.1、发现杆上或高处有人触电,应争取时间及早在杆上或高处开始进行抢救。

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绝缘工具以及牢固的绳索等,并紧急呼救。

2.9.2、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环境安全距离内无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

2.9.3、高处抢救:

2.9.3.1、触电伤员脱离电源后,应将伤员扶卧在自己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并注意保持伤员气道通畅。

2.9.3.2、救护人员迅速接2.3和2.4条规定判定反应、呼吸和循环情况。

2.9.3.3、如伤员呼吸停止,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气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

2.9.3.4、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早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

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措施送至平台上。

2.9.3.5、在伤员由高处送至地面前,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

2.9.3.6、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2.10、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上腺素等药物应持慎重态度。

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条件和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

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决定是否采用。

3、创伤急救

3.1、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3.1.1、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

需要送医院救治的。

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3.1.2、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平躺,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3.1.3、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3.1.4、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

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3.1.5、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

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3.2、止血

3.2.1、伤口渗血:

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

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3.2.2、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

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3.2.3、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再扎紧上血带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

上肢每60分钟,下肢每8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l~2分钟。

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

扎紧时间不宜超过四小时。

不要在上臂中三分之一处和腋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

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3.2.4、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腹内脏破裂出血。

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

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3.3、骨折急救

3.3.1、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

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3.2、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它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

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颌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3.3.3、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

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3.4、颅脑外伤

3.4.1、应使伤员采取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3.4.2、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也不可用力擤鼻,排除鼻内液体,或将液体再吸入鼻内。

3.4.3、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速送医院诊治。

3.5、烧伤急救

3.5.1、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消毒医用清洁纱布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消毒医用纱布覆盖送医院。

3.5.2、强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

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5.3、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灼伤部位不宜敷搽任何东西和药物。

3.5.4、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少量口服糖盐水。

3.6、冻伤急救

3.6.1、冻伤使肌肉僵直,严重者深及骨骼,在救护搬运过程中动作要轻柔,不要强使其肢体弯曲活动,以免加重损伤,应使用担架,将伤员平卧并抬至温暖室内救治。

3.6.2、将伤员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服覆盖,不得烤火或搓雪。

3.6.3、全身冻伤者呼吸和心跳有时十分微弱,不应误认为死亡,应努力抢救。

3.7、动物咬伤急救

3.7.1、毒蛇咬伤后,不要惊慌、奔跑、饮酒,以免加速蛇毒在人体内扩散。

3.7.1.1、咬伤大多在四肢,应迅速从伤口上端向下方反复挤出毒液,然后在伤口上方(近心端)用布带礼紧,将伤肢固定,避免活动,以减少毒液的吸收。

3.7.1.2、有蛇药时可先服用,再送往医院救治。

3.7.2、犬咬伤

3.7.2.1、犬咬伤后应立即用浓肥皂水冲洗伤口,同时用挤压法自上而下将残留伤口内唾液挤出,然后再用碘酒涂搽伤口。

3.7.2.2、少量出血时,不要急于止血,也不要包扎或缝合伤口。

3.7.2.3、尽量设法查明该犬是否为“疯狗”,对医院制订治疗计划有较大帮助。

3.8溺水急救

3.8.1、发现有人溺水应设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曾受水中抢救训练者在水中即可抢救。

3.8.2、口对口人工呼吸因异物阻塞发生困难,而又无法用手指除去时,可用两手相叠,置于脐部稍上正中线上(远离剑突)迅速向上猛压数次,使异物退出,但也不可用力太大。

3.8.3、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窒息缺氧。

由于淡水在人体内能很快经循环吸收,而气管能容纳的水量很少,因此在抢救溺水者时不应“倒水”而延误抢救时间,更不应仅“倒水”而不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3.9、高温中暑急救

3.9.1、烈日直射头部,环境温度过高,饮水过少或出汗过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现象,其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胸闷、眩晕、嗜睡、虚脱,严重时抽搐、惊厥甚至昏迷。

3.9.2、应立即将病员从高温或日晒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

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病人口服盐水。

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10、有害气体中毒急救

3.10.1、气体中毒开始时有流泪、眼痛、呛咳、咽部干燥等症状,应引起警惕。

稍重时头痛、气促、胸闷、眩晕。

严重时会引起惊厥昏迷。

3.10.2、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带防毒面具。

3.10.3、已昏迷病员应保持气道通畅,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

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3.10.4、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院及早对症治疗。

预防“五大伤害”安全措施

防高空坠落

1.正确使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进入悬空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按施工规范正确搭设安全网;

2.加强“四口”、的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盖板、架网,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

3.做好“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应设栏杆或架设安全网;

4.井子架要油全封闭的防护、严禁乘坐吊盘上下;

5.搭设脚手架要按建设部标准规范:

脚手架操作面必须铺满架板,严禁有空头板现象;严禁使用松软、腐烂、不合格脚手板;

6.登高作业应从通道口或梯子上下,严禁攀爬架子上下,登梯不得手持重物。

防物体打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2.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必须设置防护棚,或设围栏它隔离措施;

3.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具、材料或垃圾等;

4.高处作业拆除模板。

操作人员在高处拆模时,严禁猛撬硬砸,以及大面积撬落,要按顺序分段进行,下班时不得在空中留下松动或悬挂着模板,拆卸下的模板不得随意向下抛掷,在作业面下方,要设专人看守。

防机械伤害

1.机械操作,要系紧袖口不准戴手套;

2.机械的机座要稳固,传动部位危险处要有防护罩;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进行空载运行是否正常后,方准使用;

4.任何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不得在运转中清理擦洗加油和维修,施工中使用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发生故障时应拉闸断电并派专人监护,找修理工维修;

5.经常检查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否则严禁使用。

防触电伤害

1.划分电工责任区,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

2.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

3.夜间施工照明要有足够的灯光,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4.高压输电线路与建筑物或架子的距离若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使用导线不准有老化破皮现象,绝缘不良,不能保证安全时,不准使用;

6.配电箱必须装门上锁,并且有专人管理;

7.铁质配电箱下方进出线,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进出线应加强绝缘,采用固定措施,配电箱内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不得有带电体,明露在外;

8.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如插座内使用,熔丝烧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熔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防坍塌

1.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土方开挖前作好降(排)水;

3.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掏挖;

4.坑(槽)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严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米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6.土方深度超过2米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7.配合机械挖土;清土、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8.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土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坑(槽)沟边1米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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