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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实施控制,确保施工组织设计满足合同、规范、设计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五建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其管理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每一工程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方可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2.1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和资源配置;

2.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

2.3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与安全。

3职责

3.1五建总工程师、首席安全工程师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方案)的主管领导;

3.2技术管理部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施工方案)的主管部门,施工生产部是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的主管部门;总裁事务部是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与安全部分的主管部门;

3.3施工生产部、安全监督部、质量管理部、总裁事务部等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方案)的会签和配合部门,施工生产部负责发放大型机械方案;

3.4工程(分)公司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方案)的策划和预审;

3.5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送审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的策划评审

4.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策划评审会议

策划评审会议针对工程总体施工部署、工程特点难点及控制要点等进行研讨,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奠定基础,使其体现降本增效、具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五建组织的策划会议由总工程师(首席安全工程师)主持,五建相关部门及工程(分)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工程(分)公司召开的策划会议由其总工程师主持,工程(分)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4.1.2策划评审权限

4.1.2.1由五建组织策划评审工程

a)合同标的2亿元以上的土建.市政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预策划后,报五建组织策划评审;

b)安装合同标的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预策划后,报五建组织策划评审;

c)装饰合同标的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预策划后,报五建组织策划评审;

d)首次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预策划后,报五建组织策划评审;

e)五建确认的重点、重大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预策划后,报五建组织策划评审。

4.1.2.2由工程(分)公司组织策划评审工程

a)合同标的2亿元(含2亿元)以下的土建、市政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策划评审,并将评审报告交五建技术管理部备案;

b)安装合同标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策划评审,并将评审报告交五建技术管理部备案;

c)装饰合同标的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工程(分)公司组织策划评审,并将评审报告交五建技术管理部备案。

4.1.3报五建组织策划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应由工程(分)公司提前二周提供书面文本。

4.1.4项目部应根据策划评审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后报五建审批。

4.1.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策划评审应填写R-8.1

(2)-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评审记录》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依据。

4.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的编制

4.2.1编制原则

a)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五建质量方针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b)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时,要熟读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项目体也要召集经验丰富的施工、专业施工人员(关砌、翻样)等人员参加的前期策划工作,发挥集体力量,优化施工方案;

c)统筹全局,合理安排施工流程,组织平行流水及立体交叉作业的均衡施工,降低施工成本;

d)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建设部10项新技术,提高效率和效益。

4.2.2编制依据

a)中标工程项目技术经济交底;承包合同及有关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

b)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应用图集、工程地形图、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图等相关设计文件和资料;

c)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国家及本市对质量有关规定等;

d)建工集团及五建有关管理手册、管理制度和文件规定等。

4.2.3编制范围

凡由五建施工承接的所有工程均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

4.2.4编制目的

施工组织设计起指导、组织施工作用。

施工大纲为工程项目评审提供依据,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提供框架结构。

4.2.5编制内容

4.2.5.1施工大纲的编制内容

施工大纲由项目工程师(技术员)执笔编写

a)编制说明;

b)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

c)工程概况以及工程地理位置关系图;

d)质量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目标、进度目标;

e)工程主要特点与难点;

f)施工总体部署;

g)施工总进度控制要求和劳动力初步配备要求;

h)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i)主要大型机械配置;

j)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流程;

k)主要分部分项施工工艺及控制要点,包括模板体系选择、模板配备套数、周转流向、主要专业分包项目及其主要专业分包项目技术参数的确定等;

l)主要技术质量控制点(包括明确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建议);

m)质量管理计划要点(包括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识别及确定);

n)主要安全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o)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计划要点(包括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和确定及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p)“四新”技术和建设部10项新技术的应用建议;

q)绿色施工措施要点;

r)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节点进度控制要求等;

s)施工现场创建平安工地、综合治理、消防的内容。

4.2.5.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

4.2.5.2.1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和资源配置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和资源由项目工程师(技术员)执笔编写

1)编制说明

2)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合同名称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

d)合同名称,包括总、分包单位及承建范围、施工单位等;

e)建筑总面积;

f)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

g)工期要求,包括合同工期、总工期(计划)、分阶段工期(计划)等;

h)工程地址;

i)道路情况;

j)可使用的施工场地和范围,包括分阶段使用场地范围、总工程施工使用场地范围等。

4)项目管理目标

a)工期目标;

b)质量目标:

包括总目标、分阶段目标、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结构、竣工、专业(安装、人防、钢结构等)质量目标和合同约定的目标等;

c)安全目标;

d)文明施工。

5)项目部组织机构

项目部组织机构包括部门及人员、职责、职权和职能要素分配。

a)项目管理班子名单;

b)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职权;

c)项目质量体系职能要素分配表。

6)项目质量管理说明

a)项目关键工序的确定;

b)项目特殊过程的确定;

c)项目部执行的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管理文件目录;

d)项目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e)项目创优规划(必要时);

f)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g)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

h)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等。

7)资源供应计划

a)劳动力计划;

b)甲供料供应计划;

c)主要材料采购计划;

d)大型机械配置计划;

e)周转设备材料供应计划;

f)检、测、试设备配备计划;

g)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

8)项目检验试验计划

a)原材料、半成品检验试验计划;

b)分项工程检验计划;

c)分部工程检验计划;

d)单位工程检验计划。

4.2.5.2.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

1)编制说明。

2)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

4)工程主要特点及难点分析。

5)施工总体部署或主要施工流程。

6)分阶段的施工总平面图及其简要说明(包括临时设施、用电、道路交通、施工机械的布置等)。

7)总进度计划以及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并作简要说明。

8)分阶段劳动力配置计划并作简要说明。

9)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应具有必要的工艺简图、节点详图:

a)包括施工测量、桩基、基坑围护、降水及开挖、钢筋绑扎、模板支撑、混凝土供应浇捣和养护、脚手体系等。

b)对需要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相应章节中注明详见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0)保证质量的主要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保证措施)。

11)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12)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情况,包括是否有试制、试验等实验计划以及降本增效的技术措施。

13)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要求的各类专业分包方案。

14)施工方案和技术、质量措施,保证质量的主要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保证措施)。

a)详细的工程特点描述(如扶梯间、外脚手搭设应有平面、剖面图,模板支撑平面、剖面图有相应尺寸标识);

b)细化分阶段的施工方案、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从依据、准备、方法、仪器等加以确定);

c)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技术和工艺流程;

d)雨、雪天、夜间及冬季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e)防台、防汛期安全技术措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f)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在此范围以下的应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g)邻近有建筑物及地下管线复杂的桩基及土方工程,应编制保护及监测措施;

h)结合工程特点对房屋质量通病如楼板、地墙裂缝、地下室外墙、底板渗水要有预先控制措施;

i)工程质量验收中检验批划分需规范,桩基、基础、主体构架等验收次数需明确;

j)常规操作规程;

k)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计划;

l)技术复核表;

m)隐蔽工程验收表。

15)绿色施工内容。

16)施工现场创建平安工地、综合治理、消防的内容;

17)需列出专项方案编制计划的目录。

4.2.5.2.3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与安全计划编制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与安全计划由安全工程师执笔编写,应单独成篇。

1工程概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管理职责

4策划

5实施和检查

5.1教育培训

5.2分包控制

5.3安全技术交底

5.4安全验收

5.5安全检查

5.6动态监控

5.7整改和复查

5.8应急和事故处理

5.9考核和奖惩

6审核和改进

7资料和记录

4.2.5.3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师(技术员)执笔编写(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编制依据

b)工程概况

c)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及流程

d)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的主要技术管理措施

e)应急预案

f)附计算书、图纸及表格

一般工程项目有以下常见专项方案(但不局限于以下方案):

a)临时设施施工方案

b)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c)临时用水施工方案

d)桩基施工方案

e)基坑施工专项方案

f)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g)基础大底板施工方案

h)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

i)人防施工方案

j)回填土施工方案

k)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l)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

m)卸料操作平台施工方案

n)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o)施工升降机通道搭设施工方案

p)主体结构施工方案

q)起重吊装作业施工方案

r)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s)屋面工程施工方案

t)塔吊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u)外墙、幕墙铝窗、屋面、安装等保温节能施工方案

v)绿色施工方案

w)应急预案专项施工方案

x)冬季施工施工方案

y)总体工程施工方案

4.2.6编制格式

4.2.6.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方案)文本装帧为A4纸,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施工图纸中的线条粗细、比例等符合相关标准,不要出现草图和示意图形式,图框按五建统一形式,一般采用A3、A4纸绘制(详见R-8.1

(2)-04图框)。

4.2.6.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封面上应注明施工组织设计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日期等。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封面。

(详见附表R-8.1

(2)-0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R-8.1

(2)-06专项施工方案)

4.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方案最终审批权限

4.3.1由工程(分)公司自行组织审批的范围

a)多层、小高层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下工程;

b)建筑物高度在45m以下的结构工程;

c)挖土深度在5m以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工程;

d)安装合同标的在1000万以下自行承接的工程,装潢合同标的在1000万以下的自行承接的工程;

4.3.2由五建副总工程师审批的范围

a)建筑高度在45m(含45m)-100m结构工程;

b)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以上工程由五建审批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

c)挖土深度在5m(含5m)-7m以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工程;

d)挖土深度在5m以内市中心工程且周边环境及地质情况较复杂基础工程;

e)安装、装饰合同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自行承接工程(除五建总工程师工程特别指定工程外);

f)工程(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安装、装饰、机械工程公司作为分包的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方案)由其自行审批,再上网流转审批。

g)分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3由五建总工程师审批且上报上级备案范围(详见沪建集总技[2009]249号文件):

a)建筑高度100m(含100m)-200m的结构工程;

b)基坑开挖深度7m(含7m)-15m的深基础工程;

c)基坑开挖深度在7m(含7m)以内周边环境及地质情况较复杂工程;

d)一次性浇筑方量5000-10000m³(含5000m³)的大体积混凝土工程;

e)需上报集团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五建总工程师审批;

f)由政府部门、业主、监理特别要求五建审批的,由各级按权限进行审批,五建总工程师审定。

g)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评审(详见建质[2009]87号文件),由五建总工程师审核通过后,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回复内容编入专项施工方案内。

h)除上述范围外由五建总工程师特别指定的工程。

4.3.4异地、异域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方案审批范围

4.3.4.1由工程(分)公司、区域分公司自行组织审批的范围

a)建筑面积10万㎡以下工程、建筑物高度在100m以下的结构工程、挖土深度在5m以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工程。

b)五建总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上传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审批表,随“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在五建网上流转、审批。

c)工程(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安装、装饰参与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

d)上述经审批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管理部备案。

4.3.4.2由五建总工程师审批的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详见建质[2009]87号文件),由工程(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当地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及修改回复内容应作为修改意见放入专项施工方案内,报五建审批。

4.3.4.3上报建工集团审批的范围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方案)最终审批权限超出五建总工程师审批范围时(参照上海市承接的工程4.3.5),先按五建审批流程进行流转完成后,由所属工程(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技术管理部报送建工集团审批,技术管理部备案。

4.3.5上报建工集团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范围

a)列入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

b)集团创建上海速度、上海水平的工程;

c)集团总承包工程项目及集团重大科研项目的背景工程;

d)建筑高度超过200m(含200m)的结构工程;

e)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m(含15m)的深基础工程;

f)单件重量超过200t的结构构件和设备吊装工程;

g)一次性浇筑方量超过10000m³(含10000m³)以上的大体积混凝土工程;

h)跨度超过80m的桥梁工程;

i)海洋工程、港口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高度20m以上现浇高架道路工程;

j)首次采用新型模板、脚手架体系和起重设备的工程;

k)除上述范围外由建工集团总工程师特别指定的工程。

4.3.6审批手续

a)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方案必须通过五建网站由各相关部门进行网上审批,五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分)公司必须先组织自审,然后报五建技术管理部组织审批流转(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方案由施工生产部负责组织审批流转),经五建各部门及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将《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一式五份,盖“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专用章”后,其中四份交工程(分)公司项目部,一份五建技术管理部留底。

b)报建工集团审批或备案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分)公司及五建各部门审批后,由项目部或技术管理部将《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一式六份盖章后送建工集团总工办审批后,按3.6.1程序留底(外地工程由五建技术管理部送审)。

c)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由项目部、工程(分)公司填写R-8.1

(2)-02《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d)凡要求盖五建公章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申报表或审批表,必须经工程(分)公司总工程师书面确认且审批流程已完成后,方可盖公章。

e)五建总工程师一年一次签发审批范围中的授权委托书。

4.3.7审批时限

a)凡属建工集团审批(或备案)的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17个日历天送五建审批后,于开工前10个日历天报建工集团审批(或备案);

b)凡属五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于工程开工或项目施工前10个日历天报五建技术管理部;

c)凡属工程(分)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送五建备案;

d)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专业施工方案最迟应于开工前5个日历天送项目部,由工程(分)公司流转审批;

e)对五建、工程(分)公司有关部门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有修改意见的,工程(分)公司起草人应在7个工作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上网,报工程(分)公司相关人员复审,由五建技术管理部送有关部门人员复审;

f)送审建工集团的施工组织设计若有补充意见,工程(分)公司应在15个工作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上网报技术管理部,并由技术管理部送相关部门复审。

4.3.8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

a)危险性较大工程信息登录、专项方案资料及论证活动等内容应严格按“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6)21号)、《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沪建管(2015)569号)、“关于印发工《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论证活动指导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建科技办字(2016)114号)等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b)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组织编制,工程(分)公司审核通过后送五建集团技术管理部校核,最终经五建总工程师审定通过并盖公章后,方可送至论证公司。

c)装订成册的专项方案一式九份,八份送论证机构,一份送技术管理部备案。

d)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意见和修改回复等内容应报五建上网流转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4.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动态管理

4.4.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经审批后,五建工程(分)公司认为有必要或工程(分)公司有要求时,可由五建总工程师、工程(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内容,组织逐级交底,交底应形成《技术、环境、安全交底》记录,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4.4.1.1交底内容

4.4.1.1.1一级交底

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及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由五建总工程师主持,组织五建技术部、施工生产部、安全监督部、质量管理部、总裁事务部等部门及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其主要内容如下:

a)工程性质、范围、特点及概况

b)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工程分包、分工

c)主要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措施

d)关键工序的技术处理

e)工程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等

f)绿色施工

4.4.1.1.2二级交底

由工程(分)公司总工程师以技术交底的方式书面向各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如下:

a)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关键技术的采用

b)有关的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程及质量要求

c)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d)质量保证、安全生产

e)绿色施工

4.4.1.1.3三级交底

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向操作人员书面交底,必要时应作示范操作,其内容如下:

a)施工方案、施工流程、操作流程

b)施工验收标准

c)安全技术措施等

d)绿色施工

4.4.1.2交底修改

交底发出后,如建筑结构、施工方案等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技术负责人必须收回原交底文件,然后按修改后的内容重新交底、登记、发放或将设计更改文件按交底发放的范围发放。

4.4.2施工组织设计的检查

a)技术管理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工程(分)公司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填写《检查表》,对由建工集团总工办组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加大检查的频度和力度。

b)当甲方或第三方有要求时,即时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检查。

c)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程(分)公司、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整改。

4.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

4.5.1一般规定

a)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中若发生4.5.2d)修改条件变化时,方案编制人应及时修改回复,修改形式为部分增删并上网流转审批。

b)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审批流程未完成或本工程有多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未回复,五建技术管理部有权暂缓发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c)符合4.5.2中a)、b)、c)任何一项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重新编制,及时在五建网上流转审批,原审批过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废。

4.5.2修改条件

a)施工图纸修改而引起的施工内容和方法的重大变化;

b)施工环境的变动而导致施工方法的重大变化;

c)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有要求时;

d)五建或工程(分)公司审批时,提出修改意见。

4.5.3修改形式

a)重新编制b)部分增删

4.5.4修改程序

a)项目部(工程(分)公司)工程师(技术员)填写起草修改内容并在规定时间之内,上网流转复审,《施工组织设计修改申请表》,由工程(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核后上报五建技术管理部进行流转;

b)技术管理部视修改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最后报五建副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

c)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及相关内容,应及时将修改件分发给原施工组织设计持有部门(人),并将修改审批表及内容附在原施工组织设计中。

如有施工组织设计作废,须同时收回;

d)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审批表原件为5份,五建留1份、工程(分)公司及项目部留4份。

4.6施工技术总结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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