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的管理.docx
《施工队的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队的管理.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队的管理
施工队的管理
施工队的管理
一、施工队的引进
1.对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该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主要是指装饰作业中的电工、瓦工和水暖工。
电工上岗时须持有相关的专业机关核发的技术资格“合格证”。
瓦工上岗时须知晓公司规定的工艺要求。
水暖工上岗时须熟练掌握公司规定的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中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工作是在木工、油工完全掌握工艺要求之后再进行安排。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质保金
为确保装修施工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公司新引进的施工队必须交纳“质保金”。
质保金的交纳分两部分实施。
引进之前施工队须一次性交纳5,000(伍仟)元作为第一步。
第二步为引进后施工队开始进入工程施工后,扣除该施工队的工程款的5%的金额,直至第一部分质保金和第二部分质保金的扣除额总金额达到60,000(陆万)元为止。
3.新施工队工程款的拨付
新施工队在启动第一个工程项目施工时,施工的工程款由施工
队自己“垫付”。
工程竣工时客户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并在竣工之日起三日内交完尾款后,公司确认该工程为“合格”工程时,公司支付给该施工队工程款(同时扣除管理费和质保金)。
从该施工队的第二个施工工程开始,公司对该新施工队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与对老施工队的拨付方式相同。
4.新施工队工程质保金的退付。
如因故新施工队不宜在我公司继续发展,我公司已拒绝该新施
工队继续施工,我公司将在该新施工队最后一个竣工工程的“保修期”完成之后退付给该新施工队质保金。
二、施工队的服装管理
1.施工队施工人员着装上岗:
为了体现我公司在北京市家装市场“第一品牌”的公司形象,
所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上岗时均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
2.服装的领用
在每季度前施工队应根据本队施工人员的总人数一次性交纳足
额“着装押金”。
每个工程开工前须到公司领齐该工程施工人员的服装,绝对不允许开工后的任何时候施工现场有任何施工人员不统一着装的违规现象发生。
3.服装的回收
公司对施工人员的着装实行强化管理。
如发现施工队的施工服
装有流失,该施工队应加倍赔偿流失的服装价值。
对回收的服装,如果干净且无明显损坏,公司将退还其押金。
三、施工队的培训与考核(工长会议培训制度),
第一条所有施工队人员持证上岗
工长持证上岗是公司规范施工活动的的有力保证。
每位工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
工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种装修任务。
同时,电工,瓦工,水暖工也应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木工,油工也要培训后领取工作证上岗,以便于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施工队的礼仪
施工人员的举止要文明,谈吐要得当。
上衣要统一着装,下装
也要整齐,避免过旧过破的衣着出现。
现场负责人的服装要整洁。
工长着装要干净利落,上下班要准时,上班前和下班后着装干净,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三条施工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
为了持续保持和提高施工技术工人的专业水平,使公司整体施工质量
水平得到保证,公司将定期聘请各工种的技术最优秀人员对工人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达到公司预定的技术技能目标。
附:
工长会议培训制度
1.工长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或培训点名时未到者即为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迟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罚款100元;迟到15分钟以上,罚款200元,并视情况给予阶段性停工处理。
2.在会议或培训期间,手机、呼机响,一次罚款50元;接听手机,一次罚款100元;未经批准会议间离席,一次性罚款200元,(会议时间或培训时间较长,会议或培训组织者应安排会间休息15分钟/小时)。
3.工长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每次罚款500元。
并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罚;工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培训,每次罚款50元,工长应安排相应现场负责人代替自己参加会议或培训,并将会议内容和相关决议及时准确传达。
4.工长会议或培训禁止无故退席,未经批准提前退席者,给予罚款200元处罚,并视情况给予阶段性停工处理。
5.会议或培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未经批准擅自发言,影响会场秩序者,给予罚款200元,并视情节给予阶段停工处理。
四、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1.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由于各施工队之间存在着施工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差异,表现在施工进
程中就出现了工程质量的优劣。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东易日盛公司“第一品牌”形象,在各施工队间引进竞争机制,必须对各施工队的综合能力进行定级分级管理。
目前我公司基本对应于工程报价的分级将施工队分为两级:
中级和中高级。
2.具体定级方法如下:
(一)定级依据:
第一条、施工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由施工队的施工技术质量和文明施工
表现两方面综合结果确定施工工程质量。
第二条、施工技术质量分:
优秀,良好,合格。
第三条、文明施工表现分:
合格,不合格。
第四条、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分:
优秀,良好,合格。
优秀工程:
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良好工程:
1.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不合格;
2.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合格工程:
1.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不合格;
2.施工质量合格,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第五条、获得优秀工程评定结果的施工队为中高级,获得良好工程评定结
果的施工队为中级。
(二)实施过程由公司工程部和监察部组成评定小组根据以上方法对施工队进行评定。
(三)关于各施工队电工,瓦工和水暖工的定员定岗,由各施工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但这些特殊工种均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规范施工队伍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及客户满意率,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施工人员核发“上岗证”。
上岗证上标明:
工人姓名(与身份证同)、所属施工队、工人工种、操作级别、相片及公司名称,并在工程部备案。
2、公司施工工人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对不持证上岗的施工工人,巡检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上报工程管理部。
工程部将对责任工长处以500元罚款,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3、公司设立“质量考评小组”,“质量考评小组”定期(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负责人的管理水平、施工工人的操作水平进行考评,重新评定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并核发新的“上岗证”。
4、新进入公司的施工队或施工队新申报的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须经工程部“质量考评小组”考评、核定级别后方能上岗。
5、对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私自接活、擅招工人的施工队长、现场负责人视情节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直至开除公司施工队伍。
6、工长安排施工人员,必须遵循工程级别与施工工人级别相对应的原则。
否则将对施工工长处以500元罚款,因此被客户投诉的,罚款1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工程部将根据客户电话回访、客户投诉、巡检的反馈意见、监察部的工地监察报告随时调整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
施工工长须根据工程部的调整通知,在三天内做出相应调整,并收回责任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上岗证”否则罚款500—1000元。
8、施工工长持工程部开具的“上岗证印制通知单”,到行政部交纳制作费后由行政部统一制发上岗证。
9、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须对“上岗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损坏的交纳成本费后以旧换新。
施工过程管理
一、关于选派施工队的规定
(一)为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鼓励公平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1、所有工程由工程部电子派工员按照施工管理系统中的排名优先、同小区优先、金额优先原则为客户选派相应的施工现场负责人。
2、程部任何其他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经理)不再具体参与派施工队工作。
3、设计师须准确的向客户介绍公司电子派工系统的工作模式(即所有工程均按系统中排名优先、同小区优先、金额优先等原则为客户选派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允许任何人到公司点选施工队)。
如因介绍不详,导致客户到公司或打电话、写条点选施工队,给予设计师严重过失单一张。
4、禁止设计师带客户参观工程。
客户签单前由客户服务部提供参观样板间服务,客户签单后,由工程部通过电子派工系统的排名安排客户参观相应工长的样板间,如设计师擅自带客户参观工程,造成客户要求点选施工队,给予设计师严重过失单处罚。
如通过公司参观样板间,造成跑单或影响公司形象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重过失单处罚,并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5、客户属回头客并要求点选施工队,必须向工程部提供详细资料,经工程部核实后给予适当安排。
6、禁止对客户承诺可以点选施工队,禁止对客户承诺可以选派某施工队,禁止向客户推荐施工队,如有违反,一律开除。
7、如客户对派工有异议,可向工程部咨询
(二)关于派工流程的调整
为保证派工系统的公正性和透明化,工程管理中心决定对派工流程作如下调整:
1、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统计员在技经部转来的工程报价单上按照到达顺序进行标号。
2、工程派工员每天在17:
00之前将第2天将要派单的工长(现场负责人)在派工系统中的排名顺序张贴于工程管理中心外。
3、工程派工员按照工程报价单上的标号顺序派工。
派工顺序须与张贴的排名顺序相符。
4、派工顺序与排名顺序如有不同(总裁、董事长特殊安排等其他原因),必须由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级以上人员在派工当天给出书面解释并张贴于派工顺序单旁。
5、总工程量在500家以内,严格按照派工系统规定执行(一个现场负责人在非同一小区只能接2单),总工程量超过500家,按照有同一小区情况下接4家,一般情况下接3家的前提顺序派工。
6、客户服务部确定的“金牌样板间”的现场负责人在具备开工条件3天内,可以选择1个工程施工,而不受派工顺序的约束。
7、客户服务部确定的“普通样板间”和工程管理中心确定的“工程样间”的相应现场负责人在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工程管理中心将安排5-7万的工程一个,而不受派工顺序的约束。
8、6、7两项都须有工程管理部经理的签字确认。
“工程样板间”的评选流程、评选标准以及负责人见“工程样板间”说明。
二、在施工程工程铭牌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客户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在每一个在施工程现场设立工程铭牌,并悬挂于显眼处。
2、工程铭牌具体内容和形式见附表。
3、工程铭牌必须由巡检据实填写,施工现场负责人负有完全保管责任,丢失或损坏将对施工队工长处以200元罚款。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将对工程铭牌的内容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客户电话回访、客户电话报修、客户投诉等情况进行记录,作为现场负责人、施工组、施工工人定级的参考资料。
5、工长必须根据工程铭牌的记录安排工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知巡检,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
如未经巡检同意,而自行调整工人的,对施工队工长处以200元/人次罚款。
若因此造成客户投诉对施工队工长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1.现场负责人制:
现场负责人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工作。
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底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报价单和理解图纸,应根据现场及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方案。
制定工程进度计划。
应根据施工进度计算需客户购买的一切材料和物品的准确计划时间,并提前3-5天通知客户。
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工种的配合交接时间。
认真耐心地听取客户的意见并进行消化和解释。
应密切注意和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
施工中发现施工质量隐患或可能影响工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若无力解决,应立即通知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到场,及时解决问题。
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第一条、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第二条、现场必须设有公司规定的镜框,标识和灭火器等。
第三条、现场施工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不抽烟,不喝酒,不闹
事。
第四条、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作饭,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申请批准。
第五条、施工中人梯安放牢固可靠;用电要安全操作;要使用性能
良好,安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
第六条、各工种交接要及时合理,不允许疲劳作业。
3.现场材料管理
材料进场后立即码放整齐合理,清油的三厘板要封油注意保护。
易燃
物品周围杜绝火源。
线条要使其充分干燥不变形。
每天清场时应将已用的材料进行归并。
墙砖,地砖要防止磕碰。
五金洁具要防污染,防损坏。
4.现场的成品保护管理
第一条、做完的清油活要用普通三厘板进行保护。
防止碰砸。
第二条、铺地板要穿拖鞋作业,地板铺完后,绝不允许表面有一棵
螺钉和汽钉,地板面用全封闭的塑料布保护。
第三条、地砖铺贴时,瓦工要用干净的布包住橡皮锤施工;地板铺
完后,由于地砖容易渗色,应特别注意加强保护其表面不
受污染,严禁水泥浆,茶汁,水等污渍落在砖面上。
四、工程预验收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对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管理力度,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合同履约意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高企业信誉度,特对在施工程集团内部质量预验收工作管理制度做出如下调整: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地区所有家装散户装修工程(包括原创设计室、A6工作室)。
(二)、预验收时间:
1、所有上述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标准工期确定施工工期。
2、预验收及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日期为总工期中最后5天。
其中前两天为预验收时间(巡检在第一天验收,监察员在第二天抽查),其余三天为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时间。
3、所有负责签定施工合同的业务人员在计算总工期时必须注意计入此时间,如工程发包方提出置疑,须向其解释清楚,特殊情况须报请工程管理部批准、备案。
因计算工期有误,造成不能预验收,给予相应责任人过失处罚。
4、预验收时,现场负责人或工长必须到场,如不到场按照预验收单中相应条款减分;预验收时现场无人,该工程按照不合格工程处理。
(三)、预验收条件:
预验收工程必须达到验收条件,具体细则如下:
5、地、墙、顶面装饰工程(除铺装地板外)全部完工,由我方承包的管道及水、暖、电器具安装全部完工。
如有我方未完工项目,视为该项目预验收不合格。
6、工程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单、材料检验记录单、隐蔽工程验收单、闭水试验验收单、分段验收记录单、中期预决算单、到预验收时的工程变更单)。
7.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室内卫生达到初步清洁。
8.现场负责人按时到场。
(四)、预验收人员:
工程管理中心专职预验收在预验收时间内负责对工程进行预验收。
(五)、预验收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1、工程预验收的申请:
1)由承包工程的工长或现场负责人最迟在工程竣工前8日向该工程预验收员提出申请。
2)工程预验收员根据申请,将该工程记入《预验收工程申请表》,并于一日内将申请表交至集团工程管理部。
如遇时间紧急,可电话通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并注意核实通报记录是否及时准确。
3)集团工程管理部每日将预验收申请整理成当日《预验收工程汇总表》由电子派工人员备案,并抄送质量技经部质量监察主管。
2、预验收办法:
1)工程预验收员预验收时使用集团统一表格对工程质量进行考核、检验、评分。
2)预验收工程必须按照《预验收电子监控办法》的规定拍摄数字照片,并必须在每周一、四15:
00前到工程管理部将照片录入电脑。
3)预验收单据必须在预验收第二日15:
00前交回工程管理部,要求单据填写齐全、准确、字迹清晰;填写漏项、有误及延迟交表时间者给予相应责任人过失处罚。
4)交表时须将该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一并交回归档,资料欠缺或伪造者,视情节给予过失处罚。
5)预验收单评分办法:
项目实得分合计
×100%
项目满分合计
其中优良:
大于或等于60%;
合格: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60%;
不合格:
小于30%
预验收表满分100%
3、预验收工作的处罚:
1)工程派工员在向人力资源部报工程分区竣工工程时,对每个未报预验收的工程取消其分区责任质检的效益工资的5%。
2)工程档案员在向财务管理中心报结算工程款工程时,对每个未报预验收或预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暂不予申报,并张榜公布。
直到工程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3)预验收员未按时提交预验收照片的,给予严重过失处罚。
4)工长或现场负责人未按时通知预验收的,预验收员、监察专员有权对其作出处罚(罚款500元、停工、除名)。
5)工长或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预验收整改要求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预验收结果在电子派工系统中的体现:
1)预验收质量达到优良,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加2分;
2)预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不加分;
3)如预验收质量不合格,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减2分;
4)连续3次预验收质量达到优良,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加3分;
5)连续3次预验收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加1分;
6)连续2次预验收质量不合格,给予负责人降级或停工处理。
5、质量技经管理部对预验收工作的抽查:
1)工程管理中心每日将《预验收工程汇总表》提交给质量技经管理部监察主管。
2)质量技经管理部根据《预验收申请汇总表》安排监察专员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抽查,抽查使用同样验收表格。
3)管理部每日将验收单副本提交工程管理中心,同时换回该工程巡检的预验收单副本。
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在5%以内,维持预验收员的评分成绩;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超过5%,以分数低的一方为准;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超过15%,须由双方主管人员联合进行复查,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过失责任。
6、不合格工程的后续处理:
不合格工程除在在电子派工系统中扣分外,视情节依照集团工程管理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并要求质检员监督该工程的限期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该工程重新执行预验收程序,并向工程管理部回复验收情况,工程管理部同时通报质量技经管理部,以便安排整改情况抽查。
7、工程项目部所属工程由该部专职预验收员进行预验收,并按照本规定执行预验收程序。
(六)、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东易日盛装饰集团,由集团总裁办公室代理。
(七)、本制度于2002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五、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1.施工现场须摆放工程铭牌(指从现场第一次进工具或材料起至预验收合格之日止)违者罚款1000元/次;
2.施工现场工程铭牌不符和公司规定或工程铭牌污浊的,罚款500元/次;
3.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与工程铭牌上所登记的姓名不符的,罚款200元/次
4.施工现场须配备合格(4kg以上)有效灭火器,违者罚款500元/次;
5.未经公司批准,禁止在工地留宿或做饭,违者罚款3000元/次;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处以罚款500元/次,发现烟头的,处以罚款200元/次;
7.施工现场用电须遵守安全规定,电线线头(不论是否带电)须按规定包裹,违者处以罚款200元/线头,穿管走线须按规定安装锁母,违者处以罚款200元/个管;
8.施工现场负责人、电工、瓦工须持证上岗(如胸卡正在办理中,须提供行政部书面说明),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9.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人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全套服装(如服装正在定做中,须提供行政部门书面证明)
10.施工现场须对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违者罚款1000元/项;
11.施工现场须保持卫生清洁(每天至少打扫2次),施工材料须分类码放整齐,垃圾装袋处理,违者处以罚款500元/次;
12.在施工程施工现场在工作时间(8:
00—17:
00)须留人,违者处以罚款500元/次
13.未经公司批准,施工现场不得有公司指定品牌以外的同类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0—5000元/项;
14.由公司材料库出库的材料须标识齐全正确,严禁乱贴公司规定以外的各种标识,违者处以罚款500元/件;
15.施工须按正常工序进行,严禁偷工减料,对门上下口未刷漆(其他面已刷漆),各种木制作不收口(已上油),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0元/处;
16.对木龙骨未刷防火涂料、石膏板自攻螺丝未进行防锈处理即进行下一工序的,一经发现,处以罚款1000元/项;
17.电视线盒与电源线盒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如确为客户要求,须提供有客户签字的书面证明,否则须当即整改,并处以罚款500元/个;
18.隔断墙(立面)须按规定使用12mm厚石膏板,违者处以罚款1000元/个(报价单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墙砖、地砖空鼓率超过公司规定的,如此分项工程未完成须立即进行整改,如此分项工程已完成,则处以罚款500元/项;
20.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除进行相应罚款处罚以外,对现场负责人在施工管理系统中还应按照1分/100元的原则进行相应减分处理;
21.本条例的解释及修改权属东易日盛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竣工后的后续管理
一、专业维修队工作流程
工程管理中心接到客户报修,并预约上门保修时间→文员在维修本上记录,查询保修起止时间→通知专业维修队(如为成本维修中心应对维修队做出提示)→维修队电话向客户问讯需要的工种及可能使用的工具(必要时应提前走访一次客户,如为成本维修应得到客户的认可)→维修队到客户处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客户填写维修评价单→维修队将维修评价单于一周内交回工程管理中心→文员每周形成维修队情况汇报上报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每月形成维修工作报告上报总监→每季度根据维修情况对专业维修队进行处理→工程管理中心根据报告对维修队进行培训
二、修队服务行为规范
1、所有专业维修施工人员在进行维修施工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制作的专业维修工服并不得有任何破损。
非专业维修人员及非维修施工工作中禁止穿着。
每次维修结束,须及时清洗,随时待用。
2、维修队人员须佩带本人上岗证(东易日盛专业维修队***),并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佩带在左胸。
所有工具应放在有公司统一标识的工具箱内。
3、维修队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所有在施人员应言谈举止规范得体,自进入小区就应注意体现东易日盛的形象,走路要整齐精神。
4、进入楼道后,不许大声喧哗,敲门三声一停,按门铃应一按一停。
5、礼貌的回答客户的问话并主动出示证件,为证明身份,可以说明预约时间或电话。
6、进入户门后,应在玄关处全部更换鞋套,鞋套应每户一换。
7、入户后应首先有礼貌的要求客户出示保修单,客户如果没有找到,那么以竣工时间为保修开始时间,计算保修截止日,若超过保修期,应有礼貌的向客户说明,需要成本维修。
8、专业维修队人员无论任何理由不得使用或要求客户购买维修工具或维修材料。
(成本维修可要求客户购买维修材料)。
9、请客户作好相应的遮盖保护,利用随身携带的保护材料(干净的彩条布、干净的旧地毯等)将客户的地板等保护好,避免污染。
所有工具、材料应放置在自带的保护材料上。
10、维修工程中,若使用客户的电话、卫生间等设施应事先得到客户同意,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恢复原状和放回原位。
11、维修完毕后,应将所有杂物、剩余材料等清理干净,如果有大面积粉刷的情况,应报请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文员,是否安排给予保洁服务(施工人员不应承诺给予保洁)。
12、向客户说明维修后的使用注意事项后再离开。
离开时,不得在小区内游荡,应与来时一样,注意公司形象的离开。
(三)专业维修队处罚条例:
1、凡接到中心通知后未及时与客户联系甚至未进行处理,客户二次报修的视为投诉,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出现两次取消维修队资格;
2、未按约定好的时间到达,甚至失约的,罚款200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