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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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2011年
防
防
2010年12月编制
审批意见
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签名:
会审日期:
年月日
审
批
意见
安全
技术
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机电
副矿长
签名:
年月日
安全
副矿长
签名:
年月日
生产
副矿长
签名:
年月日
矿
长
签名:
年月日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记录
负责人:
传达人:
贯彻时间
听传达人
贯彻时间
听传达人
年
月
日
签名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签名
签名
目录
第一章总则…………………………………………(5)
第二章通讯…………………………………………(6)
第三章救灾组织机构………………………………(10)
第四章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的职责………………(11)
第五章矿井概况……………………………………(17)
第六章事故应急救援的一般规定…………………(18)
第七章假设地点灾害事例…………………………(25)
第八章附图…………………………………………(30)
附: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考试记录。
2、****煤矿救灾指挥部领导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
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使人员脱离灾区,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切实有效处理事故灾害,尽快恢复生产,确保职工的安全,保护国家资源财产不受损失。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每年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当井下一旦发生电气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透水,顶板等事故时,人员能迅速脱险,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灾区。
结合我公司实际,特编制2011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作为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预设大纲。
二、矿井主要灾害范围
1、火灾(含电气火灾、磨擦起火、煤层自然发火);
2、瓦斯和煤尘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
4、透水(淹井);
5、顶板(冒顶)。
三、预案的组成部分
1、通讯;
2、救灾组织机构;
3、救灾指挥组织及各职能部门成员职责;
4、矿井概况;
5、灾害的预防措施;
6、事故处理;
7、假设事故;
8、附图;
9、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考试记录。
四、要求
该《预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到公司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班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弄懂并熟悉措施要点。
施工班(组)长每月带头重新学习、贯彻学习1--2次。
遇到有灾害发生时,能立即按照本计划进行处理。
根据生产布置,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制定补充措施。
报矿长批准后执行,做到每年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二章通讯
一、电话通知顺序及要求
为了迅速地将事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工作,井口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时,首先应弄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灾害种类、范围及人员等情况,然后以准确、简明的语言,用最快的方式和速度按下列顺序快速通知:
1、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机电科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保卫科负责人、供销科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
2、矿调度室;
3、事故地点所属班组;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通知的其他人员。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以下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通知时,应首先说:
“安全事故电话”,以引起接话人的注意,随之准确、简捷的讲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受直接威胁的人数和情况,便于领导在赴指挥途中调整思路、构思抢救方案和措施,到位后立即下达命令。
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法人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时,必须用最快的速度通知,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争取抢救时间。
兼职矿山救护队
事故电话通知顺序:
事故讯号(发现人)
生产调度室负责人
供销科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财务科
救灾指挥部第一通知顺序:
矿
调
度
室
序号
人员
姓名
内部
电话
联系电话
1
矿长
2
生产副矿长
3
安全技术负责人
4
安全副矿长
5
机电副矿长
6
机电副总工程师
7
安全科科长
8
技术科科长
9
通风科科长
10
值班长
11
综合办公室
12
财务科
13
供销科
14
矿山救护队
15
县医院
120
救灾指挥部第二通知顺序:
由企业法人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通知。
二、临时电话
根据救灾情况和需要,井口专职电话维护人员按总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在指定地点安设临时电话,并保证政令畅通。
三、在矿调度室中,必须备齐需通知的人员通讯号码表,并随着号码改变即时修改补充,保证号码正确,便于快捷通知。
四、在本《预案》执行期间,如遇人事变动、人员变化,应通知现任负责人。
通讯组要做好正常工作通讯工作,保证通讯系统在完好状态下运行,灾害事故发生时,通讯组紧急通讯,全体人员集合,在救灾总指挥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抢险救灾中的通讯工作。
根据救灾的要求(井下通讯人员),要迅速在指定地点增设顺时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完好,当瞬时电话遭到破坏时,必须迅速采取其他联络方式。
第三章救灾组织机构
一、矿救灾指挥部
1、常设救灾指挥部地点:
矿安委会(工程技术室)
2、临时救灾指挥部地点:
井口调度室
二、救灾指挥部组成
(一)救灾总指挥组的组成
1、总指挥:
矿长
2、副总指挥:
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
3、救灾总指挥其他成员:
综合办公室主任、供销科、财务科、保卫科。
(二)各职能组
1、安全组
组长:
安全科长
成员:
安全科人员
2、安全技术组
组长:
技术科长
成员:
技术科人员
3、抢险救灾组
组长:
救护队副队长
成员:
救护队全体成员
4、医疗组
组长:
县医院院长
成员:
县医院有关人员
5、救灾物资供应组
组长:
供销科长
成员:
矿物资采购员(系统管理组)
6、治安保卫组
组长:
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
镇派出所成员及矿保卫科
7、后勤服务组
组长:
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
矿办公室人员、财务科人员(系统管理组)
二、矿调度值班员与指挥部的关系
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到未到达矿调度室之前,一切救灾工作由调度室值班员代替指挥。
当正、副总指挥(其中一名)到达后,矿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总指挥详细汇报灾害情况。
同时,救灾工作由总指挥指挥。
指挥部其他人员按职责根据正、副指挥的指示对事故进行抢险救援(灾)。
第四章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的职责
一、总指挥(矿长)的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组成成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及时处理灾害事故的作战计划。
1、掌握全部灾情,决策救灾方案,指挥救险救灾的关键行动。
2、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前往灾区营救遇险人员,调动配备材料、设备、资金,及时抢险救灾。
3、检查救护工作和有关单位的任务执行情况。
4、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副总指挥的意见,根据灾情变化制定补救措施和作战方案。
5、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公司有关部门、职工宣布解除战令,并下令恢复矿井生产。
二、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救护队长、机电副矿长)的职责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方案。
在指定地点待命,调集救灾所需设备材料,严格执行入井人员登记、点名制度。
1、了解灾情发生地点,掌握灾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制定作战方案,为总指挥提供充分的依据。
2、听取灾区人员的汇报和救灾指挥部其他人员的意见,根据灾情动态,制定补充措施和作战方案。
3、若总指挥不在矿,由副总指挥代行其职责(按名单先后顺序排列代理)。
三、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以及按《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投入及入井人员进行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察。
2、掌握矿井灾情,做好灾情记录。
向正、副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及建议。
3、监督检查救灾方案及救灾措施的执行情况。
4、有权制止和取消不按救灾方案进行的任何工作。
5、事故消除后,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对灾情作全面检查,并详细记录,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处理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规程》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矿山救护队长的职责
1、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上救护队和有关救护人员。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方案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的处理。
2、如果与外地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联合作战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队的战斗行为。
五、施工班、组长职责
1、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做好灾情记录。
分析灾情变化情况,向正、副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的建议。
2、负责检查矿井采掘方面的救灾措施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安全情况,立即提出措施处理。
3、为抢险救灾提供准确的采掘工程图及其它资料。
4、事故处理后,协助总指挥恢复生产。
六、通风组的工作职责
1、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视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设施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2、听取灾区人员汇报,掌握矿井通风系统状况和瓦斯变化动态情况,分析灾情变化。
向正、副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及方案的建议。
3、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方面的救灾措施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安全情况,立即提出措施处理。
4、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有关通风系统破坏情况,并向正、副总指挥汇报。
按总指挥命令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的恢复。
5、为抢险救灾提供准确的通风系统图。
6、事故处理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及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生产技术组职责
(一)生技科科长的职责
1、听取灾区人员的汇报,作好灾情记录,分析灾情变化情况,向正、副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的建议。
2、检查救灾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3、负责组织并协调本组各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4、制止和取消不按救灾措施执行的任何工作。
5、事故处理后,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向正、副总指挥汇报,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副组长的职责
1、协助正、副总指挥调配和平衡人力、物力。
2、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救灾措施的执行,救灾预备力量和物资的准备情况,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正、副总指挥汇报。
3、负责通风畅通。
(三)生产调度室负责人的职责
1、听取灾区人员的汇报,作灾情记录分析灾情变化情况,向正副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的建议。
2、检查救灾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3、为抢险救灾提供准确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其它资料。
4、制止和取消不按救灾措施执行的其它工作。
5、事故处理后,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向正、副总指挥汇报,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同意恢复矿井生产。
(四)机电组组长职责
1、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改善主扇风向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组织检修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2、掌握灾情向总指挥汇报,并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的建议。
3、检查并记录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的救灾措施执行情况,保证救灾器材及时到达救灾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4、协助总指挥调配和平衡机电运输设备、物资及机电员参加救灾抢险工作。
5、负责组织机电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向总指挥汇报,按总指挥的命令恢复部分供电。
6、事故处理结束后,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排查供电系统,为恢复生产作好准备,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改变主扇风向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组织抢修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五)生技员(地测)的职责
1、及时收集灾情资料,分析灾情变化情况,提供水文、地质及测量资料,向救灾指挥部提出有效的救灾措施。
2、及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确定灾情地点。
3、事故处理结束后,整理有关灾区水文地质材料。
八、物资供应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救灾和恢复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等供应工作,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2、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时刻准备执行任务。
九、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事故救险和处理过程中的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十、矿工会组织职责
1、保证对遇难人员及其它家属的妥善安置以及其它事宜。
2、按总指挥的安排完成其他任务。
十一、医院的职责
1、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及药物供应。
2、按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有关医护人员在拟定地点待命。
第五章矿井概况
(一)位置
位于**煤田,走向长度1.7km,倾斜长度0.75km,属于低瓦斯矿井,可采煤层C3上、C3下、C4上、C4下四层,倾角200~600,厚度1.04~5.27米,煤层为二类自燃,但至今未发现自燃发火现象。
(二)断层性质
矿区位于***断裂带西北部,发育有一系列以北东向为主的褶皱和断裂。
本区位于雨舍向斜西北翼,呈一单斜构造,地层走向总体呈北东向,受区域断裂带影响,有一定变化。
区内断层比较发育,共查出断层29条,其中地表出露断层5条,隐伏断层24条。
出露断层生成时间早、规模大,对煤层破坏程度较隐伏断层大,方向以北东东向为主,断层性质以走向正断层为主。
隐伏断层多属于大断层旁侧的次生羽状断层,相对形成较晚,一般规模较小,方向以北西向为主。
区内主要断层为F1和F2断层,F1断层为走向正断层,走向北东向,倾向南东,倾角75度,区内走向长度2600m,一般落差大于200m,切穿整个煤系。
F2断层为走向正断层,走向北东向,倾向南东,倾角60度,区内长度3000m,落差50~170m,切穿整个煤系地层,对深部煤层开采影响较大。
本区构造类型属中等偏复杂类型。
(三)水文情况
地表不发育水体,为断层地带,岩层为裂隙弱含水层,地面受季节性水流及小煤窑采空区水的影响。
四、矿井涌水量
最大为882.58立方米/天,最小为442.79立方米/天
第六章事故应急救援的一般规定
一、发现灾情和灾情的汇报
1、当井下职工发现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燃烧、突出事故预兆或已成灾害。
如电气火灾,摩擦着火等事故时,立即逆流风向迅速寻找电话,向井口及谈事室汇报,谈事室汇报矿值班室或矿长值班室。
汇报内容:
报告人姓名、班组,发生灾害的地点及性质,危险区域内遇险人员、数等情况。
汇报是语言要简练,清楚准确,不误战机。
2、当井下职工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往高处撤退,就近寻找电话向地面绞车室汇报灾情,当井下职工发现有顶板(冒顶)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派人立即向井口调度或绞车室汇报灾情。
3、当井下职工发现有火灾事故时(瓦斯、煤尘、爆炸燃烧)必须向逆风流方向边跑边喊,如“××地点瓦斯燃烧了!
××地点着火了!
”给邻近地点工作的人员报警,并就近寻找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汇报灾情,若电话地点附近处于安全地带,应有专人留等在电话旁,以便与地面(井上)保持联系。
4、两人以上发生灾害事故时,发现者或灾区遇险人员严禁单独行动,必须逆风流方向撤退,并发动声光信号,通知邻近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退,路过电话处时,要急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灾情和行动情况。
二、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1、矿总指挥部全体成员在获悉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跑步(在现场除外)向矿调度室汇报。
2、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所有能通往井下的各个井口,必设置岗哨。
除救灾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入井。
3、井下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若采掘工作面中由于放炮,电器或电缆等物磨擦等。
引起火灾,由值班电工或配电电工切断其动力电源,现场火源用直接灭火法。
(灭火器、砂子、矸石等)灭火,立即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并且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组织灾区威胁的人员沿避灾路线撤出,灾情严重时还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2)井下电器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切断该硐室的电源,用砂子、干粉灭火器,直接灭火,同时立即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并撤离火灾或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3)当井下某处发生火灾时,该区域必须立即切断动力电源,局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开,不得破坏原通风系统,以免造成瓦斯聚积,引起瓦斯事故。
(4)井下防治水的其它规定按[2005]1号、19#、28#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4、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及处理措施:
(1)井下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时,由灾区区域值班电工,负责切断通往灾区地点的动力电源。
(2)井下发生瓦斯燃烧时,必须组织现场人员就地灭火,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力量灭火,并撤退无关人员。
(3)当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局扇不得停止,必须保持正常运转并维护好通风有并设施,防止瓦斯聚积,引起瓦斯爆炸。
(4)当井下瓦斯燃烧火势猛时,或发生瓦斯爆炸时,受灾区或值班安全员。
班组长,瓦检员,必须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及时清点人数,组织职工尽到力所能及的自救,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5)灾害发生时撤退人员,一定要逆风流而行。
按最短路线撤到新鲜风流巷中的安全地点。
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措施:
(1)迅速撤出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险人员,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2)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
(3)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向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巷中,排除地面
(4)迅速恢复正常和清理突出的煤(岩),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附近,必须严禁烟火,切断电源,严禁人员通行。
6、冒顶处理措施:
(1)探明冒顶区域范围和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在控制冒顶区顶板后,立即组织抢救被埋压关堵的人员,并急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在处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专用巷道。
(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慢慢移动岩石,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前段岩石的堆放状态。
7、井下透水(或淹井)事故处理措施:
(1)必须立即沿救灾路线撤出灾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
(2)针对具体情况进行阻水(关闭防水闸门)。
(3)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水和砂泥威胁到泵房的安全时,在下部的人员撤出后,将水和泥沙排入下水平巷道。
(4)有瓦斯从灾区区域涌出时,必须排除瓦斯,防止瓦斯聚积造成其它灾害事故。
(5)在处理透水事故时,必须防止二次透水。
8、事故处理措施:
(1)要进行灾害互保自救,不能及时脱险的人员,一般应就近佩用自救器到压风管路的巷道内就地用木材,风筒等设置的风硐,打开压风管路供给空气,在井下撤往有压风管路的独头巷道时,沿路必须留衣物等作标记,敲打管路,以便救护人员尽早发现和及时营救。
(2)当井下人员距瓦斯爆炸地点较近无法及时撤出,爆炸冲击波和火焰很快传来时,就地面向巷道底板卧于水中,在爆炸冲击波来时,要呼气,停止吸气。
避免有毒有害气体侵入体内和烧伤。
三、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
(1)加强干部,职工进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的教育,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在建立各岗位基础上,认真贯彻井下电器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和采掘安全技术管理,等有关规定。
必须时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努力完善生产管理系统,创造良好的经济基础效益,严格执行安全。
奖惩制度和目标考核责任以及安全质量标准等。
矿每月召开两次特员工作会议,三次安全办公会议和一次生产调度会,一次职工大会,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切实落实,整改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2)矿部及班组要坚持每月三次的安全与生产活动检查制度,完善群体安全网,形成齐抓共管。
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及时处理作业现场隐患,认真搞好安全。
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瓦检员,安全员,通过多次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全矿性安全大检查和质量达标验收,矿软件室实行对月检、旬检日检作全面整理,对检查的隐患,提出及时现场、限期整改。
(4)专职安全员要坚持井下三班检查和重点隐患区域的重点检查,要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提前15分钟到现场,安全员、瓦检员、值班电工都必须现场交接班。
各级领导(含班长)必须全力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在对职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予以认真研究和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决定。
2、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准备、储备与保管工作和区域安全设施的完善工作。
根据本矿生产情况,在矿配电室附近设置《矿井救灾仓库》以便井下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透水、冒顶等事故时抢险救灾急用,制定专人保管,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其数量、质量系听候总指挥的调用。
附:
救灾所需的主要物资明细表
序号
设备及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局扇
11KW
台
1
2
局扇
5.5KW
台
1
3
防爆开关
QC810-60
台
2
4
潜水泵
台
3
5
阻燃风筒
500
米
300
6
阻燃风筒
400
米
300
7
灭火器
个
5
8
电话机
防爆型
台
2
9
信号电缆
米
300
10
方板
2000×200×50
块
10
11
漂条
2米
根
20
12
风筒布
200×1000
块
4
13
麻袋
条
15
14
斧子
把
4
15
铜顶斧子
把
2
16
铜顶锤子
把
2
17
羊角锤
把
3
18
大锤
8磅
把
2
19
铁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