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养老型理财产品研究节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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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养老型理财产品研究节选
商业银行养老型理财产品研究(节选)
一、我国主要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的供给状况
在浩大的养老金融需求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了多种养老金融产品,根据管理机构的不同,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融产品主要分为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基金产品、养老信托产品。
(一)银行养老金融产品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抽样状况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养老属性基本体现在投资期限较长、收益相对稳健、对客户群体进行细分三个方面。
总体来看,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以标准化资产尤其是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各个机构产品呈现出同质化的现象。
但目前,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养老”概念并不突出,此类产品大都没有对养老客户群体进行细分,产品的养老特征并不明显。
(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目前,已有20家保险公司获得税延养老产品的经营资格,发行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分别对应A、B、C三款产品,A款产品有保证收益率,收益确定;B款产品收益由保底收益与额外收益组成,额外收益不固定,故投资者需担当部分风险,其中B类产品按结算类型细分为两款:
B1(每月结算)、B2(每季度结算);C类产品下设投资账户,收益视投资绩效打算,风险完全由投资者担当。
表1:
我国主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类型
(三)养老基金产品
依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舞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纳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掌握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采纳基金中的基金(FOF)的形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运行。
其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等。
目前,养老FOF的规模出现较快增长趋势,依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8月底,已发行的养老FOF产品规模接近2.62亿元。
(四)养老信托产品
养老信托产品相较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可以有效地与其他资产进行隔离,保障其资产的平安性;二是养老信托可以与相应的养老服务相结合。
养老信托通常包括养老金融信托和养老消费信托,养老信托产品由于其专业化的财宝管理加之与养老服务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满意了客户的养老需求,尤其是解决了高端养老服务高门槛限制的问题。
养老信托产品对于财宝管理与养老服务结合的运作模式的成功探究,也向其他机构的养老产品设计供应了新的思路。
二、我国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过度依靠第一支柱,第二和第三支柱发挥的作用有限,发展不平衡,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开发还处于初始阶段,产品不丰富。
(一)养老金体系结构失衡,商业养老比例过低
早在上世纪90年月,我国就开头了养老金制度改革,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第二、三支柱发展缓慢,掩盖人群、保障水平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第二支柱的主要问题在于掩盖面太小,而第三支柱尚缺乏完善的顶层设计,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二)养老金融产品针对性不足,规模有待扩大
近几年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很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了不少养老金融产品,除了储蓄、保险等传统业务之外,还衍生了养老理财、养老基金、遗嘱信托以及“以房养老”等新型业务。
其中,商业银行主要发行投资周期较长、收益有较高保障的养老理财产品;保险公司供应商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信托公司依据投资者的养老需求,定制了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基金公司主要供应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这类产品能较好地匹配大众养老投资者的生命周期属性。
但目前各类金融机构供应的养老金融产品,以中短期为主,难以满意居民养老的长期需要,同时产品数量、规模较小,和市场巨大需求并不匹配。
(三)养老金融产品养老属性不足,不能供应养老服务
现存的养老金融产品普遍存在养老属性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没有实现养老金融服务需求导向,大都是打着养老的噱头而推出的大众化金融产品,偏离了老年群体的需求导向。
另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期限属性不匹配,不能满意养老长期投资的要求。
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参加养老三支柱建设设计
理财子公司是银行理财专业化转型的里程碑,乐观发挥利用商业银行(银行理财)的优势,不仅是缓解当前养老逆境的必定选择,也是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
(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参加第一、二支柱的机制设计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在目前的养老金体系投资管理运营中,银行的作用特别小,仅供应托管、账户管理等服务,不担当投资管理角色。
相比其他金融机构,银行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优势更加明显,应乐观地拓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养老一二支柱中的作用,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纳入第一、二支柱投资管理中关键的投资管理人部分,同时,更多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也应当纳入到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中。
(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参加第三支柱设计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客户众多、网点广泛、投资范围广泛、投资风格稳健、风险管理力量突出、信息科技水平雄厚,对第三养老支柱的推动力量与保险、基金、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更具优势,可与养老保险和养老基金实现错位竞争。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参加养老第三支柱一是找准客户的养老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设计。
应更加注意产品“养老”实质,避免流于形式,需细分客户群体,对不同类型客户设计不同的期限、资产配置及风险偏好产品,从而设计个性化养老理财产品。
二是强化投研力量和配置力量,银行(理财子公司)应补足大类资产配置的短板,特殊是权益投资等方面,可通过FOF、MOM等形式参加股票市场弥补短板。
三是完善账户相关服务,健全账户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需要做好第三支柱账户设计,围绕税额登记、产品投资、交易结算、账户转移、税款征缴等进行全面考虑,从便利投资者的角度做好功能设计。
四是强化理财经理队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宣贯政策红利,培育公众的养老金融意识,引导公众养成长期的养老金投资习惯。
(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理财产品设计
养老型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可以借鉴养老目标基金,通过优化产品端设计和资产端配置策略,真正实现养老理财产品名实相符的养老功能。
1.养老理财产品设计
(1)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养老型理财产品设计。
详细而言,客户全流程投资周期以客户首次认购为起点(或产品成立日为起点),在购买期可以选择定期认购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认购,封闭运作期不支持申赎但是可以申请提前赎回,赎回期可以选择定期赎回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赎回。
购买期通常可以匹配客户的工作期,在财宝积累阶段定期拿出一部分积蓄作为养老投资;在投资封闭运作期通过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投资实现客户资金的稳健增值;赎回期通常可以匹配客户的退休期,将前期投资的资金依据养老规划逐步赎回,进而实现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养老理财规划。
此种产品设计方式适合大多数工薪族理财客户,产品通过特别的申赎机制,督促客户养成强制养老投资的理财观念,再通过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实现客户养老投资的目的。
(2)投资多元化的高端养老型理财产品设计。
对于无须强制储蓄的高资产净值客户,银行资管机构(理财子公司)也可以对其定制特别养老投资产品。
客户可以从家庭资产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交给银行(理财子公司)进行投资,通过一个较长期限的运作实现财宝的保值增值,从而作为提升养老生活品质的保障。
2.养老理财产品投资策略
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在投资策略的选择上应与养老理财产品特征紧密结合,从产品存续期长、投资者投资时间长的角度来综合考虑资产的选择。
第一,多元化资产配置策略。
在多元化资产的选择中除了常规的债券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非标类资产外,可以重点关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支持的养老产业基金、养老产业股权投资等项目,养老理财产品较长的存续期可以和股权类资产较好的匹配,在产品和资产两端同时达到“养老”的目的。
第二,全球资产配置策略。
全球资产配置能从肯定程度上减小国别政治风险和经济周期的影响,起到分散投资的作用。
3.养老理财产品风险管理
对于养老理财的风险防范和掌握可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预备金制度。
风险预备金的提取应掩盖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但是在不同时期可以采纳不同的提取标准。
第二,建立专业的风险评价体系。
养老理财的风险评价体系应包含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掌握、事后风险弥补三个方面。
第三,加强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定期披露养老理财产品的收益状况、投资运作状况、持仓资产状况等信息。
(四)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理财叠加增值服务设计
商业银行可利用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员工队伍、科技手段和合作机构方面的优势,将养老金融服务与增值服务相结合,打造养老金融服务生态圈。
一是供应养老理财规划服务,结合个人的年龄阶段、收入水平、风险承受力量、养老目标等个性化条件,制定合理的养老金积累和支出策略,匹配适合的养老理财产品。
二是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供应支撑,助力“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以中国邮政集团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例,其4万个网点遍布城乡,可以充分发挥其网点分布优势和邮政网络特点,对部分区域改成社区嵌入式服务中心,例如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沟通中心、养老驿站、图书馆等;并加强员工培训,向社区老年客户供应陪护、休闲、心理关怀等基础服务,有条件的状况下供应养分餐饮、基础家政等延长服务。
三是加大养老产业投资,打造“养老理财+养老服务+资产管理”的闭环。
一方面可以在投资端助力养老产业投资,尤其是在养老地产、养老服务运营和养老信息化建设、医疗健康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另一方面可以在增值服务领域,通过被投企业及其产业链,为理财客户供应例如高端养老院床位、高端医疗服务、高端健康体检等服务资源,实现养老服务为落地实体,资产管理为金融保障,养老理财为中间纽带,三者形成闭环,围绕养老客户打造出“养老服务生态圈”。
四是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利用手机银行和客服中心供应老年客户智能养老服务。
例如,可以在手机银行和客服中心中嵌入智能养老服务功能,联合专业服务机构,使老年人通过手机银行APP和客服热线联系到所需的服务和获得生活健康咨询,例如紧急救助、平安预警、丢失定位、居家购物、才智家政、帮助挂号、预约服务等。
最终是加强老年投资者训练服务,关注老年客户心理诉求,以“送金融学问进养老院”、“送金融学问进老年高校”等形式开展训练活动,向老年客户宣传正确的理财观念,并关注老年客户尤其是独居老人的精神需求。
四、相关政策建议
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要求大力发展第二三养老支柱,在保障形式、动力机制、激励机制、投资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改革完善养老制度体系,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
首先,完善顶层设计,整合创新第一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结构,提高其可持续性。
可以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分别,理清两个不同账户之间的功能,明确不同账户的责任主体,将分别后的社会统筹账户作为养老金体系的第一支柱。
第二,大力发展第二支柱,加大企业年金的税收优待力度,降低企业参加成本。
针对广阔职工,建立自动加入制度。
同时,发展企业年金集合方案,鼓舞社会组织、中小企业等小规模单位参与企业年金集合方案。
第三,大力促进各类补充养老方案的创新发展。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养老金资产管理、养老产业投融资等养老金融相关业务供应法律支持和保障。
其次,要做好税收优待政策的优化设计以及相关部门间的通力协作。
针对个人养老金,扩大个税递延型养老金账户制度的试点,应尽快出台对更多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税收优待政策。
对于参加养老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供应养老金融产品等企业主体的业务收入赐予肯定的税收减免。
三是引导公众意识从传统储备型养老向主动审慎投资型乐观养老转变,加强养老金融训练。
(二)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养老金投资管理供应条件
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养老金参加资本市场的投资渠道,提高养老金的运营效率,促进养老金与资本市场协同健康发展。
养老保障资金通过广泛参加资本市场,一方面,可以将居民用于养老的长期性储蓄资产分流出来,推动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实现养老保障资金与实体经济资金需求的多层次对接,有助于实现我国金融、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的多重目标,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形成。
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当前各类养老金的投资范围,实现增值保值的目标。
(三)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纳入第一、二支柱投资管理人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以下领域要乐观尝试拓展:
一是加强对各级财政社保部门的持续营销,二是做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流程服务,三是要将服务视角向前延长和拓展。
加大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和数据信息的分析,丰富其产品配置和创新。
(四)加大对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金融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把银行同业存单、理财产品等纳入投资范围,其次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理财供应税收政策优待,增加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理财的吸引力。
最终,支持投资养老产业的私募产品发行,加快银行理财在养老领域的布局,拓宽养老理财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