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交叉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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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交叉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塔吊交叉作业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
新合作供销广场(金色城邦)D区1#、4#、7#楼
施工单位:
江苏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4年5月
一、编制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99);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哈尔滨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工程结构、建筑施工图纸;
塔机使用说明书;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表及塔机周边环境。
二、工程简介
金色城邦建设工程是由黑龙江省新合作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双拥路、三环路、拥军路围合区。
结构:
住宅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总高度:
±0.00以至机房女儿墙1#楼53.4m,4#楼59.4m,7#楼59.4m。
三、塔吊选型
本工程现场场地狭小,施工工期紧,根据工程结构类型、施工进度,结构尺寸及现已施工情况要求,共设置3台QTZ63的塔式起重机,臂长50m。
四、塔吊布置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需要,共设置3台塔吊,1#、4#楼采用型号为QT63(无梁井架式)(1833骨架)的塔式起重机,臂长50m,4#楼采用QT63(5013)塔式起重机,臂长50m。
具体位置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五、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如下: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必要安全措施
1
多塔作业
1.相邻塔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
1.塔机高度错开;
2.实行塔机升节审批制度
2.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1.制定交叉区域作业避让规则;
2.设置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4.规定工作、非工作状态下吊钩的停置位置。
3.作业过程一塔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旋转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3.实施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非工作状况塔机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
1.塔机吊钩停置安全区域,并设置地锚;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监督检查;
2
办公区
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搭设道路安全防护棚(双层硬质);
2.加强指挥,吊物不超越围墙;
3.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
3
突然停电
突然停电、遭遇大风,惯性和风力致使塔机旋转发生碰撞
增设刹车备用电源、控制旋转木楔
4
限位失灵
设备旋转限位失灵,回转失控,导致发生碰撞
经常检测、调试,设置强制档
5
顶升加节
拉断电缆、突然起风、回转失控,零件插销未紧固
提前放松电缆,起风后及时紧固,停止加节,设置强制档,
加节后安排专业人员检查
六、塔吊防碰撞措施:
1、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超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
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
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3台塔吊中,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
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2.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5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2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塔机分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8M,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M。
七、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2).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塔吊的防雷接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塔吊在起重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5).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6).塔吊在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上下爬梯、检修及调整机件。
7).定期对塔吊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带病作业”。
8).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9).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10).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1).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12).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3).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4).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15).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①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如吊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②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连到报废标准等;
③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④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无法听到指挥信号等。
16)、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①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②不得在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③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物下不得有人;
④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⑤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时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⑥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⑦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6M。
⑧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雪、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停止塔吊一切作业。
八、塔吊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共安装3台塔吊,属多塔吊交叉作业,为保证多塔交叉作业安全进行。
拟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
1)、塔机在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①低塔让高塔:
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②后塔让先塔:
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吊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吊。
③动塔让静塔:
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静止状态的塔吊。
④轻车让重车:
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⑤客塔让主塔:
进入相邻的其他塔吊的主作业区时应主动避让他方塔机。
作业中,塔司、信号工应始终目视本塔吊钩位置,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必要时信号工发出安全语言提示塔司,塔司应控制旋转速度,低速运行。
2)、本工程共布置3台塔吊,平面交圈的有以下
1#楼、4#楼、7#楼塔吊均有有交叉作业面;
河北建工5#与4#、7#有交叉作业面;
兴华建工2#与1#、4#、7#有交叉作业面;
因此该部分塔吊安装高差应不少于5M,并应在运转过程及顶升加节中保证互相交叉塔吊之间的高差。
3)、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
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4)、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时对其进行充电。
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然后用外力稍松稍紧起升机刹车,慢慢将吊物放下。
5)、每台塔机上预备4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
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6)、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
7)、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
提醒两台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8)、操作司机必须随时检查塔机的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特别是起升和回转的制动装置,必须保证操纵控制可靠,制动灵敏。
钢丝绳无损坏或缺陷,小车主吊钩完好无缺陷,运行灵活自如。
9)、塔吊吊物时应避免在钢筋棚、木工棚等临设上空经过,为防止吊运物体坠落伤人,应对现场各种加工棚搭防护层。
10)、塔吊安装高度超过60M时设置风速仪。
11)、顶升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①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②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③顶升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在充分的照明。
④风力在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如在作业中风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⑤顶升时,必须使用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
顶升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如短时间内不排除故障,应将顶长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坚固。
⑥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脚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⑦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
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
⑧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⑨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的电源。
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非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塔机。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防护用品,必须停止作业。
在作业前,必须对索具、滑轮组和钢丝绳等部位进行周密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载荷试验。
对自升塔式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