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教字第11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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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教字第112号
奉教(2009)字第112号
奉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
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中专)、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沪语委[2009]5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
一、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奉贤区活动方案
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奉贤区活动方案
奉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
教育爱国主义活动转发通知
抄送: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钱雨晴副区长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二OO九年九月九日印发
签发:
唐瑛核稿:
祝燕国校对:
陆斌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沪语委〔2009〕5号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
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
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区县语委、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族人文素养,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以下简称“‘中华诵’、‘中华赞’活动”)的要求,市语委、市文明办决定于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诵”、“中华赞”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措施,扎实开展经典诵读活动
“中华诵”、“中华赞”活动已纳入本市教育系统“我爱我的祖国——向国旗敬礼,为世博添彩”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语委、文明办要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以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古今中华经典诗文和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的诵读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在诵读中走近经典、亲近经典,加深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校外教育机构,要将经典诵读作为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广泛组织发动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诵读活动,充分利用语文课、班会课、拓展课和校外活动等,将经典诵读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活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之中,形成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争创经典诵读活动基地;各高等学校语委要结合学校实际,将经典诵读纳入有关课程,结合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等,广泛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诵读活动和诗文创作活动,同时,有关部门还要积极做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普及工作。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语委、文明办要将开展“中华诵”“中华赞”活动作为提高全社会人文素养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大力宣传,精心组织,遵循“政府主导、媒体组织、社会参与”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活动,注意保存活动过程中的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及时报送市语委办。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语委、文明办在广泛开展诵读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好“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初赛,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市级选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1);要广泛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华人、在华留学生以及国外汉语爱好者积极参与“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活动,对反映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优秀作品,在初选的基础上组织集体投稿(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姜冠成;电话
(传真):
23116784;电子邮箱:
ywb_sh@。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吴怡;电话:
64717143;电子邮箱:
wuyi62779@。
附件:
1.上海市“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活动方案
2.上海市“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活动方案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
教育爱国主义活动通知
抄送:
教育部语用司、中央文明办调研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1:
上海市“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要求,市语委、市文明办将联合主办“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本次活动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承办。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引导全社会在诵读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二、参赛对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部队官兵、高等学校师生,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社区、群众团体等社会各界人士。
参赛者应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
三、组织工作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上海警备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初赛。
其中,各高等学校语委组织教师组、大学生组、留学生组;各区县语委、文明办组织公务员组、教师组、港澳台侨组、综合组(除已设参赛组别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包括中小学生);上海警备区政治部组织驻沪部队军人组。
四、诵读篇目
古今中华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参赛者也可在上海语言文字网(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6月8日—9月30日,区县、高校组织初赛;
2.2009年10月1日—15日,市级选拔赛;
3.2009年11月1日—30日,全国网络预赛;
4.2009年12月1日—12月30日,全国总决赛分组赛;
5.2010年1月1日—1月30日,全国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六、比赛流程
(一)报名: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报名。
(二)初赛: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于9月中下旬组织初赛,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向市语测中心报送各组别诵读节目1个,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组别选拔赛;上海警备区政治部报送军人组个人诵读节目3个,直接参加全国网络预赛。
请将参赛选手的比赛视频资料制作成光盘报送(个人诵读节目,时间4分钟,wmv格式,视频制作具体要求另发通知)。
(三)市级选拔赛:
市语委、市文明办将组织专家对各组别的参赛视频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上公示。
在市级选拔赛中获得各参赛组前3名者,将代表上海参加全国网络预赛。
个人诵读比赛按照“背诵熟练30%,普通话标准40%,朗诵技巧及效果30%”的标准进行评定。
(四)全国网络预赛: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应加强宣传,鼓励群众从2009年11月1日0:
00起登陆“中华诵”活动指定网站,为自己支持的选手和喜爱的节目投票。
全国网络预赛采用专家评选和网络公众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手的最终名次由专家评选名次和公众网络票选名次共同决定,本轮预赛每个参赛组的前6名选手晋级全国分组总决赛,全国分组总决赛最终决出各组别冠军,晋级全国总决赛。
(五)全国总决赛:
2010年1月1日—1月30日,举行全国总决赛。
除个人诵读外,还将增设综合文化素质考核、口语表达、传统技能与才艺展示等赛事环节。
七、奖项设置
(一)市级选拔赛中获得各组别前3名者,市语委、市文明办将向选手颁发等第奖,按照名次先后,另设优秀奖若干名;根据高校和区县组织发动的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高校和区县推荐的部分优秀节目将在上海市第12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晚会上参加汇演。
(二)全国分组总决赛中,每组将决出冠亚季军各1名,优秀奖3名;各组别冠军再进行全国总决赛,最后决出全国总冠军1名及最佳作品演绎、全场最佳表现力、最佳人气、最佳综合素质等若干单项奖。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八日
联系地址: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
(陕西北路500号6号楼3楼);
联系人:
韩真;电话:
62562616
传真:
62538995;邮箱:
shpsc@
附件2:
上海市“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要求,市语委、市文明办将联合主办“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本次活动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承办。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理念,增强文化自信与母语意识,彰显中华语言文字的魅力,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参赛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华人、在华留学生以及国外汉语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内容:
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
2.体裁:
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3.篇幅:
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四、参赛方式
1.参赛者应先将作品报送区县、各高等学校语委,同时,登陆“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
2.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将参赛作品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于11月20日前集体报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备案。
同时,遴选出反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现地域特色文化的作品(数量不限),刻录光盘,文字稿一式三份,一并报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有关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评审,优秀篇目将报送国家语委办。
五、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
2009年5月1日-11月30日;
2.评选时间:
2009年12月1日-12月30日。
六、奖励方式
1.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报送的反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优秀征文,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上按不同的省(区、市)板块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同时,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中华经典诵读”栏目中进行登载。
2.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要对积极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市语委、市文明办将根据活动的组织情况,对积极参与的高校和区县颁发优秀组织奖。
3.大赛主办方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参赛优秀作品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上展示,并结集出版。
适于朗诵的作品将在“中华诵”和“中华赞”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由名家或诵读获奖选手朗诵。
附件:
“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八日
联系地址: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华阳路112号1号楼4楼);
联系人:
柏云,邮编:
200042;
电话:
62520766,62525192;
邮箱:
baiyun0211@
附件:
“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单位:
(盖章)
序号
作者
单位
作品题目
电话
注:
请将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电子邮箱:
baiyun0211@
附件一: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奉贤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教语用司函【2009】36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沪语委【2009】5号)文件要求,奉贤区语委将举办“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奉贤区选拔赛”。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引导全社会在诵读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二、参赛对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诵读内容:
古今中外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参赛者也可在上海市语言文字网(
四、具体时间安排:
1.2009年9月1日——9月15日,各党政机关,中小学、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报名及初赛,各单位选拔1名选手参加区级决赛。
2.2009年9月20日——9月28日,区语委办将组织区级决赛(公务员组、教师组、职工组),并选拔各组别的一等奖选手参加市级选拔赛(各选手可在诵读时配以ppt展示)。
3.2009年10月,市级选拔赛。
五、评分标准:
背诵熟练30%,普通话标准40%、朗诵技巧及效果30%。
六、奖项设置: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奉贤赛区)”将设个人等第奖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附:
报名表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奉贤区选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诵读篇目
注:
1.“组别”指公务员组、教师组和职工组。
2.请将此表填妥后于9月20日(周日)之前上报至区语委办蒋莉莉老师(电子邮箱)。
区语委办联系人:
蒋莉莉联系电话:
57417372电子邮箱:
fxqywb@
联系地址:
南桥镇菜场路1132号(区教师进修学院)
奉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
附件二:
“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奉贤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教语用司函【2009】36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沪语委【2009】5号)文件要求,奉贤区语委将举办“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理念,增强文化自信与母语意识,彰显中华语言文字的魅力,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参赛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等
三、作品要求:
1.内容:
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
2.体裁:
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3.篇幅:
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四、参赛方式:
1.各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将优秀作品报,并将优秀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区语委办,(每校至少报送学生作品和教师作品各1份)。
2.同时,参赛者登陆“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
五、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
2009年9月20日——11月20日
2.评选时间:
2009年12月
六、奖励方式:
“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奉贤赛区)”将设个人等第奖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优秀作品还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上展示,并集结出版。
适合朗诵的作品将在“中华诵”和“中华赞”总决赛颁奖晚会上由名家或诵读获奖选手朗诵。
区语委办联系人:
蒋莉莉联系电话:
57417372电子邮箱:
fxqywb@
联系地址:
南桥镇菜场路1132号(区教师进修学院)
奉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