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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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昆山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昆山市企业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

调入/续保:

1、昆山市企业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

停缴

1、昆山市企业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

补缴

补缴期限:

1、可往前补缴6个月(无跨年限制)。

2、可以全险补缴。

同新增一起办理。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1、社保部门盖章的当月或上月《社会保险费缴款通知单》;

2、《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停缴

1、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封存清册(该表格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补缴

补缴期限:

暂时没有规定。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2、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

每月1-25号工作日。

周期:

即办。

所需资料

1、经局社会保险科审批,再经市退管中心登记确认的《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表》;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档案,如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地折算人员,加带《被征地人员转移折算和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

办理流程

1、根据已审批的《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计算养老待遇,打印《昆山市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审核表》;

2、对未达到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年限的退休人员出具《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结算表》;

3、对达到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年限的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手续;

4、办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手续;

5、发放《职工退休养老证》;

6、领取存折时间。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无论门诊或是住院,都需要在《昆山医保卡》出来后才能报销。

1、门诊:

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

2、住院:

(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2)出差、探亲等人员在外地(不含境外)因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在入院期间内已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病种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3)常驻外地的在职参保人员或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离开本市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4)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

因公外出、探亲等异地急诊住院需5个工作日内登记备案,出院后(一般12个月以内)即可报销申领;

周期:

即办。

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证、IC卡;

2、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票据;

3、病历记录、就医的费用明细、住院出院记录等;

4、转外就医登记表。

办理流程

1、工伤生育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受理后审核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

2、根据权限设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打印报销凭证(1万元以内的即办,1万元以上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外出调查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经办人员签字后持打印报销凭证到银行领取费用。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

工伤认定、鉴定完毕后,不再产生医疗费用后即可办理。

周期:

每月1--23号进行办理。

所需资料

工伤备案:

1、劳动合同;

2、伤员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认定:

1、劳动合同;

2、伤员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申请书;

4、病历原件复印件、X光片报告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工伤医疗费用审核:

1、昆山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

2、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有效原始凭证;

3、门诊首诊病历(转院的还需转院申请)。

办理流程

工伤报备:

资料准备齐全后去公司所在劳动所

工伤认定:

资料准备齐全后去工伤认定中心

工伤医疗费用审核:

1、审核人社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情况;

2、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首诊病历、出院记录以及医疗费用有效票据进行初审建档;

3、复核初审,打印支付凭证;

4、财务科根据支付凭证支付金额。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报销时限

办理周期:

提交资料后的两个月内。

所需资料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本人带好资料至劳动局办事大厅办理。

五、生育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

产后半年内。

2、周期:

即办。

所需资料

1、病历、发生费用有效票据、出院记录、用药明细;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

3、昆山市企业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结算表;

4、顺产提供:

出生证、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难产提供:

出生证、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难产医事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流产提供:

医事证明、结婚证、发票;

7、计划生育手术提供医事证明、手续费用发票及明细;

8、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报生育保险除了以上材料外,另需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本地生育:

1.受理后审核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

2.建立生育保险档案;

3.复核档案,打印支付凭证;

4.财务科根据支付凭证支付金额。

异地生育:

昆山异地生育无需备案,产后半年内(不跨年)带齐资料到劳动局报销。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公积金贷款:

1、按月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交纳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公积金:

1、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的;

3、还清住房贷款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6、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申领报销时限

贷款周期:

即办。

提取周期: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所需资料

公积金贷款:

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纯公积金贷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1份;

2、房屋预(销)售证书复印件1份;

3、首付款发票(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供3份复印件;

4、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

5、婚姻关系证明(同一本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份;

6、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3份;

7、单身声明原件2份;

8、住房公积金卡;

9、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

二、组合贷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复印件1份;

2、房屋预(销)售证书复印件2份;

3、首付款发票(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供4份复印件;

4、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份;

5、婚姻关系证明(同一本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份;

6、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4份;

7、单身声明原件3份;

8、住房公积金卡;

9、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

购买存量(二手)房贷款须知(中介代办交易)

一、纯公积金贷款:

1、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1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3份;

3、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份;

4、住房成交(交易、抵押)价格评估单原件2份、复印件1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

7、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3份;

8、单身声明原件3份;

9、住房公积金卡;

10、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

二、组合贷款:

1、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复印件1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4份;

3、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4份;

4、住房成交(交易、抵押)价格评估单原件3份、复印件1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份;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份;

7、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4份;

8、单身声明原件3份;

9、住房公积金卡;

10、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

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1份;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提取人本人已办理了公积金关联业务的银行借记卡。

二、外地户籍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外地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昆山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4、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一张

(1)如果本人事先已办理了公积金关联业务,则需携带已与公积金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2)如果事先没办理关联或不清楚是否办了关联,则请携带好“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苏州银行”这六个银行之一发行的本人有效借记卡;

(3)如果本人没有上述六家银行发行的借记卡,请携带好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可当场办卡;

(4)如果是“配偶、直系亲属等”代提取的,代提取人必须携带好提取人本人已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三、购房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托管方式):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

3、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托管的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1份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提取人本人已办理了公积金关联业务的银行借记卡。

可办理关联业务的银行卡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苏州银行发行的有效借记卡。

(配偶、直系亲属代为提取的必须携带提取人本人已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四、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提取人本人已办理了公积金关联业务的银行借记卡。

可办理关联业务的银行卡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苏州银行发行的有效借记卡。

(配偶、直系亲属代为提取的必须携带提取人本人已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办理流程

公积金贷款:

1、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进行贷款申请→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联系单》

2、选择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有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三种方式,借款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之一:

(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

3、至贷款银行办理贷款合同签约手续。

提取公积金: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进行提取申请;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关系转移

一、社保关系转移

转入

所需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如涉及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操作流程:

1、需转入人员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核实可以转入后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对方社保机构根据《联系函》办理转出手续,并给我中心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

转出

所需资料:

参保人员在本市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办理退工手续)后凭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代办需携带两人身份证。

操作流程:

1、需转出人员凭有效证件至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2、需转出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提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确认可以转入后,向我中心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3、我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

二、公积金关系转移

转入

本地转移:

1、所需资料:

(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

(2)经办人身份证;

(3)转入单位接收证明;以上材料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后至公积金大厅办理。

外地转入:

1、所需资料:

公积金卡、身份证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

2、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后至公积金大厅办理。

转出

所需资料:

1、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后至公积金大厅办理。

备注说明,非正文,实际使用可删除如下部分。

本内容仅给予阅读编辑指点:

1、本文件由微软OFFICE办公软件编辑而成,同时支持WPS。

2、文件可重新编辑整理。

3、建议结合本公司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编辑。

4、因编辑原因,部分文件文字有些微错误的,请自行修正,并不影响本文阅读。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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