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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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
模板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编号:
0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身份证号:
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在遵守业主与发包人的总承包合同等有关文件以及现行国家施工与验收规范的前提下,双方就本工程的模板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为了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条款,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
1、的模板分项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的所有现浇和预制小型构件模板等)的劳务施工。
2、详细施工内容为(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规定的作业内容以及发包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安全、质量交底中明确的作业内容等。
四、承包方式和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1)、在上述的承包范围内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和机具﹝圆盘锯、千斤顶、紧绳机、电焊机、电刨、电钻、电锤、切割机、照明电器、电线、电焊条、切割片、穿墙螺杆的加工、PVC套管、止水垫片、止水螺杆加工与焊接、螺帽、扇形卡、钉子、铁丝、板车、步步紧、模板油、等﹞包刮场内范围内的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发包人检验的优质结构标准、包施工时承包人所有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由承包人承包。
(2)、所有现浇和预制构件的模板制作、模板安装、拆除、维护、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及材料上下车;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板内杂物、刷隔离剂等;上述构件浇筑混凝土时的模板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安全、质量交底中明确的作业内容。
(3)、及时做好每天施工后作业面和制作场地的清理工作(包括木工加工机械的清理维护工作)。
原材料、半成品模板、支撑系统、配件以及废料、木屑等应按规格堆放在发包人指定区域内,并符合发包方项目部的现场管理规定,每天必须经发包人的施工员和现场经理的书面签字认可,否则月终将给予每次200元的处罚。
(4)、模板、钢管等周转材的节约利用及拆除模板后的现场清理、材料出钉、堆放码齐等工作,施工过程中如不遵守,则项目部将在当月结账时按实际另行发生费用的150%扣除。
(5)、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图纸及变更图纸中所有模板施工,包括图纸中及变更图纸中二次现浇结构、预制结构等的模板施工。
②、所有材料的(甲供木方、模板等)下力费,完工后材料的清理、堆放。
③、提供立模用铁钉,提供施工时所需的木工机械及小型手动机械以及各种小型工具等。
基础、主体结构施工放线时,每次应提供不少于一人协助施工员放线。
④、附属项目包括:
A、塔吊、施工电梯基础模板。
B、各种预留洞:
施工用吊线孔、烟气道、管道井、电梯按钮、通风口、挑脚手槽钢洞、电梯机房各种安装用孔洞、图纸(包括水电图纸)中各种预留洞口等。
C、各种临时用房的搭设用工、临时道路模板、场地硬化、场地排水沟等用工。
D、脚手架悬挑层安全封闭、电梯井道安全封闭、后浇带的封闭、施工电梯料台口的铺设、安全标牌的制作以及各种安全需要木工用工。
E、管道井二次立模及后浇带的二次立模、其它管道需要的二次立模。
⑤、穿螺栓丝牙的加工,穿螺栓用塑料管清理,地下室止水螺杆及木垫块清理。
⑥、止水螺杆安装(包括止水片的焊接,止水螺杆上模板定位筋焊接),后浇带的模板制安,定型模板的制安,木块拆除。
⑦、跑模混凝土的錾除和清理,混凝土浇筑时混凝土跑模、漏浆的清理,模板碎片的清理。
⑧、主体验收前,对模板拼接处漏浆凿平、板墙下脚渗漏混凝土的清理、对外观有偏差的修正工作。
⑼、工作内容还包括:
不同标号混凝土之间钢丝网的隔离,楼梯梯段与混凝土墙连接部位钢丝网的隔离。
2、结算方式:
①本工程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单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
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为达到项目部质量要求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②结算审核程序:
承包人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核算单价与工程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有权对有依据的工程量进行增减)→项目经理审批→领导终批。
签证必须在三日内完成,不得补签,过时不予认可。
3、说明:
①承包人作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与本工程的施工有关的各种情况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承诺不会因为除本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项目外而向发包人要求额外的费用和其他项目的索赔:
a、施工图纸内容;
b、现场及施工场地周边的情况;
c、发包人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的布置、施工工期等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d、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c、发包人的各项内部管理规定和组织机构。
②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变更等各种原因而引起发包人的自身承包范围发生减少,则发包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承包人的具体作业内容以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规定,与承包人协商后修改承包人的承包综合单价。
③若因工程变更的原因,需对承包人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修改或拆除等,则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④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和规范范围以及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同时超量耗用的材料费等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五、承包单价和暂定合同价:
1、承包单价:
①模板工程的承包综合单价按模板接触面计算,每平方单价为:
±0.00以下(含±0.00层)/M2;±0.00以上/M2。
②点工的单价大工按元/工日、小工按元/工日、女工按元/工日(包括夜班、节假日),每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承包综合单价已包括模板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工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费用):
①模板系统的制作安装和拆除的人工费、模板的翻样费、现场清理费、超高费、后浇带区域的模板加固费、桩芯混凝土吊模费、住宿费(提供食宿)、工人进退场的车旅费、劳动保护费(安全帽、手套、工作服、绝缘鞋、工具包等)、小型工具(手持电锯、手工锯、墨斗、电钻、手工钻、铁锤、钢丝锯、老虎钳、卷尺、粉笔等)、五证(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的管理费与手续费用、施工场地范围内模板、支撑系统和配件水平、垂直运输和装卸费以及个人调节税等。
②所有创建文明工地、迎接有关部门检查以及木工施工机械的上下车、施工机械安放所需配合的作业等均包括在内,结算时不存在零工结算。
3、单价的说明:
①承包人必须保证模板的损耗率,如发现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用料,或施工不当造成材料损失,则按每一块模板或者一根方木处罚100元。
②发包人增派杂工帮助承包人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③发包人增派机械协助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④如果发包人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安排承包人做点工的工作,承包人应在当天按时按实进行书面签证(施工员和项目经理签字),并于两日内送交发包人的项目核算员,过期无效。
六、付款方式
(一)支付时间
1、平时只按月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按1500元计算)。
2、施工过程中的年度春节前,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总价付%(包括工人生活费)。
3、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退场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4、在工程竣工交付年度春节前,付至%(无息)。
(二)支付规定
1、从承包人的队伍正式进场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进度款项(工人生活费),每月的支付标准为参照上月上岗工人的平均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支付。
2、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将上月所完成工作量报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工程处批准。
按公司规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工资卡,由发包人统一发放,如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元。
3、发包人支付款项时采用现金的形式。
七、双方的职责:
(一)发包人职责:
1、发包人委派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2、发包人的管理人员不得向承包人索取或接收承包人的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承包人,发包人的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检员、施工员、核算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承包人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接收承包人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收承包人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发包人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投诉。
3、进场前五天,发包人必须向承包人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承包人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4、承包人进场时,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承包人交底。
5、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6、发包人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工作。
7、发包人有权对不服从各部门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罚款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承包人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二)承包人职责:
1、承包人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常驻工地,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每周例会及月计划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
承包人委派为现场质量检查代表常驻工地,负责现场模板安装质量的检查。
如无故不在现场则按每人每天200元进行处罚;特殊有事时,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现场,但不得超过1天。
2、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承包人人员不得私自接触发包人的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检员、施工员、核算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发包人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承包人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承包人、工人、发包人项目部各执一份)。
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4、承包人队伍进场时,提供“五证”(身份证、计生证、劳务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人必须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工资到工人,若因承包人工资发放不及时或发放不到位而造成劳资纠纷,发包人有权利代为处理,处理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6、承包人自带必备的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若发包人根据文明施工的要求,需要统一为工人配备安全帽、工作服、工具包等,则发包人有权将此部分的费用按照实际情况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7、对于发包人供应的原材料,承包人必须参与验收数量和质量,并按照规定合理堆放。
承包人凭统一的领料单到发包人仓库领用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合同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未有规定的,按现行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承包人领用的材料超规定的用量,按发包人材料购进价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以上材料的领用人由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代表指定,办理书面委托书(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印等内容)。
8、承包人应遵循发包人公司的《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和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上随意钻孔、凿槽、拆除结构物、严禁拆除脚手架连墙件、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等,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按规定从承包人当月生活费中扣除罚款1000元。
9、承包人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0、承包人施工中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清”以及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模板拆除后,必须当天进行清理堆放,不用的钢筋必须拆清钢管上的扣件,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堆放。
如未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0元。
11、承包人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发包人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元计,在承包人进度款中扣除。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承包人,逾期不予办理。
承包人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严禁承包人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1000元违约金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3、在执行合同期间,承包人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发包人有权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承包人退场,另选施工班组。
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承包人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发包人工地;逾期未撤离的,发包人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承包人退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发包人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承包人完全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15、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或者无正当的理由而要求中途退场时,发包人项目部有权按照承包人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
16、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煽动工人闹事、围攻发包人人员和工地办公室。
如若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7、对于由发包人提供的可回收的材料,如穿墙螺杆、等,在拆除模板后必须及时归还发包人的仓库,超过规定损耗率的部分,发包人将根据进货价在承包人的结算款予以扣除。
整张模板的锯割、在模板上开洞以及钢管的截断等必须经木工施工员批准,否则将按照发包人的采购价的150%进行罚款。
18、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而引起混凝土涨模、漏浆、偏位等质量缺陷、无条件立即整改符合项目部要求并承担瓦工修补的费用,同时处以200元/处的处罚。
19、木工圆盘锯、手持电锯一律不得带入施工作业部位,在施工作业部位只能使用手工锯和手工钻,若违反上述规定,发包方有权给予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视具体情况要求承包方赔偿模板和木方的损失。
20、如果因为工程发生变更而造成承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承包人须积极调整劳动力,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指挥,不得以此和其他原因为借口,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和单价调整的要求,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21、承包人必须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拆模通知单,才能进行拆模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
22、承包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质量安排,如有争议可请示项目经理协商解决,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每次的罚款,罚款金额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23每次浇筑砼必须派2名工人看护模板直致砼浇筑结束,确保模板安全可靠。
如不派工人看模每次罚款500元。
八、定岗定员要求:
1、承包人必须确保施工工期,应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周施工任务计划组织相应施工人员,完成相关任务!
如延误则按施工工期的相应条款执行。
2、承包人应配备具有丰富现场管理能力和懂一定施工规范的固定的管理人员。
3、承包人应每天向现场施工员如实上报现场施工人数,发包人有权不定期清点承包人人数以便核实!
如发现同上报人数不符,每少一人按60元/人给予罚款。
4、每月领取生活费的人数,应按项目部核实人数为准。
九、施工工期的条款
1、本工程与业主合同总工期历时___天,开工时间_年_月__日,竣工时间_年__月__日。
2、木工班组工期详见施工进度计划附件,每月25日前双方签字确定下月进度计划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每道工序开始和完工应办理相应交接手续,由合同承包人委托的现场代表签字。
3、在工种衔接上,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统一调度,(特别是塔吊吊运材料),承包方无特殊原因而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按第2条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迟延1天,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节点/天的罚款,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3天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队组进行抢工,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承包人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或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和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赶工,若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天内无明显改进,或承包人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发包人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的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利责令承包人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70%工程量结算退场。
6、如遇下述情况,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在24小时内办理书面的延期签证,但发包人不负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①开工前发包人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提供水电的接入点;
②业主、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的影响;
③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
7、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可能由于停电、停水、恶劣天气、业主的工程变更、现场工序的交接不及时以及当地政府对于有关工程施工时间限制的规定等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并且承包人不会因为以上原因造成窝工等情况向发包人提出有关费用补贴的要求。
十、工程质量的条款
1、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承包人的原因而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发包人有权视承包人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也可以不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补救费用,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承包人必须先经自检合格后方能书面呈报发包人验收。
发包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承包人处以500元违约金罚款,可考虑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完毕后再报发包人验收;若承包人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发包人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对承包人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金陵杯”标准要求!
如工程质量未达到“金陵杯”标准,则按合同总价的95%结算。
5、柱角、梁角拼模应严实,不得漏浆挂浆现象,如拆模后柱角因漏浆而露子或挂浆每角罚款200元。
拆模应接到项目部拆模通知单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加强阳角的保护,如因拆模或拆模材料碰撞造成缺角,每处罚款50元。
6、大于300mm高的梁和大于600mm的柱,应设置螺栓加固,同时应根据压力大小进行双螺帽加固,如未按要求施工,造成梁、柱侧边变形,每处罚款100元。
7、质量标准应按照《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表中金陵杯标准要求执行;现浇板平整不得大于5MM、柱面平整3mm、墙面平整3mm、接缝2MM、标高5mm、高差2MM、梁截面大小5MM、垂直度5MM、梁柱墙偏位4MM。
每层模板拆除后进行验收,每处超出标准要求1mm内罚款50元,超出标准要求2mm内罚款100元,超出标准要求3mm内罚款500元,超出3mm以上罚款1000元,并赔偿整改所需的材料、人工费用。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值(mm)
检查方法
国家标准
金陵杯标准
1
轴线位置
柱、墙、梁
5
4
尺量
2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5
水准仪或
拉线尺量
3
截面模内尺寸
基础
±10
+5、-10
尺量
柱、墙、梁
+4、-5
+4、-5
4
层高垂直度
层高≯5m
6
5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层高>5m
8
6
5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2
尺量
6
表面平整度
5
3
靠尺、塞尺
7
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
3
3
拉线、尺量
8
预留孔洞
中心线位移
10
10
拉线、尺量
尺寸
+10、0
+10、0
外露长度
+10、0
+10、0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条款
1、承包人对自有人员的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三级教育和考核工作,并应将该工作的书面资料及时报送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2、承包人必须做好每天的班前安全交底及每周安全检查的总结,并有书面记录;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3、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的“自检与整改”工作。
4、严禁承包人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承包人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费用。
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为有丰富经验和经过培训的工人,因为自身违章操作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
7、由于承包人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8、承包人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每天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和赤膊操作,不允许在施工场地内随意大小便,否则发包人有权对以上现象进行经济处罚。
9、承包人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及时做好每天施工后作业面和材料堆放场地的清理工作。
半成品以及废料等应按规格堆放在发包人指定区域内。
10、承包人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若被发现有私自拆除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安全网、脚手板以及施工洞口和临边的栏杆、盖板和机械防护设施等现象时,发包人有权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将按每次300元进行处罚)。
11、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施工场地的卫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否则发包人有权对以上现象进行经济处罚。
12、安全奖罚:
如承包人责任发生轻伤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如承包人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人次的罚款。
13、承包人的工人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与发包人无任何关系。
14、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禁止带小孩进入,每发现一人处罚所在班组1000元,并责令限期离开。
15、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后果,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对于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程序,每次由于自身原因或直接造成其他安全事故的医药费在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承包人承担所有一切费用;每次由于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