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文书费用管理及核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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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文书费用管理及核算制度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
◎财务费用管理制度
◎制造费用管理制度
◎工资管理制度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费用的管理和控制管理费用的支出,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管理费用的核算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部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二、管理费用核算
1.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
(1)工会经费:
核算按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工会经费。
(2)员工教育经费:
核算按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1.5%提取的员工教育经费。
(3)劳动保险费:
核算公司支付离退休员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缴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公司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员工退休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员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4)失业保险费:
核算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5)税金:
核算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6)土地使用费:
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7)土地损失补偿费:
核算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8)折旧费:
核算管理部门的各项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9)无形资产摊销:
核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10)开办费摊销:
核算开办费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额。
(11)上缴基金、费用:
核算按照各级规定上缴的各种基金和费用。
(12)差旅费:
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因公发生的差旅费。
(13)会议费:
核算公司和各事业部召开各种会议发生的各项费用。
(14)办公费:
核算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和制图用品。
(15)修理费:
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预提的大修理费以及管理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性修理费用。
(16)物料消耗:
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消耗的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17)低值易耗品摊销:
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18)董事会费:
核算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19)咨询费:
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20)审计费:
核算公司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21)工资:
核算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包括保安、消防、勤杂、长期脱产外借和学习人员的工资。
(22)诉讼费:
核算公司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3)排污费:
核算公司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24)业务招待费:
核算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餐费和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25)运杂费:
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运杂费。
(26)检验费:
核算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为检验管理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产品检验费和产品质量测试费。
(27)劳动保护费:
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诸如工作服、清凉饮料等各方面的费用。
(28)财产保险费:
核算公司对经营管理用财产物资进行保险而发生的财产保险费。
(29)租赁费:
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租用办公场地所支付和分摊的租赁费。
(30)水电费:
核算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31)仓库经费:
核算公司仓库发生的保管维修等费用。
(32)技术转让费:
核算公司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33)技术开发费:
核算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订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费用。
(34)坏账损失:
核算公司按一定比例计提的坏账损失和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35)存货盘亏:
核算公司存货发生盘亏、毁损和报废的损失。
(36)存货跌价准备:
核算公司存货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7)其他:
核算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各种管理费用。
2.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核算的会计应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份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总额及各职能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管理费用分析报告》上报财务负责人。
3.管理费用月末一次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直接冲减当期利润。
三、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销售费用的管理和控制销售费用的支出,从而更好的规范销售费用的核算工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二、销售费用核算
1.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应设置“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在“销售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折旧费:
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2)修理费:
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预提的大修理费用以及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性修理费用。
(3)物料消耗:
核算销售部门日常消耗的物料,包括销售服务车辆消耗的各种油料。
(4)运杂费:
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应由本公司承担的各种运输费、装卸费等。
(5)包装费:
核算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部件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6)保险费:
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应由本公司承担的货物保险费及车辆保险费。
(7)销售服务费:
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售后服务费用。
(8)广告费:
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广告宣传的广告费、资料费。
(9)展览费:
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参加各种展览所发生的费用。
(10)租赁费:
核算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房屋、场地租赁费。
(11)差旅费:
核算销售部门员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误餐费支出等。
(12)会议费:
核算销售部门为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而交纳的会议费。
(13)业务费:
核算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14)低值易耗品摊销:
核算销售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15)代销费:
核算委托外单位代销本公司产品而发生的手续费。
(16)工资:
核算销售部门的员工工资及奖金。
(17)办公费:
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印刷复印费、图书资料费、报纸杂志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18)其他:
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各种销售费用。
2.销售费用具体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
(1)按照营业收入货款回收额进行比例提成的办法。
(2)按照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进行控制。
(3)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控制。
3.财务部负责销售费用核算的会计要严格审核每一笔销售费用支出,正确划分应列支的明细科目。
4.除了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外,财务部还应根据销售部门的要求,对销售费用进行分销售机构或区域的分类核算。
5.负责销售费用核算的会计应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份销售部门发生的销售费用分项目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销售费用分析报告》上报财务负责人。
三、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财务费用的管理和控制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更好的规范公司财务费用的核算工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二、财务费用核算
1.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
(1)利息支出:
核算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存款利息收入)。
(2)汇兑损失:
核算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应由当期损益负担的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3)调汇手续费:
核算公司由于调剂外汇而发生的手续费。
(4)银行手续费:
核算公司到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而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5)其他:
核算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各种财务费用。
2.财务部负责财务费用核算的会计应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份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项目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及《财务费用分析报告》上报财务负责人。
3.财务费用月末一次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直接冲减当期利润。
三、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订、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制造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生产车间发生的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2.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7.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确定公司工资基准与程序,搞好工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员工工资的确定依据
1.主要考虑所担当的职务,包括职务的难易度,责任大小与后果的影响范围,职务工作的业绩、能力、态度以及在职务工作中实际作出的贡献。
2.本制订适用于在册的全体正式员工。
非正式员工的工资由各子公司主管负责管理,其工资报酬水平按市场价格决定,在各子公司费用预算内支出。
三、注意事宜
1.采用保密工资。
员工不得将个人工资数额告知集团内员工及相关人,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工资具体数额。
2.工资构成。
由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与退休金组成。
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可以采用年薪制,具体对象和薪金金额确定,由总经理决定。
3.员工辞职或聘任解除。
在办完相应手续,结清相关关系后,公司向本人或直系亲属全额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其他权益。
四、工资的计算
1.计算依据。
1年为12个月,1月为××天,1天为8小时。
原则上缺勤工作1个月扣除1/12年基本工资,1天扣1/××月基本工资,1小时扣1/8日基本工资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工资的支付日。
为每月的5日。
奖金的支付日为次月25日,如遇支付日为公休或节假日,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一天支付当月工资或奖金金额。
在做出必要扣除之后,工资或奖金的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
3.支付员工工资前须作如下扣除。
(1)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地方政府规定的个人经费。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他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
4.员工缺勤情况的处理。
(1)因私缺勤:
凡迟到、早退与因私外出者,为因私缺勤,作如下扣除:
月累计不满30分钟,扣除1小时实发基本工资;
月累计满30分钟,扣除2小时实发基本工资;
月累计满6小时,扣除4天实发工资;
月累计满10小时,扣除1个星期实发基本工资。
(2)旷工缺勤:
凡无正当理由缺勤与无故缺勤或事先不向主管请假、事后不向主管说明者,为旷工缺勤。
月累计满8小时,扣除全月基本工资;
月累计满40小时予以辞退。
(3)事假缺勤:
凡因私不能出勤并获主管同意者,为事假缺勤。
连续满1个月或年累计满2个月者,予以辞退。
(4)工伤缺勤:
凡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的缺勤,为工伤缺勤,不扣除基本工资。
(5)病假缺勤:
凡非业务原因负伤与疾病治疗期缺勤以及因工负伤的康复期与其他生理或心理疗养期缺勤,且有市级医院证明者,为病假缺勤,作如下扣除:
不满1个月,扣除月工资(按病假或工伤前月基本工资,下同)40%;
超过1个月,扣除月工资60%;
超过3个月,扣除月工资80%。
(6)因公缺勤:
凡公司派出学习培训、法定产假、法定婚丧假与其他非纯粹私人原因缺勤者,为因公缺勤。
原则上1个月之内不作扣除,1个月以上应当扣除工资。
5.年薪制工资的发放。
年薪制工资的发放办法是将年薪金额的70%发放到每个月,其剩余薪金由年终考核后发放。
发放年薪制工资的员工意味着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并将其业绩与薪酬挂钩。
五、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是基于员工职务工作及任务的一种工资报酬;与顾客满意、员工满意、工作状况以及出勤时间直接相关。
基本工资中包含保底工资。
2.保底工资是均等的,凡是在册员工,保底工资一律为600元。
凡是下岗员工,一律拿保底工资600元。
3.公司员工按下列基本工资等级表(表略)确定工资等级以及等级调整。
4.初任员工工资等级,原则上按下表(表略)确定。
对于转职者,可以与人力资源部经理协商,经总经理确定。
5.基本工资调整,包括薪级升降与薪等晋退两方面。
(1)薪级升降。
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指标,半年综合评价超过要求,升一级,未达到要求,降一级(至10级止)。
(2)薪等晋退。
根据全年的综合考核,超过要求,晋一等(晋等时靠上限薪级金额);达不到要求,退一等(退等时靠下限薪级金额)。
6.连续3个月业绩考核为差者下岗,下岗期间拿保底工资,经人力资源部提议,部门经理会议讨论,下岗后3个月内依然不合乎上岗条件者,予以辞退。
六、奖金
1.奖金发放依据。
原则上与工作业绩以及在职务上做出的特殊贡献直接相关,或对经济成果有贡献,或对节约费用开支有贡献。
2.奖金种类。
业绩奖、销售奖、回款奖、年终奖。
3.特殊规定。
本公司根据管理上的要求,提高与经济成果直接相关部门的奖金比例,同时提高行政支持系统部门的基本工资比重。
七、津贴
1.加班津贴。
凡规定工作以外的出勤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与八小时工作的延长作业时间。
加班时间必须经主管认可,主管认可的加班时间,按加班者小时基本工资的如下标准计算加班津贴。
(1)延长工作时间的为120%。
(2)法定日加班的为150%。
(3)法定休假日加班为200%。
2.出差津贴。
凡离开工作所在地到外省市出差,按职务等级支付出差津贴。
3.技术津贴。
凡国家认定的特殊技能与技术拥有者,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经主管认定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或与所担职务直接相关,予以支付特殊津贴,津贴额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4.全勤津贴。
凡按规定工作日出全勤,予以支付全勤津贴,每月200元。
5.管理津贴。
对各等管理职务支付管理津贴;以此相对应,管理职务担当者不享受加班、技术、全勤津贴。
6.病假津贴。
凡病假缺勤超过半年,领取病假津贴。
八、退职金
1.退职金发放范围。
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辞退、除名、开除的员工及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除下一条规定以外,公司将按相应的支付标准支付退职金(补偿金)。
2.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退职金。
(1)违法乱纪。
(2)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3)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4)公司不允许辞职却擅自离开公司者。
(5)公司认为不应支付退职金的理由成立者。
3.退职金的支付标准。
(1)在本公司工作者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平均实收基本工资。
(2)在本公司不满1年但满半年可按1年计算。
(3)月平均工资实得基本工资按解决合同前三个月实得基本工资的平均数计算。
(4)凡在公司任职期间,曾做出重大贡献者,在退职时可享受特殊的功劳金。
功劳金额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九、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制订。
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