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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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二〇二〇年九月
说明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适用于地方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中的执法文书,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依法填写或制作的书面材料。
3.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适用。
4.制作、打印执法文书,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外部文书
(一)立案阶段
示范文书1
立案通知书
()城立通字〔〕第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你(单位)涉嫌实施的行为,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陈述事实、理由,提交相应证据。
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
(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立案通知书》制作指南
立案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经立案审批后确定立案,并向行政相对人作出告知其涉嫌违法行为已立案并将进一步调查时使用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写明涉嫌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具体行为的事项。
三、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四、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示范文书2
调查(询问)通知书
()城调(询)通字〔〕第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关于(案由)的一案,本机关已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
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
现通知你(单位)于年月日到(承办机构)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被调查(询问)人是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调查(询问)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接受询问的,还应当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其他: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调查(询问)通知书》制作指南
调查(询问)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通知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协助调查而使用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案由按照“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格式填写。
三、明确调查(询问)的时间。
四、列明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时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五、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六、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示范文书3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调查(询问)事由:
调查(询问)人:
执法证件号: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执法证件号:
翻译人员:
被调查(询问)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国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电话:
与本案关系: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
工作单位或住址:
告知:
我们是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进行调查。
行政执法人员少于2人或身份与执法证件不符的,你有权拒绝调查询问;在接受调查(询问)之前,你有申请我们回避的权利;在调查(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你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并协助调查,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
听清楚了。
问:
你是否申请回避?
答:
(采用一问一答方式进行)
被调查(询问)人签名:
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名:
年月日翻译人员签名:
年月日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第页共页
(笔录正文结束后应当写明“以下笔录无正文”。
)
问:
你是否有阅读能力,若阅读有困难,我们可以读给你听。
请你仔细核对以上笔录,若笔录有误请指出来,我们将给予更正,若笔录与你说的一致,请你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按手印确认。
答:
(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应当注明“笔录上述内容已阅,记录与我说的相符。
”或“以上笔录记载与本人口述无误”。
)
被调查(询问)人签名:
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名:
年月日翻译人员签名:
年月日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第页共页
《调查(询问)笔录》制作指南
调查(询问)笔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当事人以及其他知晓案件情况的人员调查了解情况的文书。
一、“时间”栏填写调查(询问)的起止时间,具体到分,并采用
24小时制。
凡进行2次以上询问的,第2次以后的询问笔录应当在笔录右上方空白处注明“第×次询问”。
二、“地点”栏填写调查(询问)的具体地点,注明具体门牌号或具体位置。
三、“调查(询问)人”栏填写调查(询问)人的姓名及执法证件号。
调查(询问)人应当是2名及以上行政执法人员。
四、“记录人”栏填写记录人的姓名和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原则上是调查(询问)人中的1名人员。
五、写明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国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联系电话、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并注明与本案的关系。
1个询问笔录只针对1个被询问人,不能同时询问多人。
如果当事人是代表单位的,应当写明被询问人在单位担任的职务。
当事人有语言沟通障碍的,应当配有翻译人员。
六、询问采用一问一答方式进行,内容应当包括:
1.首次询问当事人时,应当问明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问明当事人姓名、出生年月、年龄、民族、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在自然人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案情问明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内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问明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与职务、住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2.询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询问人提出一个问题后,应当要求被询问人回答,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拒绝回答的,应当注明。
3.询问人的提问应当围绕查清可能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进行,重点调查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事了什么行为,该行为是如何实施的,并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
记录人应当如实记录被询问人的回答,不得随意增删和更改。
七、询问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询问人核对笔录,被询问人发现笔录有误的,可以要求修改,并在修改处按手印确认或签名确认。
修改内容不能遮盖原来记录的内容。
被询问人要求作较大修改的,可以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按手印或签名确认。
八、如被询问人拒绝按手印或签名的,应当注明情况,并由2名调查(询问)人员签名证实。
九、询问内容正文最后一行和被询问人的签名有较大空白部分时,应当填写“以下笔录无正文”。
十、笔录无需填写的部分划“/”处理。
十一、笔录右下角应当填写每页笔录的对应页码及笔录总页数。
示范文书4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勘验(检查)地点:
天气:
勘验(检查)人:
执法证件号: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执法证件号:
被勘验(检查)人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或住所: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职务:
本案关系:
现场见证人:
表明身份及告知记录:
我们是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现依法进行现场勘验(检查)。
你(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行政执法人员少于2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有权拒绝调查;依法享有申请回避以及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同时,你(单位)具有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的义务。
经过现场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记录如下:
被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月日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月日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现场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
第页共页
附件:
1.现场情况示意图;
2.现场照片张;
3.现场摄像分钟;
4.其他:
。
(笔录尾页应当注明“上述笔录内容,记录属实”。
)
被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月日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月日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现场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备注:
第页共页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指南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等进行勘验或者检查所作的文书。
一、“时间”栏填写实施勘验(检查)的起止时间,具体到分,并采用24小时制。
二、“地点”栏填写实施勘验(检查)的具体地点,注明具体门牌号或具体位置,其中对没有门牌号或地点情况复杂的应当选择好参照物,必要时可以绘图说明。
三、“勘验(检查)人”栏填写勘验(检查)人员的姓名及执法证件号。
勘验(检查)人应当是2名及以上行政执法人员。
四、“记录人”栏填写记录人的姓名和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原则上是勘验(检查)人中的1名人员。
五、“被勘验(检查)人”相关栏目应当根据要求写明被勘验(检查)人的有关情况。
六、“现场负责人”相关栏目应当根据要求写明现场负责人的有关情况,并注明与被勘验(检查)人的关系。
被勘验(检查)人为自然人的,现场负责人即为其本人,现场负责人处可不填写,划“/”处理。
七、“现场见证人”栏填写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职业、联系电话等情况,并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八、“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栏应当写明检查的过程、内容、范围、方式以及被检查人或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人员是否到场等情况。
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拍摄的照片和摄像等内容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文书空白部分应当写明“以下笔录无正文”。
九、笔录无需填写的部分划“/”处理。
十、笔录应当交由当事人核实后签名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有证人在场的,应当请证人证明。
十一、笔录因书写错误需要修改的,应当将需修改处划去,在旁边空隙处书写正确的文字,修改处应当由相关人员按手印或签名确认。
十二、笔录右下角应当填写每页笔录的对应页码及笔录总页数。
示范文书5
现场勘验图
(绘制的内容应当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一致,标注文字说明准确
绘制内容:
绘制日期:
制作人:
当事人: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勘验人:
日期:
当事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现场勘验图》制作指南
现场勘验图,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运用图示的方法对涉嫌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环境、建筑、物品和遗留痕迹等所作的记录文书。
现场勘验图既可作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附件,也可单独作为文书使用。
一、勘验图右上应当标明方向标,箭头指向正北并注明字母“N”或汉字“北”,同时应当绘制道路、铁路、桥梁、永久性建筑等能反映出勘验现场的固定参照物。
二、绘制的内容应当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相一致,标注文字说明应当准确。
三、“绘制内容”栏应当写明勘验图所要说明的事项。
四、“绘制日期”栏应当填写年、月、日。
五、勘验图应当交由当事人核实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制作人在“当事人”栏注明,有证人在场的,应当请证人证明。
六、勘验人不少于2人,制作人为其中1人,勘验人和制作人应当分别予以签名,并注明日期。
示范文书6
现场照片及说明
(照片粘贴处)
照片内容:
拍摄地点:
拍摄人:
拍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制作人:
当事人:
见证人: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执法证件号:
当事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现场照片及说明》制作指南
现场照片,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用拍照的方式客观记录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书。
一、现场照片应当客观反映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实施后现场基本情况,清晰、准确记录违法现场方位、周围环境及原始状态,记录物证所在部位、形状、大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注明拍摄人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照片所反映的内容等。
三、现场照片应当交由当事人核实后签名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
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有证人在场的,应当请证人证明。
四、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拍摄人,2人应当分别予以签名,并注明日期。
示范文书7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
()城调证通字〔〕第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因调查(案由)一案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请你(单位)将下列证据材料提供给本机关:
1.;
2.;
3.;
4.;
5.。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制作指南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有关证据时制作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案由按照“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格式填写。
三、横线处填写所需要调取证据材料的具体名称。
四、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五、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示范文书8
取证单
证据名称
取证时间
证据提供人意见:
提供人签字或盖章:
取证地点
取证人
(执法证件号)
提供人
(证
据
粘
贴
处)
加盖骑缝章
告知:
1.如果属于当事人或者知情人(组织)提供的,提供人签字后表示已经确认本证据单上的证据材料是其提供的,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所证明的事实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件非原件的,本件上应由原件持有人签字(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
《取证单》制作指南
取证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办理案件时,证明收集证据的合法性所使用的文书。
一、写明证据的具体名称、取证时间及地点。
二、取证人应当是行政执法人员,并填写执法证件号。
三、“提供人”栏填写提供、持有证据的自然人或单位的相关人员。
四、证据提供人应当在意见栏处写明“以下证据由本人(单位)提
供,保证提供的材料及所反映的事实是真实的,如有作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证据提供人应当签字确认,证据提供、持有单位应当同时加盖单位印章。
六、根据证据的数量,可多次使用《取证单》。
示范文书9
抽样取证通知书
()城抽通字〔〕第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因调查(案由)一案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的下列物品予以抽样取证。
附:
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单位
规格
型号
备注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抽样取证通知书》制作指南
抽样取证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为了查清案件的事实,抽取同类物品中的部分物品作为样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时使用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案由按照“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格式填写。
三、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四、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五、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随抽样物品备查,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示范文书10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城抽处通字〔〕第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单位)作出《抽样取证通知书》(文号),进行了物品抽样取证。
根据
编号
名称
数量/单位
规格
型号
处理意见
备注
的规定,本机关对被抽样取证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
附: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制作指南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处理而制作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准确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
三、填写《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处理意见等信息。
四、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五、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示范文书11
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笔录
时间:
年月日时分天气:
地点:
案由: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执法证件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现场见证人:
告知:
我们是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因(案由)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作为本案证据的(物品名称)(数量)
(规格)(型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上述事项,听明白了吗?
当事人:
听明白了。
告知:
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物品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请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以下笔录无正文)
(笔录尾页应当注明“上述笔录内容,记录属实”。
)当事人签名:
年月日现场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第页共页
《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笔录》制作指南
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笔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现场控制和保全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
一、“时间”栏填写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时间,具体到分,并采用24小时制。
二、“地点”栏填写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具体地点,注明具体门牌号或具体位置,其中对没有门牌号或地点情况复杂的应当选择好参照物,必要时可以绘图说明。
三、“案由”栏按照“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格式填写。
四、“行政执法人员”栏填写参加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及执法证件号。
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时应当有2名及以上人员在场。
五、“记录人”栏填写记录人的姓名和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原则上是实施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人中的1名人员。
六、“当事人”栏填写被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证据持有人的有关情况如姓名、名称、地址,其中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应当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七、“现场见证人”栏填写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职业、联系电话等情况,并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八、现场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据实记录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所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登记的内容保持一致。
九、笔录无需填写的部分划“/”处理。
十、笔录应当交由当事人核实后签名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有证人在场的,应当请证人证明。
十一、笔录因书写错误需要修改的,应当将需修改处划去,在旁边空隙处书写正确的文字,修改处应当由相关人员按手印或签名确认。
十二、笔录右下角应当填写每页笔录的对应页码及笔录总页数。
示范文书12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城登存通字〔〕第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因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保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不得损毁、销毁或转移证据。
本机关将在7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附: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单位
规格
型号
备注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制作指南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控制和保全措施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写明涉嫌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具体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事项。
三、准确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
四、明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期限。
五、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六、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七、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随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备查,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