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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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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基〔2010〕6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

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

2010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编制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公平和均衡,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项目

1.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上海市与教育部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制定《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改革和发展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好前期政策、资金、队伍等准备。

做好上海市与教育部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相关政策研究和项目方案设计,为试验区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2.做好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本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各类教育事业及工作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广泛开展世博主题教育活动。

总结提炼世博教育资源和世博宣传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挖掘“海宝一代”的精神内核,组织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多元文化理解教育、创新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

4.推进“两纲”教育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深入贯彻《上海市中小学民族精神和生命教育教学指导意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提高课堂教学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建设一批学科德育精品课。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的紧密结合,促进学生社会实践的制度化、机制化建设。

5.加强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

制定并印发《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和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与优秀案例;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区县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建设;召开上海市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会议。

6.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与育德能力,继续实施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

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启动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

会同上图讲座中心举办2010年上海市中小学学科教师人文讲座,拓展中小学教师视野,进一步增强人文底蕴。

组织各区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开展“教师走进经典”、“艺术课堂”等活动。

制作2010年秋季版上海市提升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资源目录电子杂志。

7.加强中职学校德育工作。

贯彻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制定下发《上海市中职德育工作专项评估指标》并开展评估试点。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下发《上海市中职班主任工作职责》,完成上海市中职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首批学员招生和培训工作,提高中职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

建立上海市中职德育课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和上海市中职骨干班主任培训基地。

召开上海市中职德育工作研讨会。

丰富拓展教育途径,在本市部分中职校试行《上海市中职学生成长手册》,并开发设计《手册》电子版,进行中职E-Class平台试运转,探索以网络为载体开展中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

三、加强教育资源建设和内涵发展,提升教育公平和质量

8.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

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困难幼儿资助政策。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保育员队伍稳定发展的保障机制,提升保育员专业化水平。

9.推进幼儿园园所建设。

完成全市新增50所以上幼儿园市府实事项目,并做好教师需求的预测与配备工作。

加快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建设与审批工作,颁布学前农民工同住子女看护工作管理要求和标准,规范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

10.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学工作现状调研,进一步总结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梳理问题,提出内涵发展的新要求。

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学前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适合幼儿成长发展需要的主题资源库。

11.加快郊区学校建设步伐,认真做好校安工程。

认真落实本市郊区学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郊区中小学校舍建设,使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常住人口适龄子女教育需求。

加强统筹规划,按照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要求,扎实推进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工作。

12.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郊区农村。

组织黄浦区蓬莱路二小、杨浦区打虎山路一小、浦东模范中学等品牌学校赴闵行浦江、浦东曹路大型居住社区公建配套学校对口办学,提高大型居住社区公建配套学校的办学起点。

组织开展郊区农村43所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中期评估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提升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委托管理工作效益。

引导区县通过委托管理、教育共同体、结对考核等方式,推进区域内相对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与办学水平的提高。

13.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颁布本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意见,明确今后几年本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研究并颁布本市区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对区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督导与评估。

14.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

制订和颁布上海市新一轮素质教育实验校创建实施意见,启动素质教育实验校创建工作,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轻负担、有特色、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市教育学会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开展展示、交流等活动,推进学校加强课程领导力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效率。

15.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全面完成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秋季开学,为所有农民工同住子女提供免费就读义务教育的学位。

全面完成市政府实事——为全市160所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配备标准图书室及增配体育运动器材工作,改善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办学条件。

大力实施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颁布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财务管理办法,帮助这些民办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

16.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

宣传落实《上海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办学校会计核算方法》的实施工作,建立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贴制度,鼓励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

促进民办学校特色多样发展。

以民办学校许可证管理为切入点,建立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更加有效地服务和监管民办学校,加强资源共享和信息对接。

17.召开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推进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稳步推进医教结合工作。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的建设,健全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对聋青技校、盲校的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

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开展特教学校达标建设,进一步改善学前特教班、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办学条件,为残疾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18.加强对高中教育的分类指导。

开展本市高中教育现状调研,研究制定本市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意见,加强对各类高中的分类指导,探索特色高中建设和多样化办学的配套政策,加快形成高中特色化办学、多样化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高中。

在部分高中试点国际课程,提高学校课程的国际化程度和学生的国际交往能力。

制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强化经费使用管理。

19.积极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实施“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加强对各有关实验项目单位的专业指导,积极探索高中阶段对具有创新潜质学生的早期培养模式和机制。

进一步整合相关力量和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多渠道、多样化的青少年课内外创新教育研究实践基地,鼓励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探究和创新活动。

鼓励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主动开展课程改革,探索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的道路。

20.推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内涵发展。

启动并完成部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发展性评估,引导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找准内涵发展定位,提炼办学个性,培育办学特色。

组织开展对川沙中学、松江一中创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实施的中期评审工作。

21.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建设,制定修订《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方案。

加强教材建设,启动中小学专题教育资源整合项目,形成各年段梯度式的专题教育框架,落实各项专题教育要求。

推进实施《上海市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三年行动计划》,从课程规划、实施、管理、评价等环节加强专业指导和支持,推动中小学校本化实施国家课程方案,提高课程与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2.以教育信息化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

建设部分网上示范课程和虚拟活动场馆。

推进农村4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信息化与课程整合水平,组织召开农村初中区域推进现场交流会。

在部分学校和区县试点“数字化教学”项目。

四、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3.加强专业和学校内涵建设。

梳理、优化专业布局,引导各中职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求,完成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的申报、评审,确定一批重点建设的专业名单。

根据教育部新颁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完成中职校的专业目录的调整更新工作。

全面启动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创建工作,提出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创建评估方案,争取10%-15%的国家级重点中职校成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

24.积极推进中高职贯通办学模式的试点工作。

在7所职业院校试点中高职贯通办学模式的基础上,研究制订2011年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工作方案。

发挥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在集团内建立各职业院校的衔接、沟通和弹性学制,实现中高职教育与培训的联动发展,满足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25.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组织召开职教集团工作交流推进会,加快推进组建农林、建工和化工三个行业职教集团以及区域职教集团的组建工作,推动以职教集团为平台的校企合作项目展开。

将本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扩大到5个区域职教集团和5个行业职教集团所属职业院校,以及面上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形成规范、长效的工作机制。

26.启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绩效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开放实训中心运行指导意见和绩效评估方案的要求,在已经通过验收的开放实训中心中,选择5%左右的单位进行试点评估。

27.完善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与分析,建立中职人才供需交流平台。

重点围绕“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两个核心,加强就业公告统计管理,研制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方案,建立中职人才供需交流平台方案,建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合格学校验收制度。

28.加大经费投入。

调整和提高中职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接受免费教育的政策方案,逐步推进中职校学生接受免费教育。

29.启动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活动。

会同相关部门研制、发布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办法。

五、提高规范办学水平,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30.加强标准建设,推进以评促建。

研究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继续开展街道社区学校、乡镇成人学校的达标评估和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评估工作。

开展优秀社区教育课程、教材、课件和学习实践活动的评选工作,评选第二轮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第二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的推荐名单。

31.加强督查,推动规范办学。

完成对本市“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状况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继续开展对民非院校的专项督查,完成对“第一批(105个)被评估院校”的实地评估考察和集中审议。

32.积极开展市民学习活动。

组织开展第四届家庭讲故事、市民诗歌后续比赛,组织开展“交流好书,节约资源”活动和第十二届读书节活动。

开展“社区学习网上行”市民网上学习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和第四届市民、学生网上读书论书活动。

组织社区学院开展市民普通话读本的培训活动。

33.推进“学分银行”建设。

探索普通高校继续教育之间学分互认和认定工作,试点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的学分认定工作,推进各类教育培训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衔接融通工作。

探索本市学习型组织、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老年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的统计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34.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

做好双名培养工程的展示工作和做好“影子校长”赴加州培训工作。

做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的人选推荐工作和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上海基地的培训工作。

做好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工作,开展“优青”项目的培养工作,继续开展农村专业学科培训工作,开展好2010年中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

开展基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5.加强人事制度改革研究。

认真研究校长职级制、教师资格制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方案,研究教师培训学分银行机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区域内教师流动机制并形成文件。

七、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6.加强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制工作。

完成“建立长三角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研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制度研究”、“素质教育背景下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研究”。

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及相关评选表彰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和本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开展“第二届‘新沪杯’全市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入学日”教育活动,制作青少年法宣优秀教案集和书画作品集。

开展第五届本市农民工子女专项法宣教育活动,举办青少年法制文艺作品汇演,举办执法人员、中小学校长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开展“六五”普法纲要的调研起草工作。

37.强化教育督导工作。

做好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责任、提高中小学教师收入平均水平和保护教育资源的公示公报工作,开展2009年教育转移支付经费使用和教育公建配套建设情况专项督导。

颁发《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推进学校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发展性督导评估试点工作。

做好以提高中小学校长课程领导力为重点的教学质量督学,启动新一轮区县教育综合督政工作。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督导监控机制。

38.继续推进审计督导工作。

对已开展审计督导的区教育局进行抽查,回访整改情况;对尚未开展审计督导的区县教育局,就内部审计工作环境、内部审计机构管理与项目开展情况、及各类审计所揭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措施等方面进行督导。

通过审计督导,加强本市教育系统内审工作管理,提升内审工作水平。

39.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组织开展教育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管理流程,做好各类招生监察工作。

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抓好“退租还教”和严肃查处违规收费等工作,深入开展“违规办班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和“学前教育收费状况”调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40.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加快网上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开发建设,提高网上审批操作规程的透明度;配合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做好相关拨付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各区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

八、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推进上海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4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工读教育。

坚持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每月排查报告制度,加强校车管理,规范校园安保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意见》,完成《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和《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修订工作。

完成首届中小学生防灾自护知识网上竞赛、第三届中小学师生防灾自护技能展示活动和“最可爱的护校民警”、“最可爱的护校交通协管员”推荐总结工作。

完成本市工读学校教师第三轮全员培训工作,举办“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现与教育调适”培训工作和本市首届帮教工作论坛。

42.积极开展体育卫生工作。

启动实施“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学生健康促进工程”。

继续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

开展2010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筹备召开上海市学校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推进学校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部署4种类型样板卫生室在18个区县逐步推广工作,推进按学生的身高配置课桌椅工作。

制订上海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上海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上海市控烟条例》实施细则。

43.认真做好艺术科普和国防教育工作。

开展艺术教育专项调研,对学校艺术教育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艺术团建设进行专项调研,形成系列政策。

承办第二届中国校园戏剧节,继续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组织第五届上海市学校国防教育与民防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高中学生国防教育主题演讲比赛。

4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以第十三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宣传活动。

对闵行、青浦、奉贤三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全面完成对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工作。

开展本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研究制订《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在部分区域和学校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上海话有声数据库”启动仪式,完成对全市各调查点的方言文化普查。

45.切实做好内地民族班工作。

做好上海内地西藏高中散插班、上海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

继续开展好民族班办班学校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各民族班(校)工作经验交流,启动民族班(校)学生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试点工作。

46.做好支教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选派干部、教师,做好对口支援新疆教育的各项工作,支持新疆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双语教育和中职教育。

继续做好选派教师支教云南和本市郊区县的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

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抄送:

有关局、公司教育处,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市教科

院普教所、市青少年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市教育科技

发展中心,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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