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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全面总结考试再不用发愁

第二章公司法

第一节

1、企业组织:

l  个人企业

l  合伙企业

l  公司

2、公司:

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l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liabilitycompany

l  股份有限公司jointstockcompany

一、公司的特点

l  依法设立companymustbeestablishedlawfully

1.公司章程articlesofassociatio、资本、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合法

2.设立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工商登记applyforestablishmentrefistrationtothecompanyregistrationauthority

l  以营利为目的engageinmakingprofit

股东shareholder共即出资者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营利.公司本身为营利而活动operation,而且有盈利是分配distributes给股东

l  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establishedonsharholders’investment

股权shareholder’sright:

资产收益capitalproceeds、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

l  具有法人资格havingthecapacityoflegalperson

登记后成为独立法人seperatelegalperson,有法人财产权propertyrightofthelegalperson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shallbeartheliabilitiesforitsdebtswithallitsproperty.

二、公司的分类

l  股东责任shareholder’sliability5:

无限公司unlimitedcompany、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两合公司limitedpartnership、股份两合公司sharelimitedpartnership

l  公司之间控制欲从属关系:

母公司parentcompany、子公司subsidiary

l  公司内部关河关系:

总公司headoffice、分公司branch

l  公司国籍不同: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company

三、公司法companylaw:

规定priscrib公司法律地位,调节regulat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modify与终止terminat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06年元旦生效)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概念: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extentofthecapitalcontributions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shallbeartheliabilitiesforitsdebtswithallitsproperty。

二、设立条件程序

1、条件

l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50以下

l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statutoryminimumamountoftheregisteredcapital。

首次出资额inicialcapital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3万,其余部分成立之日起2年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

l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thearticalofassociation7:

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businessscope;注册资本;股东姓名;股东出资capitalcontribution方式和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function、议事规则rolesofprocedure;法定代表人;其他事项。

l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l  有公司住所

2、程序

l  订立投资协议。

Enterintoaninvestagreement

l  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l  股东缴纳出资.

1.出资形式。

货币和非货币nonmonetary.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出资的缴纳。

3.出资的补足。

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右脚覆盖出资的股东不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Bearinontliabilities。

l  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平复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l  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unrusted的代理人agent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companyregistrationapplication、公司章程、验资证明capitalverification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三、组织机构:

(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决策事项由股东以书面形式作出,股东签字后制备与公司。

(一)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1、职权:

10

l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operationguildline,投资计划

l 选举和更换费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director、监事supervisor,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l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diliberateandapprovereports

l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l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finalaccountplant

l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profitdistribution和弥补亏损lossrecovery方案

l 对公司增减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l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l 对公司合并、分立slip-up、解散、清算disolution或者变更该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l 修改公司章程

2、股东会会议

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召集。

1.首次股东会又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法行使职权。

2.董事开:

以后的股东会,由设立的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没有董事会的有知性董事召集和主持。

3.监事开: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代表1/10以上表决权votingright的股东自行召集而后主持

4.要求:

会议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决议:

1.通过股东在股东会议上形式表决权实现的。

有股东按照出资比例respectivepercentageofthecapitalcontribution行使表决权.

2.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章程规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多选题)

3.作会议记录和股东签名

(二)董事会和经理

1、性质和组成

性质:

董事会额执行机关,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机关,由股东会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组成:

1.成员3-13人;小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用执行董事代替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偶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这个可以有可以没有。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会由董事长一人。

选举办法有公司章程规定。

任期不超过3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届满未改选,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改选出来之前原董事仍继续按法律规定章程行使董事职务。

2、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召集股东会会,想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与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理论分配方案和弥补亏算方案

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建立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解雇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雇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积极报酬

指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董事会会议及其决议

召集: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

议事方式:

会议记录+签名

表决程序:

实行一人一票制

4、经理: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雇。

对董事会负责

职权:

l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l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l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l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l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l  提请聘任或解雇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l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雇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三)监事会

1、性质:

为了维护公司或股东利益所设立的,对公司董事、经理执行业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组成:

1.大于3人,股东人数少的公司,可以设1、2个监事且不设监事会。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有民主选举产生。

3.设主席一人,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通过。

其召开监事会会议——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会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任期内辞职使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员主席继续代替任职。

2、职权

l  检查公司财务

l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l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他们予以纠正

l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终极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l  想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l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其他权力和要求: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提出质询或建议。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决议硬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概念:

(=一人公司)。

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一人公司只限于一人有限公司,不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一人有限公司仍是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

l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0000(十万)

l  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l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另外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不禁止公司法人这样。

l  在公司登记中著名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l  章程由股东制定

(三)组织机构

l  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作出决定采用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备置于公司。

l  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拆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只有一个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最低限额;一次性缴足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法人人格失败承担无限责任。

五、国有独资公司

(一)概念: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和组织机构

1、设立

1.其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监管批准。

2.没有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作规定

2、股东会职权

1.不设股东会,有国监管行使。

国监管可以授权董事会形式股东会部分职权,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早呢构建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有国监管决定。

其中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还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董事会

1.董事会职权+被授权的部分股东会职权

2.董事任期不超3年,董事会成员应当有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有国监管委派,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4、经理

1.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雇

2.国监管批准,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3.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监管批准不等在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中兼职

5、监事会

组成:

成员大于5,职工代表比率高于1/3。

监事会成员有国监管委派,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职权:

(普通的前三个)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实质:

股东收回投资)

(一)自愿转让voluntarilytransference

l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都劝,经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统一:

接到书面通知后满30日未回复是为同意;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应购买改股权;不购买为同意。

l  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连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按原出资额比例购买。

(二)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所致的股权转让。

人民法院执行时,硬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通知之日蛮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UAN出资证明,想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脏成和股东名册

(三)请求转让(可以认为是抽回出资,这是法人与股东财产相互独立中的特殊情况)

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种情况可以实行:

l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且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l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l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是公司存续的。

要求:

子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内其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自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  股权继承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

(一)设立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200,而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500万,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其余在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

缴足前不得强他人不及股份。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l  公司名称和住所

l  公司经营范围

l  公司设立方式

l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l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l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l  公司法定代表人

l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l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l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l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5)公司名称(6)公司住所

(三)设立程序

(1)          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协议。

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食物。

(2)          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由发起人而非全体股东定制。

采用莫及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章程。

(3)          出资认购:

发起设立,书面认足规定的股份,一次缴纳应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的应缴纳首期出资。

一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总数35%。

(4)          发起人募集股份。

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

招股说明书有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力、义务,起止期限和逾期未募足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说明。

人股数应当载明法定事项,由认股人填写人股股数、金额、住所、签名盖章。

要求:

有证券公司承销,有银行代收股款

(5)          创立大会。

验资机构验资证明+股款缴足后30日开创立大会+15日前通知(股份数超过半数发起人+认股人)

创立大会职权:

审筹办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设立费用审核;抵做股款的财产进行审核;可以做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要求:

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本问题:

出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不得抽回股本。

       可以返还:

发行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交足后30内为找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加上银行存款利息要求返还。

(6)登记注册。

创立大会30日以内想登记机关报送文件。

一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发行股票要想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结构的核准文件。

(四)发起人promotor责任。

1、补足出资责任与出资违约责任。

(同有限责任公司)

2、不得收回股本

3、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速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开: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通知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

发行无记名股票30日前通知。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在10前提出临时提案给董事会,董事会收到2天内通知其他

股东,并交临时提案给股东大会,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会议要5天前到闭会之间股票交存于公司。

3、表决程序

(1)*一股一票制,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决议经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

(4)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

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是,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董事会

1、性质和组成

*5-19人;董事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VS有限责任由章程决定)

3、董事会召开和议事规则。

*每年至少开两次董事会议,提前10天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监事会或者董事,提议开董事会临时大会,董事长接到后10日召开会议。

董事会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半数同意通过,实行一人一票制。

(同)

4、经理、*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三)监事会

*每6个月至少开一次。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

(一)股份发行issuranceandshare

1、股份与股票

股票:

股份的表现形式,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拼争。

股东以此享有权利和承担衣义务。

2、股份发行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3、股票发行价格、形式与程序。

(1)          价格。

等于或大于票面金额,不能小于。

(2)          形式、直面形式或其他规定

(3)          载明事项:

公司名,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级代表股份数,股票编号。

(二)新股发行(公司成立后的增资发行)程序

股东大会决议。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核准——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作认股书。

——通银行代收股款——验资机构验资

(三)股份转让transferenceofshares

(1)          地点限制:

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

(2)          时间限制:

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或者公司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不得转让等级。

l  记名股票:

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后公司更改受让人。

l  无记名股票转让:

股东将该股票交给受让人后立即生效。

(3)          主体限制:

l  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份上市交易起一年不得转让;

l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美奶奶黄钻让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份25%,所持本公司自公司上市其一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公司还可以对他们进行股份转让的限定性条例。

l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不得以这种方式抽回出资,禁止公司收购股票)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特殊情况:

l  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减少的注册资本应当自收购日期10日内注销。

l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6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l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5%。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给职工。

l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在6月内注销或转让。

四、上市公司

(一)概念:

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杀昂是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特别规定

(1)          股东大会职权: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由股东大会作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3)          有董事会秘书,

(4)          董事职权特殊限制: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形式表决权,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形式。

改董事会会议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办,决议无需经过半数董事通过,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上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成为上市公司的条件

l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公开发行

l  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l  公开发行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是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的,公开发行股份为10%以上。

l  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第四节

一、公司债券概念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法人签名、公司盖章)

二、发行(58)

三、转让和转换

1、场所:

可上市的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费上市的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交易。

2、转让方式:

记名:

债券持有人已背书方式或其他方式——转让后公司记录受让人信息。

无记名:

债券持有人讲债券交给受让人后立即生效。

3、转让价格: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4、转换债券持有人对换或者不换有选择权。

第五节 公司财务和会计

一、财务和会计的基本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按章程规定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股东大会年会钱20日送交股东;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开财务会计报告

二、利润分配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缴纳所得税——提取法定公积金10%-50%——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利润(有限责任按出资比例,股份有限按持有股份比例。

第六节 公司合并与分离和减增资

(一)和并形式

A+B=A(吸收合并,B注销,A变更)

A+B=C(新设合并,AB注销,C设立)

(二)合并程序:

公司合并应当有合并各方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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