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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计方案

 

安全设计

 

1999.10

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简介

工程位于北京市最为繁华的西单路口东南侧,该工程设计新颖、功能先进,是与三峡工程配套工程,集指挥、调度、控制、信息、办公于一体的智能型办公大楼,大楼的设计造型、功能、工艺五十年不落后,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国家电力公司,设计单位为华东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是北京赛瑞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的政府监督为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总站四室,中建一局集团四公司为工程总承包商,承接除地下土方开挖、护坡桩工程之外的结构和建筑装饰、设备安全施工。

本工程建筑面积73667m2,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上部结构梁采用有粘结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施工,抗震设防烈度9度,最高建筑高度为49.9m,外檐装饰采用设计工艺先进的单元式幕墙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5A标准。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1998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0年9月30日,其中地下与基础工程1999年4月5日完成,主体结构工程1999年7月30日结构封顶。

(二)项目安全方针、目标

项目安全总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分层管理、分层负责、

预控预防、落实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因工负伤频率千分之六以下,其中重伤事故频率万分之四以下;

3.杜绝急性中毒事故;

4.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5创北京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力争取得接受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资格;

(三)适用范围主体内容

本《安全设计》对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工程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作出具体规定,它贯穿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项目安全生产、精品实施计划、创安全样板计划及各项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的最为重要的依据,并描述了项目整个施工过程安全职能的各要素,适用于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

(四)定义及名词解释

4.1定义

4.1.1安全设计:

通过预先对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周密的策划、精心组织、严谨的计划、严格的管理及部门人员的最佳组合,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使施工的全过程的各分部、分项、工序处于有组织的受控安全状态,进而最终实现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

4.1.2编制目的:

为有效地贯彻国家劳动法、建筑法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程、规范、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管理与专业管理,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实现,创建北京市文明样板工地特编制定本设计。

4.1.3适用范围:

本设计适用于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及管理。

4.2名词解释

4.2.1安全精品:

精品,简言之,即是精致的成品,从广义的角度上讲,精品工程是通过有效的管理,创出完美的建筑物;从狭义的角度讲,安全精品工程即是以现行有效的安全规范、标准为依据,通过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方式,对工序全过程进行精心的操作,严格控制和周密组织,进而最终达到优良的内在品质。

最终实现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

4.2.2安全规范:

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接到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正式行业安全规范及经业主、监理及设计方案确定有效的其它安全技术规范。

(五)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

2.工程设计图纸及组织设计文件

3.国家、北京市建委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制度

4.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手册、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册(第二版)、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工程项目安全实施细则、中建一局集团相关安全文件以及中建一局集团四公司相关安全文件

(六)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在公司安全监督部的领导下,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了“安全设计”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安全设计”的策划、创建及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监督检查及补充完善。

安全设计总策划:

项目经理

组长:

执行经理

副组长:

现场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成员:

项目书记、工程管理部经理、技术协调部经理、物资供应部经理、行政部主任、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

2.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

负责“安全设计”的总体策划指导及各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

执行经理:

负责领导“安全设计”创建的具体策划、责任的落实及审批;

现场经理:

负责“安全设计”实施篇的编制及管理、直接协调;

项目总工程师:

负责提供各项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各项施工方案责任的落实及审批工作;

项目书记:

负责“安全设计”的宣传报导审批工作;

安全总监:

负责“安全设计”具体策划、实施与落实;

技术部经理:

负责提供各项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各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行政部主任:

负责计算机安全网络的管理及实施;

材料管理员:

负责组织提供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并配合材料篇的编制。

安全管理员:

负责“安全设计”的宣传报导策划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篇

(一)安全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1在公司安全监督部的领导下,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行使职责。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经理部安全部负责。

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会议,贯彻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决议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和现状,制定和审定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措施,审议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报告。

并做出相应记录。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项目经理、执行经理

付组长:

项目总工程师、现场经理、项目书记、安全总监

小组成员:

商务经理、工程部管理经理、技术协调部经理、物资供应部经理、行政部主任、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以及各配属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各级职责和责任体系责任制分解

2.1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阶段安全生产目标与规划,对安全专职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负责。

2.2项目执行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及时到位,按规定审批各项劳动保护费用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阶段安全生产目标与规划,决定和批准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活动及重要决议、决策及文件的制定、贯彻与执行。

2.3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负领导责任,组织领导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定和批准,使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施工的安全性能。

领导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开发、应用的安全技术配套管理。

2.4项目现场(生产)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对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领导经理部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2.5项目商务经理负责合约、报价等系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审批核准与配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2.6项目党支部书记对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领导后勤、工会、行政系统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负责领导劳动法有关法规的宣传贯彻,以及对施工管理实施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接待的领导协调工作。

2.7项目安全总监在现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

对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或失控部位,向项目工程管理部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并跟踪复查,督促如期整改;组织配属队伍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停产的非常措施;做好安全相关资料的记载、管理、备案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讲评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协助项目行政部门对进场配属队伍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考核、办理与发放安全上岗证;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中的劳动保护用品,护具抽样检测。

在每月底对本月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解决方法与下月安全防范重点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经理、生产经理、项目工程管理部及公司安监部。

并做好本工程安全设计的编制工作。

2.8项目工程管理部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

每周配合安全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及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设计所明确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安全部所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按要求时间及时整改。

管理和指导配属队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搞好现场安全防护与管理。

认真做好各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相应季节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安排组织大、中、小型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使用。

现场区域责任工程师是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全面履行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对配属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配属队伍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作业环境与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深入现场,加强对安全薄弱环节的监控,把好安全生产关口。

2.9项目技术协调部为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核稿。

提供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技术标准。

安全部反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修改意见。

并负责提供新的安全技术规范。

2.10项目物资供应部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负责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产品合格证、数目、价格、厂家、进场时间一览表。

负责提供有毒有害建筑,装饰化工材料产品性质介绍和安全使用说明。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提供局重要劳动保护用品指定厂家范围。

2.11项目行政部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负责提供配属队伍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市建委人员注册手续。

配属队伍人员进场计划、以及进场人员花名册便于安全部安排进场安全培训。

对经理部安全部负责起草,并经有关主管领导审批的有关安全问题的通知、致函,进行编号、打印、签发。

安全监督部门应及时向经理部行政部门反馈劳务、配属队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资质、证件有效性等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

(三)安全生产具体管理点

3.1深入学习贯彻《建筑法》;

3.2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项目安全管理手册》。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3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分层负责、预控预防的原则,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

从项目的策划开始就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体系并不断促进有效运行。

并将所有配属队伍纳入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中来,使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到底到边。

3.4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审核制度,重点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取证及经理部自身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年审工作。

3.5发挥安全技术措施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所有施工必须遵循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本工程特点的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3.6加强对配属队伍的管理,高度重视总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施工协议书(责任状)的签订及管理。

3.6.1严格审查配属队伍的资质,凡进入本工程的配属队伍人员和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的、是符合有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的,其素质与数量必须满足现场安全生产的需要。

3.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证件。

3.6.3在分项工程具体实施前必须签订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划分条款的经济合同,(或含有上述内容的协议书、责任状)。

3.6.4配属队伍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规,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尊重并服从经理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3.7加强经理部监督管理力度,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及爆光。

3.8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局集团公司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3.9严肃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现场的保护,以及紧急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三章培训篇

(一)安全培训的目的

1.1依据有关安全法规规定,经理部必须对所有新入场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各级生产指挥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专职人员以及职工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加强自我防护能力。

1.2培训的组织形式

1.2.1新入场工人需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理部级安全教育(由经理部安全部人员实施)、配属队伍自身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由配属队伍自身安全人员实施并报经理部安全部备案)。

教育应达到规定时间,并组织考试。

经理部安全部随时将已考核合格后的新工人名单、成绩及照片报公司安全监督部,经审核后发给《安全培训考核证》方可上岗作业。

1.2.2经理部生产责任师必须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工长安全生产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每年接受年审培训考试。

年审考试由经理部安全部配合公司安全监督站进行。

1.2.3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局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每年参加局组织的培训、考核。

由局安全处组织进行。

1.2.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含登高(架子),起重信号、电工、电气焊,塔吊装拆,塔吊司机等工种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证才允许上岗操作。

配属队伍人员中,特种作业人员所持外埠特种作业证需经经理部安全部考核审验,并办理北京市特种作业代用证方准进入现场上岗操作。

1.2.5安全监督专职人员每年度至少接受公司安全监督站专业培训学习,重新学习安全生产法规、规范、专业技能;学习新颁规范和规定并接受考试、考核,配属队伍基层全员专业技能培训纳入公司专业人员培训管理范围。

1.2.6每年初由经理部职工全员开展一次法企结合(执法机关与经理部工会、安全部一起举办)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进行预防违章、渎职犯罪的法纪教育。

1.2.7每月的第一周,项目经理部进行一小时全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活动,由经理部工程管理部主持,经理部安全部组织教育。

1.2.8每周五下午,经理部安全部组织现场各配属队伍安全负责人会议,分析研究本周安全动态,部署落实下周安全工作。

1.2.9经理部安全部组织重大活动教育如每年一次“安全周”活动,节假日安全教育。

1.2.10季节性安全教育,如冬、雨期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季节性返回岗位人员安全收心教育。

(二)安全培训的内容(见附表1)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2.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1.1思想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通过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理论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他人,保护他人的责任感。

通过安全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政策水平,使其正确全面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2劳动纪律教育

使施工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企业施工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3安全知识教育

2.3.1本工程全部管理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每年按规定的学时进行安全培训,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

2.3.2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程的基本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等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重要教育内容:

①《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②《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③《北京市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④本工程基本情况及必须遵守的现场安全规定;

⑤北京市文明样板工地有关要求及标准;

2.4安全技能教育

2.4.1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2.4.2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2.4.3安全技能教育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2.5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培训

凡进入本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塔吊司机等)人员,必须首先将其特种作业操作证经经理部安全部验收并认可后,经过经理部安全部进行入场专项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特种作业。

2.5.1培训内容

(1)《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2)本工程基本情况及必须遵守的现场安全规定;

(3)北京市文明样板工地有关要求及标准;

(4)该项特种作业具体安全要求;

2.5.2培训方式:

项目行政部组织,安全部授课

2.5.3考核方法:

参加项目专项统一安全考试,由经理部安全部统一出卷并审阅判卷。

考试成绩及格者取得现场安全上岗证方得进入现场作业。

(三)阶段性安全重点教育

3.1基础阶段

3.1.1土方施工安全防范要点;

3.1.2冬季施工安全交底;

3.2主体施工

3.2.1节后(春节)收心教育;

3.2.2雨季安全技术交底;

3.2.3结构施工安全防范要点;

3.2.4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临电伤害、机械伤害、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3.3装饰及设备安装施工

3.3.1装修阶段安全防范要点;

3.3.2临电伤害、消防安全、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四)特殊情况安全教育

在工程出现几种情况时,安全总监必须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4.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4.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4.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4发生因工伤亡、机械损伤事故及重大安全未遂事故;

4.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五)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

5.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见附表1)

5.2阶段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见附表1)

第四章技术方案篇

(一)技术方案的编制及审批程序

1.1施工组织设计将分为三个阶段编制(地基与基础阶段、主体工程阶段、装饰工程阶段)由经理部技术协调部负责编制,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总工审批后方可实施。

1.2专项施工方案由经理部技术协调部责任师编制,技术协调部经理报项目总工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

2.1编制依据:

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和制度。

2.2编制原则

2.2.1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2.2.2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三)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

3.1深基坑桩基施工与土方开挖、边坡防护方案;

3.20.00以下结构施工防护方案;

3.3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3.4结构施工临边、洞口、施工作业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3.5垂直交叉作业防护方案;

3.6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

3.7塔吊、施工外用电梯、垂直提升架等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方案;

3.8大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含支撑系统)

3.9高大脚手架、整体式爬升(或提升)脚手架安装、使用及拆卸安全技术方案;

3.10特殊脚手架——吊蓝架、插口架、悬挑架、挂架等安装、使用及拆卸安全技术方案;

3.11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方案;

3.12防水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3.13大型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方案;

3.1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3.15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16临街防护、临近外架供电线路、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毗临建筑物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

3.17主体结构、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方案;

(四)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标准及审批管理

4.1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管理

4.1.1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主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审核备案。

4.1.2重大工程大型、特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由项目经理部总(主任)工程师审核,报公司总(副总)工程师审批,安全监督部审核备案;

4.1.3整体爬升(或提升)脚手架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还须报市建委施工管理处备案。

4.2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但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安全部审定。

所有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必须亲笔签名。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由电气工程师或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4.3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变更

4.3.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随着变更,否则不准施工。

4.3.2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拟写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

4.4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的验收

4.4.1安全总监对一般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验收,并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工序负责检查、预控和把关。

4.4.2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验收采用验收表,并如实填写验收时的检测数值。

4.4.3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验收,必须由方案、措施的编制人员负责组织。

经理部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实施单位共同参加。

4.5安全技术交底

4.5.1项目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5.2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需分级进行。

4.5.2.1项目经理部总(主任)工程师会同现场经理向项目有关施工人员(项目工程管理部、工程协调部、物资部、合同部有关人员及区域责任工程师和配属队伍(含公司内部专业公司)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同前款;

4.5.2.2配属队伍(含公司内部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4.5.2.3项目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配属队伍的工长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检查控制;

4.5.2.4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用。

第五章安全设施材料篇

(一)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1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

1.1.1安全网:

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

1.1.2安全带:

常用安全带、防坠器

1.1.3安全帽

1.1.4漏电断路器

1.1.5配电箱、开关箱

1.1.6临时用电的电缆、电源线

1.1.7脚手架扣件

1.1.8安全标志

1.2整个工程施工重要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按建一(安)字(1996)第443号《中国建筑一局集团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控制

2.1由局集团安全部实行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监督控制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进行监督,各配属队伍可从中选择认定厂家的认定产品。

2.2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工程项目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对使用和管理等实施检查监督。

(三)、工程项目对工程进行专向分包时,必须同时就劳动保护和保健做相应的要求,劳动保护及保健的费用必须由总分包双方在合同(或协议)中做明确划分。

(四)、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对本工程项目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或上报解决。

第六章实施篇

(一)钢筋工程

1.1冷拉钢筋时,卷扬机前应设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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