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作业I.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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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作业I
急診留觀作業(I)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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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留觀原則
可予以留院觀察條件:
病情不穩定,需留院治療觀察者。
病情需要急需住院而暫無一般病房床位者。
等候手術住院而暫無一般病房床位者。
診斷不明確,且病症持續者。
診察病人後決定留觀級數:
留觀級數係依據檢傷級數而定,並依病人病況更改。
醫師應依疾病嚴重程度(留觀級數)定時迴診。
依照留觀級數所訂定之時間追蹤病人病況,並於病歷記錄上記載。
對於病人的反應及要求是否做出適當處理
無人陪同之處置:
聯絡其家人到院照顧。
照會社工人員予以協助。
相關解釋作業
病人於急診留院觀察,如有安排檢查時,醫護人員應於檢查結果確定時,主動向病人及家屬詳加說明。
病人或家屬對其疾病進展有疑問時,醫護人員應儘快說明之,並予適當之衛教。
對於病危患者依相關規定發予病危通知。
留觀過程中,需要需接受侵入性檢查或手術治療者:
醫師應向病人及家屬充分解釋,檢查必要性及相關危險性。
簽署相關同意書。
離院作業
離院條件:
病人若症狀改善
生命徵象穩定
經醫師評估後
急診留觀作業(II)
項目
內 容
A
B
C
D
E
離院作業
離院前教育指導:
充分衛教並給予相關衛教單張
交代返家觀察注意事項
安排門診回診及追蹤。
帶藥作業:
病人或家屬是否已拿取治療藥物
病人或家屬瞭解其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非病危自動出院:
是否已告知其危險性
是否已填寫「自動出院同意書」
需要住院但無病床,於急診留觀超過48小時之處理:
病人希望繼續於急診待床
病人同意由急診人員協助轉院,接受轉院醫院
病人自急診離院前再確認作業:
護理人員應再次評估其生命徵象及症狀
於病例上記錄,若有異常應向急診診治醫師稟報,並做出適當處理。
住院作業
對於病人住院治療計畫的說明
確認住院程序的流程順暢
有問題者予以協助解決:
聯絡家屬並協助解決
照會社工人員協助解決
需加護病房觀察者,是否已填寫病危通知,並向病人或家屬充分說明病情
需加護病房觀察者,於轉送流程是否正確(是否有醫護人員護送、生命徵象監測儀器)
急診病人就診作業(I)
項目
內 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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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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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診流程
病人到達急診,負責人員接取病人,並安置於推床。
病人送達檢傷站,檢傷人員量取生命徵象,並依檢傷分類標準將病人做檢傷分類。
一級病人立刻進入急救室處理,並由負責醫護人員依最新高級救命術原則立刻處理。
高級心臟救命術流程之執行是否適當。
二、三、四級病人至候診區等候檢傷人員通知看診。
對於候診病人之狀況及時掌握及監測。
就診後流程
急診醫師根據主訴、病史及理學檢查對病人加以診治。
檢驗、檢查及治療:
對於檢驗時間(包括檢體採集及檢驗報告時間)應有評估機制。
X光檢查時效當(包括檢查時間及報告時間)
完成病情之說明、檢驗結果、治療計畫之說明。
病人或家屬對於病況瞭解,並有適當之衛教及說明。
根據初步診療結果,決定病人去向(住院、留觀、手術、准許出院等)。
住院病人:
應制定住院時效評估機制(包括一般病房及加護病房住院之時效評估)。
留觀病人:
依留觀標準流程行之,對於各類病況應制定留觀條件及原則。
手術病人:
手術時效之評估機制,包括緊急手術及一般手術。
出院:
分為准許出院、自動離院等。
建立出院之評估機制(如醫師同意或生命徵象穩定等)。
對於自動離院病人是否有追蹤之機制。
追蹤病人離院情形:
適當之門診或住院之安排
急診病人就診作業(II)
項目
內 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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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診流程評估
評估病人滿意度:
定時定期對於病人就診之滿意度調查,作為改進之參考。
評估自動離院病人離院狀況。
三日內回診病人概況。
相關品管指標為:
各級病人候診時間
等候檢驗報告時間
等候特殊X光檢查時間
自動離院之人數及比例
三日內回診人數及比例
急診病人院內轉送作業(I)
項目
內 容
A
B
C
D
E
轉送規範
轉送病人以安全轉達為原則
轉送地點:
門診、會診、住院、檢查與檢驗
接受轉達之地點必須具有急救之設備,相關人員必須具有急診訓練。
轉送與接受之單位必須有通知之程序
轉送人員應接受BLS以上之相關訓練
途中視需要應有受訓練之人員跟送
建立轉送過程中呼叫醫護人員之措施
轉送前作業
確認病人轉送之單位、路線及人員:
電梯的控制
警衛人員的協助
轉送人員的確認:
急診護理人員、臨床護理師、急診醫師或是急診傳護送人員
救護車的遣派
評估病人轉送前的狀況:
病人意識狀態
生命徵象
呼吸道的狀況
靜脈輸注藥物使用狀況
評估轉送過程中可能使用的儀器與設備,並確認其功能:
生理監視器:
EKG、HR、RR、SpO2
點滴控制器:
IVPUMP
攜帶式抽吸器
移動式呼吸器
移動式桶裝氧氣設施
急診病人院內轉送作業(II)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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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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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送前作業
與轉送單位交班:
轉送的目的
病人的生命徵象
目前的治療階段
於急診室使用的特殊用藥
轉送途中所使用的儀器及設備
預估到達時間
須密切監測及持續觀察的狀況及處理方式
跟送之物件項目,包括病歷、X光片(CT片)、EKG報告、檢驗報告等。
詳實的護理記錄:
轉送單位
病人病況,如意識、生命徵象、活動情形等
使用設備,如IVPUMP、生理監視器
跟送物件項目,如病歷、檢驗報告
須密切監測及照護的問題
轉送中作業
觀察病人病情變化,如意識、活動度、膚色等。
點滴輸注情形
儀器運作情形,是否有故障且立即排除問題。
氧氣的供應是否充足
病人的安全,防止病人意外傷害發傷,如跌倒。
應避免男性輸送人員及單身女子之狀況
突發狀況之緊急應變:
回原單位
至檢查單位
急診病人院內轉送作業(III)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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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送後作業
接受單位回報:
病人是否轉達
病人到達後的狀況,如意識狀態、生命徵象等
轉送途中特殊狀況及處理方式
檢查期間特殊狀況及處理方式
相關檢查項目的記錄及報告
注意事項之加註(如:
平躺壓砂包)
相關項目的記錄
接受單位對於重症病人必須有相對之監測及急救設備與程序,以備不時之需。
回送病人至原單位的程序:
病人轉送結果
病人轉回前狀況,如意識、生命徵象等
須持續監測及處理的問題
轉回之儀器設備及相關物件,如病歷、X光片、生理監視器等。
急診病人會診作業(I)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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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則
急診醫師根據病人主訴病史及理學檢查加以診治,須會診其他專科診治時,進行會診作業。
目的:
專科處置安排入院病情知會緊急的處理
會診必需要有書面或電腦文字記載才視為正式會診
定義各科會診時效性標準
被會診醫師到達時間:
緊急會診10分鐘,急會診30分鐘,常規會診4小時。
會診流程
會診申請:
會診申請需經主治醫師同意,由負責醫師進行會診作業。
會診醫師並向病人解釋會診的需要性、會診的程序(包含會診的可能等待時間)及會診急迫程度。
負責醫師先與會診科別之醫師聯絡,溝通患者病情資料。
緊急會診與急會診,負責醫師需先與被會診之醫師聯絡溝通病情,再進行會診作業(書面或電腦)。
申請緊急或急會診之醫師須於約定時間內,等候被會診醫師,俾便討論病情及即時處置。
各專科需提供急診室會診專科醫師排班表。
指定醫師(非當日輪值醫師)會診,需先行以電話聯絡同意後始得進行會診作業。
會診取消:
請申請會診之醫師告知被會診之醫師。
會診報到:
被會診醫師至急診(或病人至門診、檢查室會診)進行會診作業,需有報到作業(書面或電腦)。
會診追蹤:
醫師進行追蹤會診後需在會診報告單上,加寫追蹤會診意見及註明會診日期及時間。
急診病人會診作業(II)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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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追蹤作業
需有會診時效評估及逾時原因分析:
每月各主治醫師看會診及逾時會診之次數。
每月逾時會診主治醫師之姓名、理由對照表。
被會診醫師記錄的完成
每月統計逾時會診人數及比例等有關資料,除呈核醫院管理參考外,並分送各臨床部科。
急診給藥作業(I)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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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規範
病人定義:
急診病人就診、留院觀察期間或出院給予藥物。
藥物包涵:
口服、舌下、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內注射、小量靜脈注射、大量靜脈輸液、外用藥、眼藥、耳藥、塞劑。
醫師作業
須親自問診後始開立必要藥物,並確認病人身份及有無藥物過敏病史。
病人因病情需要接受特殊藥物者,醫師應向病人及家屬充分解釋,必要時應簽署相關同意書。
醫師開立管制藥品,應確認病人無藥物濫用可能,並且符合臨床適應症。
醫師開立藥物後應再確認病人姓名、藥物名稱、劑量、時間、途徑。
護理人員作業
必須是領有專業證照之護理人員
護理人員準備給予藥物前,應確認病人姓名、藥物名稱、劑量、時間、途徑與醫師之醫囑相符合。
護理人員藥物使用前需確認藥物的品質:
效期、有否有變質、潮化、破損裂痕、結晶、異常沉澱、混濁、變色等。
護理人員必須依三讀五對之標準程序備藥及給藥
護理人員對於可能引致藥物過敏之藥物,應確認有無施給致敏試驗(例如盤尼西林)。
護理人員領取管制藥品應有明確規範,並有書面記錄登記處方醫師、病人姓名、病歷號碼、領取藥物之護理人員簽章等。
護理人員給予病人藥物前,應確認病人姓名、藥物名稱、劑量、時間、途徑與醫師之醫囑相符合。
護理人員給予病人藥物前,應再確認病人有無相關藥物過敏病史。
急診給藥作業(II)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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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作業
護理人員給藥時須稱呼病人全名及稱謂,並核對床卡或手圈。
須告知病人或家屬藥物之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並告知病人或家屬當接受留置靜脈滴注時,請勿任意調整滴速。
執行給藥應親視病人用藥,之後應觀察病人用藥後之反應,如有異常狀況,即刻通知醫師並處理,並於護理記錄上明載病人狀況、相關處理措施及追蹤評值結果。
於藥物記錄單上詳細記錄藥物之名稱、劑量、途徑、時間與執行護理人員之全名;未給藥時須註明原因。
應告知離院病人按時服藥之重要性、藥物正確使用(如劑量、時間、途徑等)與保存方法及變質之辨識。
緊急接受口頭或電話醫囑時,須向醫囑醫師覆誦醫囑內容以確認之。
除特定醫囑用藥(如:
NTG)外,藥物不得留置於病人單位。
急診新聞發佈與病人隱私權之維護作業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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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規範
保護病人隱私,又能提供媒體正確之資訊。
有新聞或教育價值之急診病例
為慎重處理新聞發佈作業,醫院應編組任務小組。
重大新聞由副院長兼任組長,醫療部主任(或醫療副院長)兼任新聞發言人,對外發佈新聞。
對醫療專業問題,視狀況指定專業人員,對外說明。
作業原則
設置新聞聯絡人,以聯絡媒體及相關人員。
新聞發佈應有適當之地點、足夠之設施與安全維護。
不影響醫療作業安全與安寧秩序。
並應避免血腥、暴露與屍體之畫面。
發佈病例簡報或說明病情,不可將病人之姓名、地址公開。
未得病人或家屬同意,亦不得將病人面部照片或清晰可辨識面部之影帶,發佈於媒體上。
新聞發佈以病情為主,不要牽涉是非對錯,或加以評斷。
對媒體之不正確報導,應就事實真相,妥善說明及因應。
儘速要求媒體更正澄清,以免訛傳或積非成是。
凡對具有正面意義之醫療活動,各業管部門認為有發佈新聞價值;應完成新聞稿,簽奉院長核定後,由新聞聯絡人協調安排新聞記者採訪事宜。
新聞作業組人員平時即應做好新聞聯繫工作,以熱忱之醫療服務健立情誼,爭取輿論支持。
禁止一般訪客對病人詢問或拍照
採訪媒體未得病人或家屬同意,不得任意採訪或拍攝病人。
醫療新聞發佈應以社會教育為主不得藉採訪來宣傳醫療業務以招徠病人。
徵詢病人同意時,除醫護人員,尚須有社會工作人員或相關人員,告知採訪相關事項,並應明確告知病人有拒絕之權利。
急診病人出院追蹤作業(I)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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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條件
神經學狀況(中風,意識改變,無力,頭痛,暈眩…)
心臟血管狀況(未確定診斷的胸痛,心臟衰竭,心律不整,未確定診斷的氣促,暈厥…)
可能嚴重感染狀況
肺部狀況(較嚴重的氣喘病或慢性阻塞性肺病…)
腸胃狀況(未確定診斷的腹痛,上腸胃道出血…)
中毒狀況
嚴重的實驗室檢查異常
不特定狀況(nonspecificconditions)
個案選擇作業
經由看診醫師決定
經由病歷審查(可設定追蹤指引)
由看診醫師於病人出院時,圈選電腦上追蹤的選項﹐然後每日(或依需求決定)印出追蹤病人報表。
依制訂的檢驗結果範圍,經由電腦選擇。
醫院急診室須依其特性,訂定可行及符合其需要的方式。
追蹤方式
由看診者進行電話追蹤
由專人進行電話追蹤
安排病人近日相關門診
安排病人近日”急診室”門診
安排病人再回急診室看診(scheduledreturnvisit)
要求病人於特定時間打電話給看診醫師(scheduledcall-in)
要求病人有問題時﹐可打電話回急診室(檢傷站最先收到)。
醫院急診室須依其特性,訂定可情況及符合其需要的方式。
急診病人出院追蹤作業(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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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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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後處理作業
醫師須在適當時間進行追蹤。
追蹤時,需依病人的情況來建議病人。
發現病人的病情未改善或惡化,可建議病人立即返回急診室,此時需聯絡急診室當值醫師,告知病情,給於病人最適當的處置。
將追蹤結果及建議事項記錄,追蹤記錄需適當地的歸入病歷及存檔。
針對這些病人,必要時需進行的再追蹤。
急診單位須針對”出院病人追蹤”制定評估機制。
評估的內容包含:
需追蹤者完成比例/不需追蹤者的比例
蹤病歷的完整性
適時的接觸病人以減少重大不良事件的病例數及比例
急診警衛及安全作業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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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條件
急診部門應有全天候二十四小時警衛,並訂定工作規範。
急診部門應有警衛或保全人員及符合法規之出入口
電視或電子監視系統
急診部門應有與地區警察機關聯繫之通信機制
訂定急診警衛及安全之主管部門及層級通報系統
工作人員防暴訓練課程
定期舉辦防暴演習
任務
急診秩序之維持
協助各項事故之處理
工作人員及病人之人身安全
新聞事件之秩序維持與病人隱私保障
急診出入口及相關通行道路之交通維持
突發事件之處理、記錄及通報。
特殊病患運送之秩序與安全
協助急診動員秩序維護及交通
協助行動障礙病人出院、轉院
工作要則
警衛及安全工作應本於「以病人為中心」,著重於病人及工作人員之安全。
隨身佩帶警衛工具及通信工具
事故處理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主動處理急診各相關安全事項
無法處置之事件應立即通報當地警察機關
監測指標
病人因安全事件傷害之人數及比例
工作人員因安全事件傷害之人數及比例
急診輸血流程作業
項目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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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品供應作業
備血檢體有獨立標籤標示,有採血者簽章。
血庫之各類血品供給及庫存足以供應醫院所需,有庫存管理程序。
血庫冰箱及冷凍庫應維持在適當溫度,有定期記錄度,並留有記錄,溫度警報器之功能正常。
血庫有備血作業程序,病房輸血時有輸血作業程序。
血庫備血及病房輸血時有依照規定執行「三讀五對」。
三讀:
血庫合血時
病房領血時
病患輸血前
五對:
備血檢體與申請單對
病患身份(姓名、性別、床號…等基本資料)對
血品與病人血型對
血品種類對
輸血單位數對
血庫合血時有應讀
病房領血時有應讀
病患輸血前有應讀
備血檢體與申請單有核對
病患身份(姓名、性別、床號…等基本資料)有核對
血品與病人血型有核對
血品種類有核對
輸血單位數有核對
品質監控
有輸血反應通報機制,並有記錄可查。
血庫對於輸血反應有檢討記錄。
血庫有建立病患之輸血記錄資料,並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