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全套检验批验收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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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全套检验批验收记录
基础石驳岸石料的砌筑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序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主控项目
1
石驳岸的盖桩石,锁口石,挑筋石,镂孔石的安放位置,组砌方法,收势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2
连接铁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和安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3
砂浆的品种、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合格
4
毛石驳岸所用仓石(衬石)应填实、稳固,强度不得低于毛石。
合格
5
驳岸出水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传统做法。
合格
6
驳岸(挡土墙)的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一般项目
项目
质量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
石料表面
2
表面剁斧的石料
3
石料色泽外观
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实测值(mm)
毛石驳岸
料石驳岸
1
2
3
4
5
6
7
8
9
10
毛料石
粗料石
细料石
1
轴线位置偏移
15
15
10
10
2
驳岸厚度
±20-10
±20-10
±10-10
±10-10
3
垂直度
H在5m以下
20
20
15
15
H在5m以上
30
30
20
20
4
表面平整度
20
20
10
7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
-
10
7
6
锁口石顶面标高
±15
±15
±15
±1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基础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验收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砖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合格
2
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月白灰
合格
3
斜槎留置
5.2.3条
合格
4
砂浆饱满度
≥80%
5
轴线位移
≤10mm
6
垂直度(每层)
≤5mm
一
般
项
目
1
组砌方法
5.3.1条
符合要求
2
水平灰缝厚度(8~12mm)
8—12mm
3
顶(楼)面标高
(±15mm)
±15mm
4
表面平整度
(8mm)
8mm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10mm)
10mm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符合要求,评价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基础石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条石砌体)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70—96)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石材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合格
2
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合格
3
砂浆饱满度
≥80%
条石砌体
允许偏差(mm)
基础
墙
4
轴线位移
20
15
5
墙面垂直度
每层
/
20
全高
/
30
一般项目
1
砌体顶面标高
±25
±15
2
砌体厚度
+30
+20,-10
3
表面平整度(mm)
清水
/
20
混水
/
20
4
灰缝平直度
/
/
5
组砌形式
第7.3.2条
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符合设计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上架木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刘铭传旧居维修及部分原址复建工程
检验批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CJJ70-9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序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柱头以上木构架的柱、梁、枋、川、机等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古建筑传统施工要求。
合格
2
上架木构件拼装之前,应对下架构件和上架构件之间的榫卯节点的位置、标高、轴线进行复验校正。
合格
3
采用铁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一般项目
1
上架、大木构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位置正确到位,联结紧密,标高一致,榫卯坚实。
符合要求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2
每座建筑的嫩戗标高
亭
±10
3
厅、堂
±20
4
每座建筑的老戗标高
亭
±5
5
厅、堂
±10
6
梁柱枋川榫卯节点的间隙
2
7
面宽进深的轴线偏移
±10
8
整榀梁架上下中心错位
3
9
短柱中心与梁肩中心错位
3
10
建筑物层高(楼面高、桁条底)标高
±5
11
各桁中线齐直
10
12
桁与桁联接间隙
3
13
总进深
±15
14
总开关
±2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下架木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CJJ70-9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序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主控项目
1
下木构件的柱、梁、枋、川、机等安装均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土建传统做法)。
合格
2
下架构件安装的轴线,标高,收势,侧脚,升起做法应符合设计与传统要求。
合格
3
采用铁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传统做法。
合格
4
下架构件安装之前,应对磉石、榫卯节点的位置、标高、轴线进行预检。
合格
5
榫卯联结应符合如下要求,必须用硬木销串牢,销眼应在榫的中心位置。
榫眼与柱眼偏向中心3mm-5mm,销眼直径不小于φ12。
合格
6
草架木结构与露明木结构的节点,加固铁构件必须要隐蔽,节点强度要满足设计要求。
合格
一般项目
1
下架构件中的铁件、垫板、螺栓安装符合如下规定:
位置正确一致,联结紧密,铁件防锈处理不漏。
符合要求
2
大木构件中的榫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榫卯坚实、严密,标高正确一致。
符合要求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3
面宽、进深的轴线偏移
±10
4
垂直度(有收势侧脚扣除)
±3
5
榫卯节点的间隙不大于
1
6
梁底中线和柱子中线相对
2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撑拱(牌科)制作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CJJ70-9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序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各类撑拱(牌科)的制作安装均符合设计和古建筑传统做法要求。
合格
2
各式撑拱榫卯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若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
撑拱纵横构件刻半相交,要求昂、耍、云头在腹面刻口横斗拱(斗三升、斗六升)在肩面刻口,角斜撑拱等三层件相交明斜出构件应在腹面刻口
合格
2
斗盘枋与座斗枋榫结合,大斗留五分胆与三升拱相嵌连,拱面做子榫与升子相嵌连,座撑拱顶底贯以半寸硬梢子,每层固定暗梢不少于2个坐斗,斗三升、斗六升等不应少于1个。
合格
3
撑拱安装时,各类构件必须齐全,不得使用有残和缺棱掉角等缺陷构件。
合格
一般项目
1
撑拱制作外观符合规定,表面平整光洁、线条清晰、顺直、棱角完整、无刨锤印痕。
符合要求
2
撑拱的榫卯节点应符合规定,结合严密、坚实、安装牢固稳正,梢子齐全,无翘角、缝隙和松动。
符合要求
3
撑拱的安装外观应符合规定,构件齐全,层次清楚,棱角分明,斗拱配置均匀一致。
符合要求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上口平直
7
2
出挑齐直
5
3
榫卯间隙
0.5
4
垂直度
3
5
轴线位移
2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梁式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CJJ70-9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序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主控项目
1
抬梁式构件榫卯节点应符合设计和古建筑传统要求做法。
合格
2
对梁头支承处,采用挖桁碗、留胆等做法符合CJJ-4.2,4-
(1)项规定。
合格
3
对各式圆、方形梁,较结合应符合CJJ-4.2,4-(3)项规定。
合格
4
搓角梁、草架梁,较结合应符合CJJ-4.2,4-(4)项规定。
合格
5
搭角梁和搭长度,榫卯咬合面积应符合做法符合CJJ-4.2,4-(5)项规定。
合格
6
表面平整光滑,方圆适度,起线顺直,无刨痕、锤印、疵病。
合格
一般项目
7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1
构件直径(截面尺寸)250内
±3
2
构件直径(截面尺寸)250以上
±5
不填
3
梁长度
两端中线距3m内
±3
4
两端中线距5m内
±4
不
5
两端中线距5m以上
±5
不
6
梁端直径(截面尺寸)
-3
7
大梁起拱1/200
+4-2
8
圆度
4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柱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工程名称
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CJJ70-9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项目
CJJ70-96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内柱的收势,廊(檐)柱的侧脚,升起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传统做法
合格
2
柱类构件的榫卯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古建有关标准的规定
合格
一般项目
1
柱子表面平整光滑,方圆适度,起线顺直,无刨、锤印,无明显疵病
符合要求
2允许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mm)
实测值(mm)
1
2
3
4
5
6
7
8
9
10
2-1
柱长(柱高)
±3
2-2
柱直径(截面尺寸)
-3
2-3
柱弯曲
5
2-4
柱圆度
4
2-5
榫卯平整度
柱径<300mm
±1
柱径300-500mm
±2
柱径>500mm
±3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搁栅檩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CJJ70-9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序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主控项目
1
搁栅、桁(檩),扶(帮)脊木,长短机等构件的榫卯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要求
2
项目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
二根桁条在任何角度相交于其中一根中,应做火通榫卯接,榫宽不小于直径1/4,榫长不小于直径1/3,两桁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合格
2
二根桁条在十字相交中应做敲交半肩榫扣搭,榫宽不小于直径的1/4,不大于1/3。
合格
3
二根桁条对接时应做燕尾榫,榫宽不小于直径1/4,不大于1/3,榫长不小于直径2/25,小于2/50。
合格
4
长短机与桁条相迭,不得在桁条底上刨平(对长机机上应挖芦苇壳形,杵止应做梢榫结合。
合格
3
桁、搁栅扶脊木构件应符合如下要求:
中线正确,清晰通顺、表面平整、光滑顺直,无刨、锤印痕及无疵病。
合格
一般项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1
圆形构件
圆度
4
2
构件截面
圆
±1/50
高
±3
3
宽
±2
1
3
矩形构件侧向弯曲
构长
1/500
2
4
胖势(同一建筑应一致)
±3
5
帮脊木椽碗中距
椽径
±1/2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枋梁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CJJ70-9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序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70-96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主控项目
1
采用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2
枋梁类构件榫卯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明显规定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
各檐(额)枋、步枋、脊枋与柱相交,透榫、半榫做法应与榫卯一致,两根枋对接相交于柱者,榫样应用聚鱼合榫,单枋与柱相交用透雕。
合格
2
廊轩(卷棚)或内轩,其用枋子承椽者应凿固椽眼其深度不小于椽断面长的1/2,符合传统做法。
合格
3
拍口枋与楼承重梁相交应做拍口榫,符合传统做法。
合格
4
转角枋与角柱处相交,应做敲交半肩榫,榫宽不应小于柱端直径的1/4,不大于3/10符合规定。
合格
5
圆、扇形枋等弧形构件,其出样板要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3
中心线正确,表面平整,无刨、锤印痕,无疵病。
合格
一般项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1
起拱构件长
3m
±2
—
—
3m以上
±3
2
柱直径截面尺寸
高度
±3
宽度
±2
3
侧向弯曲
枋长
1/500
4
线脚清晰齐直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检查均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CJJ70-96的要求,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青砖勾缝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围墙勾缝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70—96)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清水青砖墙、石墙勾缝所用材料的品种、
规格、颜色、图案等应符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