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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研究中感性视角的彰显与价值

家庭研究中感性视角的彰显与价值

刘谦

2013-02-0108:

50:

47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京)2012年5期

  

  【内容提要】家庭作为感性的生活世界,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将个性、情感、劳动、创造物凝结融合形成人的心灵港湾,它展演着人植根于性生殖与身体的天然联系,以及作为个体的人的切实需求与关照。

家庭场域下的实践与次级社会群体场域下的人的实践相比,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交换的短途性、身体的基础性与指向的个体性。

这三个特点共同指向的感性生活世界,在以往理性审视的基础上,还需要得到更富有感性色彩的关照。

因此,家庭研究需要从家庭作为感性生活世界的特质出发寻求更为适宜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家庭研究感性视角价值

  婚姻家庭①问题始终是社会学关注的核心话题之一。

有学者曾对我国1979-1987年间社会学恢复以来的研究选题倾向进行了分析,发现选题最多的是婚姻家庭(占13.1%)。

[1]从1986年1月至2011年6月,在《社会学研究》发表的论文中,以“家庭”为篇名进行检索,共有96篇文献。

回顾以往的研究,社会学关于家庭研究的话题主要集中在家庭结构与功能变迁、家庭关系与家庭网、生活方式、独生子女、家庭形态跨文化比较、家庭现代化等问题上,使用的方法包括史学方法、类比方法、区位学方法、问卷调查法等。

[2](P27-33)定性研究方法,比如观察法、个案分析、田野工作方法的应用比较有限。

研究手段需要和研究对象相匹配。

家庭作为一种初级社会群体,与具有强烈理性色彩的次级社会群体明显不同,更为直接、强烈地体现出在这一场域下人们的感性实践特征。

对于家庭的研究和理解,本文试图从方法和视角方面给予进一步讨论。

  一、理性的视角——经典婚姻家庭研究的三个维度

  传统上,社会学、人类学对于家庭问题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维度,在每个维度上对应着不同的研究方法。

这三个维度分别是历史维度、社会设置维度和微观规律维度。

  第一,历史维度,是指以进化论为主要视角探讨婚姻家庭的起源。

这一视角强调将各种婚姻家庭形态置于婚姻家庭起源的序列中给予辨析和定位。

19世纪中叶,人们对家庭史研究的兴趣受到西方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影响以及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同时,在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扩张的过程中,发现人类竟然有那么多的家庭制度。

于是,对家庭史的讨论成为热门,并带来了人们对人的本质的进一步反思。

在进化论的视角下,巴霍芬的母权论、梅茵在《古代法》中提及的父权论、麦克伦南的外婚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对于婚姻形态的产生进行的有序排列、恩格斯在倚重马克思对摩尔根《古代社会》详细笔记基础上所做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为婚姻家庭的研究勾勒出较为清晰的线索。

由此出发,对于婚姻家庭的关注主要倚重历史的方法与类比的方法,将现实中的婚姻家庭形态置于发展历史中讨论其性质与意义。

比如,老一辈学者中的严汝娴先生,通过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调查研究发现,20世纪60年代,云南、四川和西藏交界地区的纳西族尚存有四种家庭形态:

母系家庭、母系父系并存家庭、父系家庭及氏族家庭,将其视为“研究家庭产生和发展的活化石”。

[3]

  第二,社会设置维度,将家庭作为社会设置进行审视,反思婚姻家庭与亲属制度等,研究其在社会运行中的功能、组织特性及其文化属性。

19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在横扫天下的同时,亦使亲属、乡村、社区、宗教等方面的社会秩序遭到破坏。

法国社会改革家勒普莱从欧洲和亚洲部分地区通过抽样得到了300多个工人家庭样本,以社会调查、参与观察、个案—历史方法等进行调研,在其代表作《欧洲劳工》中指出,父权或扩大的家庭、不稳定的核心家庭、主干家庭与社会中其他种类的制度相辅相成。

[4](P27-33)这种将家庭研究与社区研究相结合的研究视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世纪上半叶,经典人类学者则通过田野工作,深入部落生活,考察多元形态的婚姻家庭、亲属制度形态,反思家庭的本质与功能。

埃文斯·普理查德在《努尔人》中描述了无国家无政府的初民社会,怎样通过家庭和亲属网络的构建实现社会运转。

列维·斯特劳斯则以结构论观点阐述了家庭作为个体与社会关系联结点的意义。

人类社会通过婚姻建立家庭,从而实现社会关系的再生产。

这一阶段在家庭研究方法上,区位学方法、问卷方法、田野工作方法等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在研究过程中强调主位与客位分离,侧重将家庭作为社会运行的重要单位,与社区、资本主义制度联系起来进行理性思考和现实主义批判。

  第三,微观规律维度,以家庭作为微观单位来观测家庭的运行规则、生长规律及其对于现代社会特征的折射。

这一维度的研究更强调将宏观社会理论,比如结构功能论、社会冲突论、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发展理论等,应用到对家庭的理解与观察中,实证的方法仍然是主流。

芝加哥学派关于家庭问题的实证研究在这一时期具有重要影响。

在考察家庭现代性问题时,这一维度往往将家庭规模、结构、功能的变迁作为家庭现代性的表征。

在提供论据方面,人口学统计、问卷调查是常见的方法。

比如,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杨善华对中国7个城市的5000多个样本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家庭收入水平与格局,改变了家庭成员的职业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社会地位、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到家庭的功能、关系和结构。

[5](P80-83)他认为,社会转型给家庭带来的离散因素主要在于,个体本位的价值观冲击着传统的家本位文化。

[6]2008年以来,李银河、马春华、唐灿等学者在广州等5个城市进行了主题为“中国城市家庭结构和家庭变迁”的研究,一个主要发现是,在以广州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家庭的传统要素反而保留得比哈尔滨等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要多。

[7]近年来,也有人类学者,比如阎云翔、蔡华、李霞、宋雷鸣等,通过田野工作方法探讨婚姻家庭问题中私人关系的变革,反思婚姻的普适意义、妇女后台权利的争夺、兄弟之间的竞争与角力等。

田野工作方法对于生动展现家庭成员的生存和实践面貌,阐释其背后的意义蕴涵发挥了独特作用。

  从以上三个家庭研究的理论维度可以看出,家庭作为一个初级社会群体,更多地得到了来自理性视角的审视。

黑格尔曾经描述了世界存在的两种具体性:

感性具体性和理性具体性。

感性具体占有一定空间,是一种未分化的实际存在,而理性具体是经过充分分化的,只能以深入的理性分析和思辨才能予以明确把握。

一旦把握了理性具体性事物,人的认识也就由感性上升到了理性。

[8](P4)实证主义方法作为认识世界理性视角的代表,通常表现为追求知识过程中的价值无涉态度、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分离、倚重观察与循证、强调逻辑推论、追求普适理论框架的抽象与提炼。

[9]本文没有更多篇幅来对理性主义的渊源和由来进行梳理,在这里仅需要强调的是,所谓理性视角,是指关注社会现象的连续性、历史性、关联性,能够对感性存在进行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的一种思维方法。

传统的婚姻家庭研究强调冷峻的审视,讨论家庭结构、家庭成员关系就像在研究一架机器的结构,看它是否随着社会的发展有所调整。

家庭似乎被视为社会运行的零件,家庭成员又是家庭的零件,他们成为注释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注脚,而非具有鲜明个性的多元个体。

理性视角在家庭研究中的应用,反映了社会学从诞生之日起所肩负的实现社会理性化追求的理论使命,也是启蒙运动以来哲学从神学的笼罩下夺回人的价值和尊严过程中所把持的人类理性之剑。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家庭作为初级社会群体,同学校、公司等次级社会群体相比,有诸多特点,如成员有限、直接和经常的面对面互动、成员间没有严格分工并展现全部个性、交往富于感情、成员难以替代等。

[10](P156)人们在家庭中的实践带有强烈的感性色彩,即感性实践的立场。

在康德那里,感性被“设定为表象的不清晰”。

[11](P133)费尔巴哈将感性理解为紧紧依赖物质基础的生命真实性和个人真实性,个性是其重要特征,而“个性就是不可分割性、统一性、完整性、无限性”。

[12](P485)马克思则指明了感性的受动性,并提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将人的存在统摄于实践。

[13](P57)他指出:

“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身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的对象。

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是说它是受动的……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

”[14](P117)“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

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

[15](P58)

  根据以往思想家关于感性问题的论述,本文将感性视角阐释为基于人们存在的直接现实性、个体性和实践性,强调以片断性、现实性和分析性的眼光审视现实世界,它与理性视角下的连续性、历史性和关联性相对应。

所谓片断性,是指借鉴法国哲学家德里达提出的解构观点,强调摆脱以往对事物保持一贯联系方式的求索,将片段和断裂置于突出地位进行考量。

所谓现实性,是指不希求将现实还原为一种历史的投射,而是直接将历史拉入对现实问题的处理,呈现以多元方式处理人类知识的不同形态。

所谓分析性,是指借鉴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分析哲学,强调语言分析的力量,将语言理解为人类生活方式的呈现。

[16]总之,感性视角试图以不同于宏大、深邃、稳定的理性视角,来关注人类行为、语言的细部、世界存在的多元,努力呈现人们动感、丰富的生活实践。

需要指出的是,感性和理性视角无法以优劣为标准进行评判,它们源自人类作为地球上一群特殊的族属,对世界秩序自发性和稳定性的不同追求,二者殊途同归,共同服务于人类对世界的感知与应对。

  二、感性的生活世界——家庭场域下的实践特征

  沉浸在家庭生活世界中的人们,几乎无时无刻不感受到在家庭场域下的实践与在其他社会领域的不同。

按照布迪厄的观点,实践的逻辑是一种“模糊的逻辑”或“实践感”,是一种不是逻辑的逻辑,是一种自在的逻辑。

他还提出了“惯习”和“场域”的概念。

惯习是“知觉、评价和行动的分类图式构成的系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又可以置换,它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在身体之中”。

[17](P80-81)惯习与场域结构密切相关。

“位置间的张力是场域结构的组成部分,也是通过利害关系的斗争来决定场域结构变化的东西,这些切身利害关系本身是斗争的产物”。

[18](P10、53)在家庭中,人们在相当多的时间里,是以习以为常的方式,按照各自家庭的惯习行事,而不去寻找更多逻辑层面的依据。

家庭场域下的实践具有三个特点,即交换的短途性、身体的基础性与指向的个体性。

这三个特点表明,家庭作为感性的生活世界,在以往的理性审视基础上,还需要得到更富感性色彩的关照。

  

(一)交换的短途性与馈赠性

  在家庭以外的社会交往中,人更多地被作为理性的人来看待,在这一过程中,人与物通常是分离的。

比如,作为一名工人,生产了一个书包,一旦完成了契约要求的工作获得了工资,便履行了一个契约行为。

人们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用收入购买自己所需商品获得满足。

这样通过交换获得满足的方式通常以货币为媒介,呈现出间接性与远途性的特点。

即使是以面对面交流为主要特征的服务行业,当需要为人们更多地提供便利的帮助、友善的表情时,按照齐美尔对于货币非人格化的理解,也是以“表面化的矫情美化了作为根基的非人格化关系”。

[19](P59)

  在家庭场域下,与家庭之外的交换行为相比,人们的付出与满足需求之间具有更明显的短途性和馈赠性特点。

所谓短途性是指:

日常生活中的烹饪行为,一般可以直接满足家人的口腹之欲;织补缝纫之物,可以立即穿戴在家人身上;清洁行动,可以即刻展现整洁的环境。

所谓馈赠性是指:

在家庭范围内,人们通常将劳动者及其创造物联系在一起,使之带有个人生命色彩,所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人们可以从密密的针脚中读出母爱的牵挂。

家庭生活中的交换,不再是理性契约的履行,不需要直接兑换成货币,它使个人及其富有个性化的人生观、性格、沟通方式在这种具有短途性、馈赠性的交换关系中体现得更为直接和明显。

  布劳希望将人际交往中的交换问题上升到社会结构的角度进行讨论,他区分社会交换,并把社会交换界定为“当别人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发生、当别人不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停止的行动”,交换的必要条件是在互惠中可以履行义务。

社会交换和严格的经济交换的区别在于,社会交换所引起的是“未加规定的义务”。

[20](P149)家庭内部的这种短途性、馈赠性的交换应当属于社会交换的一种形式。

遗憾的是,布劳未能进一步探究社会交换和经济交换各自的动力是什么。

莫斯在《论馈赠》中,对于礼物和馈赠的分析点到了人们精神的穴位。

莫斯说,人们之所以可以通过礼物的交换实现社会交换,绝不仅仅是依托物质的承载,在物质之外,人们从精神深处相信物质的某些特性可以携带着灵异传递给对方,因而才有了多样的礼物交换方式。

日耳曼民族在契约中的抵押物并不贵重,但是必须带有主人的生命标记。

莫斯更是富有启发性地指出,礼物馈赠是比商品交换更古老的交换形式,和商品交换相比,其最大的特点是承认人与物之间不能割舍的联系。

人们之所以对经济交换产生不满,是因为它让人与物分离,剥夺了人自身对世界的拥有。

[21](P133)

  环顾日常生活,人们仍然通过接触和干预的方式将自己的祈祷送出。

家庭成员之间的短途交换,让人们有更多的机会在饮食、衣被中,亲眼见到亲人对物的投入、干预与渗透,即人与物的结合,而不是在市场行为中的见物不见人的抽象存在。

在接触律和相似律作用下,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换以自然无声的方式,更自然地发端于原逻辑思维,具有更多馈赠性,从而使出于逻辑思维的理性计算居于次要地位。

  

(二)身体的基础性

  身体的基础性可以理解为一切社会群体存在与运行的前提。

对于家庭,身体的基础性表现得更为直接。

  第一,按照传统进化论的观点,婚姻的缔结、家庭的形成,首先体现在对人们性关系的规定与制约上。

性关系是以身体为直接媒介的一种社会关系。

尽管婚姻家庭并不必然和婚外性行为相排斥,人类婚姻的历史也远非天生的一夫一妻且相互忠诚。

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一书中有这样的描述:

广西坳瑶的人们,只要情人的丈夫或妻子不在家,便可以在情人家幽会。

情人若是白天来帮工,他就有权晚上留宿,而正式的夫妇照规矩需要借故离开。

[22](P52-60)但是,婚姻家庭的出现毕竟对夫妻的性行为和性关系予以了规范,尽管具体的规则有所不同。

涂尔干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中指出:

“婚姻秉承了某种强制的非人格性,而这种强制的非人格性正是家庭情感的特征所在。

”[23](P57)婚姻对于人们性关系的强制性背后蕴涵着基本的假设,即对以身体为基础的性欲的承认。

换句话讲,婚姻家庭的出现是以身体欲望为基础的社会设置。

  第二,家庭结构的变化在很多情况下以生育为基本前题,而身体是生育的直接基础,以身体为依托的生育行为可以直接改变家庭的组织结构。

生育行为对于家庭的意义无需赘述。

当人们的生育行为可以更多地被技术手段干预时,其为婚姻家庭模式、伦理关系带来的变化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身体与家庭结构的直接关联。

比如,安全套得到广泛应用以来,性与生殖的分离催生了女权主义者对传统婚姻中女性角色的挑战;当人们可以更自如地控制身体生育行为时,人们就拥有了更大的选择家庭结构与规模的权利;当生物技术可以实现代孕功能时,家庭中传统的母子关系就需要被重新定义;当指向身体的生殖干预政策轰轰烈烈推行开来时,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中国家庭结构变迁的影响有目共睹。

在福柯看来,性的语言被净化,肉体被干涉的范围却不断扩大,比如在人口管理、生物学、经济学的旗帜下,国家对于公民的性生活了如指掌,性成为一种公共目标,从而形成了一套话语、知识、分析和命令。

这种以身体为依托,对于性行为进行政治上的管理和技术上的干涉,如此鲜明地体现在家庭结构的变迁以及人们对于家庭结构进行选择的权利与可能性上。

[24](P43)现代生殖技术的发展与操控,从另外一端启示着身体的基础性地位。

“我们具备了手段,能够对身体实施前所未有的控制,但是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有关身体是什么、应当如何去控制它们的知识,都遭到了彻底的质疑。

”[25](P3)

  第三,在家庭成员的交往中,身体的接触更具有亲密性。

其中,家庭中的夫妻性行为被视作最近距离的身体接触,也是建设家庭关系的手段之一。

按照莫里斯的观点,成人之间各个序列的身体接触行为具有不同的性意味。

在人类社会里,人们往往既要和人接近又要不受干扰,既想有所依靠又想独立,因此,人类出自灵长类动物本能对身体接触的需要,在各种社会规范下,形成了鼓掌、拍背、拥抱、接吻乃至性交媾等行为。

其中,性交媾是由灵长类动物交配动作加上重现婴儿期拥抱动作组成的,“与其说是为了使一颗卵子受精,不如说是为了使一种关系得到加强”。

[26](P100)在这种更亲密的关系中,性活动作为家庭建设横向轴心的手段,以身体为直接基础。

在家庭教育实践中,诸多规范指向对子女身体的规训以达到“文明化身体”[27](P143)的目的,比如训练排便习惯、用餐礼仪、站坐仪态等。

身体在家庭中实现纵向文化传递的基础作用也不可或缺。

  (三)个体的指向性

  人们进入家庭,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纯粹的市场理性行为,家庭成员的劳作、创造物更加和创造者自身相连。

这意味着,在理解家庭成员行为时,必须将其与特定家庭成员的个体特征密切联系在一起。

在家庭成员间的交往中,身体成为更为基础和直接的设置,它意味着所有的身体既是社会建构的行动过程,也是属于某一个特定个体的肉身存在。

至今,性活动仍然是最为敏感独特的身体活动,血缘关系更是不可替代的、具有强烈个体指向的社会关系,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的责任、义务。

因此,家庭内部的实践活动具有更明确的个体指向性,其最直接的表征为家庭成员角色之间的不可替代性。

同样是母亲的角色,A家庭中的母亲不可以替代B家庭母亲的角色。

在其他社会组织中,则强调个人对于组织的作用,个人的身体状况、个性品位、处事应对均服务于组织功能,并不首先指向个人。

A公司的经理可以顺理成章地跳槽到B公司做经理,只要他能够胜任这个职位。

而在家庭这一初级社会群体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自发的、亲密的,而且是不易转移的。

珍妮特·利弗在研究中发现,在游戏中,男孩子参与的游戏强化了他们概化他人的角色训练,为提高他们在工作环境中的竞争力做好了准备;而女孩子在游戏群体中学到的是如何对待特殊他人,这为日后她们承担家庭私人领域的母亲、妻子角色奠定了基础。

[28](P187)这一研究从儿童游戏训练角度呼应着家庭实践活动的个体性特征,即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是以家庭成员之间长期形成的独特情景为基础的,而家庭情景的形成离不开特定家庭成员个体的形塑与建构。

  如上所述,家庭生活更多地是将人、劳动、创造物融合汇聚成为一个精神的港湾,展演着人们植根于身体的天然联系,在个体层面更富有个性物质,从而使家庭与其他各类次级社会群体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

家庭成员间以不同于社会次级群体中常见的理性计算的规则互动,在日常生活中共同形塑的模式、符号间穿梭。

人们很难在这一场域下处心积虑地安排各自利益,而是寻求一种自在的状态。

因此,家庭被视作一个感性的生活世界。

所谓感性,是指更加突出个体的需求与意义,而较少寻求诸多个体之间的理性合作与交换;它直面身体的生物存在与社会存在,更加直接地指向生命的自然状态,探求生命的体验与意义;它不可以直接加以验证,却可以激发人们对生命意义的求索。

家庭所处的生活世界,按照胡塞尔的观点,“是一个自明的领域,一切事物皆出于人的直观,是人的生命的原初的、主体的世界”,而非科学的世界。

[29](P192)这就要求人们对家庭的研究,应从家庭作为感性生活世界的特质出发,去寻求更为适宜的研究视角与方法。

  三、感性的视角——一种趋势和困境

  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米尔斯在对宏大理论提出质疑时指出,社会学在提出“一个一般社会学理论”时,实际上是在构造一个概念王国,而社会是历史性存在的,怎么可以用一个模式来凝固地表达或者把某个概念奉为神明?

这导致理论的实践者们无法合乎逻辑地将理论回归到观察上来。

没有人怀疑家庭生活的琐碎与重复,也没有人怀疑每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对于其中的个人而言是独特的。

尽管当人们穿梭在日常琐事中时,件件小事的意义似乎是模棱两可的,甚至很难用语言把这些日常生活描述清楚,但是社会学者相信,正是从人们习以为常的琐碎细节中,可以发现理解社会与人类行为的线索。

“世界上各地方的人们,做着的事情也大抵相同——吃饭、睡觉、如厕、做爱等等,但是他们做这些事情的具体方法、思考这些事情的方式则因社会和文化语境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30](P49-51)人们时刻经历的理所当然的情景、对场景惯性式的应对,虽然平淡隐秘,却折射出特定的社会秩序与规则。

对家庭的剖析,必须将司空见惯的家庭生活场景作为问题加以考量,探讨家庭成员对于家庭生活场景和秩序的认知、应对和建构,辨析其中的社会文化脉络,从而形成与以理性视角关注宏大叙事不同的研究范式。

这既是对现代社会给予深刻认识的需求,也是家庭研究在当下的迫切需要。

  

(一)对现代社会的认识需要感性视角

  自从社会学确立以来,社会学家始终没有放弃对社会理性的追求。

在浩瀚的著作中,可以看到历代社会学者对社会存在规律与秩序的孜孜以求。

如果说对社会理性的追求表达了人类对世界稳定性的需要的话,那么,对于感性存在的知觉则体现了人类对自由和不确定性的肯定。

人类作为宇宙中一个特定的物种,在和世界的相处中永远会发现世界的偶然性,于是,其一方面在诧异之中去探索绝对的形而上学,以抽象、稳定的理性形式满足人们对稳定性的追求;另一方面,人类也不可遏制地寻求拯救,在个性、动态的感性形式中对接生活的偶然与多元。

[31](P54-57、78-86)因此,无论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追求,还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理性追求,乃至19世纪中叶哲学向社会理论的转向,直至当代社会学的理性反省,一直贯穿着理性主义和感性主义的论争、交替与融合。

当今社会正发生着急剧而复杂的变化,社会学者纷纷从社会风险、实践特征、社会结构、社会信任、规范与失序等角度进行解读。

当代社会学展现出一种限制理性而提升感性的新趋势。

[32](P23)因此,用感性视角审视婚姻家庭乃至一切社会现象,是社会学方法论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当代家庭研究呼唤感性视角

  马克思将感性活动视作人的生存方式,于是,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

家庭作为留存着更多感性色彩的生活世界,在理性主义日盛的现代社会背景下,面临着怎样的拷问和发展趋势?

它带来了一系列具体研究问题,而这些研究问题又与感性存在的种种维度遥相呼应。

刘兴章先生将感性存在归结为自然维度、历史维度、语言维度和意识维度。

[33](P99-160)在自然维度下,以工具理性为导向的生物技术手段,不仅使性与生育分离,而且将性、受孕、分娩、哺乳等一系列曾经在传统家庭内完成的生育行为切分成碎片,当代家庭研究需要依托家庭生育行为,回应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在历史维度下,许烺光认为中国传统家庭的文化心理轴心是纵向父子关系,那么,在日渐盛行的当代核心家庭中,人们的交往行为和文化心理轴心是否发生了变化?

在语言和意识维度下,网络传播手段的普及,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方式、信任维系、文化传承有着怎样的影响?

进一步讲,人们在家庭这个私人领域中感性实践的变化,对于公共领域中的交往行为乃至社会秩序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正如哈耶克所指出的,这些行为绝不是唯科学主义所说的“客观事实”,“它并不是给定的,而是唯有通过努力才能重构的;而我们之所以能够重构它们,完全是因为它们的组成部分是我们熟悉的,是我们可以理解的”。

[34](P107)

  (三)实现感性视角的困境与悖论

  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哲学流派,鲜明地提出了理解生活世界对于还原世界本质的意义。

然而,怎样在操作层面或者说研究技术层面而非理念层面去捕捉、分析生活世界?

停留在哲学和理念层面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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